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巩膜型隐形眼镜,其包括中心区域和至少一个被一角度限定的外围区域。在一个实施例中,外围区域是凹状或者凸状的或者是不弯曲的。在另一个实施例中,用于多个半子午圈或者横截面的角度可以被改变从而形成外围区域的横向波动。参考实施例,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巩膜型眼镜,其不会对巩膜产生额外的压力并且允许透镜后的泪液交换。本发明专利技术还公开了巩膜型眼镜的成套设备。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隐形眼镜,更具体的是指,超过角膜直径的隐形眼镜,通常被称作巩膜型隐形眼镜。
技术介绍
软质、硬质、以及混合双分子隐形眼镜被制造并广泛使用,以校正眼睛的自然折射缺陷以及由诸如圆锥形角膜和透明边缘变性的眼睛疾病以及角膜手术和眼部外伤引起的非正常折射缺陷。迄今,软质隐形眼镜由于其可变形并且适应下方的眼睛的不规则形状的软质材料而在校正不规则折射缺陷方面受限。硬质隐形眼镜由于其佩戴眼镜的复杂性而受限,难点在于减少或者消除硬质透镜材料对下方的眼睛产生的压力以及透镜后的泪液环境的停滞产生的问题。由环绕有软质可形变材料的硬质的气体可渗透材料构成的混合双分子隐形眼镜解决了与软质和硬质隐形眼镜有关的一部分问题。但是,透镜弯曲以及需要适配透镜具有基本小于其下方的眼球的曲率半径的弯曲度阻碍了混合隐形眼镜的发展。此外,在一些情况下,混合隐形眼镜的软质外围区域不能够把硬质的中心区域支撑到角膜上方,由此导致的在角膜上方的硬质的气体可渗透材料会引起不适以及透镜过敏。参考前述,急需提供一种光学透镜装置具有可以超过角膜直径的透镜,其不会对巩膜产生额外的压力并且允许透镜后的泪液交换。也需要一种易于掌握的巩膜型隐形眼镜配镜的设计方法和系统,使得配镜者用最少的时间和器材确定最合适的眼镜参数,减小重新调整的次数,使得患者佩戴舒适。更进一步,由于靠近边缘的巩膜的非弯曲性质,通常既不存在凹下曲率也不存在非弯曲降落区域可以接触位于透镜边缘处的巩膜,以实现适当的边缘抬起而不接触位于入射点周围的巩膜外围。适应地,这样的降落区域曲率会引起整个透镜被进一步支撑在角膜上方并且在更近的支撑区域接触巩膜。本专利技术满足了这样的需求并克服了前述技术中的缺陷。
技术实现思路
参考实施例,本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巩膜型眼镜,其包括一个中心区域和至少一个由一定角度限定的外围区域。在一个实施例中,外围区域是凹状或者凸状的或者是不弯曲的。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多个半子午圈或者横截面的角度可以被改变从而形成外围区域的横向波动。参考实施例,本专利技术公开了巩膜型眼镜,其不会对巩膜产生额外的压力并且允许透镜后的泪液交换。参考实施例,本专利技术还公开了巩膜型眼镜,其具有中心区域以及至少一个由一定角度限定的外围区域,其中外围区域向着眼睛方向弯曲。在其余实施例中,本专利技术也公开了巩膜型眼镜的配件(kits),使得配镜者可以用4最少的时间和器材确定最合适的眼镜参数,减小重新调整的次数,使得患者佩戴舒适。 附图说明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结合附图进行说明,附图中的数字标号代表元件图1示出了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例中的巩膜型隐形眼镜的区域;图2示出了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例中的具有两个外围区域的巩膜型隐形眼镜;图3示出了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例中的由一个角度限定的外围区域;图4A示出了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例的横截面中的半个透镜;以及图4B示出了如图4A中所示的透镜的边缘轮廓的放大图。图5A-5G示出了为了得到一个巩膜型隐形眼镜的本专利技术的一个实施例。具体实施例方式本专利技术涉及隐形眼镜,其具有超过角膜的直径,通常指的是巩膜型隐形眼镜。本领域专利技术人可以理解本专利技术的不同方面可以通过在本专利技术所涵盖的功能范围内的任一材料和方法来实现。例如,可以结合其它的材料和方法来实现本专利技术的功能。同时,也要注意, 本专利技术中的附图并不是按比例绘制,而是通过放大用来示出本专利技术的不同方面,并且附图不具备限定作用。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巩膜型眼镜可以由任意适用于隐形眼镜材料制成,并且可以被设计为软质透镜、混合双分子透镜以及硬质透镜。根据实施例,透镜由氟硅氧烷丙烯酸酯、有机硅改性丙烯酸酯、聚甲基丙烯酸酯、硅胶、或者其它适宜的材料中的一种或者多种组成。通常,任何气体可渗透、不会引起排斥的材料都可以适于本专利技术使用。示例性透镜可以用于人或动物。在实施例中,透镜具有比可视虹膜直径大的直径。 在实施例中,透镜的直径介于约8mm和约^mm之间,并且通常介于约IOmm和约22mm之间。 本领域专利技术人可以明白,根据本专利技术的透镜直径可以更大或者更小些,取决于特定目的、眼镜的形状和大小、以及用来佩戴透镜的巩膜部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透镜可以具有任意合适的横截面厚度并且横截面厚度可以在跨越透镜的表面上有所变化。在实施例中,横截面厚度从大约0.05到约1.0mm范围内分布。本领域专利技术人可以明白,根据本专利技术的透镜横截面厚度可以更薄或者更厚些。示例性透镜可以在材料上或者结构上只适于白天佩戴,只适于夜晚佩戴,或者M 小时一天内使用或者多天内使用。通常,并且如附图1所示,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示例性透镜100包括一个中心区域110、 至少一个外围区域120以及一个边缘轮廓区域140。根据本专利技术的透镜100进一步包括一个靠前的表面和一个靠后的表面。“靠前的表面”指的是接触眼睑的表面,而“靠后的表面” 指的是接触眼睛的表面。除非另外声明,用于结构和几何形状的表述指的是透镜100的靠后的表面。中心区域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中心区域通常与透镜同心并且包括透镜的中心。在本实施例中,中心区域被设置为包括一个常规的球状几何形状并且具有一个与可视虹膜直径相当的直径,例如,从大约4mm到大约18mm,并且通常地,从大约4mm到大约12mm。在各种变形5实施例中,中心区域可被替换为非球面形的、环面的、多焦点的或者非对称旋转的。在各种变形实施例中,中心区域具有靠后的表面,其包括一个由校正或者再成形来确定的曲率,从而传递给角膜,或者以其它的所需要的特性和/或效果为基础。例如,示例性透镜包括一个中心区域,其被设置为校正由眼部疾病,例如,圆锥形角膜和透明边缘变性,和角膜手术和眼部外伤引起的非正常折射缺陷。中心区域的曲率可以根据佩戴透镜的眼睛的特性来选择,特别是与所需校正的量相关。在变形实施例中,中心区域可以具有比角膜的曲率半径略大些或者略小些的曲率半径。在实施例中,中心区域被设置为独立于外围区域。外围区域由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Visante OCT)和红外Scheimpflug成像仪器(Oculus Pentacam)测得的眼睛的生物统计数据的研究提供给设计人员用于更好地理解人眼几何结构以及尺寸的信息。设计人员利用眼睛的数据库来确定眼睛的主要弧矢深度和对应10. 5mm到13mm的弦直径的标准偏差。测量位于在轴向上角膜前方80微米处的半弦上的一点和在6. 5mm处的半弦上的一点之间的夹角角度。此外,还测量巩膜的曲率。产生的曲率测量显示,局部曲率半径不能够最好地体现与角膜的曲率半径同轴。此外,测得的巩膜曲率半径在圆周上不是相同的并且对于不同的眼睛也是不同的。专利技术人对这些数据的研究揭示了 无论外围区域是否弯曲,都需要控制至少一个外围区域相对于次最中心区域的角度。因此,在实施例中,中心区域被至少一个由一个角度限定的外围区域围绕。与实施例一致,外围区域通常与中心区域同中心。在一些实施例中,一个外围区域通常为环形或者是透镜的环形部分,在角膜和/或巩膜的上方并且形成在中心区域的外部。在一些实施例中,一个外围区域在圆周范围内具有相同的宽度,例如,从约0. Imm到约10mm。在其他实施例中,一个外围区域在圆周范围内具有变化的宽度。在实施例中,中心区域被几个外围区域(例如,2,3,4,5,6,7,8,等等)包围,每个外围区域都由一个角度限定。例如,如附图2所示,与本专利技术一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09.04.22 US 12/428,4241.一种隐形眼镜,所述隐形眼镜成比例地延伸到角膜后,该角膜具有一后表面,所述隐形眼镜包括中心区域和至少一个外围区域,其中外围区域被一角度限定;所述角度是由一条直线和空间横向弦的交叉形成的;所述直线连接着次最中心区域和所述外围区域的连接处的铰接点以及所述外围区域的最外围点,所述铰接点和所述最外围点都位于所述隐形眼镜的半子午圈上; 所述空间横向弦穿过所述铰接点;和其中所述外围区域是弯曲的并凸向眼球的前表面。2.一种隐形眼镜,所述隐形眼镜成比例地延伸到角膜后,所述角膜具有一后表面,所述隐形眼镜包括中心区域和至少一个外围区域,其中外围区域被一角度限定;所述角度是由一条直线和空间横向弦的交叉形成的;所述直线连接着次最中心区域和所述外围区域的连接处的铰接点以及所述外围区域的最外围点,所述铰接点和所述最外围点都位于所述隐形眼镜的半子午圈上; 所述空间横向弦穿过所述铰接点;和其中,所述外围区域被设置为物理地接触眼球的外围-角膜区域和环绕的巩膜。3.一种隐形眼镜,所述隐形眼镜成比例地延伸到角膜后,所述角膜具有一后表面,所述隐形眼镜包括中心区域和至少一个外围区域,其中外围区域被一角度限定;所述角度是由一条直线和空间横向弦的交叉形成的;所述直线连接着次最中心区域和所述外围区域的连接处的铰接点以及所述外围区域的最外围点,所述铰接点和所述最外围点都位于所述隐形眼镜的半子午圈上; 所述空间横向弦穿过所述铰接点。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隐形眼镜,其中,所述外围区域是非弯曲的。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隐形眼镜,其中,所述外围区域是弯曲的并且凹向眼球的前表面。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隐形眼镜,其中,所述外围区域还被曲率半径限定。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隐形眼镜,其中,所述曲率半径是从约Omm到约50...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J·A·莱格顿,W·E·梅耶斯,
申请(专利权)人:CRT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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