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微生物组合物及使用方法
交叉引用
[0001]本申请要求2018年9月24日提交的第62/735,747号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和2019年2月6日提交的第62/801,983号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的权益,所述临时申请中的每一个均通过引用整体并入本文。
技术介绍
[0002]2型糖尿病是一种慢性疾病,其在身体无法有效利用其产生的胰岛素,从而无法调节其血糖时发生。高血糖症或高血糖是未得到控制的2型糖尿病的常见效应,随着时间的推移可导致严重损害身体的许多系统,尤其是神经和血管。许多糖尿病患者无法使用当前可用的疗法来实现血糖控制。生物保藏
[0003]本申请包含对生物材料保藏的提及。以下生物材料已经保藏在Manassas,VA的美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ATCC),并具有以下名称、保藏号和保藏日期:拜氏梭菌(Clostridium beijerinckii);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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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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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P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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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34,2016年12月14日保藏);丁酸梭菌(Clostridium butyricum);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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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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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P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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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35,2016年12月14日保藏)。
技术实现思路
[0004]在一些方面,本文公开了一种治疗血红蛋白A1C(hA1C)水平升高的受试者的方法,其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包含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产丁酸微生物和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粘蛋白调节微生物的组合物,从而使所述受试者的hA1C水平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治疗血红蛋白A1C(hA1C)水平升高的受试者的方法,其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包含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产丁酸微生物和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粘蛋白调节微生物的组合物,从而使所述受试者的hA1C水平降低总血红蛋白的至少0.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所述组合物使所述受试者的膳食耐量试验后的葡萄糖曲线下面积(AUC)相对于对照降低至少10%。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对照是在所述施用之前对所述受试者测量的对照AUC。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对照是来自未施用所述组合物的第二受试者的对照AUC。5.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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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患有或被怀疑患有2型糖尿病或前驱糖尿病。6.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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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产丁酸微生物包含一种或多种rRNA序列,所述rRNA序列与来自拜氏梭菌、霍氏真杆菌和丁酸梭菌中的任一种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85%的序列同一性。7.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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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产丁酸微生物包含一种或多种rRNA序列,所述rRNA序列与来自拜氏梭菌、霍氏真杆菌和丁酸梭菌中的任一种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90%的序列同一性。8.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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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产丁酸微生物包含一种或多种rRNA序列,所述rRNA序列与来自拜氏梭菌、霍氏真杆菌和丁酸梭菌中的任一种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97%的序列同一性。9.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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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产丁酸微生物包含一种或多种微生物,所述微生物选自拜氏梭菌、霍氏真杆菌和丁酸梭菌。10.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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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粘蛋白调节微生物包含的rRNA序列与Akkermansia muciniphila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85%的序列同一性。11.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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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粘蛋白调节微生物包含的rRNA序列与Akkermansia muciniphila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90%的序列同一性。12.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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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粘蛋白调节微生物包含的rRNA序列与Akkermansia muciniphila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97%的序列同一性。13.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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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粘蛋白调节微生物包含的rRNA序列与SEQ ID 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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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的任一个具有至少约97%的序列同一性。14.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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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粘蛋白调节微生物包含的rRNA序列与SEQ ID 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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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的任一个具有至少约99%的序列同一性。15.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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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粘蛋白调节微生物包含的rRNA序列是SEQ ID 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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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的任一个。16.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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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粘蛋白调节微生物包含Akkermansia muciniphila。
17.根据权利要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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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患有2型糖尿病。18.根据权利要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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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患有前驱糖尿病。19.根据权利要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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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2型糖尿病是早期。20.根据权利要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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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2型糖尿病是中期。21.根据权利要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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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2型糖尿病是晚期。22.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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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进一步包含二甲双胍。23.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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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与治疗剂共同施用。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剂是二甲双胍。25.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剂是磺酰脲。26.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剂是胰岛素。27.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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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治疗剂。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剂是二甲双胍。29.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剂是磺酰脲。30.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剂是胰岛素。31.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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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中的hA1C水平降低了总血红蛋白的至少0.2%。32.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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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中的hA1C水平降低了总血红蛋白的至少0.3%。33.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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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中的hA1C水平降低了总血红蛋白的至少0.4%。34.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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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中的hA1C水平降低了总血红蛋白的至少0.5%。35.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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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中的hA1C水平降低了总血红蛋白的至少0.6%。36.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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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对于未施用所述组合物的第二受试者,所述受试者中的hA1C水平降低了总血红蛋白的至少0.2%。37.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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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对于未施用所述组合物的第二受试者,所述受试者中的hA1C水平降低了总血红蛋白的至少0.3%。38.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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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对于未施用所述组合物的第二受试者,所述受试者中的hA1C水平降低了总血红蛋白的至少0.4%。39.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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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对于未施用所述组合物的第二受试者,所述受试者中的hA1C水平降低了总血红蛋白的至少0.5%。40.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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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对于未施用所述组合物的第二受试者,所述受试者中的hA1C水平降低了总血红蛋白的至少0.6%。41.根据权利要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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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葡萄糖AUC降低了至少10%。42.根据权利要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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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葡萄糖AUC降低了至少15%。43.根据权利要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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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葡萄糖AUC降低了至少20%。44.根据权利要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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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葡萄糖AUC降低了至少30%。45.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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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的空腹血糖降低了至少
5%。46.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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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的空腹血糖降低了至少10%。47.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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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的空腹血糖降低了至少20%。48.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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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的空腹血糖降低了至少25%。49.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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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是人。50.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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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患有共病。51.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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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一种或多种微生物,所述微生物的rRNA序列与拜氏梭菌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85%的序列同一性。52.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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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一种或多种微生物,所述微生物的rRNA序列与丁酸梭菌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85%的序列同一性。53.根据权利要求1
‑
5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一种或多种微生物,所述微生物的rRNA序列与婴儿双歧杆菌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85%的序列同一性。54.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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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一种或多种微生物,所述微生物的rRNA序列与霍氏真杆菌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85%的序列同一性。55.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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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一种或多种微生物,所述微生物的rRNA序列与Akkermansia muciniphila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85%的序列同一性。56.根据权利要求1
‑
5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一种或多种微生物,所述微生物的rRNA序列与拜氏梭菌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90%的序列同一性。57.根据权利要求1
‑
5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一种或多种微生物,所述微生物的rRNA序列与丁酸梭菌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90%的序列同一性。58.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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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一种或多种微生物,所述微生物的rRNA序列与婴儿双歧杆菌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90%的序列同一性。59.根据权利要求1
‑
5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一种或多种微生物,所述微生物的rRNA序列与霍氏真杆菌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90%的序列同一性。60.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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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一种或多种微生物,所述微生物的rRNA序列与Akkermansia muciniphila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90%的序列同一性。61.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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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一种或多种微生物,所述微生物的rRNA序列与拜氏梭菌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97%的序列同一性。62.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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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一种或多种微生物,所述微生物的rRNA序列与丁酸梭菌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97%的序列同一性。63.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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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一种或多种微生物,所述微生物的rRNA序列与婴儿双歧杆菌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97%的序列同一性。64.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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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一种或多种微生物,所述微生物的rRNA序列与霍氏真杆菌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97%的序列同一性。
65.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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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一种或多种微生物,所述微生物的rRNA序列与Akkermansia muciniphila的rRNA序列具有至少约97%的序列同一性。66.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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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拜氏梭菌。67.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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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丁酸梭菌。68.根据权利要求1
‑
6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婴儿双歧杆菌。69.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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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Akkermansia muciniphila。70.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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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霍氏真杆菌。71.根据权利要求1
‑
7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拜氏梭菌、丁酸梭菌和婴儿双歧杆菌。72.根据权利要求1
‑
7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拜氏梭菌、丁酸梭菌、婴儿双歧杆菌、Akkermansia muciniphila和霍氏真杆菌。73.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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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丁酸梭菌、婴儿双歧杆菌、Akkermansia muciniphila和霍氏真杆菌。74.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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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拜氏梭菌、婴儿双歧杆菌、Akkermansia muciniphila和霍氏真杆菌。75.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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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拜氏梭菌、Akkermansia muciniphila和霍氏真杆菌。76.根据权利要求1
‑
7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拜氏梭菌和婴儿双歧杆菌。77.根据权利要求1
‑
7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拜氏梭菌、丁酸梭菌、婴儿双歧杆菌、Akkermansia muciniphila和霍氏真杆菌。78.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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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拜氏梭菌、丁酸梭菌、婴儿双歧杆菌和Akkermansia muciniphila。79.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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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丁酸梭菌、婴儿双歧杆菌和Akkermansia muciniphila。80.根据权利要求1
‑
7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霍氏真杆菌和Akkermansia muciniphila。81.根据权利要求1
‑
8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婴儿双歧杆菌、霍氏真杆菌和Akkermansia muciniphila。82.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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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2种微生物。83.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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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3种微生物。84.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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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4种微生物。85.根据权利要求1
‑
8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5种微生物。86.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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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2种选自拜氏梭菌、丁酸梭菌、婴儿双歧杆菌、Akkermansia muciniphila和霍氏真杆菌的微生物。87.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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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3种选自拜氏梭菌、丁酸梭菌、婴儿双歧杆菌、Akkermansia muciniphila和霍氏真杆菌的微生物。
88.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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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4种选自拜氏梭菌、丁酸梭菌、婴儿双歧杆菌、Akkermansia muciniphila和霍氏真杆菌的微生物。89.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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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药物组合物为单位剂型。90.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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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药物组合物是食品或饮料。91.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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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是膳食补充剂。92.根据权利要求9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膳食补充剂为食物棒的形式。93.根据权利要求9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膳食补充剂为粉末形式。94.根据权利要求9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膳食补充剂为液体形式。95.根据权利要求1
‑
9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是药物组合物。96.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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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或9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为丸剂或胶囊的形式。97.根据权利要求9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丸剂或胶囊包含肠溶衣,所述肠溶衣被设计为在所述受试者的回肠、所述受试者的结肠或其组合中释放所述丸剂或胶囊的内容物。98.根据权利要求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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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丸剂或胶囊包含至少1x106CFU的总微生物。99.根据权利要求96
‑
9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丸剂或胶囊包含至少1x106CFU的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粘蛋白调节微生物。100.根据权利要求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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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丸剂或胶囊包含至少1x106CFU的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产丁酸微生物。101.根据权利要求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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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丸剂或胶囊包含至少1x106CFU的Akkermansia muciniphila、包含与来自Akkermansia muciniphila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或包含与SEQ ID 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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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的任一个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02.根据权利要求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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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丸剂或胶囊包含至少1x106CFU的霍氏真杆菌或包含与来自霍氏真杆菌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03.根据权利要求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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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丸剂或胶囊包含至少1x106CFU的婴儿双歧杆菌或包含与来自婴儿双歧杆菌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04.根据权利要求96
‑
10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丸剂或胶囊包含至少1x106CFU的拜氏梭菌或包含与来自拜氏梭菌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05.根据权利要求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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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丸剂或胶囊包含至少1x106CFU的丁酸梭菌或包含与来自丁酸梭菌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06.根据权利要求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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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丸剂或胶囊包含约1x106CFU至1x10
12
CFU的总微生物。107.根据权利要求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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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丸剂或胶囊包含约1x106CFU至1x10
12
CFU的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粘蛋白调节微生物。
108.根据权利要求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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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丸剂或胶囊包含约1x106CFU至1x10
12
CFU的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产丁酸微生物。109.根据权利要求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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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丸剂或胶囊包含约1x106CFU至1x10
12
CFU的Akkermansia muciniphila、包含与来自Akkermansia muciniphila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或包含与SEQ ID 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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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的任一个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10.根据权利要求96
‑
10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丸剂或胶囊包含约1x106CFU至1x10
12
CFU的霍氏真杆菌或包含与来自霍氏真杆菌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11.根据权利要求96
‑
1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丸剂或胶囊包含约1x106CFU至1x10
12
CFU的婴儿双歧杆菌或包含与来自婴儿双歧杆菌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12.根据权利要求96
‑
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丸剂或胶囊包含约1x106CFU至1x10
12
CFU的拜氏梭菌或包含与来自拜氏梭菌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13.根据权利要求96
‑
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丸剂或胶囊包含约1x106CFU至1x10
12
CFU的丁酸梭菌或包含与来自丁酸梭菌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14.根据权利要求1
‑
1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一剂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一个所述丸剂或胶囊。115.根据权利要求1
‑
1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一剂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两个所述丸剂或胶囊。116.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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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一剂所述组合物包含一个至六个所述丸剂或胶囊。117.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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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每周一次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组合物。118.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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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每天一次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组合物。119.根据权利要求1
‑
1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每天两次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组合物。120.根据权利要求1
‑
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剂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1x106CFU的总微生物。121.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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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剂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1x106CFU的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粘蛋白调节微生物。122.根据权利要求1
‑
12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剂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1x106CFU的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产丁酸微生物。123.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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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剂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1x106CFU的Akkermansia muciniphila、包含与来自Akkermansia muciniphila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或包含与SEQ ID NO:1
‑
6中的任一个具有至少约97%
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24.根据权利要求1
‑
1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剂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1x106CFU的霍氏真杆菌或包含与来自霍氏真杆菌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25.根据权利要求1
‑
1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剂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1x106CFU的婴儿双歧杆菌或包含与来自婴儿双歧杆菌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26.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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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剂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1x106CFU的拜氏梭菌或包含与来自拜氏梭菌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27.根据权利要求1
‑
1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剂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1x106CFU的丁酸梭菌或包含与来自丁酸梭菌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28.根据权利要求1
‑
1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剂所述组合物包含约1x106CFU至1x10
12
CFU的总微生物。129.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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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剂所述组合物包含约1x106CFU至1x10
12
CFU的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粘蛋白调节微生物。130.根据权利要求1
‑
12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剂所述组合物包含约1x106CFU至1x10
12
CFU的所述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产丁酸微生物。131.根据权利要求1
‑
1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剂所述组合物包含约1x106CFU至1x10
12
CFU的Akkermansia muciniphila、包含与来自Akkermansia muciniphila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或包含与SEQ ID NO:1
‑
6中的任一个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32.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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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剂所述组合物包含约1x106CFU至1x10
12
CFU的霍氏真杆菌或包含与来自霍氏真杆菌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33.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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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剂所述组合物包含约1x106CFU至1x10
12
CFU的婴儿双歧杆菌或包含与来自婴儿双歧杆菌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34.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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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剂所述组合物包含约1x106CFU至1x10
12
CFU的拜氏梭菌或包含与来自拜氏梭菌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35.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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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剂所述组合物包含约1x106CFU至1x10
12
CFU的丁酸梭菌或包含与来自丁酸梭菌的rRNA具有至少约97%序列同一性的rRNA序列的微生物。136.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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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施用之前,所述受试者表现出至少约125mg/dL的空腹血糖水平。137.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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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施用之前,所述受试者表现出至少约200mg/dL的葡萄糖耐量试验后的血糖水平。
138.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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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施用之前,所述受试者在餐后约1.5至2.5小时之间表现出至少约200mg/dL的餐后血糖水平。139.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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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施用之前,所述受试者表现出至少6.4%的总血红蛋白的hA1C水平。140.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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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施用之前,所述受试者表现出至少约100mg/dL的空腹血糖水平。141.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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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施用之前,所述受试者表现出至少约140mg/dL的葡萄糖耐量试验后的血糖水平。142.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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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施用之前,所述受试者在餐后约1.5至2.5小时之间表现出至少约140mg/dL的餐后血糖水平。143.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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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施用之前,所述受试者表现出至少5.7%的总血红蛋白的hA1C水平。144.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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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施用之前,所述受试者表现出低于约100mg/dL的空腹血糖水平。145.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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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施用之前,所述受试者表现出低于约140mg/dL的葡萄糖耐量试验后的血糖水平。146.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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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施用之前,所述受试者在餐后约1.5至2.5小时之间表现出低于约140mg/dL的餐后血糖水平。147.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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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施用之前,所述受试者表现出低于5.7%的总血红蛋白的hA1C水平。148.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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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的胰岛素敏感性增加。149.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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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的血糖水平稳定。150.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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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中的代谢综合征得到治疗。151.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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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中的胰岛素抵抗得到治疗。152.一种治疗受试者的前驱糖尿病的方法,其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包含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产丁酸微生物和至少一种分离并纯化的粘蛋白调节微生物的组合物,从而治疗所述受试者的前驱糖尿病。153.根据权利要求152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所述组合物使所述受试者中的血红蛋白A1C(hA1C)水平降低了总血红蛋白的至少0.1%。154.根据权利要求152或权利要求153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所述组合物使所述受试者的膳食耐量试验后的葡萄糖曲线下面积(AUC)相对于对照降低至少1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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