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系泊区域人员保护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37451812 阅读:16 留言:0更新日期:2023-05-06 09:23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便携式系泊区域人员保护装置,包括吸附式底脚、冲击吸收弹簧、保护框架、吸附底脚控制装置、透明保护装置;所述保护框架包括横向框架和纵向框架,所述纵向框架底部通过所述冲洗吸收弹簧与所述吸附式底脚连接;所述吸附式底脚与产生吸附力的底脚控制装置连接;所述横向框架呈圆形或正多边形,至少有两个,固定在所述纵向框架上,其上设有透明保护装置安装槽,所述透明保护装置安装槽至少设有至少2条或环形轨道;所述透明保护装置为透明硬质面板材料,一对一安装在所述环形轨道内,并能够沿所述环形轨道滑动。并能够沿所述环形轨道滑动。并能够沿所述环形轨道滑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便携式系泊区域人员保护装置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船用设备,具体是一种便携式系泊区域人员保护装置,属于船用设备


技术介绍

[0002]英国保赔保险协会(P&I club)曾经做过统计,在船上的事故中,系泊导致的事故,在数量上约为第7位,但在赔偿金额上,为第3贵。AMSA统计,2010~2014的5年间,澳大利亚水域内系泊操作相关事故多达227起,其中51起导致人员受伤。AMSA对原因的分析,发现62%事故源于设计与设备,其中有51%来自于缆绳断裂、回弹。缆绳断裂后伤及在系泊区域的工作人员一直是造成船舶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0003]系泊缆绳在系泊时,因为受力而拉伸变长,特别是广泛使用的合成纤维缆绳,其伸长率普遍较大。在缆绳突然断裂时,拉长的缆绳恢复其初始长度而释放能量,断裂位置两端的缆绳都会因为能量释放而“回弹”。根据某些专业保险机构和海事事故调查机构估算,缆绳断裂时,其末端速度可能高达每小时500千米到每小时800千米,以此高速击中船员,可能会导致重伤甚至致命。如果缆绳断裂位置正好靠近某个固定点(如系泊绞车或)带缆桩或转向点(如羊角滚轮、舷侧滚轮、滚柱导缆器)等,缆绳可能会绕此固定点或转向点运动,回弹的缆绳会高速掠过一个较大的扇形区域。如果断裂点离固定点或转向点较远,其可能覆盖的范围也会相应更大。回弹时而因为断裂时不同的断裂位置、受力大小、缆绳寿命、不同材质特性、船舶系泊布置;缆绳回弹轨迹也极难预测,因而难以预测缆绳回弹时可能经过的区域。
[0004]长久以来,缆绳回弹一直是系泊安全关注的重点。在船舶设计、建造过程中和船舶的运营中均有一些方式来降低其风险和事发造成的危害;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且几种方式多会同时采用,以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
[0005]1、在缆绳处于拉紧状态下,进入系泊区域的船员穿戴个人保护设施;例如船员穿戴硬质头盔等;
[0006]2、定期的缆绳检测、替换;船舶会制定缆绳检测与替换计划,定期通过检查缆绳外观,判断缆绳是否适于继续使用;如果不适合继续使用,则采购新缆绳替换不适用缆绳。缆绳检查通常通过目视评估进行,主要检查内容包括直径减小、外部和内部磨损、断线或断丝、绳股断裂、机械损伤、感应扭曲等。除了检查中发现缆绳损坏后替换,大部分船舶还会有定期的缆绳替换,如达到若干年限后替换或达到若干系泊时长后替换。
[0007]3、船舶甲板上设置“回弹区域”标志,警示风险;船舶的船东或设计者根据其经验,在船舶的系泊甲板上使用高反差颜色涂出若干扇形区域,提示船员在这个区域内有较高缆绳回弹风险。例如,在OCIMF的“系泊设备指南3”(mooring equipment guide 3,2008)中,给出了在船上系泊甲板一些“回弹区域”示意。在甲板上的导缆孔、带缆桩、羊角滚轮等附近、绞车后端区域,使用黄色或黄黑间隔的油漆涂出一些扇形区域。扇形的圆心一般为缆绳的固定点或转向点,半径不等。
[0008]4、固定式人员保护装置
[0009]在船上特定位置,设置固定式的保护装置,一般使用钢管等,设置在船员站立位置附近,当缆绳回弹时,由该装置承受缆绳的冲击力,用于保护船员。
[0010]尽管船舶的设计者、制造者、运营者都采取了以上措施来降低缆绳回弹造成的人员伤亡,但在实际运营中事故仍然频繁发生,主要是目前的各种方案均无法全面规避可能的风险;
[0011]1.使用个人保护设备:只能减少事故发生时造成的损坏,无法完全避免事故。目前的实际运作中,使用的个人防护设备中,只有硬质头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承受缆绳回弹时的冲击力。硬质头盔可以减小回弹缆绳击中人头部时直接致死的风险,但无法完全规避该风险。且如果缆绳以极高速度击中人的其他部位,也会造成人员受伤甚至死亡。例如,在“ZARGA”事故中,三副在作业时戴着硬质头盔,但缆绳击中其头部,仍然导致其受重伤;在“ATAIR J”事故中,水手长被缆绳击中了胸部身亡。
[0012]2.定期的缆绳检测、替换:目视检查无法完全发现缆绳的缺陷;缆绳替换则受制于船舶运营成本,无法频繁替换。船上的缆绳检查有每次系泊作业时进行的“部署检查”、半年或一年一次的“常规检查”、每5年一次在船舶进行特检时进行的缆绳“详细检查”。除了“详细检查”,“部署检查”与“常规检查”由船员通过目视检查进行,目视检查可以发现缆绳摩擦、损坏等外观的显著缺陷,但无法发现缆绳蠕变、受化学腐蚀、长期紫外线照射等发生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的变化;缆绳种类较多,不同缆绳的化学特性、力学性能不同,船员可能无法真正熟知每类的缆绳特点,因而可能无法发现所有的缆绳缺陷。缆绳的替换受限于缆绳成本和采购地点、周期等,不可能做到发现缺陷就可以立刻更换。
[0013]3.船舶甲板上设置“回弹区域”标志,警示风险;尽管OCIMF此前的MEG3中推荐过“回弹区域”标志,但从系泊事故的反馈来看,“回弹区域”标志作用不佳。主要原因是缆绳破断后回弹区域较难预测,如果按照经验在船上划定“回弹区域”标志,但无法准确计算出需要确保人员安全的整个反弹危险区的范围,对于站在危险区域之外的人员来说,在危险区域上做标记会产生一种错误的安全感。基于最近几年的海事事故的教训,OCIMF在2018的“系泊设备指南4(mooring equipment guide 4,2018)”取消了回弹区域标志的示意样例,而是推荐将整个系泊区域视作高风险区域。英国的“商船海员安全工作规范(code of safe)”中也认为“回弹区域”标志给船员虚假安全感;应该避免设置“回弹区域”标志。
[0014]4.固定式人员保护装置:其主要缺陷有
[0015]a.设置位置相对固定,大部分情况下仅设置在系泊绞车操纵杆或舷边遥控装置附近,只能保护在其附近的船员;在系泊作业中,船员需要工作的区域几乎涵盖整个系泊区域,如拉缆绳、绕缆绳、观察舷边情况等;
[0016]b.保护装置无法提供全方位保护;为了保证系泊操作过程中操作者能清楚的看清操作区域的情况,避免不安全操作,保护装置多采用开敞式结构,仅以几根钢管或其他型材围在操作位置附近。这就导致其能保护范围有限。
[0017]c.为避免保护装置影响人员操作或遮蔽操作者视线,只能在船上设置有限个保护装置;设置较多固定式保护装置时,保护装置本身就变成了障碍物。

技术实现思路

[0018]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为在船舶的系泊区域工作的人员提供一种保护装置,该装置可以提供全方位防护,可以吸收缆绳破断时缆绳内蕴含的能量,同时便于携带且可以布置在船上任意区域。
[0019]本专利技术采取以下技术方案:
[0020]一种便携式系泊区域人员保护装置,包括吸附式底脚a、冲击吸收弹簧b、保护框架c、吸附底脚控制装置d、透明保护装置f;所述保护框架c包括横向框架和纵向框架,所述纵向框架底部通过所述冲洗吸收弹簧b与所述吸附式底脚a连接;所述吸附式底脚a与产生吸附力的底脚控制装置d连接;所述横向框架呈圆形或正多边形,至少有两个,固定在所述纵向框架上,其上设有透明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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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便携式系泊区域人员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吸附式底脚(a)、冲击吸收弹簧(b)、保护框架(c)、吸附底脚控制装置(d)、透明保护装置(f);所述保护框架(c)包括横向框架和纵向框架,所述纵向框架底部通过所述冲洗吸收弹簧(b)与所述吸附式底脚(a)连接;所述吸附式底脚(a)与产生吸附力的底脚控制装置(d)连接;所述横向框架呈圆形或正多边形,至少有两个,固定在所述纵向框架上,其上设有透明保护装置安装槽(e),所述透明保护装置安装槽(e)至少设有至少2条或环形轨道;所述透明保护装置(f)为透明硬质面板材料,一对一安装在所述环形轨道内,并能够沿所述环形轨道滑动。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系泊区域人员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底脚控制装置(d)使吸附式底脚(a)产生吸附的方式为电磁式或真空式;吸附式底脚(a)的数量至少为3个。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系泊区域人员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保护框架(c)与吸附式底脚(a)通过冲击吸收弹簧(b)连接在一起,其作用为保护站在保护框架内的船员。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系泊区域人员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横向框架分为两层或三层。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系泊区域人员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纵向框架由连接在横向框架(c)之间的金属型材组成。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系泊区域人员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吸附底脚控制装置(d)为吸附式底脚(a)提供吸附力,其包括吸附力发生装置(d1)、保护装置内的控制机构(d2)、控制线缆(d3)、吸附力传递线缆(d4)和电源线(d5)。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便携式系泊区域人员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力发生装置(d1)为真空发生器,吸附力传递线缆(d4)为空气管;通过控制机构(d2)和控制线缆(d3)控制真空发生器,而通过空气管将真...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夏玉涛倪伟平戴玛丽耿继文翟帅帅杨雨庚陈壮
申请(专利权)人: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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