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属于家用电器,尤其是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及储液装置及设备。
技术介绍
1、在罐体、筒体、箱体等存储液体的储液装置中,为了人们便捷的了解储液装置的壳体内部的液体的液位高度,一般会在壳体侧壁上设置观察窗,该观察窗大致为竖向方向设置在壳体侧壁上且能从外部观察到壳体内部。在壳体内部灌装液体后,液体表面位于观察窗的某个高度位置,人们直接查看观察窗透明部分的液体表面位置就能掌握壳体内部液体的液位高度。但在实际使用中发现,很多时候壳体内光线较暗,而壳体外光线亮度高于壳体内,使得位于壳体外的人很难看清楚观察窗内的液面位置。还有些观察窗长期使用后会出现表面划伤、模糊的问题,由于很多的液体为无色透明,由此造成通过观察窗查看时不易分辨出液体表面的位置,导致无法及时的发现液位变化。
技术实现思路
1、本技术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液位显示机构。本技术中,在观察窗内侧的结构内部上方和下方设置发光单元,两个发光单元可以发光,优选是可以对向的发光或者分别向斜下方、斜上方发光,而液体表面漂浮的浮体将上方和下方的两个发光单元的光线阻断或反射,使两个发光单元分别将浮体上方的空间和浮体下方的空间染成发光单元发出光线的颜色,或者两个发光单元发出的光线在浮体的半透明部内混合并形成不同颜色的混合光,这两种方式都使外部观察者能够清楚的分辨出观察窗处的浮体所处的位置,从而得知结构内部的液位高度,浮体上方和浮体下方的两个发光单元发出的光线颜色可以选用穿透力强、醒目以及具有警示作用的颜色,从而能更有效的提示外界观察者
2、本技术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3、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储液装置,所述储液装置包括壳体,所述液位显示机构设于所述储液装置内;所述液位显示机构包括:
4、观察窗,设置于所述壳体的侧壁上;
5、浮体,设置于所述壳体内,在浮力作用下漂浮于液面;
6、上发光单元和下发光单元,上发光单元发出的光线能照亮浮体上方,下发光单元发出的光线能照亮浮体下方;
7、上发光单元和下发光单元所发出的光的颜色相同或不同;所述上发光单元和下发光单元发出的光线能够从所述观察窗透射至所述壳体外;
8、优选的方案:上发光单元位于浮体上方,下发光单元位于浮体下方。
9、进一步的:所述上发光单元和下发光单元所发出的光的颜色不同;
10、所述浮体包括半透明部,上发光单元发出的光与下发光单元发出的光能够在浮体的半透明部内产生混合光,该混合光自观察窗透射至所述壳体外,所述混合光的颜色能被人眼识别且其颜色与上发光单元和下发光单元发出的光的颜色不同。
11、进一步的:上发光单元的位置选自下述位置中的任意一处或多处:
12、⑴观察窗上方的壳体内壁或观察窗上端旁侧的壳体内壁或观察窗上方的壳体内任意位置设置上发光单元;
13、或,
14、⑵观察窗上方的壳体的上盖底面设置上发光单元;
15、或,
16、⑶观察窗内侧的液雾通道上端表面设置上发光单元。
17、或
18、⑷上发光单元与浮体连接且位于浮体上方;
19、或,
20、⑸上发光单元与浮体连接且位于浮体上端部内部。
21、进一步的:浮体下方的下发光单元的位置选自下述位置中的任意一处或多处:
22、⑴观察窗下方的壳体内壁、观察窗下端旁侧的壳体内壁或观察窗下方的壳体内任意位置设置下发光单元;
23、或,
24、⑵观察窗下方的壳体底板内部或底板下方设置下发光单元;
25、或,
26、⑶观察窗内侧的液雾通道下端表面设置下发光单元。
27、或
28、⑷下发光单元与浮体连接且位于浮体下方;
29、或,
30、⑸下发光单元与浮体连接且位于浮体下端部内部。
31、进一步的:
32、所述观察窗内侧的壳体内壁上设置一个与观察窗同方向延伸设置的遮罩,该遮罩与观察窗之间围成的空间内的液体表面漂浮所述浮体,遮罩与观察窗之间围成的空间内的液体与储液装置内的液体连通;
33、或,
34、所述观察窗内侧的壳体内设置一个与观察窗同方向延伸设置的空心罩,该空心罩内的液体表面漂浮所述浮体,空心罩内的液体与储液装置内的液体连通。
35、优选的方案是:遮罩或空心罩与壳体可拆卸连接。
36、进一步的:
37、⑴所述遮罩或空心罩全部由能透光的材料制成或局部由能透光的材料制成,所述透光的材料的部位用于所述发光单元发出的光线透射至观察窗处;
38、或,
39、⑵所述遮罩或空心罩设置有透光通道,所述透光通道用于所述发光单元发出的光线透射至观察窗处
40、或,
41、⑶所述遮罩或空心罩靠近观察窗的内壁设置有反光部,该反光部能够将发光单元发出的光线反射至观察窗处。
42、优选的方案是:
43、⑴在浮体上方和/或下方的遮罩内部设置所述发光单元;
44、或,
45、⑵在浮体上方和/或下方的空心罩内部设置有发光单元。
46、进一步的:
47、所述遮罩下端部或侧壁中的任意一处或全部两处设置有过液通道,该过液通道用于壳体和遮罩之间的液体同步流动到遮罩和观察窗之间的空间内;
48、或,
49、所述空心罩下端部或侧壁中的任意一处或全部两处设置有过液通道,该过液通道用于壳体内的液体同步流动到空心罩内。
50、进一步的:
51、所述上发光单元包括一个或多个光源;
52、和/或,
53、所述下发光单元包括一个或多个光源。
54、优选的方案是:
55、所述上发光单元包括多个光源,且上发光单元的多个光源所发出的光至少具有两种颜色;
56、和/或,
57、所述下发光单元包括多个光源,且下发光单元的多个光源所发出的光至少具有两种颜色。
58、优选的方案是:
59、所述上发光单元的多个光源能够在控制电路的控制下分时点亮;
60、和/或,
61、所述下发光单元的多个光源能够在控制电路的控制下分时点亮。
62、优选的方案是:
63、还包括电子温度显示装置,电子温度显示装置包括温度传感器、控制单元、显示单元;温度传感器用于检测液体温度;所述上发光单元和/或下发光单元能兼做电子温度显示装置的显示单元;
64、所述上发光单元或所述下发光单元中的任意一个或全部两个所发出光的颜色能随着储液装置内的液体温度变化而变化;
65、优选的方案是:
66、所述上发光单元和下发光单元包括光源、导光体;光源安装于壳体内或壳体外;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储液装置,所述储液装置包括壳体,所述液位显示机构设于所述储液装置内;所述液位显示机构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上发光单元位于浮体上方,下发光单元位于浮体下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发光单元和下发光单元所发出的光的颜色不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上发光单元的位置选自下述位置中的任意一处或多处: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浮体下方的下发光单元的位置选自下述位置中的任意一处或多处: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遮罩或空心罩与壳体可拆卸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14.如权利要求11或12或13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17.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18.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19.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发光单元和下发光单元包括导光体;光源安装于壳体内或壳体外;
20.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发光单元包括A导光体,下发光单元包括B导光体;光源安装于壳体内或壳体外;
2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观察窗上方的壳体内任意位置设置上发光单元。
2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观察窗下方的壳体内任意位置设置下发光单元。
23.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24.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发光单元和下发光单元包括导光体;光源安装于壳体内或壳体外;
25.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发光单元包括A导光体,下发光单元包括B导光体;光源安装于壳体内或壳体外;
26.一种储液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容纳液体的壳体和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7或8或11或12或13或15或16或17或18或19或20或21或22或23或24或25所述的液位显示机构。
27.一种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设备本体和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储液装置,所述储液装置设置在设备本体内部或者所述储液装置设置在设备本体外部或者所述储液装置的部分设置在设备本体内部。
28.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一种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本体为加湿设备、带有水箱的挂烫机、带有储水箱的电蒸箱,带有电蒸箱的集成灶,带有加湿功能的加热设备、带有观察窗的电水壶、带有加湿功能的制冷设备、带有加湿功能的冷暖设备或带有观察窗的空调扇。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储液装置,所述储液装置包括壳体,所述液位显示机构设于所述储液装置内;所述液位显示机构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上发光单元位于浮体上方,下发光单元位于浮体下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发光单元和下发光单元所发出的光的颜色不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上发光单元的位置选自下述位置中的任意一处或多处: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浮体下方的下发光单元的位置选自下述位置中的任意一处或多处: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遮罩或空心罩与壳体可拆卸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14.如权利要求11或12或13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17.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一种液位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
18.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一种液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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