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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5-甲氧基-n,n-二甲基色胺(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用于治疗被诊断为精神或神经系统障碍的母亲患者,特别是母乳喂养母亲患者。所述精神障碍适合用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治疗。所述治疗还改善母亲功能。此外,本专利技术允许在无需几乎完全中断母乳喂养的情况下治疗母乳喂养母亲的精神或神经系统障碍。
技术介绍
1、母乳喂养母亲的精神或神经系统障碍可能会对患病的母亲、她的婴儿和她的家庭造成一系列消极后果。例如,罹患精神或神经系统障碍的妇女可能会产生自我伤害或伤害孩子的想法,并且她们的自杀风险会增加。
2、精神或神经系统障碍可能进一步导致母亲与孩子之间互动的中断,示例是母亲与孩子之间脱离行为的发生率更高,并且视觉和声音交流的发生率更低。证据还表明,母亲罹患的精神或神经系统障碍与孩子发育之间存在关联,如罹患精神或神经系统障碍的患者的孩子可能有更大的认知发育受损的风险这一事实所表明的那样。
3、尽管存在这些问题,但治疗选择仍然相当有限。一般而言,已知的精神或神经系统障碍治疗方法的治疗成功率通常有限,特别是对于罹患轻度以上疾病症状的患者。
4、在患者是母乳喂养母亲的情况下,一个复杂的因素是,对于许多药物,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服药期间及服药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母乳喂养,因为药物可能会随乳汁排出,使未断奶的孩子面临风险。
5、此外,研究表明,母乳喂养母亲可能由于一系列担忧而不愿意开始药物治疗。
6、因此,罹患精神或神经系统障碍的母乳喂养患者可能面临必须
7、在此背景下,需要精神或神经系统障碍的改进治疗,特别是不仅能有效解决障碍症状并且快速产生临床反应,而且还能避免干扰患者的日常活动,特别是关于婴儿的护理的治疗。所述治疗应改善母亲功能。此外,还需要一种不需要几乎完全中断母乳喂养的精神或神经系统障碍的治疗。
8、虽然最近人们对使用致幻剂治疗精神障碍产生了浓厚兴趣,但迄今为止尚未基于此类物质对母乳喂养母亲进行治疗。这是由于普遍缺乏相关临床数据,无法得出关于致幻剂的临床效用的结论,也由于人们特别担心致幻剂的施用可能不适合母乳喂养母亲。
9、致幻剂(包括迷幻药)是化学化合物,一些是天然存在的,一些是合成的,其定义是人服用后能够引起感官扭曲,诸如听觉和视觉感知的变化,以及情绪和认知的扭曲。术语致幻剂涵盖了相当广泛的一组具有不同作用方式的精神活性分子。一些精神障碍原则上被认为适合用精神活性分子(如迷幻药)治疗。
10、然而,尚未有任何迷幻药物得到任何监管机构的批准。事实上,此类分子的临床经验仍然相当有限。
11、已经在临床试验中研究过的一种化合物是5-甲氧基-n,n-二甲基色胺(5-meo-dmt)。wo 2020/169850报告了对健康志愿者进行的测试以及涉及罹患治疗耐药性抑郁(trd)(即重度抑郁障碍的一种形式)的患者的临床试验。罹患ppd的患者未被纳入所述试验。
12、在此背景下,本专利技术的一个目的特别在于提供比先前描述的疗法更有效的疗法(即,a)更大百分比的患者经历临床反应,b)更大的平均临床反应,c)更早出现临床反应,和/或d)更持久的临床反应)。
13、本专利技术的进一步的目的是提供用于改进的精神活性疗法的化合物和所述疗法的给药方案,所述疗法具有比先前描述的疗法更好的安全性和/或更好的耐受性。本专利技术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用于改进的精神活性疗法的化合物和所述疗法的给药方案,所述疗法比先前描述的疗法更方便。本专利技术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用于改进的精神活性疗法的化合物和所述疗法的给药方案,与先前描述的疗法相比,所述疗法与更高的患者依从性率(包括更高的治疗启动率)相关。本专利技术的又进一步的目的是确定受益于此类改进的精神活性疗法的特定疾病方面和特定疾病方面的亚组。
14、本专利技术的又进一步的目的是改善罹患精神或神经系统障碍的患者(特别是被诊断为精神障碍的母乳喂养母亲)的母亲功能。
技术实现思路
1、本专利技术提供了5-甲氧基-n,n-二甲基色胺(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用于治疗被诊断为精神或神经系统障碍的母亲,特别是被诊断为此种障碍的母乳喂养母亲。所述障碍可以特别是以抑郁发作为特征的障碍,例如重度抑郁障碍(mdd)、持续性抑郁障碍、季节性情感障碍和双相情感障碍(bd),诸如双相情感障碍i型和双相情感障碍ii型;焦虑障碍,例如分离焦虑障碍、广场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gad)、社交焦虑障碍(sad)、恐慌障碍、恐惧症和物质/药物诱发的焦虑障碍;躯体症状障碍;强迫症和相关障碍,例如强迫障碍(ocd)和身体畸形障碍(bdd);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疼痛障碍,例如慢性疼痛、纤维肌痛和偏头痛;由于使用精神活性物质而导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例如物质使用障碍(sud);精神病性障碍,例如精神分裂症;饮食障碍;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adhd);人格障碍,例如分裂型人格障碍和边缘性人格障碍;自闭症谱系障碍;慢性疲劳综合征;与hiv、covid后遗症或创伤性脑损伤相关的精神障碍或神经系统障碍。
2、在一个方面,患者可能罹患睡眠紊乱。
3、治疗可以改善母亲功能。
4、待治疗的患者特别是母乳喂养母亲。
5、本专利技术还允许在无需几乎完全中断母乳喂养的情况下治疗母乳喂养母亲。
6、本专利技术还提供了可用于上述治疗的剂量范围和给药方案。
7、在本专利技术的上下文中,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经由静脉内、肌肉内或皮下施用进行施用。
8、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以引起患者经历峰值迷幻体验的剂量或剂量方案进行施用。可以施用约1mg至约10mg剂量的5-meo-dmt或等摩尔量的药学上可接受的盐。
本文档来自技高网...【技术保护点】
1.5-甲氧基-N,N-二甲基色胺(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用于治疗有18个月或以下年龄孩子的母亲的精神或神经系统障碍,其中所述5-MeO-DMT经由静脉内、肌肉内或皮下途径进行施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精神或神经系统障碍涉及选自睡眠紊乱、认知功能障碍、焦虑、精神运动迟缓、社交/情感退缩和消极思维中的一种或多种症状。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患者罹患所述障碍的治疗耐药性形式。
4.如权利要求3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在最后一次施用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后约2小时;第1天时,例如约24小时后;第7天时;第14天时;和/或第28天时观察到所述障碍的改善,所述改善反映为CGI-S评分的降低。
5.如权利要求3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障碍的改善发生在最后一次施用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后不晚于约2小时,所述改善反映为CG
6.如权利要求3或5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障碍的改善持续直到最后一次施用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后至少6天;特别是直到最后一次施用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后至少14天;更优选直到最后一次施用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后至少28天,所述改善反映为CGI-S评分的降低。
7.如权利要求1至6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患者还罹患轻度受损、受损或重度受损的母亲功能。
8.如权利要求7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患者具有95或更低,诸如80或更低,特别是65或更低的Barkin母亲功能指数(BIMF)评分。
9.如权利要求1至8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治疗改善了母亲功能。
10.如权利要求1至9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改善涉及根据Barkin母亲功能指数(BIMF)的选自自我护理、婴儿护理、母子互动、母亲的心理健康、社会支持、管理和调节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别是两个或更多个功能领域。
11.如权利要求8至10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BIMF评分改善10%或更多,优选20%或更多。
12.如权利要求1至11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5-MeO-DMT或其盐以引起所述患者经历峰值迷幻体验的剂量或剂量方案进行施用。
13.如权利要求1至12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施用约1mg至约10mg 5-MeO-DMT的剂量,或者其中施用等摩尔量的所述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来代替5-MeO-DMT。
14.如权利要求1至12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施用约2mg;或约5mg;或约8mg的剂量,或者其中施用等摩尔量的所述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来代替5-MeO-DMT。
15.如权利要求1至12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施用约1mg;或约2mg;或约3mg的剂量,或者其中施用等摩尔量的所述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来代替5-MeO-DMT。
16.如权利要求1至13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5-MeO-DMT或其盐在第一次施用时以第一剂量施用;并且所述5-MeO-DMT或其盐在零至六次后续施用中施用;其中,除非所述患者经历峰值迷幻体验,否则每次后续施用使用的剂量均高于先前的施用。
17.如权利要求1至13或16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第一次施用时所述5-MeO-DMT以约1mg至约3mg的剂量施用,然后除非所述患者已经经历过峰值迷幻体验,否则第二次施用时增加至约4mg至约6mg的剂量,然后除非所述患者已经经历过峰值迷幻体验,否则第三次施用时增加至约7mg至约9mg的剂量,或者其中施用等摩尔量的所述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来代替5-MeO-DMT。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第一剂量的5-MeO-DMT为约2mg,所述第二剂量的5-MeO-DMT为约5mg,并且所述第三剂量的5-MeO-DMT为约8mg;或者其中施用等摩尔量的所述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来代替5-MeO-D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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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1.5-甲氧基-n,n-二甲基色胺(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用于治疗有18个月或以下年龄孩子的母亲的精神或神经系统障碍,其中所述5-meo-dmt经由静脉内、肌肉内或皮下途径进行施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精神或神经系统障碍涉及选自睡眠紊乱、认知功能障碍、焦虑、精神运动迟缓、社交/情感退缩和消极思维中的一种或多种症状。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患者罹患所述障碍的治疗耐药性形式。
4.如权利要求3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在最后一次施用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后约2小时;第1天时,例如约24小时后;第7天时;第14天时;和/或第28天时观察到所述障碍的改善,所述改善反映为cgi-s评分的降低。
5.如权利要求3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障碍的改善发生在最后一次施用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后不晚于约2小时,所述改善反映为cgi-s评分的降低。
6.如权利要求3或5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障碍的改善持续直到最后一次施用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后至少6天;特别是直到最后一次施用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后至少14天;更优选直到最后一次施用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后至少28天,所述改善反映为cgi-s评分的降低。
7.如权利要求1至6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患者还罹患轻度受损、受损或重度受损的母亲功能。
8.如权利要求7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患者具有95或更低,诸如80或更低,特别是65或更低的barkin母亲功能指数(bimf)评分。
9.如权利要求1至8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治疗改善了母亲功能。
10.如权利要求1至9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改善涉及根据barkin母亲功能指数(bimf)的选自自我护理、婴儿护理、母子互动、母亲的心理健康、社会支持、管理和调节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别是两个或更多个功能领域。
11.如权利要求8至10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bimf评分改善10%或更多,优选20%或更多。
12.如权利要求1至11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5-meo-dmt或其盐以引起所述患者经历峰值迷幻体验的剂量或剂量方案进行施用。
13.如权利要求1至12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施用约1mg至约10mg 5-meo-dmt的剂量,或者其中施用等摩尔量的所述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来代替5-meo-dmt。
14.如权利要求1至12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施用约2mg;或约5mg;或约8mg的剂量,或者其中施用等摩尔量的所述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来代替5-meo-dmt。
15.如权利要求1至12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施用约1mg;或约2mg;或约3mg的剂量,或者其中施用等摩尔量的所述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来代替5-meo-dmt。
16.如权利要求1至13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5-meo-dmt或其盐在第一次施用时以第一剂量施用;并且所述5-meo-dmt或其盐在零至六次后续施用中施用;其中,除非所述患者经历峰值迷幻体验,否则每次后续施用使用的剂量均高于先前的施用。
17.如权利要求1至13或16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第一次施用时所述5-meo-dmt以约1mg至约3mg的剂量施用,然后除非所述患者已经经历过峰值迷幻体验,否则第二次施用时增加至约4mg至约6mg的剂量,然后除非所述患者已经经历过峰值迷幻体验,否则第三次施用时增加至约7mg至约9mg的剂量,或者其中施用等摩尔量的所述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来代替5-meo-dmt。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使用的5-meo-dmt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第一剂量的5-meo-dmt为约2mg,所述第二剂量的5-meo-dmt为约5mg,并且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泰斯·特维,康纳·伯克,纳奥伊斯·加夫尼,
申请(专利权)人:GH研究爱尔兰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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