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VEGF抗体和抗组织因子抗体-药物偶联物组合治疗癌症的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29686614 阅读:14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8-13 22:11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了抗VEGF抗体(例如,贝伐单抗)和结合组织因子(TF)的抗体‑药物偶联物(例如,替索土单抗维多汀)的组合以及它们在治疗癌症如宫颈癌的方法中的用途。本发明专利技术还提供了组合物和试剂盒,其包含抗VEGF抗体(例如,贝伐单抗)和结合TF的抗体‑药物偶联物(例如,替索土单抗维多汀),用于治疗癌症,如宫颈癌。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抗VEGF抗体和抗组织因子抗体-药物偶联物组合治疗癌症的方法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2018年10月30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第62/752,904号的优先权,其内容通过引用全文纳入本文。以ASCII文本文件提交的序列表下述以ASCII文本文件提交的内容通过引用其全部内容纳入本文:计算机可读形式(CRF)序列表(文件名:761682001040SEQLIST.TXT,记录日期:2019年10月14日,大小:17KB)。
本专利技术涉及利用抗VEGF抗体和抗组织因子(抗TF)抗体-药物偶联物组合治疗癌症诸如宫颈癌的方法。
技术介绍
组织因子(TF),也称为促凝血酶原激酶、因子III或CD142,是存在于内皮下组织、血小板和白细胞中的一种蛋白质,是从酶原凝血酶原开始形成凝血酶所必需的。凝血酶的形成最终导致血液凝结。TF使细胞能够启动凝血级联反应,并且其起到凝血因子VII(FVII)(一种丝氨酸蛋白酶)的高亲和力受体的作用。所得的复合物提供催化事件,该催化事件负责通过特定的有限蛋白水解作用来启动凝血蛋白酶级联反应。与这些蛋白酶级联反应的作为无功能的前体进行循环的其他辅助因子不同,TF是一种高效的引发剂,当在细胞表面表达时,它是完全功能性的。TF是丝氨酸蛋白酶因子VIIa(FVIIa)的细胞表面受体。FVIIa与TF的结合开始细胞内的信号传导过程,所述信号传导功能在血管生成中起作用。血管生成是生长和发育以及伤口愈合中的正常过程,但它也是肿瘤从休眠状态转变为恶性状态的基本步骤。当癌细胞获得产生参与血管生成的蛋白质(即血管生成生长因子)的能力时,这些蛋白质被肿瘤释放到附近组织中,从而刺激新血管从现有的健康血管向着肿瘤萌发并进入肿瘤中。一旦新血管进入肿瘤,肿瘤就能迅速扩大其大小并侵入局部组织和器官。通过新血管,癌细胞可以进一步逃逸到循环系统中并在其他器官中滞留而形成新的肿瘤,也称为转移瘤。在包括宫颈癌在内的多种类型的癌症中观察到TF的表达,并且与更具侵略性的疾病相关。此外,人TF也以可溶的可变剪接形式asHTF存在。最近发现asHTF促进肿瘤生长(Hobbs等,2007,ThrombosisRes.120(2):S13-S21)。血管生成抑制剂已成为治疗多种癌症患者的有效靶向疗法。贝伐单抗(Bevacizumab)是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的中和性抗体,已被批准以多种剂量和疗程单独或联合应用于多种肿瘤类型。贝伐单抗在重度预处理的复发性宫颈癌中表现出适度的单药活性。在每21天用贝伐单抗15mg/kg治疗的49名患者中观察到的疗效包括ORR为10.9%,中位缓解期为6.21个月,中位PFS为3.4个月。向顺铂/紫杉醇或紫杉醇/拓扑替康中添加贝伐单抗15mg/kg1Q3W可显著提高总生存期,这使得这些方案成为1L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的标准治疗方案。宫颈癌在世界范围内构成了严重的医学问题,估计每年有超过500,000例新病例和250,000例死亡。参见Tewari等,2014,NEnglJMed.,370:734-743。在欧盟,每年产生约34,000例宫颈癌新病例和13,000例死亡。参见Hillemanns等,2016,Oncol.Res.Treat.39:501-506。宫颈癌的主要类型是鳞状细胞癌和腺癌。16型和18型人乳头瘤病毒(HPV)的长期感染导致大多数的宫颈癌病例。宫颈癌一线疗法的标准是基于铂的疗法加上基于紫杉烷的疗法。贝伐单抗(Bevacizumab)是一种抗VEGF抗体,其经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U.S.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批准与化疗联合用于治疗宫颈癌,并在临床试验中改善了总生存期。晚期宫颈癌的一线(1L)治疗包含贝伐单抗联合紫杉醇加上铂(例如,顺铂或卡铂)或紫杉醇加上托泊替康(topotecan)。尽管客观缓解率(ORR)为48%,中位总生存期(OS)约为18个月,但不幸的是,几乎所有患者在接受该1L治疗后都复发了。参见Tewari等,2014,NEnglJMed.,370:734-743。对于二线(2L)治疗,没有获得批准的治疗方法,并且患者通常采用单药剂治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培美曲塞、托泊替康、多西他赛、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长春瑞滨、以及在某些情况下使用的贝伐单抗。对单药剂治疗的元分析(meta-analysis)显示,只有10.9%的中度缓解率(即552名患者中有60名反应者),中位总生存期(OS)约为7个月。IV期宫颈癌的五年相对生存率仅为15%,这表明高度需要针对宫颈癌的改良型疗法。对于癌症治疗,特别是对于宫颈癌治疗,仍然需要具有可接受安全性概况和高功效的联合疗法。通过提供利用抗VEGF抗体(如贝伐单抗)和抗组织因子(抗TF)抗体-药物偶联物(例如替索土单抗维多汀)组合治疗癌症诸如宫颈癌的方法,本专利技术满足了这样的需求。本文引用的所有参考文献,包括专利申请、专利出版物和科技文献,均通过引用整体并入本文,就好像每个单独的参考文献均已明确地和单独地指出通过引用并入。
技术实现思路
本文提供了一种治疗对象中宫颈癌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对象给予抗VEG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和结合组织因子(TF)的抗体-药物偶联物,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包含与单甲基奥瑞他汀或其功能性类似物或其功能性衍生物偶联的抗T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抗体-药物偶联物以约0.65mg/kg-约2.1mg/kg范围内的剂量给予。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抗体-药物偶联物以约0.65mg/kg的剂量给予。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抗体-药物偶联物以0.65mg/kg的剂量给予。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抗体-药物偶联物以约0.9mg/kg的剂量给予。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抗体-药物偶联物以0.9mg/kg的剂量给予。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抗体-药物偶联物以约1.3mg/kg的剂量给予。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抗体-药物偶联物以1.3mg/kg的剂量给予。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抗体-药物偶联物以约2.0mg/kg的剂量给予。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抗体-药物偶联物以2.0mg/kg的剂量给予。在本文的任何实施方式的一些中,抗体-药物偶联物约每3周给予一次。在本文的任何实施方式的一些中,抗体-药物偶联物每3周给予一次。在本文所述的任何实施方式中的一些中,抗VEG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以约5mg/kg-约20mg/kg范围内的剂量给予。在本文所述的任何实施方式中的一些中,抗VEG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以约7.5mg/kg的剂量给予。在本文所述的任何实施方式中的一些中,抗VEG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以7.5mg/kg的剂量给予。在本文所述的任何实施方式中的一些中,抗VEG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以约15mg/kg的剂量给予。在本文所述的任何实施方式中的一些中,抗VEG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以15mg/kg的剂量给予。在本文所述的任何实施方式中的一些中,抗VEG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约每3周一次给予。在本文所述的任何实施方式中的一些中,抗VEG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每3周一次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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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治疗对象中宫颈癌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对象给予抗VEG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和结合组织因子(TF)的抗体-药物偶联物,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包含与单甲基奥瑞他汀或其功能性类似物或其功能性衍生物偶联的抗T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1030 US 62/752,9041.一种治疗对象中宫颈癌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对象给予抗VEG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和结合组织因子(TF)的抗体-药物偶联物,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包含与单甲基奥瑞他汀或其功能性类似物或其功能性衍生物偶联的抗T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以约0.65mg/kg-约2.1mg/kg范围内的剂量给予。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以约0.65mg/kg的剂量给予。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以0.65mg/kg的剂量给予。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以约0.9mg/kg的剂量给予。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以0.9mg/kg的剂量给予。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以约1.2mg/kg的剂量给予。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以1.2mg/kg的剂量给予。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以约1.3mg/kg的剂量给予。


1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以1.3mg/kg的剂量给予。


11.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以约2.0mg/kg的剂量给予。


12.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以2.0mg/kg的剂量给予。


13.如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约每3周给予一次。


14.如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每3周给予一次。


15.如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约每周给予一次,持续连续3周,并且后面是约1周的休息期,不进行任何抗体-药物偶联物的给药,因此各周期时间是约28天,包括休息期。


16.如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每周给予一次,持续连续3周,并且后面是1周的休息期,不进行任何抗体-药物偶联物的给药,因此各周期时间是28天,包括休息期。


17.如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在约4周周期的约第1、8和15天给予。


18.如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在4周周期的第1、8和15天给予。


19.如权利要求1-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VEG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以约5mg/kg-约20mg/kg范围内的剂量给予。


20.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VEG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以约7.5mg/kg的剂量给予。


21.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VEG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以7.5mg/kg的剂量给予。


22.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VEG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以约15mg/kg的剂量给予。


23.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VEG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以15mg/kg的剂量给予。


24.如权利要求1-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VEG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约每3周一次给予。


25.如权利要求1-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VEG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每3周一次给予。


26.如权利要求1-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在给予所述抗VEG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后至少30分钟给予。


27.如权利要求1-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对象先前已经用一种或多种治疗剂治疗并且对该治疗没有反应,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治疗剂不是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


28.如权利要求1-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对象先前已经用一种或多种治疗剂治疗并且在该治疗后复发,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治疗剂不是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


29.如权利要求1-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对象先前已经用一种或多种治疗剂治疗并且在治疗期间经历了疾病进展,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治疗剂不是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


30.如权利要求27-2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治疗剂选自下组:化疗剂、贝伐单抗、顺铂、卡铂、紫杉醇、托泊替康、贝伐单抗和紫杉醇的组合、贝伐单抗和顺铂的组合、贝伐单抗和卡铂的组合、紫杉醇和托泊替康的组合、贝伐单抗和托泊替康的组合、贝伐单抗和顺铂和紫杉醇的组合、贝伐单抗和卡铂和紫杉醇的组合、和贝伐单抗和紫杉醇和托泊替康的组合。


31.如权利要求1-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对象不是治愈性疗法的候选者。


32.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治愈性疗法包括放疗和/或内脏切除手术。


33.如权利要求1-3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宫颈癌是腺癌、腺鳞癌或鳞状细胞癌。


34.如权利要求1-3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宫颈癌是晚期宫颈癌。


35.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晚期宫颈癌是3期或4期宫颈癌。


36.如权利要求34或3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晚期宫颈癌是转移性宫颈癌。


37.如权利要求1-3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宫颈癌是复发性宫颈癌。


38.如权利要求1-3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的抗T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是单克隆抗体或其单克隆抗原结合片段。


39.如权利要求1-3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的抗T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括重链可变区和轻链可变区,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包括:
(i)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NO:1的CDR-H1;
(ii)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NO:2的CDR-H2;和
(iii)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NO:3的CDR-H3;和
其中所述轻链可变区包括:
(i)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NO:4的CDR-L1;
(ii)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NO:5的CDR-L2;和
(iii)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NO:6的CDR-L3;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的抗T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的CDR由IMGT编号方案定义。


40.如权利要求1-3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的抗T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括重链可变区和轻链可变区,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包含与SEQIDNO:7的氨基酸序列有至少约85%相同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轻链可变区包含与SEQIDNO:8的氨基酸序列有至少约85%相同性的氨基酸序列。


41.如权利要求1-4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的抗T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括重链可变区和轻链可变区,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包含SEQIDNO:7的氨基酸序列,所述轻链可变区包含SEQIDNO:8的氨基酸序列。


42.如权利要求1-4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的抗TF抗体是替索土单抗。


43.如权利要求1-4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还包括抗T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与单甲基奥瑞他汀之间的接头。


44.如权利要求4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接头是可切割肽接头。


45.如权利要求4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可切割肽接头具有式:
-MC-vc-PAB-,其中:
a)MC是:



b)vc是二肽缬氨酸-瓜氨酸,并且
c)PAB是:





46.如权利要求43-4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接头连接于抗TF抗体的巯基残基,其通过所述抗T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的部分还原或充分还原而得。


47.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接头连接于单甲基奥瑞他汀E(MMAE),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具有如下结构:



其中,p表示1至8的数字,S表示抗TF抗体的巯基残基,并且Ab表示抗TF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


48.如权利要求4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药物偶联物群体...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R·A·兰格瓦拉S·维普罗根E·C·W·布里吉O·O·阿比多也L·V·妮卡西欧
申请(专利权)人:展马博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丹麦;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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