用于发烟制品的可燃热源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9740626 阅读:157 留言:0更新日期:2014-03-07 01:05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用于发烟制品(2)的可燃热源(4),其包括碳和至少一种点火助剂,其中所述点火助剂所占的量为所述可燃热源的干重的至少20%。所述可燃热源(4)具有第一部分和相对的第二部分。可燃热源(4)的在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的至少部分(4b)包裹于阻燃包装材料(22)中,所述阻燃包装材料(22)为导热的或基本不透氧的,或既为导热的又为基本不透氧的。当可燃热源(4)的第一部分被点燃时,可燃热源的第二部分的温度上升至第一温度。在可燃热源(4)的随后的燃烧期间,可燃热源(4)的第二部分保持比所述第一温度低的第二温度。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发烟制品的可燃热源
本专利技术涉及用于在发烟制品中使用的可燃热源以及包括有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可燃热源的发烟制品。
技术介绍
在现有技术中已经提出了其中烟草被加热而不是燃烧的许多发烟制品。此类加热式发烟制品的一个目的为减少由传统香烟中的烟草的燃烧和热降解而产生的已知的有害烟雾成分。通常在加热式发烟制品中,通过从可燃燃料元件或热源向物理上分离的气雾剂生成材料所进行的热量传递而生成气雾剂,所述气雾剂生成材料可位于热源内、热源周围或热源下游。在使用中,加热式发烟制品的可燃热源被点燃,并且通过从可燃热源所进行的热量传递而从气雾剂生成材料释放的挥发性化合物被携带于通过加热式发烟制品所抽吸的空气中。当所释放的化合物冷却时,它们凝结以形成被消费者吸入的气雾剂。例如,US-A-4,714,082公开了包括有高密度可燃燃料元件、物理上分离的气雾剂生成装置以及导热构件的发烟制品。所述导热构件围绕燃料元件和气雾剂生成装置的外围表面的至少一部分而接触燃料元件和气雾剂生成装置并且将热量从燃烧的燃料元件传导至气雾剂生成装置。在US-A-4,714,082的发烟制品中,导热构件优选地从燃料元件的点燃端部凹入并形成传导性容器,所述传导性容器沿气雾剂生成装置的整个长度将气雾剂生成装置包围。WO-A2-2009/022232公开了一种发烟制品,其包括可燃热源、在所述可燃热源的下游的气雾剂生成基材、以及在可燃热源的后方部分和气雾剂生成基材的相邻前方部分周围的并且与可燃热源的后方部分和气雾剂生成基材的相邻前方部分接触的导热元件。在WO-A2-2009/022232的发烟制品中,所述气雾剂生成基材超过导热元件向下游延伸至少大致3mm。有利地,用于在加热式发烟制品中使用的可燃热源的燃烧温度不应当太高以致在加热式发烟制品的使用期间引起气雾剂形成材料发生燃烧或热降解。然而,可燃热源的燃烧温度还应当有利地充分高以生成足够的热量来从气雾剂形成材料释放充分的挥发性化合物以产生可接受的气雾剂,尤其是在早期抽吸期间。为了避免在消费者点燃可燃热源和产生可接受的气雾剂之间的延迟,可燃热源在它被点燃之后应当迅速地达到适当的燃烧温度。先前在现有技术中已经提出了用于在加热式发烟制品中使用的各种基于碳的和不基于碳的可燃热源。例如,在US-A-5,076,297和US-A-5,146,934中描述了基于碳的和不基于碳的可燃热源以及用以产生此类热源的方法。尽管很多基于碳的可燃热源在现有技术中为已知的,然而此类热源通常难以用传统的黄焰打火机点燃。另外地,当在加热式发烟制品中使用时,已知的基于碳的可燃热源在它们被点燃之后往往不会生成足够的热量来在早期抽吸期间产生可接受的气雾剂。在现有技术中已经有人提出,将氧化剂和其它添加剂包含于基于碳的可燃热源中,以便改进它们的点燃和燃烧特性。然而,与基于碳的可燃热源的总重量相比,通常仅包括了少量的这样的添加剂。例如,EP-A1-0627174公开了可按照占热源的重量的大致0.05%至10%的量,优选地大致0.2%至4%的量,将例如为高氯酸盐、氯酸盐、硝酸盐和高锰酸盐的氧化剂包含于所述专利技术中所公开的含碳热源中。仍然需要一种可燃热源,其在加热式发烟制品的早期抽吸期间生成足够的热量来产生可接受的气雾剂,但是热量不至于太高而引起气雾剂生成材料燃烧或热降解。此外,需要这样一种可燃热源,其在环境温度和湿度下在机械方面和化学方面为稳定的,并且可以用传统的黄焰打火机容易地且迅速地点燃。
技术实现思路
根据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用于发烟制品的可燃热源,其包括碳和至少一种点火助剂,其中所述至少一种点火助剂所占的量至少为所述可燃热源的干重的大致20%。可燃热源具有第一部分和相对的第二部分,其中可燃热源的在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的至少部分包裹于阻燃包装材料中,所述阻燃包装材料为导热的或基本不透氧的,或既为导热的又为基本不透氧的。当可燃热源的第一部分被点燃时,可燃热源的第二部分的温度上升至第一温度,并且在可燃热源的随后的燃烧期间,可燃热源的第二部分保持比所述第一温度低的第二温度。当在本文中使用时,术语“点火助剂”用于指在可燃热源被点燃期间释放能量和氧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材料。当在本文中使用时,术语“点火助剂”用于指在可燃热源被点燃期间释放能量和氧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材料,其中所述材料释放能量和氧中的一者或两者的速度不被周围的氧扩散所限制。换句话说,所述材料在可燃热源被点燃期间释放能量和氧中的一者或两者的速度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周围氧可以到达材料的速度。当在本文中使用时,术语“点火助剂”还用于指在可燃热源被点燃期间释放能量的基本金属,其中所述基本金属的点燃温度在大致500℃以下并且所述基本金属的燃烧热为至少大致5KJ/g。当在本文中使用时,术语“点火助剂”不包括羧酸的碱金属盐(例如,碱金属柠檬酸盐、碱金属醋酸盐以及碱金属琥珀酸盐)、碱金属卤盐(例如碱金属氯盐)、碱金属碳酸盐或碱金属磷酸盐,它们被认为会改变碳的燃烧。如以下所进一步讨论的,即使当相对于可燃热源的总重量大量存在时,这样的碱金属燃烧盐也不会在可燃热源被点燃期间释放足够的能量来在早期抽吸期间产生可接受的气雾剂。当在本文中使用时,术语“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用于指可燃热源的两个相间隔的区域。当在本文中使用时,术语“阻燃包装材料”用于指在可燃热源的整个燃烧中保持基本完好的包装材料。当在本文中使用时,术语“包裹”用于指阻燃包装材料围绕并直接地接触可燃热源的外围。根据本专利技术,还提供一种发烟制品,其包括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可燃热源。特别地,根据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发烟制品,其包括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可燃热源;以及气雾剂生成基材。根据本专利技术,还提供一种发烟制品,其包括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可燃热源;以及在所述可燃热源的下游的气雾剂生成基材,其中所述可燃热源的第一部分为可燃热源的上游端部且所述可燃热源的第二部分为可燃热源的下游端部。当在本文中使用时,术语“上游”和“前方”、以及“下游”和“后方”用于描述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发烟制品的构件、或构件的部分相对于在发烟制品的使用期间通过发烟制品所抽吸的空气的方向的相对位置。优选地,至少所述可燃热源的后方部分包裹于阻燃包装材料中。优选地,至少所述可燃热源的后方部分和至少所述气雾剂生成基材的前方部分包裹于阻燃包装材料中。在此类实施例中,阻燃包装材料围绕并直接地接触至少可燃热源的后方部分的外围和至少气雾剂生成基材的前方部分的外围。优选地,气雾剂生成基材的后方部分未包裹于阻燃包装材料中。优选地,可燃热源的前方部分未包裹于阻燃包装材料中。当其第一部分被点燃时,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可燃热源经受两阶段燃烧过程。在最初的第一阶段中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可燃热源的温度显现出“快速升高”而在随后的第二阶段中可燃热源在较低的温度下经受持续燃烧。此两阶段燃烧过程反映在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可燃热源的第二部分的温度曲线中。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可燃热源的第二部分的温度最初上升至第一“快速升高”温度并且随后接着温度下降至比所述第一温度低的第二“平稳运行(cruising)”温度。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可燃热源的第二部分的第一温度与第二温度之间的差确定可燃热源的第二部分在可燃热源的燃烧的第一阶段期间的温度”快速升高”的幅度。应当理解的是,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可燃热源的第二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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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发烟制品的可燃热源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发烟制品(2)的可燃热源(4),其包括碳和至少一种点火助剂,其中所述至少一种点火助剂所占的量至少为所述可燃热源的干重的大致20%,所述可燃热源(4)具有第一部分和相对的第二部分,其中将可燃热源(4)的在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的至少部分(4b)包裹于阻燃包装材料(22)中,所述阻燃包装材料(22)为导热的或基本不透氧的,或既为导热的又为基本不透氧的,并且其中当可燃热源(4)的第一部分被点燃时,可燃热源(4)的第二部分的温度上升至第一温度,并且在可燃热源(4)的随后的燃烧期间,可燃热源(4)的第二部分保持比所述第一温度低的第二温度。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1.06.02 EP 11250578.91.一种用于发烟制品(2)的可燃热源(4),其包括碳和至少一种点火助剂,所述至少一种点火助剂选自由金属硝酸盐、氯酸盐、过氧化物、铝热材料、金属间材料、镁、锆及其组合所组成的组,其中所述金属硝酸盐具有小于600℃的热分解温度,其中所述至少一种点火助剂所占的量至少为所述可燃热源的干重的20%,所述可燃热源(4)具有第一部分和相对的第二部分,其中将可燃热源(4)的在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的至少部分包裹于阻燃包装材料(22)中,所述阻燃包装材料(22)为导热的或基本不透氧的,或既为导热的又为基本不透氧的,并且其中当可燃热源(4)的第一部分被点燃时,可燃热源(4)的第二部分的温度上升至第一温度,并且在可燃热源(4)的随后的燃烧期间,可燃热源(4)的第二部分保持比所述第一温度低的第二温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燃热源(4),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种点火助剂所占的量少于所述可燃热源的干重的65%。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燃热源(4),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种点火助剂包括一种过氧化物。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可燃热源(4),还包括一种或多种粘结剂。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燃热源(4),包括:一种或多种有机粘结剂,所述有机粘结剂选自由黏胶、甲基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羟基丙基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小麦粉、淀粉、糖、菜油及其组合所组成的组;一种或多种无机粘结剂,所述无机粘结剂选自由粘土、硅酸铝衍生物、碱激发硅酸铝、碱性硅酸盐、石灰石衍生物、碱土金属化合物、以及铝化合物所组成的组;或者它们的组合。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可燃热源(4),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燃热源(4)为大致圆柱形,并且所述可燃热源的第一部分为可燃热源的第一端面且所述可燃热源的第二部分为可燃热源的相对的第二端面。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可燃热源(4),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燃热源的第二部分保持基本稳定于所述第二温度达至少3分钟。8....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T·格莱登L·波根特E·约克诺维茨S·劳迪尔A·马尔加特S·邦内利
申请(专利权)人: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
类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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