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茎类作物挖掘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29051763 阅读:17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6-26 06:16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根茎类作物挖掘装置,属于收获技术领域,包括履带拖拉车体及挖掘机构;挖掘机构包括耙齿组件、穿凿组件及翻转组件;翻转组件包括伸缩驱动件I及翻转支架,翻转支架可转动的设置于履带拖拉车体的I侧,且翻转支架的横向两端沿着履带拖拉车体前后方向布置;穿凿组件包括伸缩驱动件II及穿凿支架,穿凿支架可滑动的设置于翻转支架的底端;耙齿组件设置于穿凿支架的底端。本发明专利技术在履带拖拉车体上设置有可转动的翻转组件,在翻转组件上设置有可滑动伸缩的穿凿组件,在穿凿组件底端配置有耙齿组件,在穿凿组件推动下耙齿组件插入田地,并在翻转组件带动作用下耙齿组件外翻土块,在车体侧面实现机械化翻转挖掘。在车体侧面实现机械化翻转挖掘。在车体侧面实现机械化翻转挖掘。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根茎类作物挖掘装置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收获
,特别是一种根茎类作物挖掘装置。

技术介绍

[0002]根茎类作物如荸荠、芋头、慈姑、莲藕、马铃薯、红薯等。
[0003]例如荸荠,又名马蹄、水栗、乌芋等,属单子叶莎草科,为多年生宿根性草本植物。有细长的匍匐根状茎,在匍匐根状茎的顶端生块茎。荸荠生长有个特点,一般都集中在犁底层的底部。广西地区是生产荸荠的大地区,广西地区挖荸荠一般采用人工挖掘工具挖掘,该人工挖掘工具结构包括设置于底部的耙齿、设置于顶部的扶杆及用于翻转支点的木垫。荸荠收获是在11月底至12月初,收获前需把田水排干净,以及割苗。由于田地是比较硬的,所以生产上采用该人工挖掘工具挖掘,首先选好位置后人扶好扶杆并踩到耙齿上,将其下压踩到底部,然后将一个椭圆的木垫(木头)放在田地上顶住耙齿顶部(或扶杆底部)作为支点,再抓稳扶杆用力往外翻,耙齿把土翻起来,就可以看到荸荠进而采收。该工具都是需要高强度气力,一般主要由青壮年的男子先用该工具把土地翻起来,然后由力气较弱的妇女等把荸荠捡起来,翻转操作员需要耗费大量劳力,力气较弱的人很难操作,而且操作员很是劳累。
[0004]而例如芋头,芋头属天南星科多年生宿根性草本植物,常作一年生作物栽培。在芋头栽培时,培土有利于芋头球茎的生长发育,是芋头高产优质栽培的关键措施之一。但是,培土容易损伤芋头根系,从而影响芋头的生长,而且培土费工费力、破坏芋头生长的生态环境,可以地膜覆盖技术代替培土,不仅克服了传统的芋头培土栽培的不足,而且更有利于芋头球茎的生长发育。其中由于其母芋长到泥土表层,而且个子较大,子母芋个子差异也较大,因此一般采用锄头挖取,或者采用类似上述工具翻土采收。
[0005]如上述,根茎类作物以其果实所属土层分类,可以分成两类,为浅土层类及深土层类。浅土层类作物收获器官一般在作物的耕作层,如慈姑、红薯、马铃薯等;有些作物比较特殊,如芋头等,母芋会部分裸露在外,子芋在耕作层;深土层类一般在犁底层,如荸荠、莲藕等。根茎类作物在收获时主要是以人工收获为主,亟需一种机械化挖掘装置。

技术实现思路

[0006]本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目的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根茎类作物挖掘装置,在履带拖拉车体上设置有挖掘机构,实现机械化翻转挖掘。
[0007]为达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0008]根茎类作物挖掘装置,包括履带拖拉车体及挖掘机构;挖掘机构包括耙齿组件、穿凿组件及翻转组件;翻转组件包括伸缩驱动件I及翻转支架,翻转支架可转动的设置于履带拖拉车体的I侧,且翻转支架的横向两端沿着履带拖拉车体前后方向布置,以在伸缩驱动件I作用下使得翻转支架的纵向两端能够绕其转动连接位置所在横向延伸线转动;穿凿组件包括伸缩驱动件II及穿凿支架,穿凿支架可滑动的设置于翻转支架的底端,以在伸缩驱动
件II作用下使得穿凿支架能够沿翻转支架的纵向伸缩移动;耙齿组件设置于穿凿支架的底端,以在伸缩驱动件II作用下能够下伸插入田地一定深度或回收置于田地表面上,使得耙齿组件能够在翻转支架的带动下完成翻土操作。
[0009]作为一选项,翻转支架通过支点架设置于履带拖拉车体I侧的车架上;且,翻转支架由若干横向延伸的横梁I及纵向延伸的纵梁I组成板面状框架结构,如此,以便在其上形成一滑动平面,便于与穿凿支架相对滑动连接;支点架包括固定段及外凸段,固定段连接至车架上,外凸段向外凸出履带拖拉车体I侧,外凸段的端部铰接于翻转支架的转动连接位置。支点架固定段穿过外壳体固定于车架上,外凸段铰接有翻转支架,采用铰接连接结构,可以实现转动连接。其中,铰接位置(转动连接位置)至少有两个,以翻转支架横向两端均匀布置,同理至少1个的伸缩驱动件I均匀布置,以便均匀分散伸缩驱动件I的作用力。当然,还可采用转轴结合其外轴套的连接结构。
[0010]作为一选项,外凸段采用伸缩驱动件III水平设置形成可伸缩结构,伸缩驱动件III固定端固定连接在固定段上,伸缩驱动件III活动端与翻转支架铰接,以在伸缩驱动件III作用下能够调节翻转支架与履带拖拉车体I侧的距离,使得耙齿组件能够在与履带拖拉车相距一定的伸缩距离下完成翻土操作;其中,伸缩驱动件I、伸缩驱动件II及伸缩驱动件III均为电动推杆,其分别连接至控制器,以在控制器控制下进行伸缩。如此,采用控制器结合电动推杆实现伸缩控制,利用伸缩驱动件III调节耙齿组件与车体的伸缩距离,利用伸缩驱动件II进行穿凿插入或回收,利用伸缩驱动件I进行翻转,达到对挖掘机械化控制目的,而且,耙齿组件能够在与履带拖拉车相距一定的伸缩距离下完成翻土操作。
[0011]作为一选项,该挖掘装置具有以下挖掘控制模式:
[0012]其一为单一模式,外凸段的伸缩长度设置为一固定值,履带拖拉车体呈方波状在田地上行走并翻土挖掘,且每行走一定挖掘距离至挖掘位置处则停下进行一次翻土操作;
[0013]其二为往复模式,履带拖拉车体在田地沟面上往复行走2次以上并对该沟面旁的畦面进行翻土挖掘,在对某一畦面进行翻土挖掘时外凸段的伸缩长度是以一定挖掘间距随着履带拖拉车体行走次数增加而逐次缩减,且在每一次行走时每行走一定挖掘距离至挖掘位置处则停下进行一次翻土操作;
[0014]其中,外凸段的伸缩长度通过控制伸缩驱动件III伸缩实现;翻土操作流程为:先控制伸缩驱动件I使得耙齿组件插入田地,再控制伸缩驱动件I使得耙齿组件在横向的垂直面上转动完成向外翻土,再控制伸缩驱动件I及伸缩驱动件II使得耙齿组件恢复至垂直处于田地表面上。如此,耙齿组件能够在与履带拖拉车相距一定的伸缩距离下完成翻土操作,使得该挖掘装置能够适应针对浅土层根茎类作物挖掘,挖掘时车体可在沟面上行走,调节耙齿组件伸缩距离即可对该沟面旁边的畦面进行挖掘,同时针对深土层根茎类作物挖掘时车体可直接在田地表面行走并控制耙齿组件进行挖掘。
[0015]作为一选项,伸缩驱动件I的活动端铰接于翻转支架的顶端,伸缩驱动件I的固定端通过支撑架设置于履带拖拉车体的II侧的车架上,且伸缩驱动件I的固定端铰接于支撑架的顶端。如此,在伸缩驱动件I的伸缩作用下,推动翻转支架绕其转动连接位置所在横向延伸线转动,以便拉动翻转支架使其底端外转,或推动翻转支架使其底端复位至竖直状态。且,在翻转支架处在竖直状态时,伸缩驱动件I的伸缩方向与翻转支架的滑动平面成85

90度角,以便提高伸缩驱动件I的作用力的力矩。
[0016]作为一选项,穿凿支架的横向两端分别通过滑套与翻转支架的底端滑动连接,且滑套设置于翻转支架上。如此,利用滑套限定以及作为滑动轨道,可以实现其滑动连接。
[0017]作为一选项,穿凿支架由若干横向延伸的横梁II及纵向延伸的纵梁II组成板面状框架结构,滑套纵向延伸设置于翻转支架上,纵梁II穿置于滑套内以配合滑动连接。如此,以便在其上形成一滑动平面,便于与翻转支架相对滑动连接。
[0018]作为一选项,伸缩驱动件II的固定端设置于翻转支架的顶端,穿凿支架的顶端设置有环套,伸缩驱动件II的活动端穿置于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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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根茎类作物挖掘装置,包括履带拖拉车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挖掘机构;所述挖掘机构包括耙齿组件、穿凿组件及翻转组件;所述翻转组件包括伸缩驱动件I及翻转支架,翻转支架可转动的设置于履带拖拉车体的I侧,且翻转支架的横向两端沿着履带拖拉车体前后方向布置,以在伸缩驱动件I作用下使得翻转支架的纵向两端能够绕其转动连接位置所在横向延伸线转动;所述穿凿组件包括伸缩驱动件II及穿凿支架,穿凿支架可滑动的设置于翻转支架的底端,以在伸缩驱动件II作用下使得穿凿支架能够沿翻转支架的纵向伸缩移动;所述耙齿组件设置于穿凿支架的底端,以在伸缩驱动件II作用下能够下伸插入田地一定深度或回收置于田地表面上,使得耙齿组件能够在翻转支架的带动下完成翻土操作。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根茎类作物挖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转支架通过支点架设置于履带拖拉车体I侧的车架上;且,翻转支架由若干横向延伸的横梁I及纵向延伸的纵梁I组成板面状框架结构;支点架包括固定段及外凸段,固定段连接至车架上,外凸段向外凸出履带拖拉车体I侧,外凸段的端部铰接于翻转支架的转动连接位置。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根茎类作物挖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凸段采用伸缩驱动件III水平设置形成可伸缩结构,伸缩驱动件III固定端固定连接在固定段上,伸缩驱动件III活动端与翻转支架铰接,以在伸缩驱动件III作用下能够调节翻转支架与履带拖拉车体I侧的距离,使得耙齿组件能够在与履带拖拉车相距一定的伸缩距离下完成翻土操作;其中,伸缩驱动件I、伸缩驱动件II及伸缩驱动件III均为电动推杆,其分别连接至控制器,以在控制器控制下进行伸缩。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根茎类作物挖掘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挖掘装置具有以下挖掘控制模式:其一为单一模式,外凸段的伸缩长度设置为一固定值,履带拖拉车体呈方波状在田地上行走并翻土挖掘,且每行走一定挖掘距离至挖掘位置处则停下进行一次翻土作业;其二为往复模式,履带拖拉车体在田地沟面上往复行走2次以上并对该沟面旁的畦面进行...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董伟清何芳练蒋慧萍黄诗宇邱祖杨刘莉莉唐娟
申请(专利权)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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