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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音乐播放系统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尾箱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4820424 阅读:297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具有音乐播放系统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尾箱,包括尾箱,所述尾箱安装有喇叭,本设计的结构合理,由于喇叭安装于尾箱内,在结构上不仅具有防水防盗效果,而且也使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不会因安装有音乐播放系统而影响其外观的整体美感,使音乐播放系统的布置更加合理;进一步,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将播放主机也设于尾箱内,由遥控控制播放主机,在结构上不仅具有防水防盗效果,而且也不会妨碍驾驶员的操作;进一步,尾箱底部的两侧设有左、右容置腔并分别安装喇叭,在播放时提供了更具有立体感的音质效果;进一步,尾箱的下箱体与顶盖之间设置有防震垫圈,在播放时减少了尾箱的震动噪音。(*该技术在2019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一种具有音乐播放系统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 尾箱。
技术介绍
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因体积小、使用方便、价格比较经济等原因, 因而具有很大的市场,而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日渐丰富, 一些喜欢摩托 车的人将音乐播放系统应用安装于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上,从而增加驾 驶者的乐趣,但音乐播放系统的播放主机和喇叭在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 安装位置会带来一些影响,比如防水防盗措施不好处理,播放主机的安 装位置往往会妨碍驾驶员的操作。另一方面,现有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 车的尾箱仅仅作为储物用,其功能单一,在设计上未能考虑到将尾箱与 音乐播放系统相结合。
技术实现思路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技术提供了一种结构合理、 功能完善、防水防盗的具有音乐播放系统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尾 箱。本技术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具有音乐播放系统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尾箱,包括尾箱,所述 尾箱安装有喇叭。本技术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尾箱内设有可遥控控制的播 放主机,播放主机通过信号线连接喇叭。本技术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尾箱底部的两侧设有左、右 容置腔,喇叭分别安装于左、右容置腔内,喇叭的方向朝前。本技术的有益效果是本设计的结构合理,由于喇叭安 装于尾箱内,在结构上不仅具有防水防盗效果,而且也使摩托 车或电动自行车不会因安装有音乐播放系统而影响其外观的整体 美感,使音乐播放系统的布置更加合理;进一步,本技术将播 放主机也设于尾箱内,由遥控控制播放主机,在结构上不仅具 有防水防盗效果,而且也不会妨碍驾驶员的操作;进一步,尾箱 底部的两侧设有左、右容置腔并分别安装喇叭,在播放时提供 了更具有立体感的音质效果;进一步,尾箱的下箱体与顶盖之 间设置有防震垫圈,在播放时减少了尾箱的震动噪音。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技术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图1是本技术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尾箱的另一角度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参照图1、图2,具有音乐播放系统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尾箱, 包括尾箱1,尾箱1内安装有喇叭2。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将播放 主机安装于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机架上,在音乐播放系统的供电 方面可连接摩托车或者电动自行车本身的电池。为了使音乐播放系统的布置更合理,本设计将播放主机3也设置于尾箱1内,由 遥控控制播放主机,播放主机3通过电源线与摩托车或者电动自行车的电源连接,另一方面,.播放主机3通过信号线连接喇叭2。 为了获得更好的音响效果,本设计在尾箱1底部的两侧设有 左、右容置腔11、 12,喇叭2分别安装于左、右容置腔11、 12 中,喇叭2的方向朝前,该设计既使喇叭在播放时更具有立体感, 同时也最大限度的保持了尾箱本身的储物空间。类似的,左、右 容置腔ll、 12可制作成长筒状,用于安装长筒状的低音喇叭,进 一步提高音效。本产品的播放主机3的安装位置可设于尾箱的内侧表面,使尾 箱的空间更合理,类似的,播放主机也可以装于尾箱底部或者其它 合适的位置,此外,播放主机3的外部设有主机盖板4,防止在日 常使用时装于尾箱内的物品与播放主机接触。根据需要,播放主机3可设有USB接口 31和/或SD/MMC卡接 口 32或者其它播放硬件。尾箱1的下箱体14与顶盖15之间设置有防震垫圈5,防止 在播放强劲音乐时下箱体14'与顶盖15之间出现较大的震动及噪以上所述只是本技术优选的实施方式,其并不构成对本 技术保护范围的限制,只要是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本实用 新型的目的都应属于本技术的保护范围。权利要求1.具有音乐播放系统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尾箱,包括尾箱(1),其特征在于所述尾箱(1)安装有喇叭(2)。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音乐播放系统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 车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尾箱(1)内设有可遥控控制的 播放主机(3),播放主机(3)通过信号线连接喇叭(2)。3. 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具有音乐播放系统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尾箱,其特征在午所述尾箱(1)底部的两侧设有左、右容置腔(11、 12),喇叭(2)分别安装于左、右容置 腔(11、 12)内,喇叭(2)的方向朝前。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音乐播放系统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 车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容置腔(11、 12)为长筒 状。5.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音乐播放系统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 车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播放主机(3)设于尾箱的内侧表 面,播放主机(3)的外部设有主机盖板(4)。6. 根据权利要求2、 4或者5所述的具有音乐播放系统的摩托车 或电动自行车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播放主机(3)设有USB 接口 (31)。7. 根据权利要求2、 4或者5所述的具有音乐播放系统的摩托车 或电动自行车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播放主机(3)还设有 SD/MMC卡接口 (32)。8. 根据权利要求l、 2、 4或者5中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具有音乐播放系统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尾箱,其特征在于尾箱(1)的下箱体(14)与顶盖(15)之间设置有防震垫圈 (5)09.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音乐播放系统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 车尾箱,其特征在于尾箱(1)的下箱体(14)与顶盖(15) 之间设置有防震垫圈(5)。专利摘要本技术涉及一种具有音乐播放系统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尾箱,包括尾箱,所述尾箱安装有喇叭,本设计的结构合理,由于喇叭安装于尾箱内,在结构上不仅具有防水防盗效果,而且也使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不会因安装有音乐播放系统而影响其外观的整体美感,使音乐播放系统的布置更加合理;进一步,本技术将播放主机也设于尾箱内,由遥控控制播放主机,在结构上不仅具有防水防盗效果,而且也不会妨碍驾驶员的操作;进一步,尾箱底部的两侧设有左、右容置腔并分别安装喇叭,在播放时提供了更具有立体感的音质效果;进一步,尾箱的下箱体与顶盖之间设置有防震垫圈,在播放时减少了尾箱的震动噪音。文档编号B62J3/00GK201380910SQ20092005161公开日2010年1月13日 申请日期2009年2月20日 优先权日2009年2月20日专利技术者盛 昌, 灿 胡, 谢文宇 申请人:谢文宇;昌 盛;胡 灿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具有音乐播放系统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尾箱,包括尾箱(1),其特征在于:所述尾箱(1)安装有喇叭(2)。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谢文宇昌盛胡灿
申请(专利权)人:谢文宇昌盛胡灿
类型:实用新型
国别省市:43[中国|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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