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辆灯具校核装置及车辆灯具校核方法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30446744 阅读:16 留言:0更新日期:2021-10-24 18:39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一种车辆灯具校核装置及车辆灯具校核方法,其中,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包括基座、支撑杆以及校核部,支撑杆沿上下方向延伸,支撑杆的下端与基座连接;校核部设于支撑杆的上端,校核部在上下方向上可移动设置,以具有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校核部用以在预设观测区域内分别以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观测待测试车辆,以进行待测试车辆的灯具校核。通过校核部的设置,使该车辆灯具校核装置能够替代人眼,从而满足法规要求,且能对车辆灯具的发光角度进行准确的判定;通过校核部在上下向上可移动设置,使该车辆灯具校核装置能在法规要求的不同高度对车辆灯具的发光角度进行法规符合性判定,且使车辆灯具的校核操作简单。且使车辆灯具的校核操作简单。且使车辆灯具的校核操作简单。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车辆灯具校核装置及车辆灯具校核方法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汽车校核
,特别涉及一种车辆灯具校核装置及车辆灯具校核方法。

技术介绍

[0002]随着汽车造型的丰富多样性,为凸显整车前、后脸造型的立体感,汽车造型师往往会把前、后灯具型面做的更斜。但为提高行车安全性,法规《GB4785

2019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针对于灯具的发光视表面有明确的要求,如果灯具型面很斜往往会存在灯具实物不满足法规要求的情况。根据《GB 4785

2019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中对于灯具的发光角度的要求,观察者在车前25m指定区域内移动观察,不应直接看到红色灯具(汽车尾灯)的视表面,当观察者在车后25m指定区域内移动观察时,不应直接看到白色灯具(汽车前灯)的视表面;同时,还要求在由两个离地高度各为1m和2.2m的水平面分别来观察灯具。
[0003]当灯具实物装配在实车上后,需要对其进行校核时,往往因法规要求距离太远(25m距离已经超出了人眼能够清晰观察的距离),而无法做到法规符合性的准确判断,且在1m和2.2m来观察灯具的操作不好实现,当前也没有任何一种装置可以替代人眼做到准确的判定,因此,当前确认灯具是否符合该法规时,一般在3D CAD软件内进行数模校核,但其校核结果与实际操作会有一定出入,准确性不够。

技术实现思路

[0004]本专利技术的主要目的是提出一种车辆灯具校核装置及车辆灯具校核方法,旨在解决现有校核灯具安装位置的方式不够准确的问题。
[000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提出的一种车辆灯具校核装置,所述灯具校核装置包括:
[0006]基座;
[0007]支撑杆,所述支撑杆沿上下方向延伸,所述支撑杆的下端与所述基座连接;以及,
[0008]校核部,所述校核部设于所述支撑杆的上端,所述校核部在上下方向上可移动设置,以具有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所述校核部用以在预设观测区域内分别以所述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观测待测试车辆,以进行所述待测试车辆的灯具校核。
[0009]可选地,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还包括驱动件,所述驱动件设于所述基座且与所述支撑杆连接,用以驱使所述支撑杆在上下方向上移动,以使所述校核部具有所述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
[0010]可选地,所述驱动件包括驱动气缸,所述驱动气缸的缸筒设于所述基座,所述驱动气缸的活塞杆与所述支撑杆连接。
[0011]可选地,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还包括套筒,所述套筒的下端与所述基座连接,所述套筒的内部形成有沿上下向延伸的通孔,所述驱动件设于所述通孔内。
[0012]可选地,所述支撑杆的下端位于所述通孔内,所述套筒的上端的侧壁设有锁止件,
用以在所述校核部向上移动至位于所述第二高度处时,与所述支撑杆的侧壁抵接,以限制所述支撑杆移动。
[0013]可选地,所述校核部为激光发光器或摄像机。
[0014]可选地,所述基座的底部设有滚轮。
[0015]本专利技术还提出一种车辆灯具校核方法,所述校核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16]提供一如上所述的车辆灯具校核装置;
[0017]将待测试车辆的坐标原点与预设检测模型的坐标原点重合;
[0018]将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置于所述待测试车辆的一端,所述待测试车辆具有靠近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的第一端以及远离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的第二端,校核部在预设观测区域内分别以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观测所述待测试车辆,并判断是否能观测到所述第二端的灯具,若是,判定为不符合法规要求,若否,判定为符合法规要求。
[0019]本专利技术提供的技术方案中,通过校核部的设置,使该车辆灯具校核装置能够替代人眼,从而满足法规要求,且能对车辆灯具的发光角度进行准确的判定;通过校核部在上下方向上可移动设置,使该车辆灯具校核装置能在法规要求的不同高度对车辆灯具的发光角度进行法规符合性判定,且使车辆灯具的校核操作简单。
附图说明
[002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示出的结构获得其他的附图。
[0021]图1为本专利技术提供的车辆灯具校核装置的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0022]图2为本专利技术提供的车辆灯具校核方法校核待测试车辆尾灯时的模拟示意图;
[0023]图3为本专利技术提供的车辆灯具校核方法校核待测试车辆的前灯时的模拟示意图。
[0024]附图标号说明:
[0025]标号名称标号名称100校核装置4套筒1基座41锁止件11滚轮200待测试车辆2支撑杆300坐标原点21刻度线400观测区域3校核部500最大轮廓线
[0026]本专利技术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0027]下面将结合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专利技术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专利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专利技术保护的范围。
[0028]需要说明,若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有涉及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
……
),则该方向性指示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0029]另外,若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有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则该“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全文中出现的“和/或”的含义,包括三个并列的方案,以“A和/或B”为例,包括A方案、或B方案、或A和B同时满足的方案。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专利技术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0030]当灯具实物装配在实车上后,需要对其进行校核时,往往因法规要求距离太远(25m距离已经超出了人眼能够清晰观察的距离),而无法做到法规符合性的准确判断,且在1m和2.2m来观察灯具的操作不好实现,当前也没有任何一种装置可以替代人眼做到准确的判定,因此,当前确认灯具是否符合该法规时,一般在3D CAD软件内进行数模校核,但其校核结果与实际操作会有一定出入,准确性不够。
[0031]鉴于此,本专利技术提出一种车辆灯具校核装置,旨在提供一种能够准确判断车辆灯具的发光角度的法规符合性,且操作简单的校核装置。请结合参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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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车辆灯具校核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座;支撑杆,所述支撑杆沿上下方向延伸,所述支撑杆的下端与所述基座连接;以及,校核部,所述校核部设于所述支撑杆的上端,所述校核部在上下方向上可移动设置,以具有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所述校核部用以在预设观测区域内分别以所述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观测待测试车辆,以进行所述待测试车辆的灯具校核。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灯具校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还包括驱动件,所述驱动件设于所述基座且与所述支撑杆连接,用以驱使所述支撑杆在上下方向上移动,以使所述校核部具有所述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灯具校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件包括驱动气缸,所述驱动气缸的缸筒设于所述基座,所述驱动气缸的活塞杆与所述支撑杆连接。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灯具校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还包括套筒,所述套筒的下端与所述基座连接,所述套筒的内部形成有沿上下向延伸的通孔,所述驱动件设...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刘盛德雷旭黄占君王汝辉
申请(专利权)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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