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器和电子单元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8386640 阅读:173 留言:0更新日期:2013-03-07 06:50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显示器和电子单元。该显示器包括:反射型或半透过型显示面板;光散射层,该光散射层被配置在所述显示面板的顶面上;以及辅助光源。该光散射层是各向异性前向散射层,其相对强烈地散射从特定方向入射在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二角度范围内的光。该光散射层具有第一散射中心轴和第二散射中心轴。该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三角度范围在不包括第一特定角和与第二特定角对称的入射面对称角的子角度范围内彼此重合。该辅助光源被构造为使来自该辅助光源的光从靠近该辅助光源的一侧入射,或者从靠近该显示面板的一侧入射,以使其主要在第二角度范围内射入该光反射层。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显示器和电子单元
本专利技术涉及具有反射部和透过部的反射型显示器或半透过型显示器,以及包括该显示器的电子单元。
技术介绍
近年来,用于诸如移动电话和电子纸之类的移动单元的显示器已被不断地需求,并且注意力已经集中在反射型显示器上。反射型显示器通过由反射板反射外部的入射光(环境光)来执行显示,并且不需要背光。因此,功率消耗减少了背光的功率;因此,与使用了透过型显示器的移动单元相比,使用了反射型显示器的移动单元能够被驱动更长的时间。此外,当不需要背光时,能够相应地减小显示器的尺寸和重量。在反射型显示器中,为了使用外部光来执行显示,在该显示器中必须包括具有散射功能的层。例如,在日本专利No.2771392中,公开了一种通过在反射电极上形成凸起和凹入来向该反射电极提供散射功能的方法。此外,日本专利No.3629991以及日本未经审查的专利No.H11-326895、H11-7007、H11-326884和H11-109348公开了一种在玻璃基底的顶面上提供散射膜的方法,来代替在反射电极上提供凸起和凹入的方法。
技术实现思路
在发射型显示器中,黑暗地方的可视性很低;因此,在该反射型显示器中优选包括辅助光源。但是,在反射型显示器包括沿散射方向具有各向异性的、前向散射膜作为上述散射膜的情况下,存在辅助光源的位置受到限制的问题。期望提供一种能够自由地放置辅助光源的显示器,以及包括该显示器的电子单元。根据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显示器,其中第一显示器包括:反射型或半透过型显示面板;光散射层,该光散射层被配置在该显示面板的顶面上;以及辅助光源,该辅助光源通过该光散射层向该显示面板供应光。该光散射层是各向异性前向散射层,其相对强烈地散射从特定方向入射在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二角度范围内的光,并且相对微弱地散射入射在除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二角度范围以外的角度范围内的光。该光散射层具有与该第一角度范围内的第一特定角相对应的第一散射中心轴和与该第二角度范围内的第二特定角相对应的第二散射中心轴。该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三角度范围在不包括该第一特定角和入射面对称角的子角度范围内彼此重合,其中该第三角度范围是与该第二角度范围对称的入射角对称角度范围,该入射面对称角与该第二特定角对称。该辅助光源被构造为使来自该辅助光源的光从靠近该辅助光源的一侧入射,或者使来自该辅助光源的、被该显示面板反射的光从靠近该显示面板的一侧入射,以使其主要在该第二角度范围内射入该光反射层。在此,“入射面对称角度范围”是指相对于入射面与第二角度范围对称的角度范围,其中光从特定方向以第二角度范围内的角度射入。“入射面对称角”是指相对于入射面与第二特定角对称的角度,其中光从特定方向以第二角度范围内的角度射入。根据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了包括显示器的第一电子单元,其中该显示器包括:反射型或半透过型显示面板;光散射层,该光散射层被配置在该显示面板的顶面上;以及辅助光源,该辅助光源通过该光散射层向该显示面板供应光。该光散射层是各向异性前向散射层,其相对强烈地散射从特定方向入射在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二角度范围内的光,并且相对微弱地散射入射在除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二角度范围以外的角度范围内的光。该光散射层具有与该第一角度范围内的第一特定角相对应的第一散射中心轴和与该第二角度范围内的第二特定角相对应的第二散射中心轴。该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三角度范围在不包括该第一特定角和入射面对称角的子角度范围内彼此重合,其中该第三角度范围是与该第二角度范围对称的入射角对称角度范围,该入射面对称角与该第二特定角对称。该辅助光源被构造为使来自该辅助光源的光从靠近该辅助光源的一侧入射,或者使来自该辅助光源的、被该显示面板反射的光从靠近该显示面板的一侧入射,以使其主要在该第二角度范围内射入该光反射层。在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一显示器和第一电子单元中,第二角度范围与第一角度范围单独设置。此外,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三角度范围在不包括第一特定角和入射面对称角的子角度范围内彼此重合,其中该第三角度范围是与该第二角度范围对称的入射角对称角度范围,该入射面对称角与该第二特定角对称。在此,当第二角度范围被用作为使用来自辅助光源的光来显示图像的散射范围时,并且当第一角度范围被用作为使用环境光来显示图像的散射范围时,不必将辅助光源放置为使光主要射入第一角度范围(除了第三角度范围)。根据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了第二显示器,其中第二显示器包括:反射型或半透过型显示面板;光散射层,该光散射层被配置在该显示面板的顶面上;以及辅助光源,该辅助光源通过该光散射层向该显示面板供应光。该光散射层是各向异性前向散射层,其相对强烈地散射从特定方向入射在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二角度范围内的光,并且相对微弱地散射入射在除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二角度范围以外的角度范围内的光。该光散射层具有与该第一角度范围内的第一特定角相对应的第一散射中心轴和与该第二角度范围内的第二特定角相对应的第二散射中心轴。该第一角度范围和该第二角度范围在不包括该第一特定角和该第二特定角的子角度范围内彼此重合。该辅助光源被构造为使来自该辅助光源的光从靠近该辅助光源的一侧入射,或者使来自该辅助光源的、被该显示面板反射的光从靠近该显示面板的一侧入射,以使其主要在该第二角度范围内射入该光反射层。根据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了包括显示器的第二电子单元,其中该显示器包括:反射型或半透过型显示面板;光散射层,该光散射层被配置在该显示面板的顶面上;以及辅助光源,该辅助光源通过该光散射层向该显示面板供应光。该光散射层是各向异性前向散射层,其相对强烈地散射从特定方向入射在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二角度范围内的光,并且相对微弱地散射入射在除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二角度范围以外的角度范围内的光。该光散射层具有与该第一角度范围内的第一特定角相对应的第一散射中心轴和与该第二角度范围内的第二特定角相对应的第二散射中心轴。该第一角度范围和该第二角度范围在不包括该第一特定角和该第二特定角的子角度范围内彼此重合。该辅助光源被构造为使来自该辅助光源的光从靠近该辅助光源的一侧入射,或者使来自该辅助光源的、被该显示面板反射的光从靠近该显示面板的一侧入射,以使其主要在该第二角度范围内射入该光反射层。在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二显示器和第二电子单元中,第二角度范围与第一角度范围单独设置。此外,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二角度范围在不包括第一特定角和第二特定角的子角度范围内彼此重合。在此,当第二角度范围被用作为使用来自辅助光源的光来显示图像的散射范围时,并且当第一角度范围被用作为使用环境光来显示图像的散射范围时,不必将辅助光源放置为使光主要射入第一角度范围(除了第二角度范围)。在第一、第二显示器和第一、第二电子单元中不必将辅助光源放置为使光主要射入第一角度范围(除了第二角度范围和第三角度范围);因此,能够自由地放置该辅助光源。应理解,上面的概括描述和下面的具体描述均为示例性的,并且意在提供对所要求保护的技术的进一步理解。附图说明附图提供了对该专利技术的进一步理解,并且被包含在本说明书中,构成了该说明书的一部分。附图和说明书一起来阐述实施例,用以解释技术原理。图1是示出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显示器的构造的示例的截面图。图2是示出用于图1中的环境光的三个光散射层中的最下层的构造及功能的示例的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显示器和电子单元

【技术保护点】
一种显示器,包括:反射型或半透过型显示面板;光散射层,所述光散射层被配置在所述显示面板的顶面上;以及辅助光源,所述辅助光源通过所述光散射层向所述显示面板供应光,其中所述光散射层是各向异性前向散射层,所述各向异性前向散射层相对强烈地散射从特定方向入射在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二角度范围内的光,并且相对微弱地散射入射在除所述第一角度范围和所述第二角度范围以外的角度范围内的光,所述光散射层具有与所述第一角度范围内的第一特定角相对应的第一散射中心轴和与所述第二角度范围内的第二特定角相对应的第二散射中心轴,所述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三角度范围在不包括所述第一特定角和入射面对称角的子角度范围内彼此重合,其中所述第三角度范围是与所述第二角度范围对称的入射角对称角度范围,所述入射面对称角与所述第二特定角对称,并且所述辅助光源被构造为使来自该辅助光源的光从靠近所述辅助光源的一侧入射,或者使来自该辅助光源的、被所述显示面板反射的光从靠近所述显示面板的一侧入射,以使其主要在所述第二角度范围内射入所述光反射层。

【技术特征摘要】
2011.08.16 JP 2011-1778271.一种显示器,包括:反射型或半透过型显示面板;光散射层,所述光散射层被配置在所述显示面板的顶面上;以及辅助光源,所述辅助光源通过所述光散射层向所述显示面板供应光,其中所述光散射层是各向异性前向散射层,所述各向异性前向散射层相对强烈地散射从特定方向入射在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二角度范围内的光,并且相对微弱地散射入射在除所述第一角度范围和所述第二角度范围以外的角度范围内的光,所述光散射层具有与所述第一角度范围内的第一特定角相对应的第一散射中心轴和与所述第二角度范围内的第二特定角相对应的第二散射中心轴,所述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三角度范围在不包括所述第一特定角和入射面对称角的子角度范围内彼此重合,其中所述第三角度范围是与所述第二角度范围对称的入射角对称角度范围,所述入射面对称角与所述第二特定角对称,并且所述辅助光源被构造为使来自该辅助光源的光从靠近所述辅助光源的一侧入射,或者使来自该辅助光源的、被所述显示面板反射的光从靠近所述显示面板的一侧入射,以使其主要在所述第二角度范围内射入所述光散射层。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其中与所述第二特定角对称的所述入射面对称角大于所述第一特定角。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其中所述光散射层包括第一各向异性前向散射层,所述第一各向异性前向散射层相对强烈地散射从特定方向入射在所述第一角度范围内的光,并且相对微弱地散射入射在除所述第一角度范围以外的角度范围内的光;以及第二各向异性前向散射层,所述第二各向异性前向散射层相对强烈地散射从特定方向入射在所述第二角度范围内的光,并且相对微弱地散射入射在除所述第二角度范围以外的角度范围内的光。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器,其中所述第二各向异性前向散射层被配置在所述第一各向异性...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矢田龙也三井雅志渡边义弘
申请(专利权)人:株式会社日本显示器西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