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通过充电系统平台或在充电桩提前登记需要充电的电动车辆的车辆身份信息(包括车牌号、车辆识别码)、支付账户以及联系方式,且在充电桩与充电系统平台之间相互共享这些信息,在电动车辆驶入到充电车位时,充电桩判断该电动车辆的车牌号、车辆识别码已经做过登记时,即启动对该车辆的充电,并且在充电完毕后,充电桩根据自身为网络状态情况实时的或者延时地发送充电费用冻结信息给充电系统平台,然后由充电系统平台请求第三方平台去扣除对应的冻结资金,从而使得整个充电过程不需要去操作充电桩界面或者手机终端,即可以完成充电和充电费用结算操作。结算操作。结算操作。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充电桩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
技术介绍
[0002]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与日俱增,私家车的普及率越来越高。依靠电能驱动的电动汽车作为后期之秀,具有环保、安静、提速快和省钱等众多好处。然而,考虑到充电难、充电慢以及操作复杂等问题,仍然有很多人对电动汽车心存顾虑。
[0003]目前电动汽车充电主要有两个途径:一种是采用私桩,就是用户自己的桩,电费与自家居民用电统一结算,不涉及单独计费问题,此类桩一般不对外开放;另一种是采用公用桩,一般由充电运营公司或电网公司经营,按每辆车实际充电量单独计费,此类桩对公众开放。
[0004]当前,电动汽车的充电过程为:用户将电动汽车停到充电桩附近,将充电枪插入电动汽车的充电接口;点击充电桩上的人机交互触摸屏;选择结算模式(刷充电卡、现金、扫码);在对应的结算模式下,选择充电类型(例如是自动充满、按金额充电或者按电量充电);输入密码;启动充电;自动或手动停止充电;输入停止验证码;充电枪归位;最后,由充电桩进行结算(此时可能还需要刷卡)。
[0005]但是,目前的这种电动汽车充电方式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充电完毕后的支付过程需要确保用户的支付终端始终处于联网状态,一旦充电桩所处区域的信号较差,支付终端就难以通过扫码方式完成充电费用的支付,影响当前用户驶离以及后续用户的充电;即便采用刷充电卡方式支付费用,也难以避免因卡损坏或者密码遗忘而影响及时支付,影响充电桩的服务效率以及用户的充电效率和充电体验效果。
技术实现思路
[0006]本专利技术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提供一种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
[0007]本专利技术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用于由充电系统平台、若干充电桩、电动车辆以及第三方平台所形成的无感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08]步骤1,预先对需要充电的电动车辆在充电系统平台或充电桩处做车辆身份信息登记,形成车辆身份信息数据库;执行与已登记电动车辆的支付账户绑定操作、登记各支付账户所对应的联系方式以及确定离线充电费用冻结限额;将所述车辆身份信息数据库在充电系统平台与充电桩之间进行共享;其中,所述车辆身份信息包括电动车辆的车牌号和车辆识别码;
[0009]步骤2,将已登记的车辆身份信息与车辆的所有权人的支付账户绑定成功后,形成已登记车辆身份信息与支付账户之间的车辆-支付账户绑定关系列表集合,且将所述车辆-支付账户绑定关系列表集合在充电系统平台与充电桩之间进行共享;其中,所述支付账户
由第三方平台提供,所述车辆的所有权人同意第三方平台代扣需要支付给充电系统平台的充电费用;
[0010]步骤3,由充电系统平台分享所述车辆身份信息数据库、所述车辆-支付账户绑定关系列表集合以及各支付账户所对应的充电费用冻结限额给各充电桩存储;
[0011]步骤4,充电桩采集驶入充电车位的电动车辆的车牌图像信息,得到电动车辆的车牌号;
[0012]步骤5,充电桩检测到自身充电输出接口与该电动车辆的充电输入接口建立连接后,通过通信获取该电动车辆的车辆识别码;
[0013]步骤6,充电桩将所得该电动车辆的车牌号及车辆识别码,与自身已存储的所述车辆身份信息数据库做比对判断:
[0014]当所得该电动车辆的车牌号及车辆识别码与所述车辆身份信息数据库内任一车辆身份信息一致时,转入步骤7;否则,充电桩执行针对非登记电动车辆的预设应对措施;
[0015]步骤7,充电桩在所述车辆-支付账户绑定关系列表集合内查找与该任一车辆身份信息相绑定的支付账户;
[0016]步骤8,充电桩对该电动车辆启动充电,记录该电动车辆的充电信息;其中,所述充电信息至少包括该电动车辆的车辆身份信息和支付账户;
[0017]步骤9,充电完毕后,充电桩生成针对该电动车辆的充电费用结算额;
[0018]步骤10,充电桩将该电动车辆所对应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以与该充电费用结算额等值的数额做冻结处理,形成充电费用冻结额信息;其中,所述充电费用冻结额信息包括支付账户以及该支付账户内的冻结资金;
[0019]步骤11,充电桩启动自身网络状态检测且在自身网络正常时,将所述充电费用冻结信息发送给充电系统平台;充电桩检测自身网络不正常时,将所述充电费用冻结信息存储在该充电桩内,且在自身网络恢复正常时,将该充电费用冻结信息发送给充电系统平台;
[0020]步骤12,充电系统平台收到所述充电费用冻结信息后,请求第三方平台将所述冻结资金在该支付账户内扣除;
[0021]步骤13,充电系统平台提取所述充电费用冻结信息中的支付账户,按照该支付账户所对应电动车辆的联系方式,提示该电动车辆的所有权人已结充电费用信息。
[0022]改进地,在所述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中,步骤3中的所述充电费用冻结限额为所述支付账户用于在同一个充电桩上进行充电费用结算的日累计最高限额。
[0023]可选择地,在所述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中,所述第三方平台为银行系统或者非银行性质的金融系统或者该充电系统平台提供的支付账户。
[0024]具体地,在所述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中,所述联系方式为手机号或者电子邮箱或者邮件地址。
[0025]再改进,在所述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中,所述步骤5中针对非登记电动车辆的预设应对措施为提示该车辆驶离充电车位的告警提示。
[0026]改进地,在所述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中,在步骤4与步骤5之间还包括:所述充电桩对驶向充电车位的车辆车牌号进行采集,且在采集到的该车辆车牌号存在于所述车辆身份信息数据库内时,提示该车辆符合自动充电条件;否则,不予提示。
[0027]改进地,在所述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中,在步骤1中,由充电桩确定离线充电
费用冻结限额不大于预设限额值。
[0028]进一步地,在所述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中,不同充电桩所对应的预设限额值不完全相同。
[0029]再改进,在所述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中,由充电桩确定的离线充电费用冻结限额由充电系统平台进行调整。
[0030]再改进地,在所述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中,在步骤2中,所述车辆-支付账户绑定关系列表集合的共享范围由充电系统平台针对各充电桩做区域限制。
[003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专利技术的优点在于:
[0032]首先,本专利技术中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通过充电系统平台或在充电桩提前登记需要充电的电动车辆的车辆身份信息(包括车牌号、车辆识别码)、支付账户以及联系方式,且在充电桩与充电系统平台之间相互共享这些信息,在电动车辆驶入到充电车位时,充电桩判断该电动车辆的车牌号、车辆识别码已经做过登记时,即启动对该车辆的充电,并且在充电完毕后,充电桩根据自身为网络状态情况实时的或者延时地发送充电费用冻结信息给充电系统平台,然后由充电系统平台请求第三方平台去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用于由充电系统平台、若干充电桩、电动车辆以及第三方平台所形成的无感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包括如下步骤:步骤1,预先对需要充电的电动车辆在充电系统平台或充电桩处做车辆身份信息登记,形成车辆身份信息数据库;执行与已登记电动车辆的支付账户绑定操作、登记各支付账户所对应的联系方式以及确定离线充电费用冻结限额;将所述车辆身份信息数据库在充电系统平台与充电桩之间进行共享;其中,所述车辆身份信息包括电动车辆的车牌号和车辆识别码;步骤2,将已登记的车辆身份信息与车辆的所有权人的支付账户绑定成功后,形成已登记车辆身份信息与支付账户之间的车辆-支付账户绑定关系列表集合,且将所述车辆-支付账户绑定关系列表集合在充电系统平台与充电桩之间进行共享;其中,所述支付账户由第三方平台提供,所述车辆的所有权人同意第三方平台代扣需要支付给充电系统平台的充电费用;步骤3,由充电系统平台分享所述车辆身份信息数据库、所述车辆-支付账户绑定关系列表集合以及各支付账户所对应的充电费用冻结限额给各充电桩存储;步骤4,充电桩采集驶入充电车位的电动车辆的车牌图像信息,得到电动车辆的车牌号;步骤5,充电桩检测到自身充电输出接口与该电动车辆的充电输入接口建立连接后,通过通信获取该电动车辆的车辆识别码;步骤6,充电桩将所得该电动车辆的车牌号及车辆识别码,与自身已存储的所述车辆身份信息数据库做比对判断:当所得该电动车辆的车牌号及车辆识别码与所述车辆身份信息数据库内任一车辆身份信息一致时,转入步骤7;否则,充电桩执行针对非登记电动车辆的预设应对措施;步骤7,充电桩在所述车辆-支付账户绑定关系列表集合内查找与该任一车辆身份信息相绑定的支付账户;步骤8,充电桩对该电动车辆启动充电,记录该电动车辆的充电信息;其中,所述充电信息至少包括该电动车辆的车辆身份信息和支付账户;步骤9,充电完毕后,充电桩生成针对该电动车辆的充电费用结算额;步骤10,充电桩将该电动车辆所对应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以与该充电费用结算额等值的数额做冻结处理,形成充电费用冻结额信息;其中,所述充电费用冻结额信息包括支付账户以及该支付账户...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汝黎明,许钢,潘焱,符斌杰,郭永亮,
申请(专利权)人:宁波三星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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