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基于数字物权证的电子合同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
主要由用于资金管理的银行系统,对电子合同进行签认、管理和监督的运营
方系统,作为电子合同的主体和发起者的买方系统,提供商品运输的物流方
系统,以及作为电子合同的客体和商品提供者的卖方系统组成。本发明专利技术在电
子合同运营过程中首次引入了数字物权证,由于该数字物权证具有唯一的物
权证编号、商品债权债务关系变更记录、整个电子交易过程中买方、卖方及
运营方的数字签名,因此能够唯一标识买卖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通过物
权证的生成、颁发、撤销和转移为电子合同交易过程商品物权关系的归属提
供全程的跟踪和监督,明确电子交易过程中债权债务关系的归属。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电子合同领域,具体是指一种基于数字物权证的电子合同运 营系统。
技术介绍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不断普及,越来越多的商品开始通过网络进行交易。 近年来,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在西方国家,网上交易、网上支付等电子商务行为已经十分普遍,在我国人们对此也已经不 再陌生,可以说,电子商务正在全面融入人们的生活。而电子合同则是电子 商务的基础与核心,它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或电子邮件拟订的 合同,其数字化实现即是用户将有关数据从自己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传送到有 关交易方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作为一种各方认可的数字凭证的过程。目前的 电子合同运营,普遍是模拟现实生活中纸质的合同流程,通过合同双方的数 字签名来代替手写签名,数字签名具有可信性、不可伪造性、不可重用性、 不可抵赖性以及文件不可改变性的性质。通过数字签名的使用,使得电子合 同具有了与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然而数字签名本身只能代表签名者对 合同内容的认可,对于电子合同执行过程的把控一直缺乏有效的手段,这其 中核心的问题是关于电子交易过程中商品债权债务的归属关系的判定。在电 子商务领域,对于通过数字化的方式跟踪管理商品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转换的 研究目前还是个空白。由于电子交易的物品无法得到质量保证,无法做到电 子信息正确、有效和可信,并且交易过程缺乏对商品债权债务的监督和管理等,因此往往在发生纠纷和矛盾时无法准确仲裁商家或买家等的过失行为, 也无法保障商品所有者应有的权益。目前电子合同系统主要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电子合同的签订和 执行过程中,商品物权归属难以确定。即对于电子交易的商品,由于在整个 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不见面,在订货、支付、发货、收货等环节中商品的债 权债务关系缺乏明确界限,当出现买卖纠纷时,商品物权归属难以确定。2、 在电子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买方和卖方无法对商品的权属状态进行査询,无 法及时获知商品的交易进程。3、当电子合同交易过程中出现纠纷时,当需要 司法取证时,只有电子合同的信息,由于对合同执行过程缺乏监管,因此无 法提供可取证的电子证据等。综上所述,目前的电子合同由于其交易的物品无法得到质量保证,无法 做到电子信息正确、有效和可信,并且在交易过程缺乏对商品债权债务的监 督和管理等,因此往往在发生纠纷和矛盾时,无法准确仲裁商家或买家等的 过失行为,也无法保障商品所有者应有的权益。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克服目前电子合同由于其交易的物品无法得到质量保 证,无法做到电子信息正确、有效和可信,并且在交易过程缺乏对商品债权 债务的监督和管理等缺陷,提供一种基于数字物权证的电子合同运营系统。本专利技术的目的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基于数字物权证的电子合同 运营系统,主要由用于资金管理的银行系统,对电子合同进行签认、管理和 监督的运营方系统,作为电子合同的主体和发起者的买方系统,提供商品运 输的物流方系统,以及作为电子合同的客体和商品提供者的卖方系统组成。所述运营方系统通过网络分别与买方系统、物流方系统、卖方系统及银行系 统相连,物流方系统通过网络分别与买方系统和卖方系统相连。进一步的, 所述的运营方系统主要由以下相互关联的模块组成数字证书管理模块,为用户和商家提供数字证书的审核、颁发、撤销、 查询等服务。客户管理模块,用于实现与客户交互、风险评估、对信用额度进行管理, 以及通过合同管理、账务管理,为客户提供帐务査询、账户明细、处理应付 服务。商户管理模块,用于实现与商户交互,通过商户类型细分,定义合作商 户工作流配置,通过合同管理、账务管理,为客户提供账务査询、处理应收 账务服务。合同服务模块,用于提供客户、商户、运营商之间的电子合同签订服务, 并通过对合同执行状态的执行跟踪,实现对客户、商户合同状态的实时跟踪, 并对合同进行管理。物权认证管理模块,用于物权证的生成、颁发、撤销和转移,并为客户 及合作商户提供债权债务查询。资金管理模块,实现对应收账款及应付货款的明细帐査询及各种财务报表。物流配送管理模块,用于提供物流单位的档案登记、审核、査询服务, 以及物流单位的配送管理服务和客户收货管理。取证管理模块,以电子凭证的形式记录合同签订、发货、确认收货、付 款、确认付款等原始记录,当买卖双方在合同业务执行或其他情况发生纠纷时,用于提供包括合同内容及合同执行的原始电子凭证。系统管理模块,用于对内部人员、人员权限分配、数据备份策略及日志 审计的管理。所述数字证书管理模块、客户管理模块、合同服务模块、物权认证管理模块及取证管理模块均与买方系统相连;数字证书管理模块、商户管理模块、 合同服务模块及取证管理模块均与卖方系统相连;物流管理模块还直接与物 流方系统相连,资金管理模块直接与银行系统相连。为了确保信息安全,由数字证书管理模块颁发的,作为用户唯一性标识 的数字证书以USB key为储存介质,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和篡改。同时还由买方系统发起具有唯一交易引擎号的电子合同商务请求,由运 营方系统根据电子合同的具体内容生成具有唯一物权证编号的数字物权证。所述的电子合同所需要素至少包括合同标识、买方标识、卖方标识、商 品名称、单价、数量、总金额以及买方签字信息、卖方签字信息和运营方签 字信息。所述的数字物权证所需要素至少包括物权证编号、商品图片、债权 人标识、债权变更记录、卖方签字信息、买方签字信息和运营方签字信息。最后,买卖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数字物权证进行唯一确定。本专利技术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 (l)本专利技术在电子合同运营过程中首次引入了数字物权证,由于该数字 物权证具有唯一的物权证编号、商品债权债务关系变更记录、整个电子交易 过程中买方、卖方及运营方的数字签名,因此能够唯一标识买卖双方的债权 债务关系,通过物权证的生成、颁发、回收和转移为电子合同交易过程商品 物权关系的归属提供全程的跟踪和监督,明确电子交易过程中债权债务关系的归属。(2) 本专利技术在电子合同运营过程中首次建立运营方物权证认证中心,当 买卖双方在电子交易过程中的任意时刻出现纠纷时,都可以通过向运营方物 权证认证中心提交自己拥有的数字物权证以表明自己对商品物权的拥有。运 营方物权证认证中心通过验证用户提交的数字物权证的真伪,以及物权证上 商品债权债务的变更记录信息对商品物权归属做出判断,进而提交电子证据 供仲裁机关进行仲裁,从而能有效的减轻电子交易过程中司法取证难的缺陷。(3) 本专利技术在电子合同运营过程中将商品物权证从电子合同中分离出 来,并与唯一代表用户身份的个人数字证书进行关联,数字证书采用硬件USB Key进行存储,能有效的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和篡改。(4) 本专利技术在电子合同运营过程中将数字物权证的权利人变更条件与商 品物与款的转换有机结合起来,即只有拥有商品的一方才能拥有物权证,通 过物权证的颁发、撤销和转移控制资金的流动,从而有力的保证了电子合同 交易过程中交易资金的安全。(5) 本专利技术通过在数字物权证中附加商品图片信息,并在图片信息中嵌 入运营方的数字水印信息,从而可以在用户查询时,通过提取物权证商品图 片的水印信息进一步判断物权证的真伪,并为买方收到货物时通过图片对比 判断商品外观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提供支持。附图说明图1为本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基于数字物权证的电子合同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主要由用于资金管理的银行系统(11),对电子合同进行签认、管理和监督的运营方系统(12),作为电子合同的主体和发起者的买方系统(14),提供商品运输的物流方系统(15),以及作为电子合同的客体和商品提供者的卖方系统(13)组成;所述运营方系统(12)通过网络分别与买方系统(14)、物流方系统(15)、卖方系统(13)及银行系统(11)相连,物流方系统(15)通过网络分别与买方系统(14)和卖方系统(13)相连。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戚建淮,郑伟范,王明文,刘智,陈飞,
申请(专利权)人:戚建淮,郑伟范,王明文,刘智,陈飞,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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