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保险杠总成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9743520 阅读:31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8-20 20:56
本申请提供一种前保险杠总成包括骨架、主保险杠和副保险杠;主保险杠可拆卸地固定于骨架上,主保险杠的下边缘固定设置有卡合部;副保险杠可拆卸地固定于骨架上,位于主保险杠的下方,副保险杠的上边缘固定设置有能够与卡合部相卡合的卡合配合部。本申请通过将前保险杠总成设计成可相互分离的主保险杠和副保险杠,主保险杠和副保险杠同时固定于骨架上时可作为中位保险杠使用;其中,主保险杠与高位保险杠的结构接近,对主保险杠的模具做简单调整后就可以用来生产高位保险杠,或者在要求不严格的情况下,拆除副保险杠后,直接作为高位保险杠使用;从而,提高了前保险杠总成以及相关生产模具的通用性,降低了生产和使用成本。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前保险杠总成
本申请涉及车辆结构
,特别涉及一种可用于卡车的前保险杠总成。
技术介绍
重型卡车的保险杠是吸收和减缓外界冲击力、防护车身前后部的安全装置。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工程塑料在汽车工业的大量应用,重卡保险杠作为一种重要的安全装置也走向了革新的道路,除了追求与车体造型和谐统一,并要考虑轻量化、通用化等各方面要求。相关方案中,用于重型卡车的中位保险杠和高位保险杠通用性低,生产中位保险杠和生产高位保险杠的模具差别较大,设计和生产成本高。
技术实现思路
为解决以上中位保险杠和高位保险杠通用性低、使用和生产成本高的问题,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一种前保险杠总成,包括:骨架、主保险杠和副保险杠;骨架用于可拆卸地安装固定于车辆的前端;主保险杠可拆卸地固定于所述骨架上,所述主保险杠的下边缘固定设置有卡合部;副保险杠可拆卸地固定于所述骨架上,位于所述主保险杠的下方,所述副保险杠的上边缘固定设置有能够与所述卡合部相卡合的卡合配合部。进一步地,所述前保险杠总成还包括左挡板和右挡板;所述左挡板壳拆卸地固定于所述骨架上,位于所述主保险杠和所述副保险杠的左侧;所述左挡板对应所述主保险杠上的卡合部的相同高度处设有分缝凹槽;所述右挡板可拆卸地固定于所述骨架上,位于所述主保险杠和所述副保险杠的右侧;所述右挡板对应所述主保险杠上的卡合部的相同高度处设有分缝凹槽。进一步地,所述主保险杠包括可相互分离的左段主杠、中段主杠和右段主杠;所述左段主杠位于所述中段主杠的左侧;所述右段主杠位于所述中段主杠的右侧。进一步地,所述中段主杠上开设有前后通透的空腔。进一步地,所述中段主杠上可拆卸地设置有雷达罩;所述雷达罩位于所述空腔内。进一步地,所述副保险杠包括可相互分离的左段副杠、中段副杠和右段副杠;所述左段副杠位于所述中段副杠的左侧;所述右段副杠位于所述中段副杠的右侧。进一步地,所述骨架包括骨架主体和副杠支架;所述副杠支架固定于所述骨架主体上,所述副杠支架用于支撑固定所述副保险杠。进一步地,所述骨架主体包括相互固定连接的上骨架和下骨架;所述上骨架支撑固定所述主保险杠;所述副杠支架固定于所述下骨架上,用于支撑固定所述副保险杠的中段副杠。进一步地,所述下骨架包括下骨架本体、左支撑管和右支撑管;所述左支撑管和所述右支撑管分别固定于所述下骨架本体的左右两侧;所述下骨架本体支撑固定所述主保险杠的中段主杠;所述左支撑管支撑固定所述主保险杠的左段主杠、所述副保险杠的左段副杠、以及左挡板;所述右支撑管支撑固定所述主保险杠的右段主杠、所述副保险杠的右段副杠、以及右挡板。进一步地,所述前保险杠总成还包括雷达支架;所述雷达支架固定于所述骨架主体上,用于安装固定雷达。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申请至少具有如下优点和积极效果: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前保险杠总成,通过将前保险杠总成设计成可相互分离的主保险杠和副保险杠,主保险杠和副保险杠同时固定于骨架上时可作为中位保险杠使用;其中,主保险杠与高位保险杠的结构接近,对主保险杠的模具做简单调整后就可以用来生产高位保险杠,或者在要求不严格的情况下,拆除副保险杠后,直接作为高位保险杠使用;从而,提高了前保险杠总成以及相关生产模具的通用性,降低了生产和使用成本。附图说明图1本申请具体实施例中前保险杠总成主视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申请一实施例中前保险杠总成立体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申请一实施例中左段主杠立体结构示意图。图4是本申请一实施例中主保险杠局部立体结构示意图。图5是本申请一实施例中中段主杠立体结构示意图。图6是本申请一实施例中副保险杠局部立体结构示意图。图7是本申请一实施例中左段副杠立体结构示意图。图8是本申请一实施例中中段副杠立体结构示意图。图9是本申请一实施例中左挡板立体结构示意图。图10是本申请一实施例中主保险杠、副保险杠、左挡板、右挡板通过骨架固定连接立体结构示意图。图11是本申请一实施例中骨架主视结构示意图;图12是本申请一实施例中高位前保险杠总成立体结构示意图。附图标记:1、主保险杠;11、左段主杠;12、中段主杠;121、空腔;122、格栅;13、右段主杠;14、安装孔;15、格栅板;16、卡合部;161、第一卡合部;162、第二卡合部;163、第三卡合部;17、雷达罩;2、副保险杠;21、左段副杠;22、中段副杠;23、右段副杠;24、卡合配合部;241、第一卡合配合部;242、第二卡合配合部;243、第三卡合配合部;3、左挡板;31、分缝凹槽;4、右挡板;5、骨架;51、骨架主体;511、上骨架;512、下骨架;5121、下骨架本体;5122、左支撑管;5123、右支撑管;52、副杠支架;53、雷达支架;61、第一脚蹬板;62、第二脚蹬板;7、高位前保险杠总成。具体实施方式体现本申请特征与优点的典型实施方式将在以下的说明中详细叙述。应理解的是本申请能够在不同的实施方式上具有各种的变化,其皆不脱离本申请的范围,且其中的说明及图示在本质上是当作说明之用,而非用以限制本申请。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在附图所示的实施方式中,方向的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和后)用于解释本申请的各种元件的结构和运动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当这些元件处于附图所示的位置时,这些说明是合适的。如果这些元件的位置的说明发生改变时,则这些方向的指示也相应地改变。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申请中的具体含义。本申请以下实施例中,将前保险杠正常安装于车辆的状态下,朝向车辆前方的方向称为前方,与前方相反的方向称为后方。朝向车辆上方的方向称为上方,与上方相反的方向称为下方。从前向后看的方向上,将车辆的左侧方向定义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前保险杠总成,其特征在于,包括:/n骨架,用于可拆卸地安装固定于车辆的前端;/n主保险杠,可拆卸地固定于所述骨架上,所述主保险杠的下边缘固定设置有卡合部;/n副保险杠,可拆卸地固定于所述骨架上,位于所述主保险杠的下方,所述副保险杠的上边缘固定设置有能够与所述卡合部相卡合的卡合配合部。/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前保险杠总成,其特征在于,包括:
骨架,用于可拆卸地安装固定于车辆的前端;
主保险杠,可拆卸地固定于所述骨架上,所述主保险杠的下边缘固定设置有卡合部;
副保险杠,可拆卸地固定于所述骨架上,位于所述主保险杠的下方,所述副保险杠的上边缘固定设置有能够与所述卡合部相卡合的卡合配合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前保险杠总成,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左挡板和右挡板;
所述左挡板壳拆卸地固定于所述骨架上,位于所述主保险杠和所述副保险杠的左侧;所述左挡板对应所述主保险杠上的卡合部的相同高度处设有分缝凹槽;
所述右挡板可拆卸地固定于所述骨架上,位于所述主保险杠和所述副保险杠的右侧;所述右挡板对应所述主保险杠上的卡合部的相同高度处设有分缝凹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前保险杠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保险杠包括可相互分离的左段主杠、中段主杠和右段主杠;
所述左段主杠位于所述中段主杠的左侧;
所述右段主杠位于所述中段主杠的右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前保险杠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段主杠上开设有前后通透的空腔。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前保险杠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段主杠上可拆卸地设置有雷达罩;
所述雷达罩位于所述空腔内。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胡苗刘石广李进展刘晶晶杜金杰杜洪浩赵泮政
申请(专利权)人:集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安徽;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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