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IL-1β抗体在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治疗或预防中的用途
本专利技术涉及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用于治疗和/或预防癌症(例如具有至少部分炎症基础的癌症)的用途。
技术介绍
大多数癌症仍然无法治愈。仍然需要开发针对癌症的新的治疗选择。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披露涉及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适当地是卡那吉努单抗,适当地是格沃吉珠单抗)用于治疗和/或预防癌症(例如具有至少部分炎症基础的癌症)的用途。具体而言,癌症是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在另一方面,本专利技术涉及用于治疗MDS的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适当地是卡那吉努单抗,适当地是格沃吉珠单抗)的施用的特定临床剂量方案。在一个实施例中,卡那吉努单抗的优选剂量是每3周或每月优选皮下地施用约200mg。在一个实施例中,患者每3周或每月优选静脉内接受每次治疗约30mg至约120mg的格沃吉珠单抗。在另一方面,患有MDS的受试者除了施用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适当地是卡那吉努单抗,适当地是格沃吉珠单抗)之外,还施用一种或多种抗癌治疗剂(例如,化疗剂)和/或已经接受/将要接受减积手术。还提供了在人受试者中治疗MDS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是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在制备用于治疗/预防MDS的药物中的用途。本披露还提供了药物组合物,其包含治疗有效量的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适当地是卡那吉努单抗或格沃吉珠单抗)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所述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用于在患者中治疗和/或预防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中使用。/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1221 US 62/783,5681.一种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所述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用于在患者中治疗和/或预防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中使用。
2.一种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所述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用于在患者中预防由在前MDS引起的继发性急性髓性白血病(AML)中使用。
3.用于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使用的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其中MDS至少具有部分炎症基础。
4.一种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所述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用于在患者中治疗MDS中使用,其中所述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以每次治疗约30mg至约200mg的剂量或约30mg至约300mg的剂量施用。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在首次施用所述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之前,所述患者具有等于或大于约2mg/L的高敏感性C反应蛋白(hsCRP)。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在首次施用所述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之前,所述患者具有等于或大于约4mg/L或等于或大于约10mg/L的高敏感性C反应蛋白(hsCRP)。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在首次施用所述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后至少约3个月评估的所述患者的高敏感性C反应蛋白(hsCRP)水平已降至低于约5mg/L、约3.5mg/L、约2.3mg/L,优选降低至低于约2mg/L,优选降低至低于约1.8mg/L。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与基线相比,在首次施用所述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后至少约3个月评估的所述患者的高敏感性C反应蛋白(hsCRP)水平降低至少约20%。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与基线相比,在首次施用所述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后至少约3个月评估的所述患者的白细胞介素-6(IL-6)水平降低至少约20%。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用途包括约每三周或约每四周(每月)施用所述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IL-1β结合抗体是卡那吉努单抗。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所述用途包括每次治疗向所述患者施用约200mg、约250mg或约300mg的卡那吉努单抗。
13.根据权利要求11-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卡那吉努单抗约每三周施用。
14.根据权利要求11-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卡那吉努单抗约每四周(每月)施用。
15.根据权利要求11-14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卡那吉努单抗皮下施用。
16.卡那吉努单抗,其用于在需要其的患者中治疗MDS,其中所述用途包括约每三周或约每四周皮下施用约200mg剂量的卡那吉努单抗,或约每三周或约每四周皮下施用约250mg剂量的卡那吉努单抗。
17.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IL-1β结合抗体是格沃吉珠单抗。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用途包括每次治疗向所述患者施用约30mg至约120mg格沃吉珠单抗。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用途,所述用途包括每次治疗向所述患者施用约30mg的格沃吉珠单抗。
20.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用途,所述用途包括每次治疗向所述患者施用约60mg的格沃吉珠单抗。
21.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用途,所述用途包括每次治疗向所述患者施用约120mg的格沃吉珠单抗。
22.根据权利要求17-21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格沃吉珠单抗约每三周施用。
23.根据权利要求17-21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格沃吉珠单抗约每四周(每月)施用。
24.根据权利要求17-23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格沃吉珠单抗皮下施用。
25.根据权利要求17-23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格沃吉珠单抗静脉内施用。
26.格沃吉珠单抗,用于在患者中治疗MDS,其中所述用途包括约每四周(每月)静脉内施用约30mg至约120mg剂量的格沃吉珠单抗。
2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与一种或多种治疗剂,例如化疗剂组合施用,其中优选地,所述IL-1β结合抗体或其功能片段是卡那吉努单抗或格沃吉珠单抗。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治疗剂,例如化疗剂是MDS的标准护理剂。
29.根据权利要求27-...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A·布罗克勒,C·王,K·G·K·瓦纳斯,M·里恩,J·雷德,A·马拉特,孙海莺,
申请(专利权)人:诺华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瑞士;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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