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提供一种电瓶车的智能安防系统,包括获取电瓶车驾驶人的人脸轮廓图像和人脸全部图像的人脸识别模块、包括人脸图像库和人脸数据库的存储模块、存储人脸轮廓图像的图像单元、处理模块和控制模块;人脸图像库存储人脸全部图像,人脸数据库预存电瓶车的合法驾驶人员的面部特性图像;处理模块的第一处理器对人脸轮廓图像和合法驾驶人员的面部特征图像进行比对处理得到电瓶车驾驶人的第一合法性,处理模块的第二处理器对人脸全部图像和合法驾驶人员的面部特征图像进行比对处理得到电瓶车驾驶人的第二合法性;控制模块根据第一合法性或/和第二合法性实现对电瓶车的开启以及安防保护。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能够快捷、准确的实现电瓶车开启和安防保护。电瓶车开启和安防保护。电瓶车开启和安防保护。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电瓶车的智能安防系统
[0001]本技术涉及一种安防系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瓶车的智能安防系统。
技术介绍
[0002]目前常见的电瓶车的安防装置,一般都是采用密码输入键盘或者人脸全部面部特识别的方式配合电动推杆为电池组上锁和开锁,即控制电瓶车开启和停止,以达到对电瓶车的安防保护。但当疫情来临时,驾驶人员带着口罩,对于目前的人脸识别系统来说,驾驶人员带口罩时,人脸识别速度慢,判别的精准性不足;而且目前的电瓶车安防装置仅仅能在车辆车处于被盗或被外物触碰时进行简单的铃声报警,当电瓶车的车主不在铃声报警的覆盖范围,电瓶车的车主将无法获知存在的危险;当电瓶车仅有过路人触碰时也报警,会给在铃声报警的覆盖范围内的电瓶车车主带来不必要的报警信息,造成误干扰。因此,目前的安防保护装置无法实现电瓶车解锁、安防的便捷性、快速性和准确性。
技术实现思路
[0003]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瓶车的智能安防系统,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便捷性、快速性和准确性的问题。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技术提供一种电瓶车的智能安防系统,所述智能安防系统包括:
[0005]人脸识别模块,所述人脸识别模块用于获取电瓶车驾驶人的人脸轮廓图像和人脸全部图像;
[0006]存储模块,包括人脸图像库和人脸数据库,所述人脸图像库连接所述人脸识别模块,用于存储所述人脸全部图像,所述人脸数据库预存电瓶车的合法驾驶人员的面部特性图像;
[0007]图像单元,所述图像单元连接所述人脸识别模块,用于存储所述人脸轮廓图像;
[0008]处理模块,所述处理模块电连接所述存储模块和所述图像单元;所述处理模块包括第一处理器和第二处理器,所述第一处理器对所述人脸轮廓图像和所述合法驾驶人员的面部特征图像进行比对处理得到所述电瓶车驾驶人的第一合法性,所述第一合法性包括合法驾驶人员和非法驾驶人员;所述第二处理器对所述人脸全部图像和所述合法驾驶人员的面部特征图像进行比对处理得到所述电瓶车驾驶人的第二合法性;所述第二合法性包括合法驾驶人员和非法驾驶人员;
[0009]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根据所述第一合法性,或所述第一合法性和所述第二合法性实现对电瓶车的开启以及安防保护。
[0010]优选地,所述合法驾驶人员包括电瓶车的车主及其授权人群。
[0011]优选地,所述人脸识别模块还包括计时器,用于设置间隔时间,以在获取所述电瓶车驾驶人的人脸轮廓图像达到所述间隔时间时再获取所述电瓶车驾驶人的人脸全部图像。
[0012]优选地,所述控制模块包括控制器和开关单元,所述控制器根据所述第一合法性,
或所述第一合法性和所述第二合法性控制所述开关单元的状态,根据所述开关单元的状态决定电瓶车是否启动运行。
[0013]优选地,所述控制模块还包括预警单元,所述控制器根据第一合法性,或所述第一合法性和第二合法性控制所述预警单元,所述预警单元用于向所述电瓶车的车主发出预警信息。
[0014]优选地,所述智能安防系统还包括终端模块,所述控制模块连接所述终端模块;所述终端模块包括智能设备,所述电瓶车的车主通过所述智能设备获取预警信息。
[0015]优选地,所述终端模块还包括云服务器,所述云服务器对所述人脸图像库中的电瓶车驾驶人的人脸全部图像进行处理,以识别电瓶车驾驶人的身份。
[0016]优选地,所述人脸识别模块包括摄像头,通过摄像头获取驾驶人的人脸轮廓图像和人脸全部图像。
[0017]如上所述,本技术的一种电瓶车的智能安防系统,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8]本技术的电瓶车的智能安防系统,通过人脸识别模块获取电瓶车驾驶人的人脸轮廓图像和人脸全部图像;通过第一处理器对人脸轮廓图像和合法驾驶人员的面部特征图像进行比对处理得到电瓶车驾驶人的第一合法性,第二处理器对人脸全部图像和合法驾驶人员的面部特征进行比对处理得到电瓶车驾驶人的第二合法性,最后由控制模块根据第一合法性或/和第二合法性实现对电瓶车的开启以及安防保护。在本技术中,通过第一合法性能够快速控制是否开启和安防保护电瓶车,再通过第二合法性实现对电瓶车更加精准的开启和安防保护,至此能够实现便捷、快速和精准的开启和安防保护电瓶车。
附图说明
[0019]图1显示为本技术的电瓶车的智能安防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0020]图2显示为本技术电瓶车的智能预警系统的工作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1]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技术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技术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技术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技术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
[0022]请参阅图1
‑
2。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所提供的图示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技术的基本构想,遂图式中仅显示与本技术中有关的组件而非按照实际实施时的组件数目、形状及尺寸绘制,其实际实施时各组件的型态、数量及比例可为一种随意的改变,且其组件布局型态也可能更为复杂。
[0023]系统实施例:
[0024]本技术提供一种电瓶车的智能安防系统,所述智能安防系统包括:
[0025]人脸识别模块,所述人脸识别模块用于获取电瓶车驾驶人的人脸轮廓图像和人脸全部图像;
[0026]存储模块,包括人脸图像库和人脸数据库,所述人脸图像库连接所述人脸识别模块,用于存储所述人脸全部图像,所述人脸数据库预存电瓶车的合法驾驶人员的面部特性
图像;
[0027]图像单元,所述图像单元连接所述人脸识别模块,用于存储所述人脸轮廓图像;
[0028]处理模块,所述处理模块电连接所述存储模块和所述图像单元;所述处理模块包括第一处理器和第二处理器,所述第一处理器对所述人脸轮廓图像和所述合法驾驶人员的面部特征图像进行比对处理得到所述电瓶车驾驶人的第一合法性,所述第二处理器对所述人脸全部图像和所述合法驾驶人员的面部特征图像进行比对处理得到所述电瓶车驾驶人的第二合法性;
[0029]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根据所述第一合法性,或所述第一合法性和所述第二合法性实现对电瓶车的开启以及安防保护。
[0030]本技术的电瓶车的智能安防系统,通过人脸识别模块获取电瓶车驾驶人的人脸轮廓图像和人脸全部图像;通过第一处理器对人脸轮廓图像和合法驾驶人员的面部特征图像进行比对处理得到电瓶车驾驶人的第一合法性,第二处理器对人脸全部图像和合法驾驶人员的面部特征进行比对处理得到电瓶车驾驶人的第二合法性,最后由控制模块根据第一合法性或/和第二合法性实现对电瓶车的开启以及安防保护。在本技术中,通过第一合法性能够快速控制是否开启和安防保护电瓶车,再通过第二合法性实现对电瓶车更加精准的开启和安防保护,至此能够实现便捷、快速和精准的开启和安防保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电瓶车的智能安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安防系统包括:人脸识别模块,所述人脸识别模块用于获取电瓶车驾驶人的人脸轮廓图像和人脸全部图像;存储模块,包括人脸图像库和人脸数据库,所述人脸图像库连接所述人脸识别模块,用于存储所述人脸全部图像,所述人脸数据库预存电瓶车的合法驾驶人员的面部特性图像;图像单元,所述图像单元连接所述人脸识别模块,用于存储所述人脸轮廓图像;处理模块,所述处理模块电连接所述存储模块和所述图像单元;所述处理模块包括第一处理器和第二处理器,所述第一处理器对所述人脸轮廓图像和所述合法驾驶人员的面部特征图像进行比对处理得到所述电瓶车驾驶人的第一合法性,所述第一合法性包括合法驾驶人员和非法驾驶人员;所述第二处理器对所述人脸全部图像和所述合法驾驶人员的面部特征图像进行比对处理得到所述电瓶车驾驶人的第二合法性;所述第二合法性包括合法驾驶人员和非法驾驶人员;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根据所述第一合法性,或所述第一合法性和所述第二合法性实现对电瓶车的开启以及安防保护。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瓶车的智能安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合法驾驶人员包括电瓶车的车主及其授权人群。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瓶车的智能安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脸识别模块还包括计...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张雪佼,夏玉龙,张云,何强志,
申请(专利权)人:华润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