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施力活动件、可摘戴式矫治器及其制备工艺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5901907 阅读:27 留言:0更新日期:2022-12-10 10:38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施力活动件、可摘戴式矫治器,以及该种矫治器的制备工艺。施力活动件上开设有若干个镂空结构,施力活动件形成镂空部以及实体部;所述实体部上具有若干用于释放矫治力的曲结构。施力活动件与托槽、牙面之间能提供足够的留隙空间,保证了口腔的清洁效果和清洁难度,降低了患者的口腔清洁负担。施力活动件和托槽之间的连接稳定,并且所提供的曲结构数量更多,能释放充分的矫治力。相比于两根独立矫治丝分别装配在托槽上,一体结构显著提高了施力活动件的强度,施力活动件更不容易发生应力断裂的情况,提高了矫治丝的使用寿命;一体成型的结构也降低了施力活动件在口内滑动松脱的风险。滑动松脱的风险。滑动松脱的风险。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施力活动件、可摘戴式矫治器及其制备工艺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口腔正畸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施力活动件,以及包括这种施力活动件的可摘戴式矫治器,以及这种可摘戴式矫治器的制备工艺。

技术介绍

[0002]目前,矫正畸形牙列常用的器械有固定矫治器和活动矫治器。其中,固定矫治器通常由托槽和矫治弓丝两部分组成,批量生产的托槽通常使用铣削、线切、冲压、粉末冶金等工艺制造,定制式的托槽通常使用3D打印树脂模型,然后失蜡铸造的工艺制造,弓丝通常使用模具拉丝的工艺生产。矫正时,托槽固定在牙面上,通过槽沟与矫治弓丝之间的作用力来移动畸形牙齿,达到矫正的目的,固定矫治技术已经经历了一百余年的发展和积累,形成了成熟的力学矫治体系,是目前最常用的正畸矫治手段。但固定矫治技术也存在一定缺陷,医生在牙面粘接托槽以后,患者通常需要一到两个月去医院复诊一次,医生根据诊断的情况,调整弓丝、托槽或者施力,一个中等治疗难度的病例患者大约需要复诊十数次,占用的医疗时间较长,另外托槽通常粘接在唇侧面,非常影响美观;目前也有粘接在舌侧面的托槽,美观程度得到改善,但是因为在口内的操作空间较狭窄,医生的操作难度加大,舒适度相对较差,成本、费用也相对较高,普及率不高。
[0003]针对上述的技术缺陷,申请人结合了目前固定矫治技术和活动矫治技术的矫治理念,研发出一种正畸用矫治器,可参阅:中国专利技术专利申请CN202110384149.4

一种正畸用矫治器及其制造方法,以及中国专利技术专利CN202120731359.1
r/>一种正畸用矫治器。
[0004]这种正畸用矫治器主要包括固定件和矫治丝两大部分,固定件起到传统固定矫治器的托槽部分的作用,矫治丝起到传统固定矫治器的弓丝部分的作用;,矫治丝上具有多个用于释放矫治力的曲结构。固定件和矫治丝之间是可拆卸的扣合连接,通过扣合动作将矫治丝按压到固定件上,使两者结合连接,只需在不同的矫治阶段更换不同的矫治丝即可,患者可以自主佩戴和更换矫治丝。然而,在实际的临床应用中,发现这种矫治器存在以下的问题:为了便于扣合,简化安装,矫治丝需采用单根丝的形式,即只采用一根矫治丝。为了保证矫治力足够,矫治丝就必须做得较粗,否则矫治力弱且容易断裂;粗丝的直径大,占用体积多,和固定件之间的留隙小,对于正畸患者而言,日常的口腔清洁已是一个难题,而粗丝形式无疑更加重了患者口腔清洁负担,在漫长的矫治过程中,患者更容易因清洁不到位而引起龋齿、牙结石、牙周炎等口腔疾病。
[0005]基于上述舌侧单丝可摘戴式矫治器存在的问题,申请人进一步研发出一种双矫治丝结构的可摘戴式矫治器,参阅中国专利技术专利申请CN202210393172.4

一种可摘戴式矫治器及其制造方法。这种矫治器的矫治丝为双丝分体式的结构,采用了两根小直径的矫治丝,两根互为独立的矫治丝呈交叉缠绕的关系同时穿接于锁块,锁块可拆卸地扣合于牙面上的托槽内。由于双丝具备的曲结构数量是显著大于单丝的,因此能够释放出更加充分的矫治力,并且细丝能提供足够的留隙空间供患者清洁口腔,降低了清洁难度。这种矫治丝的制备工艺是口腔正畸领域常规的金属拉丝工艺,在金属原料板的侧部开孔,然后拉出直线结构
的镂空件,再通过模具热定型将金属直丝定型为特定的弯曲形状,现有舌侧矫治丝的制备工艺基本都是采用这种金属拉丝工艺。因此,需要分别先后制取两根矫治丝,再分别将两根矫治丝呈相互缠绕的形式装配在托槽内,使其共同配合发挥矫治效果。受限于金属拉丝工艺,现有矫治丝的制备每次只能拉出单根结构形式的矫治丝,并且矫治丝的直径是一定的,整条矫治丝的粗细是均匀的,难以对特定的牙位实现针对性的、加强的矫治效果;为了保证能够顺利装配入槽,矫治丝不能过粗,这就限制了矫治效果,在实际临床上也容易发生断裂。
[0006]在临床应用中,申请人发现了上述的双丝分体式可摘戴矫治器仍存在一些问题。由于采用了两根细丝的形式,且两根矫治丝是各自独立的,为了保证清洁效果又必须做成小直径的细丝,因此两根矫治丝的强度都会不足,还是会容易出现应力断裂的现象。并且,两根细丝需要分别进行装配,众所周知,在正畸过程中矫治丝会受到来自口腔各方面的摩擦力作用,这种双丝分体式的结构形式就增大了滑动松脱的风险,矫治丝的连接稳定性不足,影响矫治效果。再者,在拉丝制备时,需要先后拉出两根矫治丝并分别热定型,制备时间较长,且产生尺寸误差的可能性也会更大,同时工序较繁琐,成本偏高。

技术实现思路

[0007]为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专利技术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种施力活动件,本专利技术的目的之二在于提供一种可摘戴式矫治器,其可以解决目前单丝可摘戴式矫治器所存在的清洁难度大的问题,同时可以解决现有双丝分体式可摘戴式矫治器所存在的易断裂、易松脱、矫治效果不足的问题。本专利技术的目的之三在于提供这种可摘戴式矫治器的制备工艺,使该种结构的施力活动件能够被制备得到。
[0008]本专利技术通过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
[0009]一种施力活动件,所述施力活动件为一体成型结构;所述施力活动件上开设有若干个镂空结构,以使所述施力活动件形成:镂空部以及环绕于所述镂空部的实体部;所述实体部适于与托槽配合固定;所述实体部上具有若干用于释放矫治力的曲结构。
[0010]进一步地,所述实体部包括:第一体部和第二体部;所述第一体部和所述第二体部上均具有若干用于释放矫治力的曲结构;所述第一体部和所述第二体部一体成型;所述第一体部沿长度方向的横截面形状不同,或相同;所述第二体部沿长度方向的横截面形状不同,或相同。
[0011]一种可摘戴式矫治器,包括:托槽,以及所述的施力活动件;所述第一体部沿长度方向包括第一配合段,所述第二体部沿长度方向包括第二配合段;所述第一配合段的侧部与所述第二配合段的侧部固定连接,以形成用于与所述托槽配合的卡合结构;所述托槽包括用于粘接在牙面上的底板以及固接于底板上的卡槽结构;所述第一配合段和所述第二配合段形成的卡合结构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卡槽结构上,以使所述施力活动件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托槽。
[0012]进一步地,所述卡槽结构上具有容置腔,所述卡槽结构的内侧壁设有内凹槽;所述卡合结构置于所述容置腔内,所述卡合结构的外侧部卡合于所述卡槽结构的内凹槽。
[0013]进一步地,所述卡槽结构的外侧壁上设有凹槽,所述卡合结构的内侧部卡合于所述卡槽结构的凹槽内。
[0014]进一步地,所述实体部还包括:用于连接所述第一配合段和所述第二配合段的连接体;所述连接体的两端同时连接于所述第一配合段和所述第二配合段;所述第一配合段、所述第二配合段以及所述连接体形成用于与托槽配合的卡合结构;所述第一配合段、所述第二配合段以及所述连接体一体成型。
[0015]进一步地,所述连接体的数量为两根;所述卡槽结构的外周上设有外周凹槽,所述第一配合段、两所述连接体、所述第二配合段均卡合于所述卡槽结构的外周凹槽内。
[0016]进一步地,所述连接体的数量为一根;所述卡槽结构上开设有容置腔,所述容置腔的内侧壁设有内凹槽;所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施力活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施力活动件为一体成型结构;所述施力活动件上开设有若干个镂空结构,以使所述施力活动件形成:镂空部以及环绕于所述镂空部的实体部;所述实体部适于与托槽配合固定;所述实体部上具有若干用于释放矫治力的曲结构。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施力活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实体部包括:第一体部和第二体部;所述第一体部和所述第二体部上均具有若干用于释放矫治力的曲结构;所述第一体部和所述第二体部一体成型;所述第一体部沿长度方向的横截面形状不同,或相同;所述第二体部沿长度方向的横截面形状不同,或相同。3.一种可摘戴式矫治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托槽,以及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施力活动件;所述第一体部沿长度方向包括第一配合段,所述第二体部沿长度方向包括第二配合段;所述第一配合段的侧部与所述第二配合段的侧部固定连接,以形成用于与所述托槽配合的卡合结构;所述托槽包括用于粘接在牙面上的底板以及固接于底板上的卡槽结构;所述第一配合段和所述第二配合段形成的卡合结构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卡槽结构上,以使所述施力活动件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托槽。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摘戴式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结构上具有容置腔,所述卡槽结构的内侧壁设有内凹槽;所述卡合结构置于所述容置腔内,所述卡合结构的外侧部卡合于所述卡槽结构的内凹槽。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摘戴式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结构的外侧壁上设有凹槽,所述卡合结构的内侧部卡合于所述卡槽结构的凹槽内。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摘戴式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实体部还包括:用于连接所述第一配合段和所述第二配合段的连接体;所述连接体的两端同时连接于所述第一配合段和所述第二配合段;所述第一配合段、所述第二配合段以及所述连接体形成用于与托槽配合的卡合结构;所述第一配合段、所述第二配合段以及所述连接体一体成型。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摘戴式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体的数量为两根;所述卡槽结构的外周上设有外周凹槽,所述第一配合段、两所述连接体、所述第二配合段均卡合于所述卡槽结构的外周凹槽内。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摘戴式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体的数量为一根;所述卡槽结构上开设有容置腔,所述容置腔的内侧壁设有内凹槽;所述卡槽结构的外周上开设有外周凹槽;所述连接体置于所述容置腔内,并卡合于所述内凹槽;所述第一配合段和所述第二配合段均卡合于所述卡槽结构的外周凹槽内。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摘戴式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体具有用于提供弹性的凸起部。10.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摘戴式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体部沿长度方向包括间隔设置的:第一配合段和第一过渡段;所述第二体部沿长度方向包括间隔设置的:第二配合段和第二过渡段;所述第一过渡段和所述第二过渡段上均具有用于释放矫治力的曲结构。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可摘戴式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渡段和所述第二过渡段于牙面所在平面上互无交叠。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可摘戴式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渡段和所述第二过渡段一体成型,并形成一条共同的过渡体。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可摘戴式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渡段和所述第二过渡段于牙面所在平面上呈相互交叠的位置状态。1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摘戴式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体部或所述第二体部的侧部固定设置有牵引钩。1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摘戴式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摘戴式矫治器还包括:施力活动件定位导板;所述施力活动件定位导板具有一腔体,所述腔体的内侧壁为与患者牙面相互贴合的形状。1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摘戴式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摘戴式矫治器还包括:托槽定位导板;所述托槽定位导板具有一腔体,所述腔体的内侧壁为与患者牙面相互贴合的形状。1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摘戴式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施力活动件的材料为不锈钢、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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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祖安赖奕潮严淼宁李佩豪
申请(专利权)人:广州瑞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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