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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多功能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9332900 阅读:18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7-20 17:50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多功能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包括车辆终端、移动终端、远程服务端,车辆终端和移动终端与远程服务端通过通信连接,其特征在于,在车辆终端的运行模块中,设有以下功能模块:g1,供不特定用户共享使用;g2,供特定用户单独使用;并且的,g1、g2可通过技术操作互相切换。本多功能系统的车辆终端中设有公用和私用两种不同的功能模块,所以系统中的共享车辆既可让公众共享使用,又可在某种条件下只作为特定用户的私车单独使用,并且这两种功能模块可通过一定的技术操作自由切换,这样只要使用者具备某个条件,或进行某种付出,就可以得到能够自由切换车辆内这两种功能的授权,从而为运营商开拓共享车辆的新价值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有效地解决了使用者在不同时间共享车辆和私用车辆这两种看来矛盾的需求。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多功能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具体的是涉及一种多功能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
技术介绍
现如今,各类共享出行交通工具比如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共享助力车等等已经遍布各大城市,就连中小城市也多有出现,它们的普及满足了用户对城市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需求,同时也是绿色低碳环保出行,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量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过现有运营的共享出行交通工具都是单一功能系统,所有共享车辆由平台统一运营,只能为不特定的用户共享使用,即只能为公众共享服务。对于那些把共享车辆私停在自己家里或只有自己能找到的地方甚至加上私锁以达到自己私用目的的行为,不但要受到素质低下的道德谴责,还可能会受到运营商的各种处罚,严重的甚至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是这一切的源头在于使用者确实有时有这种车辆只能让自己私用的需求,而现有的共享车辆系统中没有这样的功能选项,所以,他们只能用自己的各种方法去把本应为所有公众服务的共享车辆变成了自己的私用车辆,用妨碍他人方便、他人利益、运营商利益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某些特定需求。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的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实现本专利技术目的的技术解决方案为:一种多功能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包括车辆终端、移动终端和远程服务端,车辆终端和移动终端与远程服务端通信连接,在车辆终端的运行模块中,设有以下功能模块:g1,供不特定用户共享使用;g2,供特定用户单独使用;并且的,g1、g2可通过技术操作互相切换。进一步,g1为车辆终端默认待用功能模块,g1、g2由特定用户通过智能手机或其他移动电子设备在使用共享出行交通工具时对共享车辆进行私用锁定、解锁来完成功能切换。进一步,使用者对共享车辆私用锁定,则该车辆从g1功能模块进入到g2功能模块;共享车辆私用锁定解锁后,该车辆从g2功能模块进入到g1功能模块。进一步,使用者对共享车辆私用锁定有时间限定,过了时限则被私用锁定的共享车辆自动从g2功能模块进入到默认待用的g1功能模块。进一步,使用者对共享车辆g1、g2进行功能切换时使用的是自己设置的密码。本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是:因在整个系统的车辆终端中设有公用和私用两种不同的功能模块,所以系统中的共享车辆既可让公众共享使用,又可在某种条件下只作为特定用户的私车单独使用;而且这两种功能模块可通过一定的技术操作互相切换,这样只要使用者具备某个条件,或进行某种付出,就可以得到能够自由切换车辆内这两种功能的授权,从而为运营商开拓共享车辆的新价值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使用者在手持的智能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上获得系统授权后即可在自己有需求时轻松对共享车辆进行私用锁定,此时该车辆其它用户无法共享使用,而用户不作私用时,只需再将该车辆解锁,则该车辆恢复正常供公众共享使用,这就同时解决了使用者不同时间共享车辆和私用车辆的需求。附图说明图1为本专利技术提供的一种多功能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对本专利技术的原理和特征做进一步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专利技术,并非用于限定本专利技术的范围。参照图1,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多功能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包括车辆终端、移动终端和远程服务端,车辆终端和移动终端与远程服务端通信连接,在车辆终端的运行模块中,设有两类功能模块:g1,供不特定用户共享使用;g2,供特定用户单独使用;而g1、g2可通过技术操作互相切换。使用者a通过移动终端,开启处于默认待用功能模块g1的共享车辆X,完成订单后关锁停车,如果使用者未作其它操作,该车辆直接继续默认待用功能模块g1,回归到车辆终端以备其它使用者共享使用;如果使用者需要该车辆接下来为自己私用,则通过移动终端,这里具体可为智能手机和其它移动电子设备,将该车辆私用锁定,于是车辆X从前面的g1功能模块进入到g2功能模块,此时,该共享车辆X只能为特定用户单独使用,只有当私用锁定被解锁后,该车辆X才会再从g2功能模块回到原来的g1待用功能模块,为广大用户共享使用。使用者对共享车辆的这种私用锁定是需要先符合某种条件成为特定用户才可以操作,而对车辆的私用锁定也有时间限定,过了时限被私用锁定的车辆如果未被主动解锁,系统则会强制解锁将车辆自动从g2功能模块进入到默认待用的g1功能模块。使用者将共享车辆私用锁定时可采用自己在移动终端设置好的私人密码,这样可增强用户在使用私用锁定这一功能时的私密性。本专利技术中的共享出行交通工具泛指可共享出行的各类车辆,比如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共享助力车等等。以上对本专利技术的较佳实施方式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专利技术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专利技术精神的前提下还可做出种种的等同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多功能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包括车辆终端、移动终端和远程服务端,车辆终端和移动终端与远程服务端通信连接,其特征在于,在车辆终端的运行模块中,设有以下功能模块:/n g1,供不特定用户共享使用;/n g2,供特定用户单独使用;/n并且的,g1、g2可通过技术操作互相切换。/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多功能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包括车辆终端、移动终端和远程服务端,车辆终端和移动终端与远程服务端通信连接,其特征在于,在车辆终端的运行模块中,设有以下功能模块:
g1,供不特定用户共享使用;
g2,供特定用户单独使用;
并且的,g1、g2可通过技术操作互相切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多功能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g1为车辆终端默认待用功能模块,g1、g2由特定用户通过智能手机或其他移动电子设备在使用共享出行交通工具时对共享车辆进行私用锁定、解锁来完成功能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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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良华
申请(专利权)人:李良华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湖南;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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