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执行多个游戏角色进行动作的游戏的游戏系统、游戏装置的控制方 法、程序以及信息存储介质。
技术介绍
在多个游戏角色进行动作的游戏(例如,足球游戏)中,输出将各游戏角色的动 作予以重现的重现影像。例如,已知于下述专利文献1中公开有(1)每当游戏角色进行动作时即特定该 动作;(2)若该动作为已定义动作,则决定对应于该已定义动作的评价点;(3)当评价点 高时会输出重现影像的棒球游戏。例如,在此棒球游戏中若游戏角色进行盗垒则会检测 到游戏角色进行了盗垒。且若盗垒为已定义动作则决定对应于盗垒的评价点。(专利文献1)日本特许第3227447号公报然而,当游戏角色进行动作时,即使进行的动作相同也有因状况而目的不同的 情形。例如,在现实的足球中,选手有时会以射门为目的进行移动动作,有时会以让 其它选手射门为目的进行移动动作。例如,为了使某选手在球门前的区域不被敌方选 手妨碍的状态下进行射门,必须在该选手进行射门前使敌方选手移出球门前的区域。因 此,为了在该选手射门前使敌方选手移出球门前的区域,常有以其它选手引诱位于球门 前的区域的敌方选手而进行移动的诱敌动作(所谓的诱敌跑位(decoy run))的情形。亦 即,其它选手有时会以「使某选手在球门前的区域不受敌方选手妨碍的状态下射门」为 目的而进行移动动作。在该情形中,在某选手引诱敌方选手而进行移动的时间点,并无法判定该选手 是否为以「使某选手在球门前的区域不受敌方选手妨碍的状态下射门」为目的而进行移 动动作(亦即,该选手是否在进行诱敌动作),还是为了其它目的(例如,以接受传球为 目的)而进行移动动作。这是因为 ...
【技术保护点】
一种游戏系统,用以执行多个游戏角色进行动作的游戏,其特征在于包括:重现数据取得单元,其取得重现由上述多个游戏角色所进行的动作的重现数据;输出单元,其输出重现影像,该重现影像基于由上述重现数据取得单元所取得的重现数据;以及判定单元,其依据由上述重现数据取得单元所取得的重现数据来判定上述游戏角色是否进行了特定动作,上述输出单元使基于上述判定单元所得的判定结果的输出与上述重现影像的输出相关联而进行。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JP 2008-7-10 2008-1808021.一种游戏系统,用以执行多个游戏角色进行动作的游戏,其特征在于包括 重现数据取得单元,其取得重现由上述多个游戏角色所进行的动作的重现数据; 输出单元,其输出重现影像,该重现影像基于由上述重现数据取得单元所取得的重现数据;以及判定单元,其依据由上述重现数据取得单元所取得的重现数据来判定上述游戏角色 是否进行了特定动作,上述输出单元使基于上述判定单元所得的判定结果的输出与上述重现影像的输出相 关联而进行。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上述游戏系统执行属于第1组的多个第1游戏角色、以及属于与上述第1组对立的第 2组的多个第2游戏角色进行动作的游戏;上述游戏系统还包括判断上述第1游戏角色是否进行了基准动作的判断单元; 其中,上述判定单元进行如下判定当上述第1游戏角色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时,依据上述重现数据而判定是否藉由进 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实现了在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 第1游戏角色的基于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动作定时的位置的判定区域内,在上述动作 定时处均不存在有任一个第2游戏角色的状态;当藉由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在上述动作定时处实 现了上述状态时,判定为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在上述 动作定时之前进行了上述特定动作。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游戏系统还包括附加关联单元,其将其中一个上述第2游戏角色附加关联于其中一个上述第1游戏角 色;以及移动控制单元,其当上述第2游戏角色被附加关联于上述第1游戏角色时,使该第2 游戏角色追随该第1游戏角色的移动而进行移动; 上述判定单元包括第1判定单元,其当上述第1游戏角色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时,依据上述重现数据而 判定在上述动作定时处,是否其中一个第2游戏角色正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第2判定单元,其依据上述重现数据而判定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的定时处,是否其 中一个第2游戏角色正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以及第3判定单元,其当判定为在上述动作定时处任一个第2游戏角色均未位于上述判定 区域内,且判定为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的定时处其中一个第2游戏角色正位于上述判定 区域内时,依据上述重现数据来判定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的定时处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 的第2游戏角色,是否依照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的移 动,而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已移动至上述判定区域外,当被判定为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的定时处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的第2游戏角色,依 照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的移动,而在上述动作定时之 前已移动至上述判定区域外时,上述判定单元判定为由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进行了上述特定动作。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上述判定区域,是依据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在该定时所在的位置来 决定在各定时处的范围的区域; 上述游戏系统还含有附加关联单元,其将其中一个上述第2游戏角色附加关联于其中一个上述第1游戏角 色;以及移动控制单元,其当上述第2游戏角色被附加关联于上述第1游戏角色时,使该第2 游戏角色追随该第1游戏角色的移动而进行移动, 上述判定单元包括第1判定单元,其依据上述重现数据来判定在上述动作定时处,是否其中一个第2游 戏角色正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第2判定单元,其依据上述重现数据来判定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的定时处,是否其 中一个第2游戏角色正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以及第3判定单元,当判定为在上述动作定时任一个第2游戏角色均未位于上述判定区域 内,且判定为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的定时处其中一个第2游戏角色正位于上述判定区域 内时,依据上述重现数据来判定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的定时处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的第2 游戏角色,是否依照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的移动,而 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已移动至上述判定区域外,当被判定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的定时处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的第2游戏角色,依照 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的移动,而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 已移动至上述判定区域外时,上述判定单元判定为由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 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大友仁,大久保建,椎木良宪,
申请(专利权)人:科乐美数码娱乐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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