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处理多功能票的系统。所述票表示在短期多记项事件和长期事件中的记项项目。所述系统包括:接收装置,用于接收进入到所述短期多记项事件中用户记项的请求;授权装置,用于完成对所述请求进行授权的授权事件,所述授权装置设置成生成与所述用户记项关联的唯一票标识符;第一存储装置,用于将所述唯一票标识符以及与所述请求授权事件相关的时间戳存储在与所述票的第一功能相关的数据库记录中;标识符获取装置,用于获取与所述授权事件无关的、而与所述多功能票的所有权人相关的所有权人身份信息;以及第二存储装置,用于将所述所有权人身份信息、所述唯一票标识符或与所述票标识符唯一关联的标识符、以及所述时间戳或与所述时间戳关联的日期存储在与所述票的第二功能相关的数据库记录中;其中,所述第一功能和所述第二功能在不同的时间尺度上执行,且所述第一功能涉及所述短期事件,而所述第二功能涉及所述长期事件。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更具体地,尽管不是绝对的,但是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处理新的多功能交易的方法和系统,所述方法和系统支持比先前金融产 品更具吸引力的新的金融产品,但是同时所述方法和系统在从这种交易中正当衍生出的获 益符合严格的伊斯兰教法律(和/或对那些产品的功能操作采取严格限制的其它法律或法 规)。本专利技术旨在处理这种新的多功能交易而不是所述新的金融产品本身的技术系统和方 法。
技术介绍
本专利技术源自于长时间觉得需要在国家强制的金融法律下(例如沙里亚法 (Sharia' h)(伊斯兰教法律))在可接受的产品的约束条件内向长期金融投资产品提供吸 引力。创建能符合这些法律的产品将技术约束条件置于任何处理这种新的金融产品的系统 上。克服这些技术约束条件提出了本专利技术旨在解决的技术问题。由此,为了理解本技术发 明需要遵守的这些约束条件,需要理解复杂的沙里亚法律中对一些禁令的解释。这仅将作 为理解本专利技术的背景信息而在下面予以说明。 御斤S遍,卿t驶口口口 利息与高利贷。伊斯兰银行学的基本原理是禁止里巴(Riba),里巴可能荒谬地被 译为高利贷或利息。这在伊斯兰学者中形成了一些不同意见。 利息或重里巴(AI-RIBA)在其于阿拉伯语中使用时的字面意义指的是超过 (exceed)或增加。在主流伊斯兰术语中,利息与高利贷同义,且意味着无代价获益、或者 为源自无赔偿的获益、或者无买卖代价或风险所获得的额外收入。 一个学者Hazrat Shah Waliullah Dehlvi说,"里巴就是借贷,条件是借款人将比所借的量多或更多地返还给借贷 人"。 伊斯兰金融原理是基于已确立的规定,其指出"事物的收益为针对那个事物的损 失的义务所得的回报"。从而风险共享是被接受的,且避免不公平交易,所述不公平交易提 供不被接受的无风险或非劳动所得的报酬。 伊斯兰金融避开了任何基于利息的交易,然而最近有时,更经常地出现在西方金 融机构的器械库(arsenal)中的过去的零息债券和其他基于利息的构建已被采用,但是现 在被废弃不用了。 在利息和高利贷之间的含义上的差异,存在着相当大的争议。 与里巴或"高利贷"相对的利息为英文单词,且在一些学者将里巴定义为利息而其 他学者却将里巴定义为高利贷的情况下在此存在着误解,这考虑了不同形式的金融方法。 像Mohammad Fadel之类的学者持有不同观点,其中,里巴为两个类型,债务里巴 (riba duyun)和销售里巴(riba buyu)。前者为可兰经称之为违背上帝及其先知的战争。 后者为被先知在其圣行(su皿a)中具体禁止的一些事物。在启示录时期,由圣行所描述的 涉及里巴的那些交易未被阿拉伯人理解成所涉及的里巴。 当债权人同意允许他的债务人延迟支付到期债务,以换取债务增加时,便发生债 务里巴。例如,A负有于1月1日支付BS100的义务。在l月1日,B不能支付A,因此A同 意在2月1日前不收他的债务,以换取8同意支付他$110而不是$100。这就是在原本债务 上的增加,而且出于那个理由,称为欠债里巴(riba dayn)或债务里巴(债务增加)。这种 交易被明文禁止。叫做伽赫利耶里巴(riba al-jahiliyya)或伊斯兰先行时期的高利贷, 伽赫利耶不具有其全部的潜在含义,即"蒙昧"。它是具体地使阿拉伯人将里巴理解为包括 这种交易。 圣行中的里巴适用于某些类型的买卖交易,不仅是直接交易而且是信用交易。物 品是特定的。专属于直接交易的里巴称为法德勒里巴(riba al-fadl)。基本规则就是直接 交易不遵循里巴规则,除非存在着所讨论的物品遵循所述特定的法德勒里巴规则的引证或 证据。只要物品类属上不同,法德勒里巴的规则绝不是直接交易的障碍。由此,根据法德勒 里巴,尽管禁止一磅高质量椰枣换两磅低质量椰枣,但是, 一磅高质量椰枣换两磅小麦就不 是法德勒里巴,即使所述小麦随后对换两磅低质量椰枣。 适用于信用买卖的里巴称为纳斯亚里巴(riba nasi' a)。纳斯亚意味着延迟。再 次应用相同的结构。信用买卖不遵循纳斯亚里巴规则,除非存在着所交易的物品已由特定 的规则在市场上交易的证据。这种类型的里巴中的禁止理由是仅在交换(纳斯亚)上的延 迟,而不是在现金价格和信用价格上有差异。再,给出一个例子,例如,一辆汽车销售的现金 价格为$10, 000、而信用价格为$12, 000且5年后到期可支付,这在纳斯亚里巴规则下并未 禁止依据教法学家(fuqaha'),物品仅具有两个不同的价格,即现金价格和信用价格。这 种交易既不暗含着债务里巴(因为购买者招致债务),也不使原本债务的值增加(换取更多 时间,以还清债务)。由此,它也不涉及伽赫利耶里巴。 依据经济学家,价差为货币的时间价值(即利息)的函数。因此,术语里巴和利息 不同义,而法德尔由此认为,穆斯林应停止将这个和另一个混同。某些里巴为利息,但不是 全部,例如, 一磅高质量椰枣对换两磅低质量椰枣根本不暗含着货币的时间价值,然而伊斯 兰却将其描述为里巴。同样地,某些利息为里巴,但不是全部如果我欠银行$100且同意延 期还清债务,以增加我的债务作为交换,这既是利息也是里巴。然而,如果我以信用的方式 购买一辆车,则我将支付利息而不是里巴。 伊斯兰银行学的主要原理 a)禁止实际本金值之上的任何预定支付 伊斯兰允许仅一种借贷且其为卡德_伊尔_哈桑(字面为好借贷),在此贷方不收 取任何利息或贷出货币之外的额外金额。传统的穆斯林法理学家已经将这种原理严格解释 成依据一个解说者,"这种禁止适用于任何利益或收益,使贷方可能不要求担保卡德(借 贷),例如骑着借方的驴、在他的餐桌上吃饭、或者趁机利用他的墙荫"。源自所述引用的原 理强调了禁止相关或间接的获益。 b)贷方必须共享源自将货币贷给的企业所得的收益或损失。 伊斯兰鼓励穆斯林将他们的货币进行投资并成为合作伙伴,以便共享商业利润和 风险,而不是变为债权人。如在沙里亚中所定义的,伊斯兰金融是基于信仰资本的提供者 和资一的使用者应平等地享有商业投机的风险和成功,不管那些为工业、农场、服务公司还 是简单的贸易交易。译成银行学术语,就是存款人、银行、以及借方应全部享有为商业投机提供资金的风险和回报。这不像基于利息的商业银行系统,其中,所有的压力置于借方他 必须连同所协议的利息一起偿还其借贷,不管他的投机是成功还是失败。 伊斯兰鼓励投资,以便社会可以受益。然而,针对那些不想投资并承担风险但储藏 货币或存入货币于银行来接受这些资金的无任何风险(除了银行将破产之外)地增加而获 得回报的人而言,伊斯兰不愿意允许漏洞存在。相应地,在伊斯兰教下,或者个人带风险地 投资,或者遭受由于保持他们的货币的闲置而由通货膨胀导致贬值的损失。伊斯兰鼓励高 风险和高回报的概念,且通过留给投资者没有任何其他道路可走来促进它。目的就是高风 险的投资对经济提供了剌激并鼓励企业家尽他们最大的努力。 c)由货币赚钱不为伊斯兰所接受。 货币仅是交易媒介,一种定义东西价值的方式;它自身无任何价值,且由此不应允 许仅通过将它放入银行或借给其他人而通过固定利息支付产生更多货币。在多产投资中涉 及的人类的努力、主动性、以及风险要比用于给它提供资金的货币更重要。穆斯林法理学家 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处理多功能票的系统,所述票表示在短期多记项事件和长期事件中的记项项目,所述系统包括:接收装置,用于接收进入到所述短期多记项事件中用户记项的请求;授权装置,用于完成对所述请求进行授权的授权事件,所述授权装置设置成生成与所述用户记项关联的唯一票标识符;第一存储装置,用于将所述唯一票标识符以及与所述请求授权事件相关的时间戳存储在与所述票的第一功能相关的数据库记录中;标识符获取装置,用于获取与所述授权事件无关的、而与所述多功能票的所有权人相关的所有权人身份信息;以及第二存储装置,用于将所述所有权人身份信息、所述唯一票标识符或与所述票标识符唯一关联的标识符、以及所述时间戳或与所述时间戳关联的日期存储在与所述票的第二功能相关的数据库记录中;其中,所述第一功能和所述第二功能在不同的时间尺度上执行,且所述第一功能涉及所述短期事件,而所述第二功能涉及所述长期事件。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拉尔夫默罕默德奥马尔,
申请(专利权)人:奥马尔科网络解决方案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GB[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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