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锁及机动车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2647483 阅读:18 留言:0更新日期:2022-03-12 18:32
本公开提供一种机动车锁,包括:锁定装置,至少包括锁舌、棘爪以及锁定杆;棘爪能够与锁舌的第一锁止位啮合,当棘爪与锁舌的第一锁止位啮合时,锁定杆能够将棘爪锁定在第一锁止位;电动驱动装置,包括电机、保险杆以及解锁杆,当保险杆与解锁杆处于第一相对位置时,电机的驱动动作能够被传递给解锁杆,当保险杆与解锁杆处于第二相对位置时,电机的驱动动作不能被传递给解锁杆;手动解锁装置,通过鲍登拉线与机动车锁之外的释放机构连接,释放机构的驱动动作能够经由鲍登拉线传递给手动解锁装置。本公开还提供一种机动车。本公开还提供一种机动车。本公开还提供一种机动车。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机动车锁及机动车


[0001]本公开涉及机动车锁
,本公开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汽车罩盖或汽车车门的机动车锁及机动车。

技术介绍

[0002]现有技术中的用于罩盖或门的机动车锁一般只设计一个锁舌和棘爪,其可靠性受到挑战。
[0003]同时,在罩盖或门受到较大密封力时,现有的机动车锁需要的解锁力也较大,导致用户的操作力很大。
[0004]现有技术中的机动车锁还存在可能导致部分部件进水损坏锁功能的风险。

技术实现思路

[0005]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中的至少一个,本公开提供了一种机动车锁。
[0006]根据本公开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机动车锁,包括:
[0007]锁定装置,所述锁定装置至少包括锁舌、棘爪以及锁定杆;所述棘爪能够与所述锁舌的第一锁止位啮合,当所述棘爪与所述锁舌的第一锁止位啮合时,所述锁定杆能够将所述棘爪锁定在所述第一锁止位;
[0008]电动驱动装置,所述电动驱动装置包括电机、保险杆以及解锁杆,当所述保险杆与所述解锁杆处于第一相对位置时(解保险),所述电机的驱动动作能够被传递给所述解锁杆,当所述保险杆与所述解锁杆处于第二相对位置(上保险)时,所述电机的驱动动作不能被传递给所述解锁杆;
[0009]鲍登拉线机构;
[0010]手动解锁装置,所述手动解锁装置通过所述鲍登拉线机构与所述机动车锁之外的释放机构连接,所述鲍登拉线机构包括与所述机动车锁的锁体壳体相对固定的芯线部以及用于与机动车锁之外的释放机构连接的套管部,所述芯线部对所述套管部的动作进行导向,机动车之外的释放机构的驱动动作经由所述套管部传递给所述手动解锁装置,所述手动解锁装置能够基于释放机构的驱动动作对所述解锁杆进行驱动。
[0011]其中,释放机构可以是释放拉杆等部件,例如,释放机构可以设置在车门的内部和/或车门的外部。
[0012]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当所述保险杆与所述解锁杆处于第一相对位置时(解保险),所述手动解锁装置能够基于释放机构的驱动动作对所述解锁杆进行驱动。
[0013]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所述解锁杆基于所述电动驱动装置的驱动动作或者所述手动解锁装置的驱动动作解除所述锁定杆对所述棘爪在第一锁止位的锁定。
[0014]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所述锁定装置、所述电动驱动装置
以及所述手动解锁装置部分地或全部地设置在所述锁体壳体之内,所述鲍登拉线机构还包括接头部,所述芯线部的一端通过所述接头部与所述锁体壳体连接。
[0015]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在整车上,所述鲍登拉线机构的所述接头部位于所述套管部的下方。
[0016]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所述电动驱动装置还包括蜗轮机构以及解锁驱动杆,所述蜗轮机构包括凸轮特征部,所述电机经由蜗杆机构将驱动动作传递给所述蜗轮机构,所述蜗轮机构经由所述凸轮特征部将驱动动作传递给所述解锁驱动杆,以使得所述解锁驱动杆对所述解锁杆进行驱动。
[0017]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所述锁定装置还包括操作杆,所述解锁杆对所述操作杆进行驱动,使得所述操作杆对所述锁定杆进行操作以解除所述锁定杆对所述棘爪的锁定。
[0018]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所述锁定装置还包括限位部,通过操作杆将所述锁定杆保持在所述棘爪与所述限位部之间,以使得所述锁定杆将所述棘爪锁定在所述第一锁止位。
[0019]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通过所述解锁杆对所述操作杆进行驱动,所述操作杆对所述锁定杆进行驱动,使得所述锁定杆从所述棘爪与所述限位部之间脱出,以解除对所述棘爪的锁定。
[0020]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所述操作杆上还设有锁止面,通过所述锁止面与所述锁舌的第二锁止位啮合,以将所述锁舌锁定在所述第二锁止位。
[0021]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通过所述操作杆上的槽与所述锁定杆上的轴配合,使得所述操作杆的驱动动作能够传递给所述锁定杆。
[0022]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所述锁定杆从所述棘爪与所述限位部之间脱出后,所述锁定杆的所述轴在所述操作杆的所述槽的驱动下对所述棘爪进行驱动,以使得所述棘爪从所述锁舌的第一锁止位解锁。
[0023]根据本公开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一种机动车,包括上述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
[0024]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所述机动车锁用于所述机动车的前罩盖、尾门和/或侧门。
附图说明
[0025]附图示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并与其说明一起用于解释本公开的原理,其中包括了这些附图以提供对本公开的进一步理解,并且附图包括在本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
[0026]图1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的结构示意框图。
[0027]图2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的锁定装置结构示意图。
[0028]图3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的电动驱动装置结构示意图。
[0029]图4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的手动解锁装置结构示意图。
[0030]图5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的手动解锁装置与鲍登拉线机构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0031]附图标记说明
[0032]100 锁定装置
[0033]101 锁舌
[0034]102 棘爪
[0035]103 锁定杆
[0036]104 操作杆
[0037]105 限位部
[0038]200 电动驱动装置
[0039]201 电机
[0040]202 蜗轮机构
[0041]203 保险驱动杆
[0042]204 弹簧
[0043]205 保险杆
[0044]206 解锁驱动杆
[0045]207 解锁杆
[0046]300 手动解锁装置
[0047]301 解锁驱动杆
[0048]302 手动解锁杆
[0049]1000 机动车锁
[0050]1011 第一锁止位
[0051]1012 第二锁止位
[0052]1021 棘爪上的锁止面
[0053]1022 棘爪上的第一特征部
[0054]1023 棘爪上的第二特征部
[0055]1031 锁定杆上的第一特征部
[0056]1032 锁定杆上的第二特征部
[0057]1033 锁定杆上的轴
[0058]1041 锁止面
[0059]1042 驱动面
[0060]1043 操作杆上的槽
[0061]2021 蜗轮机构上的第一特征部
[0062]2022 蜗轮机构上的第二特征部
[0063]2023 凸轮特征部
[0064]2031 保险驱动杆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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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包括:锁定装置,所述锁定装置至少包括锁舌、棘爪以及锁定杆;所述棘爪能够与所述锁舌的第一锁止位啮合,当所述棘爪与所述锁舌的第一锁止位啮合时,所述锁定杆能够将所述棘爪锁定在所述第一锁止位;电动驱动装置,所述电动驱动装置包括电机、保险杆以及解锁杆,当所述保险杆与所述解锁杆处于第一相对位置时,所述电机的驱动动作能够被传递给所述解锁杆,当所述保险杆与所述解锁杆处于第二相对位置时,所述电机的驱动动作不能被传递给所述解锁杆;鲍登拉线机构;以及手动解锁装置,所述手动解锁装置通过所述鲍登拉线机构与所述机动车锁之外的释放机构连接,所述鲍登拉线机构包括与所述机动车锁的锁体壳体相对固定的芯线部以及用于与机动车锁之外的释放机构连接的套管部,所述芯线部对所述套管部的动作进行导向,机动车之外的释放机构的驱动动作经由所述套管部传递给所述手动解锁装置,所述手动解锁装置能够基于释放机构的驱动动作对所述解锁杆进行驱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装置、所述电动驱动装置以及所述手动解锁装置部分地或全部地设置在所述锁体壳体之内,所述鲍登拉线机构还包括接头部,所述芯线部的一端通过所述接头部与所述锁体壳体连接。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在整车上,所述鲍登拉线机构的所述接头部位于所述套管部的下方。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驱动装置还包括蜗轮机构以及解锁驱动杆,所述蜗轮机构包括凸轮特征部,所述电机经由...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七四专利代理机构
申请(专利权)人:上海恩井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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