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指环体和使用方法
[0001]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请要求2018年12月12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778,841和2018年12月12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778,866的权益。上述申请的内容通过引用整体并入本文。
[0003]序列表
[0004]本申请包含序列表,该序列表已以ASCII格式电子提交,并通过引用以其整体并入本文。所述ASCII副本创建于2019年12月9日,名为V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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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5WO_SL.txt,并且大小为825,796字节。
技术介绍
[0005]持续需要开发合适的载体以向患者递送治疗性遗传物质。
技术实现思路
[0006]本公开提供了一种指环体(anellosome),例如合成的指环体,其可用作递送媒介物,例如用于向真核细胞(例如人细胞或人组织)递送遗传材料、用于递送效应子(例如有效负载),或用于递送治疗剂或治疗效应子。在一些实施例中,指环体(例如颗粒,例如病毒颗粒,例如指环病毒(Anellovirus)颗粒)包含包封在蛋白质外部的遗传元件(例如,包含治疗性DNA序列的遗传元件)(例如,包含指环病毒衣壳蛋白,例如,指环病毒ORF1蛋白或由指环病毒ORF1核酸编码的多肽的蛋白质外部,例如,如本文所述),所述蛋白质外部能够将遗传元件引入细胞(例如哺乳动物细胞,例如人细胞)。在一些实施例中,指环体是包含蛋白质外部的颗粒,所述蛋白质外部包含由以下编码的多肽:指环病毒的ORF1核酸(例如,甲型细环病毒、乙型细环病毒或丙型细环病毒的OR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合成的指环体,所述合成的指环体包含:(i)遗传元件,其包含:(a)启动子元件,(b)编码外源性效应子的核酸序列,其中所述核酸序列与所述启动子元件可操作地连接,和(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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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R,其包含SEQ ID NO:878的核苷酸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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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的核苷酸序列,或与其至少90%相同的核酸序列;和(ii)蛋白质外部,所述蛋白质外部包含ORF1分子,所述ORF1分子包含SEQ ID NO:921或927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90%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其中所述遗传元件被封闭在所述蛋白质外部内;并且其中所述合成的指环体能够将所述遗传元件递送到人细胞中。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包含SEQ ID NO:878的核苷酸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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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的指环病毒5
’
UTR保守结构域核苷酸序列,或与其至少95%相同的核酸序列。3.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包含SEQ ID NO:886的核苷酸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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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的指环病毒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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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R保守结构域核苷酸序列,或与其至少95%相同的核酸序列。4.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ORF1分子由SEQ ID NO:878的核苷酸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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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5编码。5.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ORF1分子由SEQ ID NO:886的核苷酸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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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9编码。6.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包含以下的核酸序列:(i)SEQ ID NO:878的核苷酸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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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4,或(ii)SEQ ID NO:886的核苷酸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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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6;或与其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核酸序列。7.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ORF1分子包含氨基酸序列,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如表D2或D4中所列的精氨酸富集区、胶冻卷结构域、高变结构域、N22结构域和/或C末端结构域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8.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ORF1分子包含以下的氨基酸序列:(i)SEQ ID NO:883,或(ii)SEQ ID NO:891;或与其具有至少8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9.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所述合成的指环体进一步包含包含如表C1或C2中所列的ORF2、ORF2/2、ORF2/3、TAIP、ORF1/1或ORF1/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的多肽。10.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编码如表C1或C2中所列的ORF1、ORF2、ORF2/2、ORF2/3、TAIP、ORF1/1或ORF1/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
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11.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合成的指环体不包括包含如表C1或C2中所列的ORF2、ORF2/2、ORF2/3、TAIP、ORF1/1或ORF1/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的多肽。12.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不编码如表C1或C2中所列的ORF1、ORF2、ORF2/2、ORF2/3、TAIP、ORF1/1或ORF1/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13.一种合成的指环体,所述合成的指环体包含:(i)遗传元件,其包含:(a)启动子元件,(b)编码外源性效应子的核酸序列,其中所述核酸序列与所述启动子元件可操作地连接,和(c)与SEQ ID NO:894的核苷酸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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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的核酸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核酸序列;和(ii)蛋白质外部,所述蛋白质外部包含ORF1分子,所述ORF1分子包含SEQ ID NO:933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90%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其中所述遗传元件被封闭在所述蛋白质外部内;并且其中所述合成的指环体能够将所述遗传元件递送到真核细胞中。14.一种合成的指环体,所述合成的指环体包含:(i)遗传元件,其包含:(a)启动子元件,(b)编码外源性效应子的核酸序列,其中所述核酸序列与所述启动子元件可操作地连接,和(c)与SEQ ID NO:903的核苷酸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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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的核酸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核酸序列;和(ii)蛋白质外部,所述蛋白质外部包含ORF1分子,所述ORF1分子包含SEQ ID NO:939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90%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其中所述遗传元件被封闭在所述蛋白质外部内;并且其中所述合成的指环体能够将所述遗传元件递送到真核细胞中。15.一种合成的指环体,所述合成的指环体包含:(i)遗传元件,其包含:(a)启动子元件,(b)编码外源性效应子的核酸序列,其中所述核酸序列与所述启动子元件可操作地连接,和(c)与SEQ ID NO:911的核苷酸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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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的核酸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核酸序列;和(ii)蛋白质外部,所述蛋白质外部包含ORF1分子,所述ORF1分子包含SEQ ID NO:945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90%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其中所述遗传元件被封闭在所述蛋白质外部内;并且
其中所述合成的指环体能够将所述遗传元件递送到真核细胞中。16.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ORF1分子由SEQ ID NO:894的核苷酸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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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8编码。17.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ORF1分子由SEQ ID NO:903的核苷酸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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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4编码。18.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ORF1分子由SEQ ID NO:911的核苷酸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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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1编码。19.如权利要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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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包含以下的核酸序列:(i)SEQ ID NO:894的核苷酸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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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6,(ii)SEQ ID NO:903的核苷酸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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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8;或(iii)SEQ ID NO:911的核苷酸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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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5;或与其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核酸序列。20.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ORF1分子包含氨基酸序列,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如表D6中所列的精氨酸富集区、胶冻卷结构域、高变结构域、N22结构域和/或C末端结构域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21.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ORF1分子包含氨基酸序列,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如表D8中所列的精氨酸富集区、胶冻卷结构域、高变结构域、N22结构域和/或C末端结构域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22.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ORF1分子包含氨基酸序列,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如表D10中所列的精氨酸富集区、胶冻卷结构域、高变结构域、N22结构域和/或C末端结构域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23.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ORF1分子包含SEQ ID NO:900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24.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所述ORF1分子包含SEQ ID NO:908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25.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ORF1分子包含SEQ ID NO:916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26.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所述合成的指环体进一步包含包含如表C3中所列的ORF2、ORF2/2、ORF2/3、TAIP、ORF1/1或ORF1/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的多肽。27.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所述合成的指环体进一步包含包含如表C4中所列的ORF2、ORF2/2、ORF2/3、TAIP、ORF1/1或ORF1/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的多肽。28.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所述合成的指环体进一步包含包含如表C5中所列的ORF2、ORF2/2、ORF2/3、TAIP、ORF1/1或ORF1/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
一性的氨基酸序列的多肽。29.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编码如表C3中所列的ORF1、ORF2、ORF2/2、ORF2/3、TAIP、ORF1/1或ORF1/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30.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编码如表C4中所列的ORF1、ORF2、ORF2/2、ORF2/3、TAIP、ORF1/1或ORF1/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31.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编码如表C5中所列的ORF1、ORF2、ORF2/2、ORF2/3、TAIP、ORF1/1或ORF1/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32.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编码如表C3中所列的ORF1、ORF2、ORF2/2、ORF2/3、TAIP、ORF1/1或ORF1/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33.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编码如表C4中所列的ORF1、ORF2、ORF2/2、ORF2/3、TAIP、ORF1/1或ORF1/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34.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编码如表C5中所列的ORF1、ORF2、ORF2/2、ORF2/3、TAIP、ORF1/1或ORF1/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3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编码如表C3中所列的ORF1、ORF2、ORF2/2、ORF2/3、TAIP、ORF1/1或ORF1/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3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编码如表C4中所列的ORF1、ORF2、ORF2/2、ORF2/3、TAIP、ORF1/1或ORF1/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37.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编码如表C5中所列的ORF1、ORF2、ORF2/2、ORF2/3、TAIP、ORF1/1或ORF1/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38.如权利要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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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合成的指环体不包括包含如表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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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中任一个中所列的ORF1、ORF2、ORF2/2、ORF2/3、TAIP、ORF1/1或ORF1/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的多肽。39.如权利要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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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不编码如表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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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中任一个中所列的ORF1、ORF2、ORF2/2、ORF2/3、TAIP、ORF1/1或ORF1/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有至少85%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40.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ORF1分子包含氨基酸序列YNPX2DXGX2N,其中X
n
各自独立地是任何n个氨基酸的连续序列。41.如权利要求40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ORF1分子进一步包含位于氨基酸序列YNPX2DXGX2N侧翼的第一β链和第二β链,例如,其中所述第一β链包含氨基酸序列YNPX2DXGX2N的酪氨酸(Y)残基和/或其中所述第二β链包含氨基酸序列YNPX2DXGX2N的第二
个天冬酰胺(N)残基(从N到C)。42.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ORF1分子按从N末端到C末端的方向依次包含第一β链、第二β链、第一α螺旋、第三β链、第四β链、第五β链、第二α螺旋、第六β链、第七β链、第八β链和第九β链。43.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能够通过滚环复制在宿主细胞中扩增,例如产生至少8个拷贝。44.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是单链的。45.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是环状的。46.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是DNA。47.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是负链DNA。48.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以少于进入所述细胞的所述指环体的10%、8%、6%、4%、3%、2%、1%、0.5%、0.2%、0.1%的频率整合,例如,其中所述合成的指环体是非整合的。49.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的指环体,其中所述遗传元件包含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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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EG韦因斯坦,A卡韦吉安,S德拉格雷夫,NL尤兹维亚克,KJ莱博,FM迪亚兹,DM纳万达,RD泰德斯通,JD皮茨,
申请(专利权)人:旗舰先锋创新V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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