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光学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光源系统。
技术介绍
1、目前大功率led光源系统在舞台灯的应用非常广泛,现有技术中,为了追求光源系统的出光均匀性,光源系统引入了双复眼透镜进行匀光,但双复眼在提升光源系统均匀性的同时降低出光的照度,导致光源系统出射光的光斑照度降低,特别是光斑的中心区域照度降低较多,限制了led光源系统在舞台灯领域的应用。
技术实现思路
1、本技术提供一种光源系统,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光源系统光斑中心照度不突出的问题。
2、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技术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一种光源系统,包括光源机构,所述光源机构包括多个阵列分布的发光二极管芯片;准直透镜组,所述准直透镜组用于对所述发光二极管芯出射的光束进行准直;复眼透镜组,所述复眼透镜组设置于所述准直透镜组的出射光光路上,其中所述复眼透镜组包括设置于中心的透光区以及围绕所述透光区的匀光区,所述匀光区用于对所述准直透镜组出射的光束进行匀光,所述透光区用于对所述准直透镜组出射的光束进行透射;聚光透镜,所述聚光透镜设置于所述复眼透镜组的出射光光路上,聚光透镜用于对所述复眼透镜组出射光进行汇聚并投射至目标平面。
3、在一实施方式中,所述匀光区为所述复眼透镜组基板表面设置的微透镜单元,所述透光区为所述复眼透镜组基板的平整表面。
4、在一实施方式中,所述复眼透镜组包括第一复眼透镜,所述第一复眼透镜包括位于中心的所述透光区,以及围绕所述透光区的所述匀光区。
5、在一实施方式中,所述复眼透
6、在一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复眼透镜的所述匀光区与所述第一复眼透镜的所述匀光区的面积大小相同,所述第二复眼透镜的所述透光区与所述第一复眼透镜的所述透光区面积大小相同。
7、在一实施方式中,所述匀光区为所述复眼透镜组基板表面设置的微透镜单元,所述透光区为所述复眼透镜组基板的通孔。
8、在一实施方式中,所述复眼透镜组的所述通孔内设置有透光材料,所述透光材料可以调整光的透过率。
9、在一实施方式中,所述匀光区为所述复眼透镜组基板表面设置的第一微透镜单元,所述透光区为所述复眼透镜组基板表面设置的第二微透镜单元,所述第一微透镜单元的曲率直径小于第二微透镜单元的曲率直径。
10、在一实施方式中,所述复眼透镜组的所述透光区的直径为0-60mm,所述光源系统出射光的光斑均匀性大于等于70%。
11、在一实施方式中,所述复眼透镜组的所述透光区的直径为17-47mm,所述光源系统出射光的光斑均匀性大于等于75%。
12、本技术的有益效果是:区别于现有技术,本技术通过光源机构发出多光束,并通过准直透镜组收集后,入射到复眼透镜组上,由于复眼透镜组包括设置于中心区域的透光区以及围绕所述透光区的匀光区,以实现在目标平面上形成光斑中心照度和均匀性的均衡,以提高光源系统的应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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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种光源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匀光区为所述复眼透镜组基板表面设置的微透镜单元,所述透光区为所述复眼透镜组基板的平整表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复眼透镜组包括第一复眼透镜,所述第一复眼透镜包括位于中心的所述透光区,以及围绕所述透光区的所述匀光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复眼透镜组还包括第二复眼透镜,所述第二复眼透镜包括位于中心的所述透光区,以及围绕所述透光区的所述匀光区,所述第二复眼透镜的所述匀光区与所述第一复眼透镜的所述匀光区对应设置,同时所述第二复眼透镜的所述透光区与所述第一复眼透镜的所述透光区对应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光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复眼透镜的所述匀光区与所述第一复眼透镜的所述匀光区的面积大小相同,所述第二复眼透镜的所述透光区与所述第一复眼透镜的所述透光区面积大小相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匀光区为所述复眼透镜组基板表面设置的微透镜单元,所述透光区为所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光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复眼透镜组的所述通孔内设置有透光材料,所述透光材料可以调整光的透过率。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匀光区为所述复眼透镜组基板表面设置的第一微透镜单元,所述透光区为所述复眼透镜组基板表面设置的第二微透镜单元,所述第一微透镜单元的曲率直径小于第二微透镜单元的曲率直径。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光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复眼透镜组的所述透光区的直径为0-60mm,所述光源系统出射光的光斑均匀性大于等于70%。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光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复眼透镜组的所述透光区的直径为17-47mm,所述光源系统出射光的光斑均匀性大于等于75%。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光源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匀光区为所述复眼透镜组基板表面设置的微透镜单元,所述透光区为所述复眼透镜组基板的平整表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复眼透镜组包括第一复眼透镜,所述第一复眼透镜包括位于中心的所述透光区,以及围绕所述透光区的所述匀光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复眼透镜组还包括第二复眼透镜,所述第二复眼透镜包括位于中心的所述透光区,以及围绕所述透光区的所述匀光区,所述第二复眼透镜的所述匀光区与所述第一复眼透镜的所述匀光区对应设置,同时所述第二复眼透镜的所述透光区与所述第一复眼透镜的所述透光区对应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光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复眼透镜的所述匀光区与所述第一复眼透镜的所述匀光区的面积大小相同,所述第二复眼透镜的所述透光区与所述第一复眼透镜的所述透光...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张权,李矗,
申请(专利权)人: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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