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质原料的加氢甲烷化与钒回收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8165112 阅读:150 留言:0更新日期:2013-01-08 12:05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用于加氢甲烷化含钒碳质原料同时回收原来存在于所述碳质原料中的钒内容物的至少一部分的方法及装置。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将含钒非气态碳质材料最终转化成增值的气态产物及固体炭化物副产物同时自所述固体炭化物副产物回收钒的方法。下文提供更多细节。在本说明的上下文中,如果没有另外说明,则本文中所提及的所有出版物、专利申请案、专利及其它參考文献均出于所有目的如同全部阐述一祥全文以引用方式明确地并入本文中。除非另外说明,否则本文中所用的所有技术及科学术语均具有与本公开所述
的普通技术人员通常所了解的含义相同的含义。倘若出现矛盾,则以本说明书(包括定义)为准。 除明确说明的情况以外,商标均以大写字母表示。尽管在本专利技术的实践或测试中可使用与本文中所阐述方法及材料类似或等同的方法及材料,但本文仍对适宜的方法及材料加以阐述。除非另外说明,否则所有百分比、份数、比率等均以重量计。除非另外说明,否则以psi単位表示的压カ是表压,且以kPa単位表示的压カ是绝对压力。当以范围或上限值及下限值列表给出数量、浓度或其它数值或參数时,应将其理解为具体地公开由任意一对任何上下范围限值形成的所有范围,而无论该范围是否被単独公开。当本文阐述数值范围时,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述范围意在包括其端点及所述范围内的所有整数及分数。当界定范围时,并不希望将本公开的范围限定于所阐述的具体的值。当在阐述值或范围的端点中使用术语“约”时,本公开应理解为包括所提及的具体值或端点。本文所用的术语“包含(comprises)”、“包含(comprising) ”、“包括(includes)”、“包括(including) ”、“具有(has) ”、“具有(having) ”或其任何其它变化形式均打算涵盖非排他性的包括。例如,包含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件或装置并不一定仅限于所述要素,而是可包括其它未明确列出的或为此类过程、方法、物件或装置所固有的要素。此外,除非明确说明相反的情況,否则,“或”是指包括性的“或”而非排他性的“或”。例如,任ー下述命题都满足状况A或B :A为真(或存在)且B为假(或不存在),A为假(或不存在)且B为真(或存在),及A与B 二者均为真(或存在)。本文中使用“ー(a或an) ”来描述各种元件及组分仅出于方便起见并给出本公开的一般含义。此描述应理解为包括一个或至少ー个且所述単数形式也包括复数形式,除非其明显地另有所指。除非本文中另有定义,否则本文所用的术语“相当大部分”意指大于所提及物质的约90%,优选地大于所提及物质的约95%,且更优选地大于所提及物质的约97%。若未详细说明,则提及分子(例如甲烷、ニ氧化碳、一氧化碳及硫化氢)时,百分比是基于摩尔,且其它情况是基于重量。除非本文中另有定义,否则本文所用的术语“绝大部分”意指大于所提及物质的约50%。若未详细说明,则提及分子(例如氢气、甲烷、ニ氧化碳、一氧化碳及硫化氢)时,百分比是基于摩尔,且其它情况是基于重量。术语“贫化的(depleted)”与比原来存在的减少同义。例如,自物流移除相当大部分的物质将产生基本上排除所述物质的贫化物质的物流。相反,术语“富含的”与多于原来存在的同义。 本文所用的术语“碳质”与烃同义。本文所用的术语“碳质材料”是含有有机烃内容物的材料。碳质材料可分类为如本文所定义的生物质或非生物质材料。本文所用的术语“生物质”是指衍生自最近(例如,在过去100年内)存活的有机物的碳质材料,包括基于植物的生物质及基于动物的生物质。出于清楚起见,生物质不包括基于化石的碳质材料,例如煤。例如,參见US2009/0217575A1及US2009/0217587A1。本文所用的术语“基于植物的生物质”意指衍生自绿色植物、农作物、藻类及树的材料,例如但不限于高梁、甘蔗渣、甘蔗、竹子、杂交杨树、杂交柳树、合欢树、桉树、苜蓿、三叶草、油棕、柳枝稷、苏丹草、黍、麻风树及芒属植物(miscanthus)(例如,奇岗iMiscanthusX giganteus)、。生物质进ー步包括来自农业栽培、处理及/或降解的废料,例如玉米棒子及外皮、玉米茎叶、麦杆、坚果壳、植物油、芸苔油、菜籽油、生物柴油、树皮、木屑、锯末及草场废料。本文所用的术语“基于动物的生物质”意指自动物饲养及/或使用产生的废料。例如,生物质包括但不限于来自家畜饲养及加工的废料,例如牲畜粪、鸟粪、家禽厩肥、动物脂肪及城市固体废料(例如,污水)。本文所用的术语“非生物质”意指不被本文所定义的术语“生物质”所包括的碳质材料。例如,非生物质包括但不限于无烟煤、烟煤、次烟煤、褐煤、石油焦炭、浙青质、液体石油残余物或它们的混合物。例如,參见US2009/0166588A1、US2009/0165379A1、US2009/0165380AU US2009/0165361AU US2009/0217590A1 及 US2009/0217586A1。本文所用的术语“石油焦炭(petroleum coke及petcoke) ”包括以下二者(i)在石油加工中获得的高沸点烃馏分的固体热分解产物(重质残余物-“残余石油焦炭”)'及( )加工焦油砂的固体热分解产物(浙青砂或油砂-“焦油砂石油焦炭”)。此类碳化产物包括(例如)绿色石油焦炭、煅烧石油焦炭、针状石油焦炭及流化床石油焦炭。残余石油焦炭还可通过(例如)用于重比重残余原油(例如液体石油残余物)改质的炼焦方法而自原油获得,所述石油焦炭含有灰分作为次要组分,基于焦炭的重量,其通常为约I. O重量%或更少,且更通常为约O. 5重量%或更少。通常,所述较少灰分焦炭中的灰分主要包含金属诸如镍及钒。焦油砂石油焦炭可通过(例如)用于油砂改质的炼焦方法自油砂获得。焦油砂石油焦炭含有灰分作为次要组分,基于焦油砂石油焦炭的总重量,其通常介于约2重量%到约12重量%的范围内,且更通常介于约4重量%到约12重量%范围内。通常,此类较多灰分焦炭中的灰分主要包含诸如ニ氧化硅及/或氧化铝的物质。 石油焦炭具有固有低的水分含量,通常介于约O. 2重量%到约2重量%范围内(基于石油焦炭的总重量);其通常还具有非常低的水吸收能力,从而使得能够进行常规的催化剂浸溃方法。所得微粒组合物含有(例如)较低平均水分含量,此使得下游干燥操作的效率相对于常规干燥操作有所提高。基于石油焦炭的总重量,石油焦炭可包含至少约70重量%的碳、至少约80重量%的碳或至少约90重量%的碳。通常,基于石油焦炭的重量,石油焦炭包含小于约20重量%的无机化合物。 本文所用的术语“浙青质”在室温下是芳香族碳质固体,且可(例如)自原油及原油焦油砂的加工而获得。本文所用的术语“煤”意指泥煤、褐煤、次烟煤、烟煤、无烟煤或它们的混合物。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基于煤的总重量,煤具有小于约85重量%、或小于约80重量%、或小于约75重量%、或小于约70重量%、或小于约65重量%、或小于约60重量%、或小于约55重量%、或小于约50重量%的碳含量。在其它实施方式中,基于煤的总重量,煤具有至多约85重量%、或至多约80重量%、或至多约75重量%的碳含量。有用煤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Illinois#6> Pittsburgh #8、Beulah (ND)、Utah Blind Canyon 及 Powder River Basin (PRB)煤。基于煤的总重量(以干的计),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AS拉帕斯RA斯皮茨
申请(专利权)人:格雷特波因特能源公司
类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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