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门锁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9721542 阅读:100 留言:0更新日期:2014-02-27 12:59
本发明专利技术的涉及一种机动车门锁,包括锁定装置(1,2)、与锁定装置(1,2)相互作用的致动杆机构(3,4,16)、还具有致动杆机构(3,4,16)、对解锁杆(5)进行加载的驱动器(6,7,8,9)、以及防盗单元(10,11)。按照本发明专利技术,给一与致动杆机构(3,4,16)共同作用的解锁杆(5)配设有缓冲部件(12,13)。所述缓冲部件(12,13)由防盗单元(10,11)根据锁定装置(1,2)的希望功能位置来操控。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机动车门锁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机动车门锁,带有锁定装置、与锁定装置相互作用的致动杆机构,还带有加载致动杆机构的驱动器和防盗单元。
技术介绍
这种机动车门锁由实践已知并且例如在DE102004002756A1中被公开。在此,防盗单元通常用于使与锁定装置机械连接的致动杆机构不起作用,具体是在致动杆机构被利用内部致动杆加载时并且在利用外部致动杆操纵时都使得致动杆机构不起作用。由此确保,即便在例如车玻璃被打碎时未经授权的人也不能通过内部致动杆打开机动车门。在防盗单元工作时便是如此。这时防盗单元处于“防盗保险打开”的位置。而如果机动车门锁处于“防盗保险关闭”的位置,则相应的机动车门既可以从内部通过内部致动杆打开,也可以从外部通过外部致动杆打开。其前提是:该机动车门例如不是其中安装有或可安置有可能的儿童安全装置的后侧门。这原则上已得到证明。除了带有这种防盗单元的机动车门锁之外,还已知补充地具有关闭/打开装置的机动车门。在这方面参见技术专利DE202008015789U1。此外,在现有技术中例如由DE102004052599A1公开了一种打开装置,其起到打开辅助装置的作用。这种打开装置或者说打开辅助装置以最简单形式利用电驱动器,该电驱动器使锁定爪从闭锁的锁定装置的转动凹锁部抬离。由此使转动凹锁部可以在弹簧支持下打开并且完全释放之前被抓住的锁销并因此释放相应的机动车门。现有技术不能在所有方面令人满意。尤其在上述的打开辅助装置或所谓的“电打开”方面不能令人满意。这是因为在结构最有利的情况下该过程是与锁定装置的机电式抬出和相应机动车门的释放相结合的。此前还没有令人信服的方案来防止例如由于错误电流、错误信号无意地启动该过程的情况。本专利技术就应用于此。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进一步开发这种机动车门锁,使得尤其在电打开时操纵安全性显著提升并且避免发生故障。为了解决该技术问题,在本专利技术的范围内对于所述类型的机动车门锁提出:实现配设给致动杆机构和解锁杆的缓冲部件,该缓冲部件由防盗单元根据锁定装置的希望功能位置来操控。在本专利技术的范围内,缓冲部件与防盗单元相结合地用于实现对锁定装置的类似额外的保险功能。实际上,防盗单元用于:仅当防盗单元为了锁定装置的相应摆动而释放了缓冲部件时才执行锁定装置的电打开过程。而如果缓冲部件被锁死,则锁定装置不能转换到打开功能位置中。因此排除了锁定装置的无意打开,因为即便在这种情况下防盗单元也锁死缓冲部件并因此使锁定装置不能打开。实际上,缓冲部件类似于连接在加载致动杆机构的驱动器与锁定装置之间。也就是驱动器作用在缓冲部件上,该缓冲部件又将由驱动器引发的致动杆机构运动传递到锁定装置。在此,例如驱动器的打开运动通过致动杆机构和缓冲部件最终在锁定装置上仅对于如下情况转化为锁定装置的打开运动:缓冲元件例如不通过防盗单元锁死。因为在缓冲部件的这种锁死的情况下,加载的致动杆机构不影响锁定装置,因此锁定装置在所述的例子中保持在其关闭的位置中。仅当在由驱动器操纵的致动杆机构以及防盗单元释放了缓冲部件时,致动杆机构才能够将运动通过缓冲部件传递到锁定装置。也就是说,在本专利技术的范围内,借助于防盗单元防止了可能发生的、无意/意外的电打开过程。仅当加载致动杆机构的驱动器以及防盗单元同时以使得致动杆机构能通过缓冲部件使锁定装置脱开的方式工作时,才出现所希望的打开过程。所有这些都是利用非常简单的构造以结构简单的实施方式实现的,因此不仅实现了所述的功能性方面的优点,而且实现了成本方面的优点。在任何情况下都实施成:缓冲部件由防盗单元操控。如果希望锁定装置保持在其关闭位置,则缓冲部件由防盗单元锁死并且该缓冲部件在致动杆机构被以打开方式加载的情况下不能作用到锁定装置上。而如果希望打开锁定装置,则防盗单元释放缓冲部件。该缓冲部件能跟随着致动杆机构的打开运动而打开锁定装置。也就是说,由防盗单元根据锁定装置的希望功能位置(“打开”或“关闭”)而相应地操控缓冲部件。除此之外,防盗单元当然提供其常规的上述的功能。也就是说,防盗单元位于其位置“接合”时,致动杆机构可能的加载对锁定装置不起作用。也就是说,在该功能位置中,防盗单元无例外地用于使得致动杆机构的可能运动不通过缓冲部件传递到锁定装置。而是缓冲部件在这些措施中经受了或多或少的压缩或偏转,而不会由此以任何方式影响锁定装置。仅当防盗单元转移到其“脱开”位置时,致动杆机构才能以打开的方式加载锁定装置。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致动杆机构的例如打开运动被重新传递到缓冲部件上,由于防盗单元的锁死被取消所以该缓冲部件将该运动传递到锁定装置以打开该锁定装置。在此,总是设计成:使得在“防盗接合”位置中不仅可能的内部致动杆而且外部致动杆都对锁定装置不起作用。按照本专利技术,给致动杆机构配设有解锁杆。在大多情况下所述的缓冲部件也配属于所述解锁杆。在此,缓冲部件的两件式实施方式被证明为特别有利的。实际上,缓冲部件在通常情况下由摇臂弹簧(Kippfeder)和螺旋扭力弹簧组成。摇臂弹簧通常用于使得致动杆机构根据其位置朝锁定装置的“打开”方向或“保持关闭”方向加载。出于该目的,摇臂弹簧大多作用在解锁杆上。如果解锁杆相对锁定装置超过特定的位置,则摇臂弹簧能够朝锁定装置的“打开”方向加载解锁杆。而如果解锁杆位于其它位置,则摇臂弹簧用于使得解锁杆被加载,并利用解锁杆使致动杆机构朝锁定装置的“保持关闭”方向加载。独立于摇臂弹簧还已知,额外实现有螺旋扭力弹簧。该螺旋扭力弹簧一方面能够与连杆相互作用,而另一方面能够与解锁杆和/或防盗单元相互作用。在此,大多使螺旋扭力弹簧的自由腿抵靠在连杆上。该自由腿根据连杆的位置和/或与连杆相互作用的内部致动杆的位置而被加载,并且能跟随该加载。而螺旋扭力弹簧的另一固定腿抵靠在解锁杆的栓部上。此外,防盗单元与螺旋扭力弹簧的所述固定腿相互作用。出于该目的,该螺旋扭力弹簧有利地支承在解锁杆上。在此,与解锁杆的旋转轴基本共轴线的支承方式被证明是特别有利的。也就是说,螺旋扭力弹簧的轴与解锁杆的旋转轴一般地相互重合或重叠。所述的一般地抵靠在螺旋扭力弹簧的自由腿上的连杆通常支承在至少一个导向结构中。大多为连杆采用两个导向结构。这两个导向结构一般设置在相邻的杆中。在此已经证明为有利的是,其中一个导向结构在内部致动杆中实现,而另一导向结构在解锁杆中实现。以这种方式可以使连杆毫无问题地沿螺旋扭力弹簧的自由腿在“无效”位置与“有效”位置之间滑动。如果连杆位于其“无效”位置,则相当于机动车门锁的“锁止”位置。如果防盗装置额外占据其“开”位置,锁定装置仅允许通过内部致动杆打开而不允许通过外部致动杆打开。而如果连杆位于其”有效”位置,则机动车门锁整体上位于其“解锁”状态中。在这种情况下,致动杆机构可能的运动也仅当防盗单元处于其“脱开”位置时才以打开的方式传递到锁定装置上。否则,操纵致动杆机构导致,致动杆机构以变形的方式作用在缓冲部件上,而不打开锁定装置。原则上,防盗单元在“解锁”的功能位置中也可以机械地通过以打开方式操纵的致动杆机构脱开。因此,提供了这样一种机动车门锁,其尤其在“电打开”功能方面具有显著的安全性提升。这是因为只要防盗单元保持在其“接合”功能位置,无意的电打开过程就不被转换为锁定装置的打开。仅当防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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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机动车门锁,包括锁定装置(1,2)、与锁定装置(1,2)相互作用的致动杆机构(3,4,16)、对致动杆机构(3,4,16)进行加载的驱动器(6,7,8,9)以及防盗单元(10,11),其特征在于:给致动杆机构(3,4,16)和一与致动杆机构(3,4,16)共同作用的解锁杆(5)配设有缓冲部件(12,13),所述缓冲部件由防盗单元(10,11)根据锁定装置(1,2)的希望功能位置来操控。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1.04.23 DE 102011018512.71.一种机动车门锁,包括锁定装置(1,2)、与锁定装置(1,2)相互作用的致动杆机构(3,4,16)、对致动杆机构(3,4,16)进行加载的驱动器(6,7,8,9)以及防盗单元(10,11), 其特征在于: 给致动杆机构(3,4,16)和一与致动杆机构(3,4,16)共同作用的解锁杆(5)配设有缓冲部件(12,13),所述缓冲部件由防盗单元(10,11)根据锁定装置(1,2)的希望功能位置来操控。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部件(12,13)设置在驱动器(6,7,8,9)与锁定装置(1,2)之间。3.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部件(12,13)设计成两部件的并且具有螺旋扭力弹簧(12)和摇臂弹簧(13)。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摇臂弹簧(13)根据其位置而朝向“打开”锁定装置(1,2)或使锁定装置“保持关闭”的方向加载解锁杆(5)。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螺旋扭力弹簧(12)—方面与连杆(16)相互作用,另一方面与解锁杆(5)和/或防盗单元(10,11)相互作用。6.根据权利要求3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螺旋扭力弹簧(12)的一自由腿(12a)抵靠在连...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C·巴尔默沙伊特
申请(专利权)人:开开特股份公司
类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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