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系统和录像再现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3582889 阅读:160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一种影像系统,其通过网络进行动画数据的录像再现,其特征在于,包括:    进行动画数据的接收或记录的第一录像装置;    进行动画数据的接收或记录的第二录像装置;    进行记录在所述第一或第二录像装置的动画数据的再现的再现装置;    连接所述第一录像装置、所述第二录像装置和所述再现装置,进行动画数据的通信的网络;    动画数据信息记录部,其对每个录像数据,存储记录录像数据的记录场所的动画数据信息管理表;和    动画数据存储控制部,其在所述第一录像装置接收动画数据进行记录时,根据来自所述再现装置的存储在所述第一录像装置中的动画数据的再现要求,将以后所述第一录像装置接收的动画数据的记录传送至第二录像装置,在第二录像装置中记录,同时,更新所述动画数据信息管理表的录像数据的记录场所。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在多个信息处理装置通过通信网交换数据的系统中, 在多个装置间进行影像信息的录像再现的技术。
技术介绍
近年来, 一般都是搭载LAN (Local Area Network:局域网)接口 的HDD记录器或TV等AV家电。在现有技术的这些设备中,通过网 络的数据播放为主要的利用目的。但通过策划制定DLNA (Digital Living Network Alliance:数字生活网络联盟)或研究播放节目的网络 信息传输,优选,今后通过LAN接口,实现发送和接收影像动画数据 的功能。根据上述的DLNA,如果为相应的AV设备彼此之间,即使在其他 公司设备之间,也能够保证相互的连接性。具体地是,可以利用DLNA 的DMP( Digital Media Player:数字媒体播放器)对于在DLNA的DMS (Digital Media Server:数字媒体服务器)中积蓄的动画数据进行流动 再现。另外,在DLNA Expanded中,成为能够进行动画数据的移动的 方式。例如,在日本特开2004-158969号公报中提出了应用上述的设备连 带技术,能够独立地利用HDD记录器等具有的资源(调谐器或HDD 容量,还有CPU等的处理能力),通过网络,能够从其他设备加以利 用的系统。这样,在HDD记录器具有的本地HDD的容量不能确保录 像中足够的区域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网络积蓄在别的HDD记录器上。在上述日本特开2004-158969号公报中所述的现有技术中,在一台设备上集中多个处理要求,可能引起接受要求的设备的资源不足,必需拒绝任意一个处理要求的状况。例如,下述情况,搭载有DLNA的 TV、 HDD记录器存在于网络上,HDD记录器在录像处理中,从TV 对积蓄的动画数据有视听要求。这时,HDD记录器的HDD被录像处 理占有,不能够响应来自外部的视听要求。另外,当利用一台HDD记录器,在录像中HDD的容量溢出本地 的HDD记录器(k〕一夕')A时,将节目动画数据送至网络上的另一 HDD记录器B,可以积蓄在HDD记录器B的HDD中。但分割 积蓄 在分别不同的HDD记录器中的节目动画数据被作为分别不同的节目 动画数据进行处理,存在使用者必需明示地选择视听时所分割的节目 动画数据,提出再现要求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在录像再现时,消除资源的 限制, 一元化地进行影像再现或影像录像的录像再现系统。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影像系统,其通过网络进行动画数据的录像再现,其特征在于,包括进行动画数据的接收或记 录的第一录像装置;进行动画数据的接收或记录的第二录像装置;进 行记录在上述第一或第二录像装置的动画数据的再现的再现装置;连 接上述第一录像装置、上述第二录像装置和上述再现装置,进行动画 数据的通信的网络;动画数据信息记录部,其对每个录像数据,存储 记录录像数据的记录场所的动画数据信息管理表;和动画数据存储控 制部,其在上述第一录像装置接收动画数据进行记录时,根据来自上 述再现装置的存储在上述第一录像装置中的动画数据的再现要求,将 以后上述第一录像装置接收的动画数据的记录传送至第二录像装置, 在第二录像装置中记录,同时,更新上述动画数据信息管理表的录像 数据的记录场所。另外,本专利技术的影像系统的上述第一录像装置具有动画数据再现 控制模块,该动画数据再现控制模块在上述再现装置为了进行记录在 上述第一录像装置的动画数据的再现,向上述第一录像装置要求动画 数据时,参照上述动画数据信息管理表,取得表示进行再现的动画数据的记录场所的存取信息,通知上述再现装置,并且,上述再现装置, 根据由上述动画数据再现控制模块通知的存取信息,取得动画数据, 进行再现。另外,本专利技术的影像系统的上述第一录像装置具有动画数据再现 控制模块,该动画数据再现控制模块在上述再现装置为了进行记录在 上述第一录像装置的动画数据的再现,向上述第一录像装置要求动画 数据时,参照上述动画数据信息管理表,取得表示进行再现的动画数 据的记录场所的存取信息,根据取得的存取信息取得动画数据,进行 再现,并且,上述再现装置取得从上述动画数据再现控制模块通知的 动画数据,进行再现。另外,本专利技术的影像系统的上述第一录像装置具有动画数据再现 控制模块,该动画数据再现控制模块在上述再现装置为了迸行记录在 上述第一录像装置的动画数据的再现,向上述第一录像装置要求动画 数据时,参照上述动画数据信息管理表,取得表示进行再现的动画数 据的记录场所的存取信息,根据上述存取信息,从多个记录场所取得 动画数据,结合取得的动画数据,进行动画数据的修正。根据本专利技术,在存在多个录像装置的网络中,即使在对于不能确 保在录像处理等中动画数据发信用的资源的录像装置中积蓄的动画数 据,存在来自再现装置的再现委托的情况下,也能够处理再现委托, 所以能够提供没有录像再现限制的录像再现系统。附图说明图1为本实施方式的录像系统结构图; 图2为本实施方式的再现装置的硬件构成图; 图3为本实施方式的录像装置和记录装置的硬件构成图; 图4为表示本实施方式的动作数据信息管理表的结构的一个例子 的图;图5为表示本实施方式的录像吋的录像系统的动作的一个例子的 流程图。具体实施方式现参照附图说明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对具有相同功能的部件标记 相同的记号和符号。图1为表示实施方式的录像系统1的系统结构例子的图。在图1中,2为利用网络连接住宅内的装置的本地网络,10为再现装置,20 为录像装置,30为记录装置。本地网络2使用无线LAN (Local Area Network:局域网),有线 LAN,蓝牙(bluetooth), UWB (Ultra Wide Band:超宽带),连接与 路由器(图中没有示出)连接的住宅内PC、 AV设备、家电等处理装 置,能够在各装置彼此之伺进行数据的获取。各处理装置具有IP (Internet Protocol:网间协议)地址,在相互的设备控制中利用UP nP (Universal Plug and Play)等,还能够通过HTTP、 RTP、 RTSP等协议, 传送动画数据或动画数据的一部分。再现装置IO是如下的装置,S卩,通过网络,例如利用UPnP,控 制其他装置,取得作为动画数据的存取目的地的URI(Uniform Resource Identifier:统一资源标识符),利用HTTP或RTP等,能够进行流动视 听,通过PC(Personal Computer:个人计算机)或HDD(Hard Disk Drive: 硬盘驱动器)记录器,TV等信息设备得到实现。再现装置IO不但具有上述影像再现装置的功能,而且也可以具有 与后述的录像装置20同等的功能。录像装置20是如下的装置,即,利用网络,例如利用UPnP,控 制其他装置,取得作为动画数据的存取目的地的URI,利用HTTP或 RTP等,能够发送接收动画数据的PC (Personal Computer:个人计算 机)或HDD (Hard Disk Drive:硬盘驱动器)记录器,TV等的信息设 备。能够用自身具有的HDD或带媒体(亍一7。入fV7)等录制由天 线接收的播放。另外,具有管理后述详细情况的录像的动画数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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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影像系统,其通过网络进行动画数据的录像再现,其特征在于,包括:进行动画数据的接收或记录的第一录像装置;进行动画数据的接收或记录的第二录像装置;进行记录在所述第一或第二录像装置的动画数据的再现的再现装置;连接所述第一录像装置、所述第二录像装置和所述再现装置,进行动画数据的通信的网络;动画数据信息记录部,其对每个录像数据,存储记录录像数据的记录场所的动画数据信息管理表;和动画数据存储控制部,其在所述第一录像装置接收动画数据进行记录时,根据来自所述再现装置的存储在所述第一录像装置中的动画数据的再现要求,将以后所述第一录像装置接收的动画数据的记录传送至第二录像装置,在第二录像装置中记录,同时,更新所述动画数据信息管理表的录像数据的记录场所。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影像系统,其通过网络进行动画数据的录像再现,其特征在于,包括进行动画数据的接收或记录的第一录像装置;进行动画数据的接收或记录的第二录像装置;进行记录在所述第一或第二录像装置的动画数据的再现的再现装置;连接所述第一录像装置、所述第二录像装置和所述再现装置,进行动画数据的通信的网络;动画数据信息记录部,其对每个录像数据,存储记录录像数据的记录场所的动画数据信息管理表;和动画数据存储控制部,其在所述第一录像装置接收动画数据进行记录时,根据来自所述再现装置的存储在所述第一录像装置中的动画数据的再现要求,将以后所述第一录像装置接收的动画数据的记录传送至第二录像装置,在第二录像装置中记录,同时,更新所述动画数据信息管理表的录像数据的记录场所。2、 如权利要求l所述的影像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录像装置具有动画数据再现控制模块,该动画数据再现控制模块在所述再现装置为了进行记录在所述第一录像装置的动画数 据的再现,向所述第一录像装置要求动画数据时,参照所述动画数据 信息管理表,取得表示进行再现的动画数据的记录场所的存取信息, 通知所述再现装置,所述再现装置,根据由所述动画数据再现控制模块通知的存取信 息,取得动画数据,进行再现。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录像装置具有动画数据再现控制模块,该动画数据再现控制模块在所述再现装置为了进行记录在所述第一录像装置的动画数 据的再现,向所述第一录像装置要求动画数据时,参照所述动画数据信息管理表,取得表示进行再现的动画数据的记录场所的存取信息, 根据取得的存取信息取得动画数据,进行再现,所述再现装置取得从所述动画数据再现控制模块通知的动画数 据,进行再现。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录像装置具有动画数据再现控制模块,该动画数据再现 控制模块在所述再现装置为了进行记录在所述第一录像装置的动画数 据的再现,向所述第一录像装置要求动画数据时,参照所述动画数据 信息管理表,取得表示进行再现的动画数据的记录场所的存取信息, 根据所述存取信息,从多个记录场所取得动画数据,结合取得的动画 数据,进行动画数据的修正。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动画数据存储控制部,判定所述第一录像装置的处理负荷状 态,在不能传送基于来自所述第二录像装置的再现要求的动画数据的 情况下,进行控制,使得将所述第一录像装置接收的动画数据传送至 第二录像装置,记录在第二录像装置中。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影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动画数据存储控制部从所述第二录像装置取得装置状态信 息,判定能否传送动画数据。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影...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宫本启生铃木诚人朝仓启太岩田贵弘
申请(专利权)人: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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