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及电子烟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41500649 阅读:15 留言:0更新日期:2024-05-30 14:43
本技术公开了一种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及电子烟,电池组件包括壳体和安装在所述壳体内的电池,所述壳体内还安装有支架,所述支架上固定安装有第一雾化管,所述第一雾化管内设有用于加热使电子烟产生烟雾的发热芯,所述发热芯与所述电池之间电连接,所述第一雾化管具有用于组装成电子烟的连接端,所述连接端相对于所述支架裸露凸伸出来。本申请将发热芯设置在电池组件上,在更换雾化器后发热芯仍然可以随电池组件继续使用,提高其使用率,延长其使用寿命,使雾化器的成本降低,节省电子烟的成本,而且发热芯在电池组件上直接与电池电连接,不再需要雾化器与电池组件通过电极对接,同时也节省了电极的材料费,简化了生产工艺。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电子烟,尤其是涉及一种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及电子烟


技术介绍

1、现有技术中,电池组件与雾化器之间的连接关系一般分为不可更换或可换弹型,可换弹的电子烟中的雾化器是独立的部件,可进行更换,雾化器设有储油仓,用于存储烟油,用于加热烟油雾化的发热芯也设在雾化器上,雾化器与电子组件组装时通过电极对接使雾化器的发热芯与电池组件的电池实现电连接,当雾化器内的烟油使用完后,会更换新的雾化器与原电池组件组装继续使用,旧的雾化器被遗弃,发热芯也随着雾化器遗弃,导致发热芯的浪费,无法有效的充分利用。

2、上述内容仅用于辅助理解本技术的技术方案,并不代表承认上述内容是现有技术。


技术实现思路

1、为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提供一种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及电子烟,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换弹型电子烟更换雾化器后使雾化器内的发热芯还未充分完全利用就被遗弃导致浪费的问题。

2、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包括壳体和安装在所述壳体内的电池,所述壳体内还安装有支架,所述支架上固定安装有第一雾化管,所述第一雾化管内设有用于加热使电子烟产生烟雾的发热芯,所述发热芯与所述电池之间电连接,所述第一雾化管具有用于组装成电子烟的连接端,所述连接端相对于所述支架裸露凸伸出来。

3、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第一雾化管开设有进油部,所述发热芯包括电加热件和导油件,所述导油件封堵在所述进油部处。

4、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电加热件具有引脚,所述引脚电连接至所述电池上。

5、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进油部为孔或气道槽,所述导油件从所述进油部伸出。

6、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第一雾化管上开设有第一气孔。

7、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支架包括承载台及自所述承载台沿背离发热芯侧延伸用于包覆固定电池的护持壁;

8、所述承载台将所述电池组件分隔为容纳腔以及电池腔;

9、所述承载台与壳体以及发热芯之间形成容纳腔,所述承载台、护持壁及壳体围合形成电池腔。

10、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承载台位于所述容纳腔一侧设置有封油座,所述封油座包括与所述发热芯端部相适配用于固定所述发热芯的夹持部,以及设置在所述夹持部周部的封油部;

11、所述夹持部内部设置有供所述引脚穿过所述支架的第一引脚孔。

12、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支架于容纳腔一侧设置有用于固定所述封油座的封油固定部,所述封油固定部包括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所述第一限位部和所述第二限位部从所述支架凸伸形成,所述封油座朝向电池腔一侧对应所述第一限位部、第二限位部设置有第一安装槽与第二安装槽。

13、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第一限位部和所述第二限位部呈围合的壁状,所述第二限位部位于所述第一限位部的外周且同轴设置,第一限位部内对应所述第一引脚孔设置有第二引脚孔,所述第一限位部与所述引脚孔之间下沉形成有与所述发热芯端部相适配的固定槽,所述固定槽内设置有轮廓小于所述固定槽的支撑棉,所述固定槽周壁与所述支撑面夹持固定所述发热芯,固定槽与所述支撑棉与所述气道槽边缘平齐。

14、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支架上开设有用于连通所述电池腔与所述发热芯的雾化气道,所述雾化气道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限位部与所述第二限位部之间设置有贯通所述支架的气道孔、开设在所述第一限位部周壁上的气道槽,所述气流路径依次连通壳体外、电池腔、气道孔以及气道槽并于所述进油部到达所述发热芯。

15、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封油座与支架之间还设置有封油片,所述封油片设置在所述第一限位部与所述第二限位部的围合区域,所述封油片对应所述气道孔边缘避让设置。

16、作为一种实施方式,还包括咪头,所述支架于所述电池腔一侧对应所述气道孔设置有用于固定咪头的咪头架,所述咪头位于所述气道孔周围并连通。

17、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连接端背离电池方向凸伸设置,并于水平面凸伸长度超过所述壳体。

18、本技术第二方面还提供一种电子烟,包括上述任一实施方式所述的电池组件和雾化器,所述雾化器与所述电池组件可拆卸连接,所述雾化器内设有用于排烟的排烟通道,所述第一雾化管的连接端可拆卸地插入所述排烟通道内。

19、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雾化器包括储油仓体,所述储油仓体内设有第二雾化管,所述储油仓体与所述第二雾化管之间形成储油腔,所述第二雾化管内部形成所述排烟通道,所述第二雾化管上开设有与所述第一雾化管具有的进油部相对应的出油部,其中,在所述雾化器与所述电池组件相互组装后,所述出油部与所述进油部至少部分相通。

20、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第二雾化管上开设有第二气孔,所述第二气孔与所述第一气孔相互对应;其中,在所述雾化器与所述电池组件相互组装后,所述第二气孔与所述第一气孔至少部分相通。

21、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出油部是从所述第二雾化管的一端端部沿轴向开设有导向槽,所述导油件从所述进油部伸出,并从所述第二出油部伸入所述储油腔内。

22、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储油腔内设有储油棉,所述导油件抵接在所述储油棉上。

23、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电子烟上设置有对接部,所述对接部包括设置在所述雾化器上的第一对接体、及设置在所述电池组件上的第二对接体,所述对接部用于在所述雾化器与所述电池组件装配时,所述第一对接体育所述第二对接体配合以使所述进油部与所述出油部至少部分对齐。

24、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电子烟还包括卡合部,所述卡合部包括设置在所述雾化器上的第一卡合体、及设置在所述电池组件上的第二卡合体,所述雾化器与所述电池组件装配时,所述第一卡合体与所述第二卡合体配合用于固定所述雾化器及所述电池组件且使所述雾化器端部与所述电池组件端部相抵接。

25、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的说明书中记载了大量的技术特征,分布在各个技术方案中,如果要罗列出本申请所有可能的技术特征的组合(即技术方案)的话,会使得说明书过于冗长。为了避免这个问题,本申请上述
技术实现思路
中技术的各个技术特征、在下文各个实施方式和例子中技术的各技术特征、以及附图中技术的各个技术特征,都可以自由地互相组合,从而构成各种新的技术方案(这些技术方案均因视为在本说明书中已经记载),除非这种技术特征的组合在技术上是不可行的。例如,在一个例子中技术了特征a+b+c,在另一个例子中技术了特征a+b+h+e,而特征c和h是起到相同作用的等同技术手段,技术上只要择一使用即可,不可能同时采用,特征e技术上可以与特征c相组合,则a+b+c+h的方案因技术不可行而应当不被视为已经记载,而a+b+c+e的方案应当视为已经被记载。

26、实施本技术的电池组件及电子烟具有以下有益效果:对于可换弹式电子烟,将发热芯设在电池组件上,在更换雾化器后发热芯仍然可以随电池组件继续使用,提高其使用率,延长其使用寿命,使雾化器的成本降低,节省电子烟的成本,而且发热芯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包括壳体和安装在所述壳体内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内还安装有支架,所述支架上固定安装有第一雾化管,所述第一雾化管内设有用于加热使电子烟产生烟雾的发热芯,所述发热芯与所述电池之间电连接,所述第一雾化管具有用于组装成电子烟的连接端,所述连接端相对于所述支架裸露凸伸出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雾化管开设有进油部,所述发热芯包括电加热件和导油件,所述导油件封堵在所述进油部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加热件具有引脚,所述引脚电连接至所述电池上。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油部为孔或气道槽,所述导油件从所述进油部伸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雾化管上开设有第一气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承载台及自所述承载台沿背离发热芯侧延伸用于包覆固定电池的护持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台位于所述容纳腔一侧设置有封油座,所述封油座包括与所述发热芯端部相适配用于固定所述发热芯的夹持部,以及设置在所述夹持部周部的封油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于容纳腔一侧设置有用于固定所述封油座的封油固定部,所述封油固定部包括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所述第一限位部和所述第二限位部从所述支架凸伸形成,所述封油座朝向电池腔一侧对应所述第一限位部、第二限位部设置有第一安装槽与第二安装槽。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部和所述第二限位部呈围合的壁状,所述第二限位部位于所述第一限位部的外周且同轴设置,第一限位部内对应所述第一引脚孔设置有第二引脚孔,所述第一限位部与所述引脚孔之间下沉形成有与所述发热芯端部相适配的固定槽,所述固定槽内设置有轮廓小于所述固定槽的支撑棉,所述固定槽周壁与支撑面夹持固定所述发热芯,固定槽与所述支撑棉与气道槽边缘平齐。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封油座与支架之间还设置有封油片,所述封油片设置在所述第一限位部与所述第二限位部的围合区域,所述封油片对应气道孔边缘避让设置。

12.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咪头,所述支架于所述电池腔一侧对应所述气道孔设置有用于固定咪头的咪头架,所述咪头位于气道孔周围并连通。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端背离电池方向凸伸设置,并于水平面凸伸长度超过所述壳体。

14.一种电子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13任一所述的电池组件和雾化器,所述雾化器与所述电池组件可拆卸连接,所述雾化器内设有用于排烟的排烟通道,所述第一雾化管的连接端可拆卸地插入所述排烟通道内。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包括储油仓体,所述储油仓体内设有第二雾化管,所述储油仓体与所述第二雾化管之间形成储油腔,所述第二雾化管内部形成所述排烟通道,所述第二雾化管上开设有与所述第一雾化管具有的进油部相对应的出油部,其中,在所述雾化器与所述电池组件相互组装后,所述出油部与所述进油部至少部分相通。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雾化管上开设有第二气孔,所述第二气孔与所述第一气孔相互对应;其中,在所述雾化器与所述电池组件相互组装后,所述第二气孔与所述第一气孔至少部分相通。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油部是从所述第二雾化管的一端端部沿轴向开设有导向槽,所述导油件从所述进油部伸出,并从第二出油部伸入所述储油腔内。

18.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油腔内设有储油棉,所述导油件抵接在所述储油棉上。

19.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烟上设置有对接部,所述对接部包括设置在所述雾化器上的第一对接体、及设置在所述电池组件上的第二对接体,所述对接部用于在所述雾化器与所述电池组件装配时,所述第一对接体育所述第二对接体配合以使所述进油部与所述出油部至少部分对齐。

20.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烟还包括卡合部,所述卡合部包括设置在所述雾化器上的第一卡合体、及设置在所述电池组件上的第二卡合体,所述雾化器与所述电池组件装配时,所...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包括壳体和安装在所述壳体内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内还安装有支架,所述支架上固定安装有第一雾化管,所述第一雾化管内设有用于加热使电子烟产生烟雾的发热芯,所述发热芯与所述电池之间电连接,所述第一雾化管具有用于组装成电子烟的连接端,所述连接端相对于所述支架裸露凸伸出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雾化管开设有进油部,所述发热芯包括电加热件和导油件,所述导油件封堵在所述进油部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加热件具有引脚,所述引脚电连接至所述电池上。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油部为孔或气道槽,所述导油件从所述进油部伸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雾化管上开设有第一气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承载台及自所述承载台沿背离发热芯侧延伸用于包覆固定电池的护持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台位于所述容纳腔一侧设置有封油座,所述封油座包括与所述发热芯端部相适配用于固定所述发热芯的夹持部,以及设置在所述夹持部周部的封油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于容纳腔一侧设置有用于固定所述封油座的封油固定部,所述封油固定部包括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所述第一限位部和所述第二限位部从所述支架凸伸形成,所述封油座朝向电池腔一侧对应所述第一限位部、第二限位部设置有第一安装槽与第二安装槽。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部和所述第二限位部呈围合的壁状,所述第二限位部位于所述第一限位部的外周且同轴设置,第一限位部内对应所述第一引脚孔设置有第二引脚孔,所述第一限位部与所述引脚孔之间下沉形成有与所述发热芯端部相适配的固定槽,所述固定槽内设置有轮廓小于所述固定槽的支撑棉,所述固定槽周壁与支撑面夹持固定所述发热芯,固定槽与所述支撑棉与气道槽边缘平齐。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用于电子烟的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封油座与支架之间还设置有封油片,所述封油片设置在所述第一限位...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刘团芳
申请(专利权)人:深圳易佳特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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