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一种驾驶室地板总成、驾驶室总成和车辆,其中,驾驶室地板总成包括地板主体和地板骨架。地板主体具有朝向车辆前方的前端和朝向车辆后方的后端,地板主体在靠近前端处设有通孔,通孔用于供车辆的转向柱穿过。地板骨架固定于地板主体,地板骨架具有朝向前端的第一端和朝向后端的第二端,第一端的宽度小于第二端的宽度。地板骨架包括对称设置的第一纵梁和第二纵梁以及横梁,第一纵梁和第二纵梁均沿地板主体的长度方向延伸,并在靠近前端处倾斜设置,以避让通孔;横梁位于前端和后端之间,并与第一纵梁和第二纵梁固定连接。本发明专利技术技术方案可以避免驾驶室地板总成的纵梁与供转向柱穿过的通孔之间发生干涉。柱穿过的通孔之间发生干涉。柱穿过的通孔之间发生干涉。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驾驶室地板总成、驾驶室总成和车辆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车辆
,特别涉及一种驾驶室地板总成、驾驶室总成和车辆。
技术介绍
[0002]目前市场上的重卡车型的驾驶室主要分为平头和长头两种,楔形驾驶室是介于平头及长头驾驶室之间的一种驾驶室形式。楔形驾驶室的前端宽度缩窄,在外观造型及减小风阻方面有很大优势。
[0003]通常情况下,在平头和长头驾驶室中,转向管柱及其过孔布置在驾驶室地板纵梁外侧。但由于楔形驾驶室前围宽度缩窄,如此布置会使转向柱管与驾驶室地板的纵梁产生干涉。
技术实现思路
[0004]本专利技术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驾驶室地板总成,旨在避免驾驶室地板总成的纵梁与供转向柱穿过的通孔之间发生干涉。
[000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提出的驾驶室地板总成,包括:
[0006]地板主体,具有朝向车辆前方的前端和朝向车辆后方的后端,所述地板主体在靠近所述前端处设有通孔,所述通孔用于供车辆的转向柱穿过;和
[0007]地板骨架,固定于所述地板主体,所述地板骨架具有朝向所述前端的第一端和朝向所述后端的第二端,所述第一端的宽度小于所述第二端的宽度;所述底板骨架包括:
[0008]对称设置的第一纵梁和第二纵梁,所述第一纵梁和所述第二纵梁均沿所述地板主体的长度方向延伸,并在靠近所述前端处倾斜设置,以避让所述通孔;以及
[0009]横梁,位于所述前端和所述后端之间,并与所述第一纵梁和所述第二纵梁固定连接。
[0010]可选地,所述第一纵梁和所述第二纵梁在靠近所述前端的一侧,朝向远离对方的方向倾斜设置,以使所述通孔位于所述第一纵梁和所述第二纵梁之间。
[0011]可选地,所述第一纵梁和所述第二纵梁在靠近所述前端的一侧,朝向靠近对方的方向倾斜设置,以使所述通孔位于所述第一纵梁和/或所述第二纵梁的外侧。
[0012]可选地,所述地板骨架还包括位于所述第一纵梁和所述第二纵梁之间的第三纵梁,所述第三纵梁沿所述地板主体的长度方向延伸。
[0013]可选地,所述横梁包括沿所述地板主体长度方向间隔设置的第一横梁和第二横梁,所述第一横梁和所述第二横梁均与所述第一纵梁、所述第二纵梁以及所述第三纵梁连接并固定。
[0014]可选地,所述驾驶室地板总成还包括围挡结构,所述围挡结构与所述第一纵梁、所述第二纵梁以及所述横梁的两端固定,以将所述第一纵梁、所述第二纵梁以及所述横梁固定于所述围挡结构的内部。
[0015]可选地,所述围挡结构包括首尾相连的前地板翻边、第一侧裙板、后地板翻边以及
第二侧裙板,所述前地板翻边和所述后地板翻边分别与所述第一纵梁和所述第二纵梁沿其长度方向的两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侧裙板和所述第二侧裙板分别与所述横梁沿其长度方向的两端固定连接。
[0016]可选地,所述第一侧裙板和所述第二侧裙板均沿所述地板主体的长度方向延伸,并在靠近所述前端的方向,靠近对方倾斜设置。
[0017]本专利技术还提出一种驾驶室总成,包括所述的驾驶室地板总成。
[0018]本专利技术还提出一种车辆,包括所述的驾驶室地板总成或驾驶室总成。
[0019]本专利技术的一个技术方案通过在地板骨架中设置沿地板主体的长度方向延伸的第一纵梁和第二纵梁,以及沿地板主体的宽度方向延伸的横梁,使第一纵梁、第二纵梁以及横梁之间形成稳定的地板骨架结构。将地板骨架固定于地板主体以形成驾驶室地板总成,稳定的地板骨架结构保证了驾驶室地板总成的结构强度,从而增强了驾驶室对车辆前后方向和左右方向的承受力,从而加强了对驾驶室内部人员的安全保护。同时,第一纵梁和第二纵梁在朝向地板主体的前端方向倾斜设置,以避让供转向柱穿过的通孔,相较于现有技术中在第一纵梁和/或第二纵梁上开设通孔的设置,本专利技术避免了因开设通孔而造成的第一纵梁和/或第二纵梁的结构强度的降低,也避免了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通孔边缘产生应力集中而导致的第一纵梁和/或第二纵梁的开裂,从而保证了第一纵梁和/或第二纵梁的结构强度,进而保证了地板骨架以及驾驶室地板总成的结构强度,保证了对驾驶室内人员的安全保护。
附图说明
[002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示出的结构获得其他的附图。
[0021]图1为本专利技术驾驶室地板总成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0022]图2为图1驾驶室地板总成与散热器一实施例的装配结构示意图;
[0023]图3为图2驾驶室地板总成与散热器一实施例的装配结构在转向柱通孔处的剖切示意图。
[0024]附图标号说明:
[0025]标号名称标号名称100地板主体221第一横梁110前端222第二横梁120后端231前地板翻边130通孔232第一侧裙板200地板骨架233后地板翻边211第一纵梁234第二侧裙板212第二纵梁300散热器213第三纵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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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本专利技术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0027]下面将结合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专利技术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专利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专利技术保护的范围。
[0028]需要说明,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内、外
……
)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0029]另外,在本专利技术中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全文中的“和/或”包括三个方案,以A和/或B为例,包括A技术方案、B技术方案,以及A和B同时满足的技术方案;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专利技术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0030]目前市场上的重卡车型的驾驶室主要分为平头和长头两种,楔形驾驶室是介于平头驾驶室和长头驾驶室之间的一种驾驶室形式。楔形驾驶室的前端宽度缩窄,在外观造型及减小风阻方面有很大优势。
[0031]通常情况下,在平头驾驶室和长头驾驶室中,转向管柱及其过孔布置在驾驶室地板纵梁外侧。但由于楔形驾驶室前围宽度缩窄,如此布置会使转向柱管与驾驶室地板的纵梁产生干涉。
[0032]鉴于此,本专利技术提出一种驾驶室地板总成,用于楔形驾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驾驶室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包括:地板主体,具有朝向车辆前方的前端和朝向车辆后方的后端,所述地板主体在靠近所述前端处设有通孔,所述通孔用于供车辆的转向柱穿过;和地板骨架,固定于所述地板主体,所述地板骨架具有朝向所述前端的第一端和朝向所述后端的第二端,所述第一端的宽度小于所述第二端的宽度;所述地板骨架包括:对称设置的第一纵梁和第二纵梁,所述第一纵梁和所述第二纵梁均沿所述地板主体的长度方向延伸,并在靠近所述前端处倾斜设置,以避让所述通孔;以及横梁,位于所述前端和所述后端之间,并与所述第一纵梁和所述第二纵梁固定连接。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驾驶室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纵梁和所述第二纵梁在靠近所述前端的一侧,朝向远离对方的方向倾斜设置,以使所述通孔位于所述第一纵梁和所述第二纵梁之间。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驾驶室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纵梁和所述第二纵梁在靠近所述前端的一侧,朝向靠近对方的方向倾斜设置,以使所述通孔位于所述第一纵梁和/或所述第二纵梁的外侧。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驾驶室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骨架还包括位于所述第一纵梁和所述第二纵梁之间的第三纵梁,所述第三纵梁沿所述地板主体的长度方向延伸。5.如权利...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黄杰,淦坚,张宏森,谢承希,王健,
申请(专利权)人: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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