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涉及包括胸腺嘧啶激酶缺陷的痘苗病毒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以增加的病毒浓度给予痘苗病毒。本发明专利技术的另一些方面包括用于在荷瘤对象中诱导溶瘤或肿瘤血管崩解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给予对象足以诱导肿瘤细胞溶瘤的至少1×108个TK-缺陷、表达GM-CSF、具有复制能力的痘苗病毒载体的病毒颗粒。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专利技术背景1.专利
本专利技术涉及肿瘤学和病毒学领域。更具体地说,本专利技术涉及适于癌症治疗的痘病毒,尤其包含溶瘤痘苗病毒。2.背景正常组织的内环境稳定是一种细胞增殖和细胞死亡之间高度受控的过程。细胞增殖和细胞死亡之间失去平衡就会致癌(Solyanik等,1995;Stokke等,1997;Mumby和Walter,1991;Natoli等,1998;Magi-Galluzzi等,1998)。例如,宫颈癌、肾癌、肺癌、胰腺癌、结肠癌和脑癌只是可能发生的多种癌中的几种(Erlandsson,1998;Kolmel,1998;Mangray和King,1998;Mougin等,1998)。事实上,癌症的发生率相当高,仅在美国每年就有超过500,000的人死于癌症。细胞增殖和细胞死亡的维持至少部分是由原癌基因和肿瘤抑制基因调节的。原癌基因或肿瘤抑制基因可编码诱导细胞增殖的蛋白质(如sis、erbB、src、ras和myc)、抑制细胞增殖的蛋白质(如Rb、p16、p19、p21、p53、NF1和WT1)或调节细胞调亡的蛋白质(如bcl-2)(Ochi等,1998;Johnson和Hamdy,1998;Liebermann等,1998)。但是,基因重排或这些原癌基因和肿瘤抑制基因的突变都会导致原癌基因转化为致癌的癌基因或使肿瘤抑制因子变成无活性的多肽。一般来说单一点突变就足以完成这种转化。例如,肿瘤抑制蛋白p53上的点突变就可以导致其完全失去野生型p53的功能(Vogelstein和Kinzler,1992)。到目前为止,只有几种有效的方法用于治疗多种常见类型的癌。对于单个个体来说,选用何种治疗措施要根据诊断结果、疾病分期以及其他因素如年龄、性别及患者的健康状况。最常用的癌症治疗方法是手术、放疗和化疗。手术在肿瘤的诊断和治疗中扮演主要角色。通常活检和去除癌性生长物都需要通过手术方法。但是,如果肿瘤已经转移和扩散,则手术就不可能使患者痊愈,因此需要采用其他治疗措施。放疗和化疗是手术治疗措施的最常见的替代方法(Mayer,1998;Ohara,1998;Ho等,1998)。放疗是指通过高能射线精确照射以摧毁癌细胞,与手术很相似,主要用于治疗未转移的局域化的癌细胞。放疗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刺激、吞咽困难、口干、恶心、腹泻、脱发和无力(Curran,1998;Brizel,1998)。化疗是指利用抗癌药治疗癌症,是另一种癌症治疗模式,最常用的化疗方法包括多种抗癌药的联合化疗,这种方法被证实可以提高多种癌的反应率(美国专利5,824,348;美国专利5,633,016和美国专利5,798,339,本文已纳入作为参考)。然而,化疗药物的主要副作用是这些药物也可以影响正常组织细胞,最可能受影响的是那些在某些情况下快速分裂的细胞(如骨髓、胃肠道、生殖系统和毛囊)。化疗药物的其他毒性效应包括口疮、吞咽困难、口干、恶心、腹泻、呕吐、疲乏、出血、脱发和感染。复制选择性的溶瘤病毒具有可用于癌症治疗的前景(Kirn等,2001)。这些病毒可通过直接的复制依赖性和/或病毒基因表达依赖性溶瘤效应引起肿瘤细胞的死亡(Kirn等,2001)。另外,该病毒还可以增强诱导宿主内细胞介导的抗肿瘤免疫反应(Todo等,-->2001;Sinkovics等,2000)。这些病毒经改造后还可以在肿瘤内表达治疗性目的基因以增强抗肿瘤效应(Hermiston,2000)。但是这种治疗方法还存在一些主要的限制。因此,需要找到更多的癌症治疗措施。使用溶瘤病毒进行治疗是一个潜在的开发领域。专利技术概述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涉及的方法包括给予胸腺嘧啶激酶缺陷的痘苗病毒。所述方法包括以升高的病毒浓度给予痘苗病毒。在某些方面,所述方法包括在具有肿瘤的对象中诱导溶瘤或肿瘤血管的崩解,包括给予所述对象至少1×108个足以诱导肿瘤中细胞溶瘤的TK缺陷型、表达GM-CSF、可复制的痘苗病毒载体的病毒颗粒。在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所述方法可排除用痘苗预处理对象,例如在进行本文所述疗法前1、2、3、4、5或更多天、周、月或年,对象无需接种疫苗。在一些方面,治疗性病毒能够感染非注射的肿瘤或癌,因此能够通过局部给予和全身散播对患者进行治疗。在某些方面,向对象给予至少2×108、5×108、1×109 2×109、5×109、1×1010、5×1010、1×1011、5×1011、1×1012、5×1012或更多的病毒颗粒或噬斑形成单位(pfu),也包括其间的各种值和范围。给予的病毒剂量可以是0.1、1、2、3、4、5、6、7、8、9、10或更多毫升,包括其间的所有值和范围。在一个方面,所述剂量足以在患者血清中产生可检测的GM-CSF水平,如至少约、最多约或约5、10、40、50、100、200、500、1,000、5,000、10,000、15,000至20,000pg/mL,包括其间所有值和范围。考虑到,病毒的单剂量指在1、2、5、10、15、20或24小时期间对对象或肿瘤给予的量。该剂量可随时间散布于或通过多次注射散布。通常,对同一通用靶区域给予多个剂量,如在肿瘤附近,或当进行静脉内给药时,在对象血流或淋巴系统的特定进入点进行给药。在某些方面,病毒剂量由注射设备进行递送,该设备包括提供多端口的单个针头或与注射器连接的多个尖头或其组合。在另一方面,给予痘苗病毒载体2、3、4、5或更多次。在另一方面,在1、2、3、4、5、6、7或更多天或周中给予痘苗病毒。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对象是人。所述对象患有癌症和/或肿瘤。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肿瘤是治疗前不可切除的并在治疗后可切除的。在某些方面肿瘤位于肝脏上或肝脏中。在其它的方面,所述肿瘤可以是脑癌肿瘤、头颈癌肿瘤、食道癌肿瘤、皮肤癌肿瘤、肺癌肿瘤、胸腺癌肿瘤、胃癌肿瘤、结肠癌肿瘤、肝癌肿瘤、卵巢癌肿瘤、子宫癌肿瘤、膀胱癌肿瘤、睾丸癌肿瘤、直肠癌肿瘤、乳腺癌肿瘤或胰腺癌肿瘤。在其它实施方式中,所述肿瘤是膀胱肿瘤。在另一实施方式中,所述肿瘤是黑色素瘤。所述肿瘤可为复发的、原发的、转移的和/或多药耐药的肿瘤。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肿瘤是肝细胞肿瘤或源自其它组织或位置的转移性肿瘤。在一些实施例中,肿瘤位于肝脏中。在一些方面,所述方法还包括给予对象第二种癌症疗法。第二种癌症疗法可为化疗、生物治疗、放疗、免疫治疗、激素治疗、抗血管治疗、冷冻治疗、毒素治疗和/或手术,包括其组合。在另一方面,化疗(药物)可为泰素(taxol)或索拉非尼(sorafenib)。在另一方面,手术包括经动脉栓塞化疗(TACE方案,参见Vogl等,European Radiology 16(6):1393,2005)。所述方法还可包括第二次给予痘苗病毒载体。本专利技术的方法还可包括在治疗之前、期间、之后或其组合评价肿瘤细胞活力。在某些实施方式中,通过血管内途径、瘤内途径或其组合给予病毒。在另一方面,向瘤块内注射给药。在另一实施方式中,向肿瘤血管或在肿瘤血管区域内注射给药。在另一实施方式中,对所述肿瘤局部的淋巴或血管内注射给-->药。在一些方面,所述方法包括在给药之前或期间进行肿瘤成像。在一些方面,用痘苗病毒疫苗预先免疫或不预先免疫患者。在另一方面,患者可以是天然或临床无免疫应答的。在一些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在荷瘤对象中诱导溶瘤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给予所述对象足以诱导肿瘤细胞溶瘤的至少1×10↑[8]个TK-缺陷、表达GM-CSF、具有复制能力的痘苗病毒载体的病毒颗粒。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US 2007-3-15 60/894,9321.一种在荷瘤对象中诱导溶瘤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给予所述对象足以诱导肿瘤细胞溶瘤的至少1×108个TK-缺陷、表达GM-CSF、具有复制能力的痘苗病毒载体的病毒颗粒。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给予所述对象至少1×109个病毒颗粒。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给予所述痘苗病毒载体2、3、4、5或更多次。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1、2、3、4、5、6、7或更多天或周中给予所述痘苗病毒。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象是人。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肿瘤是脑癌肿瘤、头颈癌肿瘤、食道癌肿瘤、皮肤癌肿瘤、肺癌肿瘤、胸腺癌肿瘤、胃癌肿瘤、结肠癌肿瘤、肝癌肿瘤、卵巢癌肿瘤、子宫癌肿瘤、膀胱癌肿瘤、睾丸癌肿瘤、直肠癌肿瘤、乳腺癌肿瘤或胰腺癌肿瘤。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肿瘤是肝细胞癌或黑色素瘤。8.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量足以诱导所述肿瘤中至少20%、至少30%、至少30%、至少40%、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细胞发生溶瘤。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肿瘤是复发的肿瘤。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肿瘤是原发的肿瘤。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肿瘤是转移的肿瘤。...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大卫科恩,
申请(专利权)人:杰能斯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US[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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