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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约束型假体膝盖部的胫骨部件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41841891 阅读:11 留言:0更新日期:2024-06-27 18:22
本文所描述的技术涉及一种假体组件,其包括具有在内侧隔室和外侧隔室之间延伸的内/外中线的基板,以及从远侧表面向远侧延伸以限定纵向龙骨轴线的龙骨。纵向龙骨轴线被朝向内侧隔室向内侧偏置,以便在内/外中线的内侧间隔开第一距离。假体组件包括具有纵向轴线的铰接柱,铰接柱被接收于在基板中、包括在龙骨中的凹槽内。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主题涉及矫形假体,更特别涉及用于约束型膝关节置换术的胫骨基板。


技术介绍

1、矫形手术和假体通常用于修复和/或替换人体内受损的骨骼和组织。一般来说,膝盖部由在股骨远侧部分处的一对髁形成,它们的下表面支承在胫骨的被相应地成形的近侧表面平台上。股骨和胫骨通过诸如后交叉韧带、外侧副韧带、内侧副韧带和前交叉韧带等的韧带连接。这些韧带为膝关节提供稳定性。

2、假体膝关节可被认为是(受)约束型(constrained)或非(不受)约束型的(unconstrained)。出于本讨论的目的,约束型假体膝盖部系统包括股骨假体和胫骨假体,它们彼此机械连接或约束以限制股骨假体和胫骨假体之间的相对移动。这种机械连接的常见机构是通过铰接、带或其他连杆结构。非约束型假体膝盖部系统包括不机械连接的股骨假体和胫骨假体。非约束型膝盖部利用患者现有的韧带和其他软组织来提供关节稳定性。考虑到这一点,约束型假体膝盖部特别适用于患者经历韧带损失和/或现有韧带不能为膝盖部提供足够的支撑和稳定性的情况。

3、已知各种约束型膝盖部设计。一种这样的设计包括铰接柱。该铰接柱配置被定位在胫骨基板内(同时一端部从其突伸)并且被连接到股骨部件。例如,一种铰接柱配置是本申请人拥有的rotating hinge knee。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公开总体上涉及一种改进的约束型膝关节假体,特别是其胫骨基板。已经认识到,对于非约束型假体膝盖部系统,具有向内侧偏置(bias)的龙骨可以提供益处,包括使龙骨居中或几乎居中地定位在髓内管内。以这种方式,龙骨可以避免撞击髓内管周围的坚硬皮质骨,从而促进胫骨基板到胫骨的牢固且稳定的长期固定。此外,对于非约束型假体膝盖部组件和系统,还认识到,随着系统中胫骨基板的型号(size)变大,龙骨的内侧化程度应该增大。然而,龙骨的内侧化带来了设计挑战,为约束型膝盖部系统添加了铰接柱配置。特别地,对于龙骨的内侧化程度较高的较大系统型号来说,如果铰接柱的轴线与胫骨基板的内/外中线对准,则龙骨的外侧部上的材料量相对于内侧部被减少。对于内侧化程度较高的较大系统型号来说,龙骨外侧部上材料量的减少导致铰接柱从龙骨上失效(断裂)的可能。因此,由于铰接柱与胫骨基板的内/外中线对准而导致的龙骨外侧部上的材料量的减少对于较大型号的胫骨基板来说是不可接受的。

2、本专利技术人已经认识到,除其他方面外,胫骨基板的被内侧化的龙骨对于约束型膝盖部系统可以实现。使用内侧化的龙骨可以避免撞击髓内管周围的坚硬皮质骨,从而促进胫骨基板到胫骨的牢固且稳定的长期固定。本专利技术人认识到几种技术,可以允许内侧化的龙骨,同时还允许使用铰接柱配置将股骨假体和胫骨基板机械地连接在一起。作为第一示例,本专利技术人已经认识到,对于所有型号的胫骨基板或至少对于某些较大型号的胫骨基板来说,由铰接柱限定的纵向轴线可以从胫骨基板的内/外中线内侧化。

3、根据可以与上述示例结合或不结合的其他示例,本专利技术人认识到股骨假体(和/或假体系统的其他部件)可以相对于胫骨基板内侧化。这可以允许铰接柱相对于胫骨基板的内/外中线内侧化。事实上,本专利技术人已经认识到,铰接柱可被相对于胫骨基板的内/外中线内侧化到这样的程度,即被接收在龙骨中的铰接柱可以相对龙骨居中设置,而不会对膝关节运动学产生不利影响。可替代地,本专利技术者认识到一种铰接柱的设计,该设计在铰接柱离开与股骨部件的联接点并进入胫骨基板之后形成了向内侧的折弯。即使在龙骨相对于胫骨基板的内/外中线内侧化时,此折弯也可以允许被接收在龙骨中的铰接柱部分相对于龙骨更加居中定位。

4、可替代地,根据第二示例,本专利技术人认识到龙骨的尺寸可以增大以容纳铰接柱(同时,铰接柱的纵向轴线沿着胫骨基板的内/外中线定位)。这种增大了尺寸的龙骨可以用于特定较大尺寸的胫骨基板,并且可以增大龙骨的厚度以在龙骨的外侧部上提供相对较大量的材料,从而降低该区域失效的可能性。

5、本文提供的各种示例的附加特征和益处将被讨论和/或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6、为了进一步说明本文公开的设备、系统和方法,提供了以下非限制性示例,这些示例在下文中被称为技术。这些示例/技术的部分或全部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7、在一些方面中,本文所描述的技术涉及一种用于约束型膝盖部的假体组件,包括:基板,所述基板包括:内侧隔室,其形成远侧表面的第一部分和与所述远侧表面的第一部分相对的近侧表面的第一部分,所述远侧表面的第一部分的尺寸和形状被设计为基本上覆盖胫骨的近侧切除表面的第一部分;外侧隔室,其形成所述远侧表面的第二部分和与所述远侧表面的第二部分相对的近侧表面的第二部分,所述远侧表面的第二部分的尺寸和形状被设计为基本上覆盖胫骨的近侧切除表面的第二部分;在所述近侧表面和所述远侧表面之间围绕着所述内侧隔室和所述外侧隔室延伸的外周部;在所述内侧隔室和所述外侧隔室之间延伸的内/外中线;和龙骨,其从所述远侧表面向远侧延伸以限定纵向龙骨轴线,其中所述纵向龙骨轴线被朝向所述内侧隔室向内侧偏置,以便在所述内/外中线的内侧间隔开第一距离;以及具有纵向轴线的铰接柱,所述铰接柱被接收于在所述基板中、包括在所述龙骨中的凹槽内。

8、在一些方面中,本文所描述的技术涉及一种假体组件,其中,所述铰接柱的纵向轴线被朝向所述内侧隔室向内侧偏置,以便在所述内/外中线的内侧间隔开第二距离。

9、在一些方面中,本文所描述的技术涉及一种假体组件,其中,所述第一距离与所述第二距离基本相同。

10、在一些方面中,本文所描述的技术涉及一种假体组件,其中,对于至少三种不同标准储备型号的基板来说,所述铰接柱的纵向轴线和所述纵向龙骨轴线基本同轴对准。

11、在一些方面中,本文所描述的技术涉及一种假体组件,其中,对于至少三种不同标准储备型号的基板来说,所述铰接柱的纵向轴线被从所述纵向龙骨轴线向外侧偏移。

12、在一些方面中,本文所描述的技术涉及一种假体组件,其中,所述偏移的距离在0.25mm和2.5mm之间,包含0.25mm和2.5mm。

13、在一些方面中,本文所描述的技术涉及一种假体组件,其中,对于所有不同标准储备型号的基板来说,所述铰接柱的纵向轴线被从所述内/外中线向内侧偏移。

14、在一些方面中,本文所描述的技术涉及一种假体组件,还包括被连接到所述铰接柱的股骨部件,其中所述股骨部件的内-外中线相对于所述基板的内/外中线向内侧偏移。

15、在一些方面中,本文所描述的技术涉及一种假体组件,其中,所述龙骨在外侧部处的最小壁厚为至少1.25mm。

16、在一些方面中,本文所描述的技术涉及一种假体组件,其中,所述铰接柱的近端部分具有从所述近端部分朝向所述铰接柱的远端部分向内侧延伸的折弯部分。

17、在一些方面中,本文所描述的技术涉及一种假体组件,其中,所述铰接柱能够相对于基板绕纵向轴线旋转。

18、在一些方面中,本文所描述的技术涉及一种胫骨假体系统,包括:具有多个不同标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约束型膝盖部的假体组件,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组件,其中,所述铰接柱的纵向轴线被朝向所述内侧隔室向内侧偏置,以便在所述内/外中线的内侧间隔开第二距离。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假体组件,其中,所述第一距离与所述第二距离基本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假体组件,其中,对于至少三种不同标准储备型号的基板来说,所述铰接柱的纵向轴线和所述纵向龙骨轴线基本同轴对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组件,其中,对于至少三种不同标准储备型号的基板来说,所述铰接柱的纵向轴线被从所述纵向龙骨轴线向外侧偏移。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假体组件,其中,所述偏移的距离在0.25mm和2.5mm之间,包含0.25mm和2.5m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组件,其中,对于所有不同标准储备型号的基板来说,所述铰接柱的纵向轴线被从所述内/外中线向内侧偏移。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组件,还包括被连接到所述铰接柱的股骨部件,其中所述股骨部件的内-外中线相对于所述基板的内/外中线向内侧偏移。p>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组件,其中,所述龙骨在外侧部处的最小壁厚为至少1.25mm。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组件,其中,所述铰接柱的近端部分具有从所述近端部分朝向所述铰接柱的远端部分向内侧延伸的折弯部分。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组件,其中,所述铰接柱能够相对于基板绕纵向轴线旋转。

12.一种胫骨假体系统,包括: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纵向龙骨轴线被朝向所述内侧隔室向内侧偏置,以便在所述内/外中线的内侧间隔开第一距离。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距离在0.25mm和2.5mm之间,包含0.25mm和2.5mm。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其中,对于所述多个不同标准储备型号中的至少三个来说,所述铰接柱的纵向轴线和所述纵向龙骨轴线基本同轴对准。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其中,对于所有的所述多个不同标准储备型号来说,所述铰接柱的纵向轴线被从内/外中线向内侧偏移。

17.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进一步包括被连接到所述一个或多个铰接柱中的一个铰接柱的股骨部件,其中所述股骨部件的内-外中线被相对于所述基板的内/外中线向内侧偏移。

18.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其中,对于所述多个不同标准储备型号中的至少三个来说,所述铰接柱的纵向轴线被从所述龙骨纵向轴线向外侧偏移。

19.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铰接柱的近端部分具有从所述近端部分朝向所述一个或多个铰接柱的远端部分向内侧延伸的折弯部分。

20.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铰接柱当被接收于所述凹槽中时能够相对于基板围绕着铰接柱的纵向轴线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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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用于约束型膝盖部的假体组件,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组件,其中,所述铰接柱的纵向轴线被朝向所述内侧隔室向内侧偏置,以便在所述内/外中线的内侧间隔开第二距离。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假体组件,其中,所述第一距离与所述第二距离基本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假体组件,其中,对于至少三种不同标准储备型号的基板来说,所述铰接柱的纵向轴线和所述纵向龙骨轴线基本同轴对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组件,其中,对于至少三种不同标准储备型号的基板来说,所述铰接柱的纵向轴线被从所述纵向龙骨轴线向外侧偏移。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假体组件,其中,所述偏移的距离在0.25mm和2.5mm之间,包含0.25mm和2.5m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组件,其中,对于所有不同标准储备型号的基板来说,所述铰接柱的纵向轴线被从所述内/外中线向内侧偏移。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组件,还包括被连接到所述铰接柱的股骨部件,其中所述股骨部件的内-外中线相对于所述基板的内/外中线向内侧偏移。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组件,其中,所述龙骨在外侧部处的最小壁厚为至少1.25mm。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组件,其中,所述铰接柱的近端部分具有从所述近端部分朝向所述铰接柱的远端部分向内侧延伸的折弯部分。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组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T·优可J·巴克
申请(专利权)人:捷迈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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