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服务付费系统,该系统对其内建立有一游戏场所的旅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付费,该系统包括有: 房卡发放装置,该房卡发放装置发放一房卡,所述房卡上存储有可对这些服务的用户进行标识的用户信息; 一房卡服务器,该房卡服务器指示所述房卡发放装置发放所述房卡;以及 一服务管理服务器,该服务管理服务器可利用所述用户信息来管理所述游戏场所押金,所述游戏场所押金可使用户获得了所述房卡后使用游戏场所服务,该服务管理服务器输出可标识所述用户在满足游戏场所服务的使用限制条件时所使用的所述游戏场所服务的服务数据, 其中所述房卡服务器存储从所述服务管理服务器所输出的服务数据,由此可使每个所述用户单独的对所述游戏场所服务进行付费。(*该技术在2023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服务付款系统,该系统对其内建立有一游戏场所的旅馆(在下文中被称为“具有一游戏场所的旅馆”)中所提供的各种服务进行全面管理和付款。
技术介绍
大家所熟知的是这样的一系统,即在该系统中旅馆中的旅客具有其上记录有各种信息的一卡(这里,术语“卡”包括一光卡、一磁卡、一IC卡等等,并且包括诸如触摸型/非触摸型或记录型这样的各种系统),并且该卡被用于结帐等等。例如,在日本待审专利申请2002-123619中公开了这样的一系统,即在该系统中旅客具有一旅客卡,该卡上输入有旅客住宿登记时所形成的登记项的内容,因此根据存储在旅客卡中的内容而提供了各种服务(用作房间钥匙、无现金购物、餐厅中的专用菜单服务)。旅客在旅馆中的购买历史等等都存储在旅客卡中,并且一旦要付帐离开时该卡用于结帐。同时,在游戏场所中,用于通过使游戏者携带一卡而对游戏者的活动进行管理的系统(游戏者追踪系统)变得很常见,并且实现利用诸如信用卡这样的各种卡来代替现金进行无现金结算的技术在应用中逐步的增加。例如,在日本待审专利申请HB-180115中公开了这样一种系统(参见段落 等等),即在该系统中使用信号卡即可玩游戏而无需现金。如上所述,大家所熟知的是利用一卡就可对有关旅馆中所提供的服务以及游戏场所中所提供的服务分别进行无现金结算的传统系统。在目前的情况下,所述旅馆系统和该旅馆中的游戏场所系统(具有游戏场所的旅馆)是彼此独立的。这是因为,如果诸如日本待审专利申请2002-123619中所公开的系统这样的旅馆结算系统被用作游戏场所中的结算系统,就会有问题出现的危险。如果将传统所熟知的旅馆结算系统用于游戏场所,并且在游戏场所中由卡来进行付帐,则会出现不可预知的损害。例如,如果在游戏场所中利用旅馆房卡来玩游戏,游戏者可不受任何限制地使用所述房卡,并且无限制的使用的结果是,在结帐离开等等的过程中当到了他或她要结帐的时间时,所述游戏者可能付不了帐。当所述游戏场所和所述旅馆系统相独立时,不能共享每个系统中的信息。因此通过共享这两个系统中的信息而可以提供的细致的服务就不能提供给游戏场所用户和旅馆用户。因为游戏场所用户或旅馆用户必须携带多张卡,即游戏场所卡、旅馆卡,为每个服务出示不同卡等等之类的多个卡,因此而产生了有关于便利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为解决上述问题而设计了本专利技术,并且其一个目的就是提出了一种服务付款系统,该系统使具有一游戏场所的旅馆中的旅馆方服务和游戏场所方服务集成在一起,以便游戏场所用户或旅馆用户只需携带一张卡就可接收并对具有一游戏场所的旅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进行付费。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专利技术是一服务付费系统,该系统对其内建立有一游戏场所的旅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付费,该系统包括有用于发放储存有能够标识得到所述服务的用户的用户信息的房卡的房卡发放装置、一用以指示所述房卡发放装置发放一房卡房卡服务器、以及一利用用户信息来管理一游戏场所押金的服务管理服务器,所述游戏场所押金使所述用户获得了所述房卡后可获得游戏场所服务,并且当满足游戏场所服务的使用限制条件时,该服务管理服务器输出服务数据显示出用户对游戏场所服务的使用,其中所述房卡服务器存储从服务管理服务器所输出的服务数据,由此可使每个用户单独的对游戏场所服务进行付费。上述的服务管理服务器可根据存在押金余额或没有押金余额来决定使用限制条件,该押金余额表示游戏场所押金中所剩余的货币额。本专利技术还提供了一服务付款系统,该系统对其内建立有一游戏场所的旅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付费,该系统包括有房卡发放装置,该房卡发行装置发放一房卡,该房卡上存储有用户信息以及押金数据,该用户信息可对这些服务的用户进行标识,该押金数据表示其可使用户使用所述服务的一押金;当用户使用游戏场所服务时,对存储在房卡中的押金数据进行更新,并输出表示所述用户所使用的游戏场所服务的服务数据的装置;以及一房卡服务器,该房卡服务器存储从上述装置所输出的服务数据,由此可使每个用户单独的对游戏场所服务进行付费。该服务付款系统最好还包括这样的装置,当用于表示游戏场所押金中所剩余的货币额的押金余额达到零时,所述装置限制用户使用游戏场所服务。根据下面的详细说明以及附图可进一步完全理解本专利技术,所述附图只是示例性的,因此不能认为其对本专利技术作出了限定。附图说明图1是根据本专利技术一实施例的具有一游戏场所的旅馆中的服务付款系统的总的结构方框图;图2是显示当利用房卡来使用服务时的服务付款系统的操作步骤的顺序图;图3是在游戏场所押金管理服务器的管理下当使用游戏场所服务时服务付款系统的操作步骤的顺序图;和图4给出了当使用房卡来发放筹码或结算一筹码交易时的操作步骤顺序图。具体实施方案下面参考附图,对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服务付款系统的实施例进行说明。值得注意的是,相同的元件使用相同的附图标记,并且省去了对其的重复说明。在下述说明中,术语“服务”包括旅馆内所提供的典型服务(例如,房间服务、在餐厅、酒吧、商店等等所接受的服务均在下文中被称为“旅馆服务”)以及游戏场所内所提供的服务(例如在取得了诸如投闭式自动游戏、纸牌游戏、轮盘游戏等等之类的游戏的胜利之后可获得预定的奖励的服务在下文中被称为“游戏场所服务”)。首先,参考图1的方框图对服务付款系统的总系统结构进行说明。将服务付款系统300构造成可应用到具有一游戏场所的旅馆中。将服务付款系统300构造成服务器组270、安装在旅馆中的多个设备(在下文中被称为“旅馆设备组”)280、以及安装在游戏场所中的多个设备(在下文中被称为“游戏场所设备组”)50与通信网络100相连。所述服务器组270包括一旅馆服务管理服务器200、一游戏场所押金管理服务器210、一活动历史管理(游戏者跟踪系统PTS)服务器211、一多媒体服务器220、一服务服务器230、一内部服务服务器240、一房卡服务器250、以及一列表/分析服务器260。所述旅馆设备组280包括安装在前厅服务台1上的多个设备、安装在至少一个客户房间10内的多个设备、安装在餐厅20内的多个设备、以及安装在酒吧30内的多个设备30。终端2、用于发放房卡7的房卡发放设备3、以及一信用卡终端5都安装在前厅服务台1上。一卡读取器12、一机顶盒14、一电话15、以及一电子门锁16安装在每个旅客房间10内。安装在旅客房间10内的电话15与一交换机18相连,以通过附图中未示出的一电话网络与与附图中未示出的旅馆和游戏场所内外的电话进行通信。一个寄存器21和一个卡读取器22安装在餐厅20中。一个寄存器31、一个卡读取器32、以及包括有卡读取器的多个柜台安装在酒吧30中。游戏场所设备组50包括多个轮盘游戏转轮51、多个牌桌53、多个投币式游戏机55、及这些游戏设备,筹码发放/结算设备60以及一卡读取器61。(通信网络100)根据该实施例的服务付款系统300被构建,使得组成所述服务器组270、所述旅馆设备组280、以及所述游戏场所设备组50的各种设备可通过通信网络100进行通信。通信网络100可以是有线的或无线的,专用线或公用线,并且将网络100构造,使得当构成所述服务器组270、所述旅馆设备组280、以及所述游戏场所设备组50的各种设备相连时,并且在各个目标设备之间建立了一会话时,可在其之间传输并接收信息。所述通信网络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富士本淳,
申请(专利权)人:阿鲁策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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