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开闭件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5480501 阅读:21 留言:0更新日期:2022-11-05 16:31
一种机动车辆开闭件(1),其包括:内板(2),以及添置在所述内板(2)上的外部蒙皮(3),所述外部蒙皮(3)包括位于所述内板(2)的外表面(23)对面的内表面(31)。所述开闭件还包括被所述外部蒙皮(3)覆盖的至少一个设备的支承托盘(4),所述外部蒙皮(3)的内表面(31)以密封的方式直接添置在所述支承托盘(4)上,所述托盘(4)被布置在一方面由所述内板(2)的外表面(23)限定、另一方面由所述外部蒙皮(3)的内表面(31)限定的内部体积(5A)内,所述托盘(4)添置并固定在所述内板(2)上,以使得由所述托盘(4)和所述外部蒙皮(3)组成的组件以可拆卸的方式固定在所述内板(2)上。在所述内板(2)上。在所述内板(2)上。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机动车辆开闭件


[0001]本技术涉及机动车辆车身部件的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例如尾门或侧门的开闭件,尤其涉及置入其中的设备的集成。

技术介绍

[0002]例如,机动车辆的尾门一般包括添置在内板或车架上的外板(也称为外部蒙皮)。内板在尾门的上部部分中设有用于接收窗的第一开口。在尾门的下部部分中,该内板一般包括允许局部通过以固定部件的小挖空部。
[0003]在大多数车辆上,机动车辆的尾门在尾门的下部部分处集成后侧信号灯,例如刹车灯,一般是对称地位于尾门的两侧的左灯和右灯。优选地,这两个灯尽可能地沿着尾门的侧边缘布置,以使得在尾门的关闭位置上这两个灯面对位于车身上的后灯而对其进行辅助。供应商目前将这样的灯制造成发光单元或光学单元的形式。这样的光学单元包括其中布置有发光设备的后部部分或壳体,以及也被称为玻璃灯罩的当灯工作时透光的玻璃。在尾门上,这两个侧灯经由尾门的外部面添置并安装在该尾门的外部面上,这具有众多缺陷。
[0004]首先,必须设置相对于光学壳体密封的玻璃灯罩以保护发光设备。此外,操作员应当在尾门上的两个不同位置处安装这两个侧灯,并在这些位置处连接电线,且使得安装密封以避免流水在经过灯与外部蒙皮之间时可能渗入由尾门的内板和外部蒙皮限定的体积内,这具有实际操作上的困难。
[0005]另一缺陷在于由此添加的侧灯看起来像是后加的,而且与尾门的其余部分不具有明显的连续性,这有损其美观。实际上,汽车制造商的倾向是确保车辆的各种外表面彼此平齐(英语术语为“flush”)并且看起来没有不连续性(英语术语为“seamless”,即无缝)。在某些构造中,发光元件甚至可以保持部分地或全部地从外部不可见,例如当它们没有被激活时(英语术语为“hidden until lit”,即无光隐藏)。
[0006]最后,添置的侧灯具有不易拆卸的缺点。实际上,大部分时间,尾门的外部蒙皮永久地胶合在内板上以确保这两个元件之间的密封。因此,为了通达侧灯,必须经过车辆内部穿过在内板中为此目的而制造的孔。这具有若干缺陷。尤其是由于这些孔必须足够大以便能够取出灯及其连接件,所以制造孔降低了板的刚度。此外,必须能够借助于特定的盖件来闭合这些孔以便将其隐藏和/或防止液体渗入,这使尾门的设计复杂化。

技术实现思路

[0007]本技术的目的尤其是通过提供一种机动车辆开闭件来弥补这些缺点,该机动车辆开闭件允许在其下部部分以密封的方式集成设备,并且该开闭件允许改进车辆的美观性并使通达这些设备变得便利。
[0008]为此,本技术涉及一种机动车辆开闭件,其包括:
[0009]‑
优选地由塑料制成的内板,其设有上部部分,在所述上部部分中制造有用于接收窗的第一开口,以及
[0010]‑
添置在所述内板上的至少部分地由塑料制成的外部蒙皮,所述外部蒙皮包括位于所述内板的外表面对面的内表面。
[0011]根据本技术的开闭件还包括被所述外部蒙皮覆盖的至少一个设备的支承托盘,所述外部蒙皮的内表面以密封方式直接添置在所述支承托盘上,所述托盘被布置在一方面由所述内板的外表面限定、另一方面由所述外部蒙皮的内表面限定的体积内,所述托盘固定在所述内板上,以使得由所述托盘和所述外部蒙皮组成的组件能够以可拆卸的方式从所述内板拆下。
[0012]所谓内板的外表面是指面向车辆外部的表面。外表面与本身面向乘客舱的内表面相反。
[0013]可以理解,所谓第一元件“添置在”第二元件上是指第一元件布置在第二元件对面至少部分地覆盖第二元件,而无论是否固定于其上。
[0014]可以理解,所谓第一元件“直接添置在”第二元件上是指第一元件添置在第二元件上并且连接这两个元件的可能的固定装置直接布置在这两个元件上,而没有例如另一个板的中间结构部件。此外,根据该定义,第一元件直接添置在第二元件上,包括了在第一元件和第二元件之间布置有固定装置(螺钉、垫圈、胶合剂等)、密封装置(密封件、泡沫等)、装饰装置(薄膜、油漆等)和/或隔绝装置(泡沫等) 的情况。
[0015]设备支承托盘被外部蒙皮覆盖并且外部蒙皮以密封的方式添置在该设备支承托盘上,且设备支承托盘还被布置在一方面由内板的外表面限定、另一方面由外部蒙皮的内表面限定的体积内,得益于这样的设备支承托盘的存在,可以用该设备支承托盘来承载发光、通信或辅助驾驶设备,而不是将这些设备添置在开闭件的外部蒙皮的外面。由于这些设备预先组装在托盘上,而外部蒙皮随后添置在托盘上,这使得在开闭件内将这些设备安装到对于每个设备所期望的位置变得便利。
[0016]因此,由于这些设备看起来不像是后加的,并且没有与开闭件的其余部分明显的不连续,所以改善了车辆的美观度。
[0017]此外,还可以尽量使由支承托盘承载的设备被外部蒙皮遮挡,这包括在尾门的情况下的后灯,例如当后灯未打开时。所谓“被外部蒙皮遮挡”是指设备对于使用者不是明显地可见。
[0018]而且,外部蒙皮以密封的方式直接添置在设备支承托盘上,这样允许产生用于由支承托盘承载的设备的特定“干区域”。在此,所谓“干区域”是指相对于外部环境密封的封闭体积。因此,通过在支承托盘与外部蒙皮之间获得的密封连接,所有由支承托盘承载的设备都以密封的方式与外部环境隔离。这样比单独地确保每个设备(像对发光单元那样)周围的密封性便捷得多。最后,这样允许保护这些设备,并由此确保它们的良好运行。
[0019]最后,托盘直接固定在内板上,以使得由托盘和外部蒙皮组成的组件以可拆卸的方式固定在内板上,这样使得维修和/或更换由托盘承载的设备特别便捷。事实上,只需要从尾门的其余部分拆下由托盘和蒙皮组成的组件并将托盘与蒙皮分离,就能通达设备及其所有连接件。
[0020]有利地,为了容易地通达由支承托盘承载的设备,由所述托盘和所述外部蒙皮组成的所述组件被设置成能够从所述内板拆下然后向所述车辆外部移开。事实上,不再需要从车辆内部穿过内板从车辆取出设备,这极大地方便了设备的维护、更换以及一般而言的
售后服务。
[0021]根据本技术的一个优选实施例,所述设备支承托盘以例如螺固的可拆卸的方式直接添置在所述内板的外表面上。由于在内板和支承托盘之间没有要拆卸的中间部件,这使支承托盘的拆卸变得便利。
[0022]根据本技术的一个特定实施例,所述设备支承托盘包括凹陷处(法语niche)和延长所述凹陷处的壁的周围边缘,所述凹陷处的壁限定了其内置入有所述至少一个设备的体积。因此,由凹陷处限定的体积可以形成设备的“干区域”。
[0023]为了确保在由支承托盘的凹陷处所限定的体积内的密封并因此保护位于该体积内的设备,在所述支承托盘和所述外部蒙皮的内表面之间布置有密封件。
[0024]根据本技术的一个特定实施例,所述外部蒙皮通过胶合添置在所述支承托盘上。
[0025]根据本技术的另一个实施例,所述外部蒙皮以例如螺固的可拆卸的方式添置在所述支承托盘上。
[0026]优选地,所述设备支承托盘包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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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机动车辆开闭件(1),其包括:内板(2),其设有上部部分(2A),在所述上部部分(2A)中制造有用于接收窗(7)的第一开口(21),以及添置在所述内板(2)上的至少部分地由塑料制成的外部蒙皮(3),所述外部蒙皮(3)包括位于所述内板(2)的外表面(23)对面的内表面(31),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动车辆开闭件还包括被所述外部蒙皮(3)覆盖的至少一个设备的支承托盘(4),所述外部蒙皮(3)的内表面(31)以密封的方式直接添置在所述设备的支承托盘(4)上,所述设备的支承托盘(4)被布置在一方面由所述内板(2)的外表面(23)限定、另一方面由所述外部蒙皮(3)的内表面(31)限定的内部体积(5A)内,所述设备的支承托盘(4)添置并固定在所述内板(2)上,以使得由所述设备的支承托盘(4)和所述外部蒙皮(3)组成的组件以可拆卸的方式固定在所述内板(2)上。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辆开闭件(1),其中,所述内板(2)由塑料制成。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辆开闭件(1),其中,由所述设备的支承托盘(4)和所述外部蒙皮(3)组成的所述组件被设置成能够从所述内板(2)拆下然后从向所述车辆外部移开。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辆开闭件(1),其中,所述设备的支承托盘(4)以例如螺固的可拆卸的方式直接添置在所述内板(2)的外表面(23)上。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机动车辆开闭件(1),其中,所述设备的支承托盘(4)包括凹陷处(N...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弗兰克
申请(专利权)人:全耐塑料欧洲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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