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摄影机及用于其的控制装置、遥控单元及其控制方法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36598243 阅读:16 留言:0更新日期:2023-02-04 18:10
一种电影摄影机及用于其的控制装置、遥控单元及其控制方法,其中控制装置具有录制按钮和连接到该录制按钮的控制电路。控制电路用于响应于对录制按钮的第一致动,控制动态影像录制启动。在常规录制模式下,控制装置响应于对录制按钮的第二致动,控制动态影像录制终止。在尾板模式下,只有当对录制按钮的第二致动首先发生并且对录制按钮的第三致动然后发生时,控制装置控制动态影像录制终止。控制装置控制动态影像录制终止。控制装置控制动态影像录制终止。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电影摄影机及用于其的控制装置、遥控单元及其控制方法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用于电影摄影机的控制装置,该控制装置具有录制按钮和连接到录制按钮的控制电路,还涉及用于电影摄影机的控制方法,该电影摄影机关联有录制按钮。

技术介绍

[0002]传统或电子的电影摄影机被用于影院摄影制作(也称为电影制作)。数字电影摄影机包括用于产生图像信号的电子图像传感器和用于输出图像信号的信号输出和/或用于在动态影像录制期间存储图像信号的存储器。图像传感器根据入射光产生图像信号。图像传感器可以具有光敏传感器元件的二维矩阵,尤其是具有滤色器布置,例如根据拜耳图案(RGGB)的布置。电影摄影机可以具有一个集成的物镜(镜头),其将场景成像在图像传感器上,或者具有一个用于安装可更换镜头的镜头座。图像帧例如可以是相应的全帧或仅与其他半帧一起共同包括完整图像内容的半帧。
[0003]动态影像录制的启动和终止可以由控制装置来控制,其可以是电影摄影机中集成的一部分。替代地或附加地,控制装置也可以是与电影摄影机分离的遥控单元的一部分,例如从DE19629484A1中可以获知的。可以提供这样的遥控单元来控制电影摄影机进行动态影像录制,并且可以附加地设置录制参数,例如摄影机的帧率或快门速度、或光圈(f

stop)、焦距(焦点)或摄影机镜头的焦长(变焦系数)。控制装置可具有录制按钮(“REC”按钮)与之连接的控制电路。在切换模式中,对录制按钮的多次手动致动以交替地触发相应的动态影像录制的启动和终止。
[0004]在电影制作中,首先记录大量的动态影像序列,通常还记录关联的声音序列,然后作为后期制作的一部分,对所记录的图像材料和声音材料进行选择、处理和结构化,使制作的电影成为其最终形式。这种后期处理也被称为电影编辑,或等同为电影蒙太奇、蒙太奇或编辑。为了进行电影剪辑,需要在录制过程中已经对不同的录制的动态影像进行标记,以便在以后的后期处理过程中可以毫无问题地识别它们。
[0005]为了标记动态影像序列,即带有要记录的主题的电影场景,经常使用所谓的拍板(clapperboard)。传统的拍板包括一块记录板,其被标记上需要被记录的识别信息。此外,拍板还包括两个杆,它们可以互相撞击以产生敲击声。如果图像和声音是采用单独的设备录制的,它们可以因此被同步。如果这不是必需的,则可以将识别信息写在由电影摄影机录制的简单记录板上。
[0006]具有识别信息的拍板或记录板在启动录制相应的动态影像序列时通常被保持在电影摄影机的视野范围中。然后拍板或记录板被再次移除,使得摄影机可以继续记录实际感兴趣的动态影像序列。
[0007]但是,这种方法在某些情况下并不实用。例如,摄影机的工作可能在不可接近的位置启动,比如,当电影摄影机安装在起重机上并且在启动录制动态影像序列时定位在不可接近的位置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已证明仅在终止录制动态影像序列时拍摄拍板或记录板是有用的。这意味着摄影机首先录制实际感兴趣的动态影像序列,但仍保持激活状态,以
便在同一动态影像录制中记录下具有识别信息的拍板或记录板。在这种替代方法中,拍板或记录板被称为尾板。然而,使用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存在风险,例如出于习惯,在拍摄完实际动态影像序列之后,动态影像录制被意外地终止,而尾板因此尚未被记录到关联的动态影像录制中。如果摄影机随后被再次激活以启动新的动态影像录制并使用具有识别信息的拍板或记录板,该记录可能不再被容易地匹配到关联的动态影像序列,例如,因为生成了单独的数据包并且被存储以供进一步记录。在这种情况下,尾板的录制随后必须手动地匹配到实际的动态影像序列。

技术实现思路

[0008]本专利技术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种用于电影摄影机的控制装置和相应的控制方法,以确保在实际的动态影像序列之后在同一动态影像录制中录制尾板。
[0009]该目的通过具有以下特征的控制装置和方法来实现。
[0010]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用于电影摄影机的控制装置,其具有录制按钮和连接到录制按钮的控制电路。控制电路用于响应于对录制按钮的第一致动,控制动态影像录制启动。此外,控制装置在常规录制模式下用于响应于对录制按钮的第二致动,控制动态影像录制终止。在尾板模式下,相较而言,只有当对录制按钮的第二致动首先发生并且对录制按钮的第三致动然后发生时,控制装置才控制动态影像录制终止。
[0011]录制按钮可以是一个能够被用户致动的按钮,其可以被标记为“REC”按钮。录制按钮可以至少以技术性信号的方式被连接到控制电路,并且可以被直接地附接在电影摄影机上或者与电影摄影机空间位置分离,例如,位于与电影摄影机关联的遥控单元上。
[0012]在相应的动态影像录制之前,控制装置可处于待机状态(开机并准备进行动态影像录制)。为了相应的动态影像录制,控制电路可选择性地采用常规录制模式或尾板模式,尤其是基于相应的用户输入,例如,基于用户的选择,将在以下详细叙述。这两种模式的区别在于动态影像录制终止的方式,可以使得避免意外地过早终止。尾板模式设置了特定的操作模式,使得在实际动态影像序列之后尾板仍然会被录制在同一动态影像录制中。
[0013]在常规录制模式下,动态影像录制可以(如常规)通过对录制按钮的第一致动被启动。为此,控制电路可以尤其是产生一启动录制控制信号(例如,用于摄影机的一上级控制单元或者控制电路自身的另一部分),由此从电影摄影机的图像传感器产生图像信号并被输出和/或存储。对录制按钮的致动例如可以通过摄影师、摄影机助理、或者调焦员来执行。当控制电路采用常规录制模式时,录制可以(如常规)再次通过对录制按钮的第二致动被终止。对录制按钮的第二致动可以尤其是跟随在对录制按钮的第一致动之后的作为下一个的对录制按钮的致动。为此,控制电路可以尤其是产生一终止录制控制信号(例如,用于上级控制单元或者控制电路的另一部分)由此图像信号的输出或存储被终止。
[0014]控制电路在尾板模式下启动录制动态影像序列可以通常如在常规录制模式下以相同的方式发生,例如,通过对录制按钮的第一致动。为此,也可以规定尾板模式可以通过(例如,特别长的)对录制按钮的第一致动被选择,将在以下详细叙述。然而,在尾板模式下,动态影像录制不会响应于对录制按钮的第二致动(如在常规录制模式下)而终止;在终止动态影像录制时,需要对录制按钮的第三致动,其发生在对录制按钮的第二致动之后。由此产生这样的有益效果,在录制实际动态影像序列之后,尾板的录制不会被偶然地遗忘,即过早
终止动态影像录制。在对录制按钮的第二致动之后

与常规操作不同

必须要发生对录制按钮的第三致动,这需要用户明白的操作。因此,在动态影像录制终止之前,不可能轻易地忽视尾板还没有被录制(作为在同一次拍摄中的动态影像序列)。
[0015]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控制电路例如可以包括集成电路(IC);微处理器;中央处理单元(CPU);专用集成电路(ASIC);或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录制按钮可以包括,例如弹性按钮。
[0016]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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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用于电影摄影机(13)的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具有录制按钮(12)和连接到所述录制按钮(12)的控制电路(14),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电路(14)用于:响应于对所述录制按钮(12)的第一致动(132),控制动态影像录制启动(133);在常规录制模式下,响应于对所述录制按钮(12)的第二致动(135),控制动态影像录制终止(139);和在尾板模式下,只有当对所述录制按钮(12)的第二致动(135)首先发生,并且对所述录制按钮(12)的第三致动(138)然后发生时,才控制动态影像录制终止(139)。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电路(14)用于响应于一用户输入(131)选择性地采用所述尾板模式,所述用户输入发生在对所述录制按钮(12)的第一致动(132)之前,或者对应于对所述录制按钮(12)的第一致动(132)发生。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电路(14)用于,自待机状态启动,当第一致动(132)的持续时间短于一预置的长致动持续时间时,响应于对所述录制按钮(12)的第一致动(132),采用所述常规录制模式,以及当第一致动(132)的持续时间至少对应于所述预置的长致动持续时间时,响应于对所述录制按钮(12)的第一致动(132),采用所述尾板模式。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用于,当所述控制装置采用所述尾板模式时,产生尾板模式指示信号。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电路(14)用于在尾板模式下,响应于对所述录制按钮(12)的第二致动(135),产生警告信号。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包括视觉、听觉或触觉输出装置(52),用于响应于所述警告信号,输出视觉、听觉或触觉警告信息。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电路(14)用于在尾板模式下,只有当对所述录制按钮(12)的第三致动(138)的持续时间或者另一致动(148)的持续时间至少对应于一相对地长致动持续时间时,控制动态影像录制终止(139),所述相对地长致动持续时间大于一相对地短致动持续时间,所述相对地短致动持续时间在常规录制模式下是足够的,使得对所述录制按钮(12)的第二致动(135)导致动态影像录制终止(139)。8.一种用于电影摄影机(13)的控制装置,包括录制按钮(12)和连接到所述录制按钮(12)的控制电路(14),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电路(14)用于:响应于对所述录制按钮(12)的第一致动(132),控制动态影像录制启动(133);在常规录制模式下,如果第二致动(135)的持续时间对应于一预置的短致动持续时间是足够的,响应于对所述录制按钮(12)的第二致动(135),控制动态影像录制终止(139);和在尾板模式下,只有当第二(135)或另一致动(148)的持续时间至少对应于一预置的长致动持续时间时,响应于对所述录制按钮(12)的第二(135)或另一致动(148),控制动态影像录制终止(139),该预置的长致动持续时间大于该预置的短致动持续时间。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电路(14)用于响应于用户输入(131),采用所述常规录制模式或...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卡尔
申请(专利权)人:阿诺德和里克特电影技术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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