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速违规监测方法、装置、控制设备及路侧设备,该方法应用于电动汽车的控制设备,包括:确定所述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对应的目标车速;其中,所述目标车速为所述电动汽车在所述输出功率下所能达到的最大车速;若所述目标车速小于所述电动汽车在当前位置的最低限制车速,则向路侧设备进行车速受限指示,以使所述路侧设备在监测到所述电动汽车在当前位置的当前车速小于当前位置的最低限制车速且收到所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后,确定所述电动汽车未违规。本实施例中路侧设备收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后,确定电动汽车未违规,通过排除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的干扰,更加合理地对车速违规进行监测。更加合理地对车速违规进行监测。更加合理地对车速违规进行监测。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车速违规监测方法、装置、控制设备及路侧设备
[0001]本申请实施例涉及车辆控制
,尤其涉及一种车速违规监测方法、装置、控制设备及路侧设备。
技术介绍
[0002]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动汽车越来越普及,电动汽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使用电能作为动力源,通过电动机驱动行驶。
[0003]一些路段设置有最低行驶车速,通过电子眼等采集设备拍照,确定哪些电动汽车不按交通法规行驶。
[0004]然而,电动汽车的车速受多种因素制约,有时会因电机系统等因素,导致车速达不到交通法规的最低行驶车速。因此,上述方式无法合理地对车速违规进行监测。
技术实现思路
[0005]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速违规监测方法、装置、控制设备及路侧设备,用以合理地对车速违规进行监测。
[0006]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第一种车速违规监测方法,应用于电动汽车的控制设备,所述方法包括:
[0007]确定所述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对应的目标车速;其中,所述目标车速为所述电动汽车在所述输出功率下所能达到的最大车速;
[0008]若所述目标车速小于所述电动汽车在当前位置的最低限制车速,则向路侧设备进行车速受限指示,以使所述路侧设备在监测到所述电动汽车在当前位置的当前车速小于当前位置的最低限制车速且收到所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后,确定所述电动汽车未违规。
[0009]上述方案,由于电动汽车所能达到的最大车速受到输出功率的影响,通过在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对应的目标车速小于电动汽车在当前位置的最低限制车速时,向路侧设备进行车速受限指示,这样路侧设备收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后,获知电动汽车因输出功率过小导致实际车速无法达到最低限制车速,从而在监测到电动汽车在当前位置的当前车速小于当前位置的最低限制车速时,确定电动汽车未违规,通过排除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的干扰,更加合理地对车速违规进行监测。
[0010]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确定所述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对应的目标车速之前,还包括:
[0011]将所述电动汽车的电池驱动功率与附件消耗功率之差,确定为所述电动汽车的可用功率;
[0012]若所述可用功率小于或等于所述电动汽车的电机驱动功率,则将所述可用功率确定为所述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否则将所述电机驱动功率确定为所述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
[0013]上述方案,基于电动汽车的电池驱动功率与附件消耗功率,可以精准地确定出电池层面的可用功率;由于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不仅受电池层面可用功率的影响,还会受电机驱动功率的影响,因此从可用功率与电动汽车的电机驱动功率中,选择较小的作为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
[0014]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确定所述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对应的目标车速,包括:
[0015]基于所述电动汽车的预设参数以及所述输出功率,确定所述目标车速。
[0016]上述方案,基于电动汽车的预设参数以及输出功率,可以精准地确定出电动汽车在该输出功率下的目标车速。
[0017]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第二种车速违规监测方法,应用于路侧设备,所述方法包括:
[0018]基于是否收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对所述电动汽车进行车速违规监测;其中,所述车速受限指示是所述电动汽车在目标车速小于所述电动汽车在当前位置的最低限制车速时触发的;所述目标车速为在所述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下所能达到的最大车速。
[0019]上述方案,由于电动汽车所能达到的最大车速受到输出功率的影响,通过在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对应的目标车速小于电动汽车在当前位置的最低限制车速时,向路侧设备进行车速受限指示,这样路侧设备收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后,获知电动汽车因输出功率过小导致实际车速无法达到最低限制车速,从而在监测到电动汽车在当前位置的当前车速小于当前位置的最低限制车速时,确定电动汽车未违规,通过排除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的干扰,更加合理地对车速违规进行监测。
[0020]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基于是否收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对所述电动汽车进行车速违规监测,包括:
[0021]若收到所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则确定所述电动汽车未违规;
[0022]若没有收到所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则基于所述电动汽车在当前位置的当前车速与当前位置的最低限制车速的比对结果,对所述电动汽车进行车速违规监测。
[0023]上述方案,路侧设备在收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时,说明电动汽车是输出功率因素导致实际车速无法达到最低限制车速,并未驾驶违规,通过确定该电动汽车未违规,避免因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的干扰而造成误判电动汽车违规的情况发生。路侧设备如果没有收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可直接基于电动汽车在当前位置的当前车速与当前位置的最低限制车速的比对结果,对电动汽车进行车速违规监测。
[0024]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收到所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之后,在确定所述电动汽车未违规之前,还包括:
[0025]确定所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有效。
[0026]上述方案,如果收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通过在确定电动汽车未违规之前,先确定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有效,避免因电动汽车在不是输出功率因素影响,也向路侧设备进行车速受限指示,导致误判电动汽车未违规的情况发生。
[0027]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通过下列方式判断所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是否有效:
[0028]在收到所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后,通过采集设备采集所述电动汽车的多个实时车速,并确定在采集所述多个实时车速时对应的最低限制车速;
[0029]判断目标实时车速是否小于目标最低限制车速;其中,所述目标实时车速为所述多个实时车速中最大的实时车速;所述目标最低限制车速为采集多个实时车速时对应的最低限制车速中最小的最低限制车速;
[0030]若是,则确定所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有效;否则确定所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无效。
[0031]上述方案,通过选择电动汽车在采集时最大的实际车速(目标实时车速),以及在采集时最小的最低限制车速(目标最低限制车速);如果目标实时车速小于目标最低限制车速,说明电动汽车实际车速一直都处于较低的状态,触发的车速受限指示是有效的;如果目标实时车速不小于目标最低限制车速,说明电动汽车实际车速可以达到较高的状态,触发的车速受限指示是无效的,从而精准地判断出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是否有效。
[0032]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基于所述电动汽车在当前位置的当前车速与当前位置的最低限制车速的比对结果,对所述电动汽车进行车速违规监测,包括:
[0033]若所述电动汽车在当前位置的当前车速小于当前位置的最低限制车速,则确定所述电动汽车违规;
[0034]若所述电动汽车在当前位置的当前车速大于或等于当前位置的最低限制车速,则确定所述电动汽车未违规。
[0035]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第一种车速违规监测装置,应用于电动汽车的控制设备,所述装置包括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车速违规监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电动汽车的控制设备,所述方法包括:确定所述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对应的目标车速;其中,所述目标车速为所述电动汽车在所述输出功率下所能达到的最大车速;若所述目标车速小于所述电动汽车在当前位置的最低限制车速,则向路侧设备进行车速受限指示,以使所述路侧设备在监测到所述电动汽车在当前位置的当前车速小于当前位置的最低限制车速且收到所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后,确定所述电动汽车未违规。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所述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对应的目标车速之前,还包括:将所述电动汽车的电池驱动功率与附件消耗功率之差,确定为所述电动汽车的可用功率;若所述可用功率小于或等于所述电动汽车的电机驱动功率,则将所述可用功率确定为所述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否则将所述电机驱动功率确定为所述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所述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对应的目标车速,包括:基于所述电动汽车的预设参数以及所述输出功率,确定所述目标车速。4.一种车速违规监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路侧设备,所述方法包括:基于是否收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对所述电动汽车进行车速违规监测;其中,所述车速受限指示是所述电动汽车在目标车速小于所述电动汽车在当前位置的最低限制车速时触发的;所述目标车速为在所述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下所能达到的最大车速。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是否收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对所述电动汽车进行车速违规监测,包括:若收到所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则确定所述电动汽车未违规;若没有收到所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则基于所述电动汽车在当前位置的当前车速与当前位置的最低限制车速的比对结果,对所述电动汽车进行车速违规监测。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到所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之后,在确定所述电动汽车未违规之前,还包括:确定所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有效。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下列方式判断所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是否有效:在收到所述电动汽车的车速受限指示后,通过采集设备采集所述电动汽车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范永臻,
申请(专利权)人: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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