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折刀式多用途手持器具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折刀式多用途手持器具。“折刀式”在此指的是,此器具应当是小巧、紧凑并适合于装在衣袋里的,以及不用时没有外露的尖端或锋刃来造成伤害。折叠刀往往配有许多工具:不仅是各种大小刀片,还有小锉、螺丝刀、小锯等等。这些工具通常铰连在一个主体上,并且在克服了弹簧予加力之后,可以摆动出来而进入它们的使用位置。在某些情况下,一些细小的工具还可以从主体中整个地取出。某些类型的工具只是在有关工作能力方面作出一些折衷时才能安放在一件折叠刀上面或里面。比如,有些折叠刀带有可摆动出来的剪刀,但它们对于大多数用途来说结构是过于薄弱的,而且对于大量用途来说也是过于纤小的。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折刀式多用途手持器具,使得可以安放一些如果完全以折刀形式制作迄今一直是极为困难的工具。“工具”一词在此应当在广义上予以理解,并意欲概括一切用作工作或消闲目的的辅助装置的、可以设想出来的器具或用具。比如,为了从事办公和展示工作,要使用大量不同的器具、装置和手工工具,诸如钉书器具、冲孔器、剪刀、放大镜、拆信刀、胶带发送器等等。每一工具或用具通常只是提供一种单一的功能。这一点并不会在办公室内造成任何特殊问题,因为那里具有必需的空间可资利用。不过,这些用具往往用在不是一种限定的工作区域的地点上,比如,在生产区域或仓库之内、在飞机或火车上旅行时,或者在饭店里,还比如,在会议中、演说时或在学校、学院和图书馆里。此时,使用者被迫携带一大堆用具,庞大而沉重,可能造成伤害,并且比如在行囊中占据很大一块空间。因此,希望提供一种可以轻便方式携带的办公器具。本专利技术的第一方面提供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多用途手持器具,特别用于办公室工作,具有一第一部件和一第二部件,它们彼此可活动地连接起来并可在一第一位置与一第二位置之间扳动,在第一位置上,它们一起构成一基本上长的立方形体,而在第二位置上,两部件之间可以获得一自由空间,设有用于以可手动释放的方式把两部件固定在第一位置上的装置。2.一种拆叠刀式的手持器具,包括一包含至少一件工具或工具部件的第一部件,以及一包含至少一件工具或工具部件的第二部件,为了促动至少一件工具,两个部件可以以某种受引导方式相对于彼此予以推动并可被置于一关闭位置,在此位置上,具有基本上相应外形的两个部件构成一紧凑的、基本上关闭的整体,设有用于以可手动释放的方式把两部件固定在关闭位置上的装置。3.一种组合器具,具有一冲孔器和一钉书器,包括:一第一部件,带有冲孔器和钉书器的各功能零件,一第二部件,它包含冲孔器和钉书器的其他各功能零件并可克服一弹簧的予加作用力而相对于第一部件从一开启位置,在此位置上,两个部件分隔开一段足以塞进有待钉住或冲孔的文件的距离,被推至一关闭位置,在此位置上,具有基本上相应外形的两个部件构成一紧凑的、基本上关闭的整体,并设有用于以可手动释放的方式把两部件固定在关闭位置上的装置。4.一种组合器具,具有一冲孔器和一把剪刀,包括:一第一部件,带有冲孔器的各功能零件,一第二部件,它包含冲孔器的其他各功能零件并可克服一弹簧的予加作用力而相对于第一部件从一开启位置,在此位置上,两个部件分隔开一段足以插入有待穿孔的文件的距离,被推至一关闭位置,在此位置上,具有基本上相应外形的两个部件构成一紧凑的、基本上是关闭的整体,设有用于以可手动释放的方式把两部件固定在关闭位置上的装置,而剪刀配装于一个部件之内并可移出这一位置而进入一工作位置,在此位置上,剪刀可借助于两个部件的相对运动予以促动。5.一种组合器具,具有一钉书器和一把剪刀,包括:一第一部件,带有钉书器的各功能零件,一第二部件,它包含钉书器的其他各功能零件并可克服一弹簧的予加作用力而相对于第一部件从一开启位置,在此位置上,两个部件分隔开一段足以插入有待装钉的文件的距离,被推至一关闭位置,在此位置上,具有基本上相应外形的两个部件构成一紧凑的、基本上是关闭的整体,设有用于以可手动释放的方式把两部件固定在关闭位置上的装置,而剪刀配装于一个部件之内并可移出这一位置而进入一工作位置,在此位置上,剪刀可以借助于两个部件的相对运动予以促动。6.一种组合器具,具有一钉书器和一工具,包括:一第一部件,带有钉书器的各功能零件,一第二部件,它包含钉书器的其他各功能零件并可克服一弹簧的予加作用力而相对于第一部件从一开启位置,在此位置上,两个部件分隔开一段足以装入有待装钉的文件的距离,被推至一关闭位置,在此位置上,具有基本上相应外形的两个部件构成一紧凑的、基本上是关闭的整体,设有用于以可手动释放的方式把两部件固定在关闭位置上的装置,而工具配装于一个部件之内并可移出这一部件而进入一工作位置,在此位置上,处于其关闭位置上的整体构成用于操纵此工具的手柄。7.一种组合器具,具有一冲孔器和一工具,包括:一第一部件,带有冲孔器的各功能零件,一第二部件,它包含冲孔器的其他各功能零件并可克服一弹簧的予加作用力而相对于第一部件从一开启位置,在此位置上,两个部件分隔开一段足以插入有待冲孔的文件的距离,被推至一关闭位置,在此位置上,具有基本上相应外形的两个部件构成一紧凑的、基本上是关闭的整体,设有用于以可手动释放的方式把两部件固定在关闭位置上的装置,而工具配装于一个部件之内并可移出这一部件而进入一工作位置,在此位置上,处于其关闭位置上的整体构成用于操纵此工具的手柄。8.一种组合器具,具有一把剪刀和一工具,包括:一第一部件,一第二部件,可克服一弹簧的予加作用力而相对于第一部件从一开启位置,在此位置上,两个部件分隔开一段促动距离,被推至一关闭位置,在此位置上,具有基本上相应外形的两个部件构成一紧凑的、基本上是关闭的整体,设有用于以可手动释放的方式把两部件固定在关闭位置上的装置,剪刀配装于一个部件之内并可移出这一部件而进入一工作位置,在此位置上,剪刀可以借助于两个部件的相对运动予以促动,而工具配装于一个部件之内并可移出这一部件而进入一工作位置,在此位置上,处于其关闭位置上的整体构成用于操纵此工具的手柄。9.按照权利要求3或6或7所述的组合器具,在此情况下,剪刀配装于一个部件之内并可移出这一部件而进入一工作位置,在此位置上,剪刀可以借助于两个部件的相对运动予以促动。10.按照权利要求3或4或5或9所述的组合器具,在此情况下,一工具配装于一个部件之内并可移出这一部件而进入一工作位置,在此位置上,处于其关闭位置上的整体构成用于操纵此工具的手柄。11.按照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每一部件具有一基本上长的立方形构形。12.按照权利要求11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每一部件是一壳状空心体。13.按照权利要求11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两部件设计成空心体,由一底面、一顶面、两侧面和两端面限定。14.按照权利要求13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两部件成形为基本上对称的,其底面彼此相向。15.按照权利要求14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底面相对于两个平行于侧面和端面延伸的对称面是对称的,并彼此一致。16.按照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两个部件经由一铰链轴连接起来。17.按照权利要求16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铰链轴轴线横交于两部件的侧面而延伸。18按照权利要求17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铰链轴配置在一个部件的一端附近。19.按照权利要求1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一个部件具有一承座,在其上配置有铰链轴的另一部件的一空腔内延伸。20.按照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一个部件具有至少一个凹槽,至少另一部件的部分可以移进其中。21.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两部件由一弹簧装置予加作用力而进入其第二或开启位置。22.按照权利要求3至10或21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开启位置由一止动装置限定。23.按照权利要求22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止动装置可以停用。24.按照前述各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两部件的外部轮廓是倒圆的。25.按照权利要求24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一个部件的外部轮廓具有一削平的部分。26.按照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每一部件具有一个位于一平面之内的底面、相对于底面成直角延伸的基本上呈平面的侧面、以及具有倒圆轮廓的顶面和端面。27.按照权利要求26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侧面相对于各顶和端面的轮廓是缩进的。28.按照权利要求27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基本上齐平于各项和端面的轮廓的各操作零件配置在各侧面上。29.按照权利要求26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在第一或关闭位置上,两个部件的底面彼此相向,它们的外形是相应的,并在两个部件之间形成一周边间隙。30.按照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两个部件由一平行的导引件连接。31.按照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每一部件包括一金属嵌入件,一塑料帽盖固定在它上面。32.按照权利要求31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至少一个嵌入件是一个已经由冲压和弯折制成的板金件。33.按照权利要求31或32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至少一个嵌入件包括相关部件的各侧壁。34.按照权利要求33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至少一个嵌入件包括一第一、U形横截面板金角形件,其限定一较窄的内部空间,以及一第二、U形截面的板金角形件,限定一较宽的内部空间,两个板金角形件一个嵌装在另一个里面,以致它们的各弯折的侧缘在较窄内部空间的每侧上形成槽道。35.按照权利要求34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第二板金角形件的U形底部构成相关部件的一底面。36.按照权利要求33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至少一个嵌入件包括有单件板金部分,弯折成为一个U形,其弯折的各内部侧翼均成直角地向外弯折,在此过程中形成各支承表面,而各外部侧翼均成直角地从各支承表面折回,结果是,一外部和一内部侧翼在所有情况下限定一个槽道。37.按照权利要求36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支承表面位于相关部件的底面。38.按照权利要求34或权利要求36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一个部件具有一符合权利要求34的嵌入件,而另一部件具有一符合权利要求36的嵌入件。39.按照权利要求3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两嵌入件的各槽道构成各用具的导槽。40.按照权利要求39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用具的附加柄部装放在各导槽之中。41.按照权利要求40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内部板金角形件的各弯折侧缘具有用于各柄部的滑块的导引槽孔。42.按照权利要求40或41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内部侧翼具有用于各柄部的滑块的导引槽孔。43.按照权利要求40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柄部连接于从外面可以接近的各滑动作用式锁定栓件。44.按照权利要求43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滑动作用式锁定栓件限定各柄部的闩入位置。45.按照权利要求43或44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滑动作用式锁定栓件通过各外部弯折侧缘或各外部侧翼上的槽孔连接于各柄部。46.按照权利要求39至45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槽道向外敞开,而各用具可通过开口被向外推出相关槽道里面的一贮放位置而进入一使用位置。47.按照权利要求3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符合权利要求34的嵌入件支承一承座,此承座经由一支承栓件铰连在符合权利要求36的嵌入件上。48.按照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用于把两部件固定在第一或关闭位置的装置配置在两部件本身上面。49.按照权利要求4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用于固紧在第二或开启位置上的装置被移出器具的为使用所述器具而必须接近的区域。50.按照权利要求48或49所述的器具,具有一栓式锁定机构。51.按照权利要求50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此栓式锁定机构可以手动解锁。52.按照权利要求51所述的器具,具有一可手动驱动的锁定机构开关。53.按照权利要求52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此锁定机构开关配置在一个部件的一顶壁上。54.按照权利要求48至53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两部件经由两部件一端附近的一铰链轴连接起来,而固定装置配置在远离链连装置的一个位置。55.按照权利要求54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固定装置配置在器具另一端附近。56.按照权利要求54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固定装置配置在器具的中心附近。57.按照权利要求50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栓式锁定机构可以闩入一锁定位置和闩入一非锁定位置。58.按照权利要求57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栓式锁定机构只有在两个部件位于第一或关闭位置上时才能置于锁定位置。59.按照权利要求50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此栓式锁定机构包括在一部件中的一可移动的锁定栓件和在另一部件中的一锁扣。60.按照权利要求59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此锁定栓件可以以受导引的方式移动。61.按照权利要求60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锁定栓件由一板簧形成。62.按照权利要求61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一促动按钮设置在此板簧的一第一切出的弹簧舌片上。63.按照权利要求62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在非锁定位置上,一第二切出的弹簧舌片借助于一弯折部分嵌进一闩入开口。64.按照权利要求63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锁扣被安上一延续段,弯折部分借助于该延续段在第一或关闭位置上可被推出闩入开口。65.按照权利要求52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栓式锁定机构在锁定机构开关已经置于锁定位置和两部件从第二或开启位置返回第一或关闭位置时可自动地锁定。66.按照权利要求65所述的器具,器具的各预定功能在锁定机构开关已经被置于锁定位置时被停用。67.按照权利要求66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锁定机构开关在各预定功能被启用时停止在非锁定位置上。68.按照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用具配置在两部件之内并可从一贮放位置移出两部件而进入一使用位置,在贮放位置上各用具基本上容放在两部件之内。69.按照权利要求6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用具可转动地安装在两部件之内并配置得可以转动出来。70.按照权利要求69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用具的转动轴线平行于连接两部件的铰链轴的轴线。71.按照权利要求70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至少一件用具装在铰链轴上。72.按照权利要求6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用具可推移地装在两部件中。73.按照权利要求72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用具可以平行于两部件的纵向长度移动。74.按照权利要求73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两部件具有带敞开槽孔的各端面,各用具可通过各槽孔移至它们的使用位置。75.按照权利要求6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许多用具彼此平行地安放在两部件之内。76.按照权利要求73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用具配置得它们贴靠两部件的各项面和/或侧面的内侧。77.按照权利要求72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用具在其端部配置有一导引柄部,此柄部处于推出方向的后部。78.按照权利要求77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两部件具有用于各导引柄部的纵向导槽。79.按照权利要求7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至少一个纵向导槽基本上伸过相关部件的长度。80.按照权利要求68至79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器具,具有限定各用具使用位置的止动器。81.按照权利要求6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用具可从两部件上取下。82.按照权利要求72或81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两部件具有一些槽道,各用具可以推入其中。83.按照权利要求82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槽道可以经由两部件端面上的推入槽孔进入。84.按照权利要求77和81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用具可解脱地连接于它们的导引柄部。85.按照权利要求6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用具具有装在两部件中的宽侧边,基本上平行于所述两部件的侧面。86.按照权利要求6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用具具有装在两部件中的宽侧边,基本上平行于所述两部件的底面。87.按照权利要求76和85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一自由空间形成在用具之间。88.按照权利要求6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用具安放在两个部件之内。89.按照权利要求81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用具配有各抓握凹部。90.按照权利要求68至89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设有贮放隔间,可以从一或两个部件中转动出来。91.按照权利要求6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用具由弹簧予加作用力而进入其使用位置。92.按照权利要求68至91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用具可以被制动在其贮放位置上。93.按照权利要求92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制动装置可以手动方式予以释放。94.按照权利要求93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被制动的各用具都装有操作零件,经由它们制动装置可被释放。95.按照权利要求94所述的器具,于两部件的顶和/或侧面上设置有各操作零件。96.按照权利要求6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用具具有在各槽孔中滑动的操作零件。97.按照权利要求96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多个操作零件被给予一共同槽孔。98.按照权利要求95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槽孔配置在两部件的底面上。99.按照权利要求95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槽孔配置在各侧面上。100.按照权利要求99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侧面是缩进的。101.按照权利要求100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操作零件基本上齐平于限定缩进凹部的相关部件的轮廓。102.按照权利要求101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各操作零件的轮廓互补于限定缩进凹部的轮廓。103.按照权利要求99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两个部件具有缩进的各侧面,彼此齐平且各自具有一槽孔。104.按照权利要求1、2、4、7或8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一个部件具有一钉书器的各功能零件,而另一部件具有钉书器的其余各功能零件。105.按照权利要求3、5、6、9、10或104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一第一部件具有一书钉膛道和一书钉推动件,而一第二部件具有一砧座,用于折叠已推出的各书钉的端部。106.按照权利要求105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两个部件在它们的一个端部附近由一铰链轴连接,而书钉推动件和砧座配置在另一端部附近。107.按照权利要求105或106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书钉膛道可移动地配置在第一部件中。108.按照权利要求106或107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书钉膛道可以围绕铰链轴的轴线枢转。109.按照权利要求107或108所述的器具,具有一弹簧装置,在砧座的方向上对书钉膛道予加作用力。110.按照权利要求109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书钉膛道可以克服弹簧予加力以可手动释放的方式锁定在第一部件中,而钉书器在书钉膛道的这一位置上是停用的。111.按照权利要求107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书钉膛道的各终止位置由各止动器限定。112.按照权利要求111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用于书钉膛道操作终止位置的止动器可以手动方式使之解除作用。113.按照权利要求112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一解除锁定栓件配置在书钉膛道上。114.按照权利要求110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设置一钉书器释放按钮。115.按照权利要求110或114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书钉膛道在每一钉书操作情况下自动地锁定在停用位置上。116.按照权利要求114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钉书器释放按钮在器具一端附近是可以接近的。117.按照权利要求116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钉书器按钮的释放运动在器具另一端的方向上具有一分量。118.按照权利要求115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书钉膛道具有各侧向延续段,可由各锁定钩头挂住。119.按照权利要求105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在钉书器的操作区域,第一部件具有自由空间以便避免对装钉材料的损害。120.按照权利要求110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钉书器仅在两部件的第二或开启位置才能启用。121.按照权利要求105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书钉膛道包括一外部槽道、一导引在其中的书钉托架,以及一弹簧加载的书钉滑块,而书钉托架可以锁定在第一部件中。122.按照权利要求121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书钉托架可以手动方式从锁定状态下释放。123.按照权利要求122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书钉托架当它被推入外部槽道时自动地被锁定。124.按照权利要求105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钉书器设计成一弯平式钉书器。125.按照权利要求110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第二部件具有一止动器,书钉膛道在第二或开启位置上贴靠于它,而且,当钉书器被启用时,第一部件相对于书钉膛道移动。126.按照权利要求1、2、4、7或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一钉书器配置在两部件中。127.按照权利要求126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一书钉发送器配置在第一部件中,而一砧座配置在第二部件中。128.按照权利要求127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砧座和用于把各书钉从一排书钉中分离出来的书钉发送器的夯头都配置在位于一铰链轴对面的一端面附近。129.按照权利要求127和12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书钉发送器包括一书钉膛道,旨在用于装放一排书钉并可移动地配置在第一部件中。130.按照权利要求129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书钉膛道安装得它可以相对于铰链轴同心地枢转。131.按照权利要求129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设置一在第二部件方向上对书钉膛道予加作用力的膛道弹簧。132.按照权利要求131所述的多用途手持器具,在此情况下,设置一限定书钉膛道的一外部位置的膛道止动器。133.按照权利要求128和132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在外部位置上,夯头从书钉膛道中伸出。134.按照权利要求132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膛道止动器可以手动方式解除作用。135.按照权利要求134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经由配置在书钉膛道上的一锁定栓件从事解除作用。136.按照权利要求127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设置用于启用和停用书钉发送器的装置。137.按照权利要求136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所述装置可经由一促动零件以手动方式予以启用和停用。138.按照权利要求131和136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所述装置包括一膛道锁定机构,该锁定机构克服膛道弹簧的作用力把书钉膛道固定在第一部件之内的内部位置上。139.按照权利要求13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在内部位置上,夯头移回在书钉膛道中。140.按照权利要求137和13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经由一钉书器按钮从事膛道锁定机构的启用和停用。141.按照权利要求128和140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钉书器按钮配置在第一部件的位于铰链轴对面的那一端面上。142.按照权利要求138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膛道锁定机构自动锁定在内部位置上。143.按照权利要求136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所述装置可中断夯头与一排书钉之间的操作连系。144.按照权利要求143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所述装置包括一活动的夯头,可活动在一作用位置和一非作用位置之间。145.按照权利要求137和144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夯头由弹簧力予加作用力而进入一非作用位置,并可由一促动件移入作用位置。146.按照权利要求137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所述装置包括一可移动的书钉止动器,借助于它一排书钉可被移离夯头的作用范围。147.按照权利要求129和146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书钉止动器的移动可由书钉膛道与第一部件之间的相对移动来启动。148.按照权利要求134和146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通过解除膛道止动器的作用来产生书钉止动器的移动。149.按照权利要求129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书钉膛道具有一U形横截面。150.按照权利要求149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型材敞开侧在书钉膛道的前面部分上指向部件的顶面,而在邻近铰链轴的后面部分上指向部件的底面。151.按照权利要求129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借助于弹簧力推压一排书钉克服书钉止动器的一加载滑块配置在一书钉膛道之内。152.按照权利要求151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弹簧力是由一钟表弹簧产生的。153.按照权利要求152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钟表弹簧配置在加载滑块上,并借助于自由端在书钉止动器附近固定在书钉膛道上。154.按照权利要求132所述的器具,在此情况下,书钉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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