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属于环境治理,具体涉及一种水系综合整治用湖底消杀设备。
技术介绍
1、水系综合整治是指对某一流域或区域的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和整治,包括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动力构建等多个方面;在水系综合整治中,对湖底进行消杀也是至关重要的,主要基于原因有:消除污染源、控制藻类生长、防止底泥再悬浮和减少病原体传播。
2、现有技术中,通过紫外线消毒器可以对湖底的藻类,微生物等进行消杀,而紫外线消毒器通常固定在湖底,而湖床的情况不一,在紫外线消毒器进行固定时可能会出现插入深度不够导致整体不稳定的情况,从而影响湖底的消杀工作。
3、因此,需要一种水系综合整治用湖底消杀设备,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紫外线消毒器安装不稳定,从而影响消杀工作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水系综合整治用湖底消杀设备,以解决上述
技术介绍
中提出的问题。
2、为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水系综合整治用湖底消杀设备,包括u型支架,所述u型支架的内侧固定安装有紫外线消毒器,所述u型支架的两侧均固定有l型固定板,两个所述l型固定板远离u型支架的一侧固定有安装框,所述安装框的内部滑动连接有固定桩,所述固定桩的表面固定有限位块,所述安装框的表面开设有与限位块相配合的限位滑槽,两个所述固定桩一侧均开设有矩形凹槽,所述矩形凹槽的内壁固定有齿条,两个所述固定桩的一侧上端均固定有移动杆,两个所述移动杆相靠近的一侧固定有握杆,两个所述l型固定板的一侧均设置有与固定桩相配合的限
3、方案中需要说明的是,所述限位机构包括固定在l型固定板一侧的安装杆,所述安装杆的一侧插接有活动杆,所述活动杆的一端固定有顶块,所述活动杆的外表面套设有与顶块相配合的弹簧,所述顶块与齿条相啮合,两个所述活动杆之间固定有拉杆,所述顶块的一侧固定有l型连接杆,所述l型连接杆的一侧固定有卡齿。
4、进一步值得说明的是,所述辅助支撑机构包括两个转动连接在l型固定板表面的连接轴,两个所述连接轴呈对称分布,两个所述连接轴的外表面均固定套设有齿轮,两个所述齿轮啮合传动,两个所述连接轴的外表面固定套设有支撑杆,所述卡齿与其中一个齿轮相啮合。
5、更进一步需要说明的是,所述u型支架的内侧上端固定有手杆。
6、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u型支架的一侧下端均匀固定有多个第一防护杆。
7、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拉杆的顶面均匀固定有多个第二防护杆。
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水系综合整治用湖底消杀设备,至少包括如下有益效果:
9、(1)通过紫外线消毒器对湖底的海藻、微生物等进行消杀,通过下拉握杆,使得移动杆带动固定桩在安装框内下滑,使得固定桩插入湖床的深度更深,从而提高u型支架固定时的稳定,进而提高紫外线消毒器在工作中的稳定性,便于根据湖床的情况调节固定桩的插入的长度,通过限位机构对固定桩进行限位,通过支撑杆对u型支架进行辅助支撑,转动两个支撑杆,从而对支撑杆的角度进行调节,从而适应更多的安装场景,然后卡齿卡在其中一个齿轮上,对两个支撑杆进行限位。
10、(2)通过第一防护杆和第二防护杆的设置,可以对紫外线消毒器进行防护,避免较大的杂物随着水流碰击紫外线消毒器,从而延长紫外线消毒器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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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种水系综合整治用湖底消杀设备,包括U型支架(1),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支架(1)的内侧固定安装有紫外线消毒器(2),所述U型支架(1)的两侧均固定有L型固定板(3),两个所述L型固定板(3)远离U型支架(1)的一侧固定有安装框(9),所述安装框(9)的内部滑动连接有固定桩(7),所述固定桩(7)的表面固定有限位块(10),所述安装框(9)的表面开设有与限位块(10)相配合的限位滑槽(11),两个所述固定桩(7)一侧均开设有矩形凹槽,所述矩形凹槽的内壁固定有齿条(23),两个所述固定桩(7)的一侧上端均固定有移动杆(4),两个所述移动杆(4)相靠近的一侧固定有握杆(5),两个所述L型固定板(3)的一侧均设置有与固定桩(7)相配合的限位机构,两个所述L型固定板(3)相互远离的一侧均设置有与限位机构相配合的辅助支撑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系综合整治用湖底消杀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包括固定在L型固定板(3)一侧的安装杆(17),所述安装杆(17)的一侧插接有活动杆(20),所述活动杆(20)的一端固定有顶块(19),所述活动杆(20)的外表面套设有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水系综合整治用湖底消杀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支撑机构包括两个转动连接在L型固定板(3)表面的连接轴(16),两个所述连接轴(16)呈对称分布,两个所述连接轴(16)的外表面均固定套设有齿轮(15),两个所述齿轮(15)啮合传动,两个所述连接轴(16)的外表面固定套设有支撑杆(6),所述卡齿(22)与其中一个齿轮(15)相啮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系综合整治用湖底消杀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支架(1)的内侧上端固定有手杆(1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系综合整治用湖底消杀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支架(1)的一侧下端均匀固定有多个第一防护杆(8)。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水系综合整治用湖底消杀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杆(12)的顶面均匀固定有多个第二防护杆(13)。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水系综合整治用湖底消杀设备,包括u型支架(1),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支架(1)的内侧固定安装有紫外线消毒器(2),所述u型支架(1)的两侧均固定有l型固定板(3),两个所述l型固定板(3)远离u型支架(1)的一侧固定有安装框(9),所述安装框(9)的内部滑动连接有固定桩(7),所述固定桩(7)的表面固定有限位块(10),所述安装框(9)的表面开设有与限位块(10)相配合的限位滑槽(11),两个所述固定桩(7)一侧均开设有矩形凹槽,所述矩形凹槽的内壁固定有齿条(23),两个所述固定桩(7)的一侧上端均固定有移动杆(4),两个所述移动杆(4)相靠近的一侧固定有握杆(5),两个所述l型固定板(3)的一侧均设置有与固定桩(7)相配合的限位机构,两个所述l型固定板(3)相互远离的一侧均设置有与限位机构相配合的辅助支撑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系综合整治用湖底消杀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包括固定在l型固定板(3)一侧的安装杆(17),所述安装杆(17)的一侧插接有活动杆(20),所述活动杆(20)的一端固定有顶块(19),所述活动杆(20)的外表面套设有与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熊卫华,饶海平,万晓辉,黄凯,
申请(专利权)人: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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