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控制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34005157 阅读:17 留言:0更新日期:2022-07-02 13:10
充电控制装置(150)构成为,执行构成为能够限制充电电力的蓄电装置(130)的充电,若在充电的执行中充电结束条件成立,则结束充电。充电控制装置(150)构成为,在利用了供电设备(40)的蓄电装置(130)的充电中,在供电设备(40)的收费方式是根据充电时间而收费的时间收费且充电电力的限制比规定水平强的情况下,以使充电的结束提前的方式变更充电结束条件。以使充电的结束提前的方式变更充电结束条件。以使充电的结束提前的方式变更充电结束条件。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充电控制装置


[0001]本公开涉及充电控制装置。

技术介绍

[0002]在日本特开2018

093658号公报中公开了在充电场所是自己家的情况和充电场所不是自己家的情况下执行不同的充电控制的充电控制装置。该充电控制装置在充电场所是自己家的情况下,在执行第一充电控制直到蓄电装置的电压成为规定电压(Vp)以上之后,执行第二充电控制直到蓄电装置的电压成为上限电压(UL)以上。另一方面,在充电场所不是自己家的情况下,上述充电控制装置仅执行第一充电控制,不执行第二充电控制。
[0003]在上述的充电控制中,上限电压(UL)为了保护蓄电装置而设定。蓄电装置的电压随着蓄电装置的蓄电量(即,蓄积于蓄电装置的电力量)增加而变高。在第二充电控制中,与第一充电控制相比,充电电流被设定得小。第二充电控制是在蓄电装置接近满充电时减小充电电流且以小的充电电流进行蓄电装置的充电直到蓄电装置的电压到达上限电压的充电控制。第二充电控制一般也被称作“压入充电控制”。通过在接近满充电时执行压入充电控制,伴随充电的蓄电装置的电压上升被抑制,因此充电完成时(即,蓄电装置的电压到达上限电压时)的蓄电装置的蓄电量变多。

技术实现思路

[0004]日本特开2018

093658号公报所记载的充电控制装置在充电场所不是自己家的情况下,通过不执行第二充电控制而使充电的结束提前。在充电场所不是自己家的情况下,有可能由公共的时间收费式的供电设备充电。在由时间收费式的供电设备进行充电的情况下,通过如上述那样使充电的结束提前,可谋求充电费用的节约。
[0005]然而,即使除压入充电控制以外,有时蓄电装置的充电电力也被限制。例如,在搭载于车辆的蓄电装置中,有时为了保护蓄电装置自身及其周边的部件而限制蓄电装置的充电电力。在日本特开2018

093658号公报中,关于压入充电控制以外的充电电力限制未作考虑。
[0006]另外,在公共的供电设备中,也存在时间收费以外的收费方式的供电设备。例如,在由定额收费式的供电设备充电的情况下,即使使充电的结束提前,也不会成为充电费用的节约。
[0007]本公开为了解决上述课题而完成,其目的在于,提供能够根据供电设备的收费方式而进行合适的充电控制的充电控制装置。
[0008]本公开的充电控制装置构成为,执行构成为能够限制充电电力的蓄电装置的充电,若在充电的执行中充电结束条件成立,则结束充电。该充电控制装置构成为,在利用了供电设备的蓄电装置的充电中,在供电设备的收费方式是根据充电时间而收费的时间收费且充电电力的限制比规定水平强的情况下,以使充电的结束提前的方式变更充电结束条件。
[0009]在蓄电装置的充电电力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与蓄电装置的充电电力未受到限制的情况相比充电的进度变慢,限制越强则充电的进度越慢。在时间收费中,充电时间越长则充电费用越高。在利用了时间收费式的供电设备的充电中,若充电的进度慢,则充电费用容易成为高额。
[0010]上述的充电控制装置在利用供电设备对蓄电装置充电时,在供电设备的收费方式是时间收费且蓄电装置的充电电力受到比规定水平强的限制的情况下,以使充电的结束提前的方式变更充电结束条件。通过这样的控制,能够抑制在利用了时间收费式的供电设备的充电中充电费用过于成为高额。这样,上述的充电控制装置能够根据供电设备的收费方式而进行合适的充电控制。
[0011]上述的充电控制装置可以具备以下说明的取得部、判断部、第一充电管理部及充电控制部。取得部构成为取得表示供电设备的收费方式的收费信息。判断部构成为判断充电电力的限制是否比规定水平强。第一充电管理部构成为设定充电结束条件。充电控制部构成为,执行蓄电装置的充电,若在充电的执行中充电结束条件成立,则结束充电。第一充电管理部构成为,在利用了供电设备的蓄电装置的充电中,在由收费信息表示的供电设备的收费方式是时间收费且由判断部判断为充电电力的限制比规定水平强的情况下,以使充电的结束提前的方式变更充电结束条件。
[0012]上述的收费信息可以是表示供电设备的收费方式是时间收费(即,根据充电时间而收费的收费方式)、电力量收费(即,根据被充入的电力量而收费的收费方式)及定额收费(即,一次的充电费用是定额的收费方式)中的哪一个的信息。
[0013]上述的取得部可以从供电设备取得收费信息,也可以从管理供电设备的信息的数据库取得收费信息,还可以向能够取得供电设备的信息的计算机请求收费信息。
[0014]上述的充电控制装置可以还具备设定蓄电装置的充电电力的上限值的充电限制部。上述的判断部可以通过以下所示的方法来判断充电电力的限制是否比规定水平强。
[0015]判断部可以在充电电力的上限值比第一阈值低的情况下,判断为充电电力的限制比规定水平强,在充电电力的上限值比第一阈值高的情况下,判断为充电电力的限制不比规定水平强。
[0016]判断部可以在由充电限制部设定有充电电力的上限值的情况下,判断为充电电力的限制比规定水平强,在未由充电限制部设定充电电力的上限值的情况下,判断为充电电力的限制不比规定水平强。
[0017]判断部可以在利用了供电设备的蓄电装置的充电中,在即使充电时间达到规定的时间充电也未完成的情况下,判断为充电电力的限制比规定水平强。
[0018]充电结束条件可以在蓄电装置的SOC为第二阈值以上时成立。第一充电管理部可以在充电结束条件的变更中,通过使第二阈值下降来使充电的结束提前。在这样的结构中,若通过充电而蓄电装置的SOC达到第二阈值,则充电结束。第二阈值越低,则充电越早结束。因此,通过使第二阈值下降,能够使充电的结束提前。
[0019]充电结束条件可以在与充电量相关的参数为第三阈值以上时成立。第一充电管理部可以在充电结束条件的变更中,通过使第三阈值下降来使充电的结束提前。在这样的结构中,若与充电量相关的参数达到第三阈值,则充电结束。第三阈值越低,则充电越早结束。因此,通过使第三阈值下降,能够使充电的结束提前。需要说明的是,充电量是通过充电而
向蓄电装置输入的电力量。与充电量相关的参数可以是充电量自身,也可以是充电时间。充电时间越长则充电量越多。与充电量相关的参数也可以是由充电引起的SOC上升幅度。
[0020]上述蓄电装置可以搭载于车辆。车辆可以构成为能够使用蓄积于蓄电装置的电力来行驶。第一充电管理部可以以使车辆到达规定的场所所需的电力量被充入蓄电装置的方式设定充电结束条件。根据这样的结构,能够抑制在车辆到达规定的场所前缺电(即,蓄积于蓄电装置的电力变少而车辆无法行驶)。车辆可以是EV(电动汽车),也可以是PHV(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需要说明的是,该充电控制装置也可以与上述蓄电装置一起搭载于车辆。
[0021]上述的任一充电控制装置可以还具备以下说明的第二充电管理部。第二充电管理部构成为,取得车辆的目的地,并使用目的地来设定上述规定的场所。并且,第二充电管理部将目的地和存在于直到车辆到达目的地为止的行驶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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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充电控制装置,所述充电控制装置构成为,执行构成为能够限制充电电力的蓄电装置的充电,若在所述充电的执行中充电结束条件成立,则结束所述充电,在利用了供电设备的所述蓄电装置的充电中,在所述供电设备的收费方式是根据充电时间而收费的时间收费且所述充电电力的限制比规定水平强的情况下,以使所述充电的结束提前的方式变更所述充电结束条件。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控制装置,具备:取得部,取得表示所述供电设备的收费方式的收费信息;判断部,判断所述充电电力的限制是否比所述规定水平强;第一充电管理部,设定所述充电结束条件;及充电控制部,执行所述蓄电装置的充电,若在所述充电的执行中所述充电结束条件成立,则结束所述充电,所述第一充电管理部在利用了所述供电设备的所述蓄电装置的充电中,在由所述收费信息表示的所述供电设备的收费方式是所述时间收费且由所述判断部判断为所述充电电力的限制比所述规定水平强的情况下,以使所述充电的结束提前的方式变更所述充电结束条件。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充电控制装置,所述收费信息是表示所述供电设备的收费方式是所述时间收费、根据被充入的电力量而收费的电力量收费及一次的充电费用是定额的定额收费中的哪一个的信息。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充电控制装置,还具备设定所述蓄电装置的充电电力的上限值的充电限制部,所述判断部在所述充电电力的所述上限值比第一阈值低的情况下,判断为所述充电电力的限制比所述规定水平强,在所述充电电力的所述上限值比所述第一阈值高的情况下,判断为所述充电电力的限制不比所述规定水平强。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充电控制装置,还具备设定所述蓄电装置的充电电力的上限值的充电限制部,所述判断部在由所述充电限制部设定有所述充电电力的所述上限值的情况下,判断为所述充电电力的限制比所述规定水平强,在未由所述充电限制部设定所述充电电力的所述上限值的情况下,判断为所述充电电力的限制不比所述规定水平强。6.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充电控制装置,所述判断部在利用了所述供电设备的所述蓄电装置的充电中,在即使充电时间达到规定的时间所述充电也未完成的情况下,判断为所述充电电力的限制比所述规定水平强。7.根据权利要求2~6中任一项所述的充电控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三泽崇弘
申请(专利权)人: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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