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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治疗多灶性运动神经病(MMN)的给药方案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44567057 阅读:5 留言:0更新日期:2025-03-11 14:24
提供了用于使用与补体组分2(C2)的C2b部分特异性结合的抗体来治疗多灶性运动神经病(MMN)的方法和给药方案。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技术介绍

1、多灶性运动神经病(multifocal motor neuropathy,mmn)是罕见的慢性免疫介导的神经病,其主要涉及手、前臂和小腿的进行性肌无力。多灶性运动神经病在临床上的特征为涉及2条或更多条神经的进行性非对称性无力和部分运动传导阻滞。mmn的估计患病率为每100,000人中有0.6至2人,并且通常表现为非对称性上肢纯运动神经病。与影响上运动神经元途径和下运动神经元途径二者的肌萎缩侧索硬化(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als)不同,mmn仅涉及下运动神经元途径,特别是来自于下运动神经元的外周神经。该疾病的标志是存在多灶性运动传导阻滞,即动作电位沿轴突的传播受损,并且患者通常显示出高血清水平的针对神经节苷脂gm1(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的免疫球蛋白m(immunoglobulin m,igm)抗体。gm1由神经元,特别是在郎飞结(node of ranvier)和施万细胞(schwann cell)周围的神经元,在神经系统中广泛表达。目前普遍存在的观点是,gm1抗体靶向郎飞结处的轴膜。这被认为会干扰轴突-施万细胞相互作用,导致该结扩大,并直接损害轴突。

2、igm抗神经节苷脂gm1(抗gm1)抗体的存在和效价(在约40%的mmn患者中观察到)及其补体激活特性与临床特征(例如无力和轴突损伤)相关。这些抗gm1抗体与gm1的结合导致经典补体途径的激活,以及随后的膜攻击复合物(membrane attack complex,mac)沉积。因此,该mac沉积导致施万细胞-轴膜连接的破坏、离子通道聚集的移位、以及(旁)结区((para)nodal region)处膜完整性的扰乱,从而导致脱髓鞘。这些发现表明,补体在mmn的发病机制中发挥重要作用,并且补体激活的抑制可为该疾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3、目前,高剂量iv免疫球蛋白(iv immunoglobulin,ivig)治疗是唯一批准用于mmn的治疗。ivig治疗通常改善肌肉力量,但是ivig在减轻mmn症状方面的效力在数年之后下降,并且许多患者报告有进行性神经系统缺陷。尽管用ivig进行治疗,但由于持续的轴突变性,mmn相关的失能将继续发展。

4、因此,对用于治疗mmn的有效治疗选择仍然存在未满足的医学需求。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公开内容涉及用于用补体组分2(c2)抑制剂来治疗mmn的方法。本文中还提供了用于施用c2抑制剂的特定给药方案,所述c2抑制剂导致患有mmn的对象的血液中游离c2水平的快速降低。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给药方案包含快速降低对象中游离c2的负荷方案,随后是维持对象中降低的游离c2水平的维持方案。

2、在一个方面中,本文中提供了在有此需要的对象中治疗多灶性运动神经病(mmn)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对象施用有效量的c2抑制剂。

3、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以0.1mg/kg至100mg/kg的剂量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以10mg/kg至60mg/kg的剂量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以0.1mg/kg、0.5mg/kg、2.5mg/kg、5mg/kg、10mg/kg、15mg/kg、30mg/kg、60mg/kg或80mg/kg的剂量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以5mg/kg、10mg/kg、15mg/kg、30mg/kg或60mg/kg的剂量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以5mg/kg的剂量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以10mg/kg的剂量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以15mg/kg的剂量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以30mg/kg的剂量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以60mg/kg的剂量施用。

4、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以500mg至1500mg的固定剂量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以1200mg的固定剂量施用。

5、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静脉内或皮下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静脉内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皮下施用。

6、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每周一次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每2周一次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每4周一次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每8周一次施用。

7、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以10mg/kg的剂量每周或每2周一次静脉内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以30mg/kg的剂量每周或每2周一次静脉内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以60mg/kg的剂量每周或每2周一次静脉内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以15mg/kg的剂量每周或每2周一次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以5mg/kg的剂量每周、每2周或每4周一次施用。

8、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2抑制剂根据负荷方案施用,所述负荷方案将对象血液中游离c2的水平降低至阈值水平或低于阈值水平。

9、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该方法还包括在负荷方案之后的维持方案,其中维持方案包括根据将对象血液中游离c2的水平维持在阈值水平或低于阈值水平的方案来施用c2抑制剂。

10、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阈值水平为0.1、0.2、0.3、0.4、0.5、0.6、0.7或0.8μg/ml。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阈值水平为对象的游离c2的基线水平的0.5%、1%、1.5%、2%、2.5%、3%、3.5%、4%、4.5%、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或20%。

11、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负荷方案为单个初始剂量,随后一个或更多个后续剂量。在一个实施方案中,一个或更多个后续剂量各自为比单个初始剂量低的量。

12、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单个初始剂量之后是1、2、3、4、5、6、7、8、9或10个后续剂量。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后续剂量每周、每2周或每4周一次施用。

13、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单个初始剂量之后是4个后续剂量,并且其中后续剂量每周一次施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第一后续剂量在单个初始剂量之后一周施用。

14、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单个初始剂量为0.1mg/kg至100mg/kg。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单个初始剂量为10mg/kg至60mg/kg。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单个初始剂量为10mg/kg、15mg/kg、30mg/kg、60mg/kg或80mg/kg。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单个初始剂量为15mg/kg。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单个初始剂量为30mg/kg。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单个初始剂量为60mg/kg。

15、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单个初始剂量为500mg至1500mg的固定剂量。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单个初始剂量为1200mg的固定剂量。

16、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后续剂量各自为0.1mg/kg至100mg/kg。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后续剂量各自为5mg/kg至60mg/kg。在一个实施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在有此需要的对象中治疗多灶性运动神经病(MMN)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对象施用有效量的补体组分2(C2)抑制剂。

2.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0.1mg/kg至100mg/kg的剂量施用。

3.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5mg/kg至60mg/kg的剂量施用。

4.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0.1mg/kg、0.5mg/kg、2.5mg/kg、5mg/kg、10mg/kg、15mg/kg、30mg/kg、60mg/kg或80mg/kg的剂量施用。

5.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5mg/kg、10mg/kg、15mg/kg、30mg/kg或60mg/kg的剂量施用。

6.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500mg至1500mg的固定剂量施用。

7.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1200mg的固定剂量施用。

8.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静脉内施用。p>

9.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皮下施用。

10.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每周一次施用。

11.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每2周一次施用。

12.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每4周一次施用。

13.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每8周一次施用。

14.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5mg/kg的剂量每周、每2周或每4周一次施用。

15.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10mg/kg的剂量每周、每2周或每4周一次施用。

16.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15mg/kg的剂量每周、每2周或每4周一次施用。

17.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30mg/kg的剂量每周、每2周或每4周一次施用。

18.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60mg/kg的剂量每周、每2周或每4周一次施用。

19.权利要求1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根据负荷方案施用,所述负荷方案将所述对象血液中游离C2的水平降低至阈值水平或低于阈值水平。

20.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还包括在所述负荷方案之后的维持方案,其中所述维持方案包括根据将所述对象血液中游离C2的水平维持在所述阈值水平或低于所述阈值水平的方案来施用所述C2抑制剂。

21.权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阈值水平为0.1、0.2、0.3、0.4、0.5、0.6、0.7或0.8μg/mL。

22.权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阈值水平为所述对象的游离C2的基线水平的0.5%、1%、1.5%、2%、2.5%、3%、3.5%、4%、4.5%、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或20%。

23.权利要求19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负荷方案为单个初始剂量,随后一个或更多个后续剂量。

24.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个后续剂量各自为比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低的量。

25.权利要求23或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之后是1、2、3、4、5或6个后续剂量。

26.权利要求23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后续剂量每周或每2周一次施用。

27.权利要求23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之后是4个后续剂量,并且其中所述后续剂量每周一次施用。

28.权利要求23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第一后续剂量在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之后一周施用。

29.权利要求23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为0.1mg/kg至100mg/kg。

30.权利要求23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为10mg/kg至60mg/kg。

31.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为15mg/kg。

32.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为30mg/kg。

33.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为60mg/kg。

34.权...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1.在有此需要的对象中治疗多灶性运动神经病(mmn)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对象施用有效量的补体组分2(c2)抑制剂。

2.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0.1mg/kg至100mg/kg的剂量施用。

3.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5mg/kg至60mg/kg的剂量施用。

4.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0.1mg/kg、0.5mg/kg、2.5mg/kg、5mg/kg、10mg/kg、15mg/kg、30mg/kg、60mg/kg或80mg/kg的剂量施用。

5.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5mg/kg、10mg/kg、15mg/kg、30mg/kg或60mg/kg的剂量施用。

6.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500mg至1500mg的固定剂量施用。

7.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1200mg的固定剂量施用。

8.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静脉内施用。

9.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皮下施用。

10.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每周一次施用。

11.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每2周一次施用。

12.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每4周一次施用。

13.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每8周一次施用。

14.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5mg/kg的剂量每周、每2周或每4周一次施用。

15.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10mg/kg的剂量每周、每2周或每4周一次施用。

16.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15mg/kg的剂量每周、每2周或每4周一次施用。

17.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30mg/kg的剂量每周、每2周或每4周一次施用。

18.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以60mg/kg的剂量每周、每2周或每4周一次施用。

19.权利要求1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2抑制剂根据负荷方案施用,所述负荷方案将所述对象血液中游离c2的水平降低至阈值水平或低于阈值水平。

20.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还包括在所述负荷方案之后的维持方案,其中所述维持方案包括根据将所述对象血液中游离c2的水平维持在所述阈值水平或低于所述阈值水平的方案来施用所述c2抑制剂。

21.权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阈值水平为0.1、0.2、0.3、0.4、0.5、0.6、0.7或0.8μg/ml。

22.权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阈值水平为所述对象的游离c2的基线水平的0.5%、1%、1.5%、2%、2.5%、3%、3.5%、4%、4.5%、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或20%。

23.权利要求19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负荷方案为单个初始剂量,随后一个或更多个后续剂量。

24.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个后续剂量各自为比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低的量。

25.权利要求23或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之后是1、2、3、4、5或6个后续剂量。

26.权利要求23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后续剂量每周或每2周一次施用。

27.权利要求23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之后是4个后续剂量,并且其中所述后续剂量每周一次施用。

28.权利要求23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第一后续剂量在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之后一周施用。

29.权利要求23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为0.1mg/kg至100mg/kg。

30.权利要求23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为10mg/kg至60mg/kg。

31.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为15mg/kg。

32.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为30mg/kg。

33.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为60mg/kg。

34.权利要求23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为500mg至1500mg的固定剂量。

35.权利要求3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为1200mg的固定剂量。

36.权利要求23至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后续剂量各自为0.1mg/kg至100mg/kg。

37.权利要求23至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后续剂量各自为5mg/kg至60mg/kg。

38.权利要求3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后续剂量各自为0.1mg/kg、0.5mg/kg、2.5mg/kg、5mg/kg、10mg/kg、15mg/kg、30mg/kg、60mg/kg或80mg/kg。

39.权利要求3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后续剂量各自为5mg/kg。

40.权利要求3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后续剂量各自为10mg/kg。

41.权利要求3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后续剂量各自为30mg/kg。

42.权利要求23至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后续剂量各自为500mg至1500mg的固定剂量。

43.权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后续剂量各自为1200mg的固定剂量。

44.权利要求23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为15mg/kg并且所述后续剂量各自为5mg/kg。

45.权利要求23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为30mg/kg并且所述后续剂量各自为10mg/kg。

46.权利要求23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单个初始剂量为60mg/kg并且所述后续剂量各自为30mg/kg。

47.权利要求19至4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负荷方案是静脉内施用的。

48.权利要求19至4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负荷方案是皮下施用的。

49.权利要求19至4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负荷方案在1、2、3、4、5、6或7天内将游离c2的水平降低至所述阈值水平或低于所述阈值水平。

50.权利要求19至4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负荷方案在1、2、3、4或5周内将游离c2的水平降低至所述阈值水平或低于所述阈值水平。

51.权利要求20至5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维持方案为每周、每2周、每3周、每4周、每5周、每6周、每7周或每8周一次施用0.1至100mg/kg的剂量。

52.权利要求20至5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维持方案为每周一次施用0.1mg/kg、0.5mg/kg、2.5mg/kg、5mg/kg、10mg/kg、15mg/kg、30mg/kg、60mg/kg或80mg/kg的剂量。

53.权利要求20至5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维持方案为每2周一次施用0.1mg/kg、0.5mg/kg、2.5mg/kg、5mg/kg、10mg/kg、15mg/kg、30mg/kg、60mg/kg或80mg/kg的剂量。

54.权利要求5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维持方案为每2周一次施用10mg/kg的剂量。

55.权利要求5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维持方案为每2周一次施用30mg/kg的剂量。

56.权利要求20至5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维持方案为每3周一次施用0.1mg/kg、0.5mg/kg、2.5mg/kg、5mg/kg、10mg/kg、15mg/kg、30mg/kg、60mg/kg或80mg/kg的剂量。

57.权利要求20至5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维持方案为每4周一次施用0.1mg/kg、0.5mg/kg、2.5mg/kg、5mg/kg、10mg/kg、15mg/kg、30mg/kg、60mg/kg或80mg/kg的剂量。

58.权利要求5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维持方案为每4周一次施用5mg/kg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英格·万德瓦勒斯特凡·罗斯努
申请(专利权)人:阿根思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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