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气体发生器,其包括:在具有气体排出口(21)的壳体(13)内形成的燃烧室(14),层叠和填充的圆盘形气体发生剂(17)或单个筒状气体发生剂沿所述壳体的轴向填充于所述燃烧室内,置于所述燃烧室内部并通过固定部件(26)固定于所述壳体底面(22a)的点火器(16),所述燃烧室包围所述点火器,且所述固定部件包括用于所述点火器的固定部分(26a)和从所述固定部分沿所述壳体的径向延伸的多个有弹性的杆状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26b),所述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抵接所述气体发生剂的与所述壳体底面相对的表面,且所述气体发生剂在所述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和所述壳体顶面之间受挤压并固定。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使用固态气体发生剂、并且用于车辆等的约束装置的气体发生器。相关技术用于约束装置(例如气囊装置)的气体发生器,可为使用固态气体发生剂的烟火式气体发生器、使用加压气体的存储气体发生器、以及使用上述两者的混合型气体发生器。其中,在有利于减重的烟火式气体发生器中,所述气体发生剂的表面积经严格控制,以使所述气体发生剂的点火和燃烧表现出良好的重现性。 当组装或运输气体发生器时,震动等因素对其产生冲击。另外,车辆上所安装的气体发生器常常随着车辆的行走而受到震动。因此,当固态气体发生剂在冲击和震动的作用下逐渐粉末化而使气体发生剂的表面积增加时,其燃烧性能也发生变化。为了避免这些变化,将缓冲垫片置于燃烧室内部以减少气体发生剂受到的冲击。通常使用有弹性的缓冲垫片,且其规格(厚度、片数等)根据所述燃烧室中填充气体发生剂的量而改变。US-A No. 5,625,164公开了ー种构造,其中将环状缓冲垫片120置于圆盘形气体发生剂110上。所述缓冲垫片120以弹性形变的状态放置于盒盖78和最上面的圆盘IlOU之间。安装前,所述缓冲垫片120具有如图3所示的逐渐变细的形状。一旦安装,所述缓冲垫片的连接状态为其中所述缓冲垫片在弯折部分134中弯折,如图2所示,且沿其轴40的方向上的厚度下降。在US-A No. 5,625,164中,所述缓冲垫片120是独立部件,在装配时在已填充所述气体发生剂110之后,将其置于盒内。然而在装配中,在装配操作中所述缓冲垫片的方向可能会出错,有可能忘记装配所述缓冲垫片,且在装配操作中所述缓冲垫片可能脱位。专利技术概述(专利技术I)本专利技术提供气体发生器,其包括具有气体排出ロ的壳体;在所述壳体内部形成的燃烧室;沿所述壳体的轴向层叠并填充于所述燃烧室中的圆盘形气体发生剂,或沿所述壳体轴向设置并填充于所述燃烧室中的单个筒状气体发生剂;置于所述燃烧室内部且固定于所述壳体底面的点火器,所述气体发生剂围绕所述点火器而填充,所述点火器通过固定部件而相对于所述壳体底面固定,所述固定部件包括用于所述点火器的固定部分和多个有弹性的杆状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所述支持部分从所述固定部分沿所述壳体的径向延伸,所述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抵接所述气体发生剂的与所述壳体底面相対的表面,且所述气体发生剂在所述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和所述壳体顶面之间受挤压和固定。附图说明从下文给出的详细说明以及仅通过示例性而给出的附图将更全面地理解本专利技术,但其不限制本专利技术,其中图I显示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所述气体发生器的轴向横截面图; 图2显示图I所用的点火器固定部件的透视图;图3显示不同于图2所示的实施方案的所述点火器固定部件的透视图;图4显示不同于图I所示的实施方案的气体发生器的轴向剖视图;图5显示不同于图I所示的实施方案的气体发生器的轴向剖视图;和图6显示不同于图I所示的实施方案的气体发生器的轴向剖视图。专利技术详述本专利技术提供气体发生器,其由于不可能错误装配或忘记装配其组件、且由于待装配的组件在装配操作中不可能脱位而易于装配。本专利技术的气体发生器使用用于点火器的特定形状的固定部件,其具有支持气体发生剂的功能。因此,当所述点火器相对于所述壳体而固定时,也同时可配接用于所述气体发生剂的所述支持部件。由于不必像US-A No. 5, 625, 164那样分别配接用于所述气体发生剂的支持部件,因此可減少制造工作量,使得所述装配操作更为简单容易,因而不可能忘记装配用于所述气体发生剂的支持部件。在本专利技术的气体发生器中,可根据所述气体发生剂的类型(燃烧温度或所产生燃烧残渣的量)放置用于已知的气体发生器的筒状过滤器。当使用所述筒状过滤器时,所述筒状过滤器的两端表面分别抵接所述壳体的顶面和底面,且由所述筒状过滤器、所述壳体顶部和底面界定的空间为燃烧室。所述固定部件的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具有杆状形状,但术语“杆状”是指细长形部件,且对横切方向的横截面形状不加限制。所述杆状部件的横截面形状可为圆形、椭圆形或多角形。除了完全为细长板的构造外,优选的构造为其中至少支持所述气体发生剂的部分具有板状形状。所述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的杆状形状的另ー优势在于,与用于根据所述气体发生剂的量调节所述燃烧室体积的保持器(其已用于常规气体发生器中)相比可減少重量。所述杆状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是用弹性材料制成的,可用的有由树脂或金属制成的。由于树脂制成的支持部分可容易地与所述固定部件的固定部分一体成型,因此优选由树脂制成。可使用JP-A No. 2003-161599 (第0020段)等公开的树脂,且优选尼龙树脂。当所述杆状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具有板状形状时,其宽度可为约2至8mm且厚度可为约O. 5至3_。优选的是等间隔地形成2至4个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且优选的构造是其中两个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形成在夹着所述固定部件的正相对位置上。所述气体发生剂可具有圆盘形形状,且层叠组件(stack)中的每个圆盘的厚度和圆盘的数量不受限制。可适当地根据所述壳体形状或内在结构来确定所述气体发生剂平面形状,但优选的是环形形状,这是因为其使所述气体发生剂易于围绕所述点火器放置。还可使用单个筒状气体发生剂。在本专利技术的气体发生剂中,所述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抵接所述气体发生剂的在所述壳体底面侧的表面,且该抵接表面受所述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所挤压(该挤压使得压カ沿轴向施加)。因此,所述气体发生剂被挤压且固定至所述壳体顶面。为了缓解向所述气体发生剂施加的压カ和増加防止所述气体发生剂在所述抵接表面上粉末化的能力,可将可燃性薄片放置于所述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和所述气体发生剂之间。这样的薄片也可类似地置于下述专利技术中。(专利技术2)本专利技术优选提供根据专利技术I所述的气体发生器,其中所述固定部件的各个杆状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具有从用于所述点火器的固定部分延伸的第一臂部和从所述第一臂部延伸的第二臂部,以及具有在所述第一臂部和所述第ニ臂部之间的弯折部分, 只有所述弯折部分的角部抵接所述壳体底面,和只有所述第二臂部抵接所述气体发生剂的与所述壳体底面相対的表面。由于所述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包括所述第一臂部、所述弯折部分和所述第二臂部,且所述弯折部分抵接所述壳体底面,因而可进ー步提高所述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的弹性。由所述第一臂部和所述第二臂部形成的所述弯折部分的角(所述壳体顶面侧的角)根据所述第一臂部和所述第二臂部的长度比而变化,从增加弹性的立场出发,该角可选自10至160°的范围。由于只有所述第二臂部接触所述气体发生剂,所述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和所述气体发生剂的接触表面积减小。从这ー立场出发,优选的是只有所述第二臂部的顶端部接触所述气体发生剂。(专利技术3)本专利技术优选提供根据专利技术I所述的气体发生器,其中所述固定部件的各个杆状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具有从用于所述点火器的固定部分延伸的第一臂部,从所述第一臂部延伸的第二臂部,在所述第一臂部和所述第二臂部之间的弯折部分,以及具有从所述第二臂部沿轴向延伸的第三臂部,只有所述弯折部分的角部抵接所述壳体底面,所述第二臂部抵接所述气体发生剂的与所述壳体底面相対的表面,和所述第三臂部抵接所述气体发生剂的沿所述壳体径向的外侧面。所述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包括所述第一臂部、所述弯折部分、所述第二臂部和所述第三臂部。由于所述弯折部分抵接所述壳体底面,可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0.01.28 JP 2010-0167701.气体发生器,其包括 具有气体排出口的壳体; 在所述壳体内部形成的燃烧室; 沿所述壳体的轴向层叠并填充于所述燃烧室中的圆盘形气体发生剂,或沿所述壳体轴向设置并填充于所述燃烧室中的单个筒状气体发生剂; 置于所述燃烧室内部且固定于所述壳体底面的点火器, 所述气体发生剂围绕所述点火器而填充,所述点火器通过固定部件而相对于所述壳体底面固定, 所述固定部件包括用于所述点火器的固定部分和多个有弹性的杆状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所述支持部分从所述固定部分沿所述壳体的径向延伸, 所述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抵接所述气体发生剂的与所述壳体底面相对的表面,且 所述气体发生剂在所述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和所述壳体顶面之间受挤压和固定。2.权利要求I的气体发生器,其中 所述固定部件的各个杆状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具有从用于所述点火器的固定部分延伸的第一臂部和从所述第一臂部延伸的第二臂部,以及具有在所述第一臂部和所述第二臂部之间的弯折部分, 只有所述弯折部分的角部抵接所述壳体底面,和 只有所述第二臂部抵接所述气体发生剂的与所述壳体底面相对的表面。3.权利要求I的气体发生器,其中 所述固定部件的各个杆状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具有从用于所述点火器的固定部分延伸的第一臂部、从所述第一臂部延伸的第二臂部、在所述第一臂部和所述第二臂部之间的弯折部分,以及具有从所述第二臂部沿轴向延伸的第三臂部, 只有所述弯折部分的角部抵接所述壳体底面, 所述第二臂部抵接所述气体发生剂的与所述壳体底面相对的表面,和 所述第三臂部抵接所述气体发生剂的沿所述壳体径向的外侧面。4.权利要求I的气体发生器,其中 所述固定部件的各个杆状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具有从用于所述点火器的固定部分延伸的第一臂部、从所述第一臂部延伸的第二臂部、在所述第一臂部和所述第二臂部之间的弯折部分、从所述第二臂部沿轴向延伸的第三臂部和从所述第三臂部沿所述壳体的径向向内延伸的第四(a)臂部, 只有所述弯折部分的角部抵接所述壳体底面, 所述第二臂部抵接所述气体发生剂的与所述壳体底面相对的表面, 所述第三臂部抵接所述气体发生剂的沿所述壳体径向的外侧面,和 所述第四(a)臂部抵接所述气体发生剂的与所述壳体顶面相对的表面。5.权利要求I的气体发生器,其中 所述固定部件的各个杆状气体发生剂支持部分具有从用于所述点火器的固定部分延伸的第一臂部、从所述第一臂部延伸的第二臂部、在所述第一臂部和所述第二臂部之间的 弯折部分、从所述第二臂部沿轴向延伸的第三臂部和从所述第三臂部沿所述壳体的径向向外延伸的第四(b)臂部,只有所述弯折部分的角部抵接所述壳体底面, 所述第二臂部抵接所述气体发生剂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山崎征幸,松田直树,
申请(专利权)人:株式会社大赛璐,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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