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基于交互式广告并可实现交易的网络系统,以及多种用于实施用户认证的电子商务服务的方法。该网络系统包括:多个“在线”Web服务器(30),这些服务器可经由PC(1000,3000)、TV(2000)、PDA和蜂窝电话(1800,3500)等公用“在线”用户接口单元予以访问;以及“现场”服务器,这些服务器可使用位于商业现场的“现场”用户接口单元经由专用“现场”链路予以访问。该系统还包括多个基于服务器的装置,所有这些装置构成“在线”数据中心,该数据中心与多个在线和现场服务器进行通信。(*该技术在2020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一般涉及一种基于多计算机的系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实施基于智能卡的在线和现场混合式电子商务服务的基于交互式广告并可实现交易的系统及方法。本专利技术系统包括多个在线和现场服务器,这些服务器可从家里和办公室经由PC和TV进行在线访问,并可在商业现场经由用户接口单元进行现场访问。本专利技术系统还包括多个装置,用于把多个在线和现场服务器功能纳入到在线和现场组合式基础设施内。并且,本专利技术采用一种独特方法予以实施,该方法用于创建基于智能卡的电子商务盒,以便把上述组合式基础设施转换成在线和现场混合式基础设施,在该混合式基础设施中,跨行业销售商(Cross-vendor)电子商务服务可在线或现场产生,并且随后可在线和现场进行交易。而且还使用附加的基于电子引导(E-Lead)的交互式广告装置来增强在线和现场混合式基础设施,从而构成本专利技术的优选实施例,该优选实施例创建一种能实现交互式广告并基于智能卡的在线和现场混合式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用于同时接待多个销售商和用户。此外,本专利技术采用面向平台服务的方法以及面向平台链接的装置予以实施,面向平台服务的方法用于创建适合平台参与者的平台的基本电子商务服务,而面向平台链接的装置用于把基于电子商务盒的服务经由可实现平台服务的在线和现场用户接口单元扩展到外部在线和现场服务器。
技术介绍
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该申请要求于1999年9月20日提交的系列号第60/154,900号的临时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本申请揭示了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主题,即第5,530,892号、第5,802,391号、第5,577,205号美国专利,于1996年11月1日提交的第08/742741号专利申请,以及于2000年5月17日提交的第PCT/US00/13595号专利申请(最初于1999年5月20日作为系列号第60/135,318号临时专利申请提交),所有这些都为配置本专利技术的优选实施例提供了优选基础。相关技术说明计算机技术与计算机间网络的合并创建了在线和现场数字式交易环境,在该环境中,基于电子商务的服务可予以实现。尽管电子商务一词通常与因特网(Internet)尤其是Web商务联系在一起,然而该术语在广义上用于描述面向“消费者到商家(customer-to-business)”以及面向“商家到商家(business-to-business)”的一系列范围广泛的电子便利交易。建立在在线虚拟世界中的电子商务可使买卖双方从而经由内联网(Intranet)、外联网(Extranet)和因特网进行联系,无需实际会面,从而消除了传统交易中有关时间和地点紧迫性的特点。此外,电子商务可建立在现场实际世界中,在该世界中,电子商务便于以较低的成本快速有效地执行一系列范围广泛的数字式交易。使电子商务能够普遍存在的两大驱动力分别是数字式交易功能和电子货币功能,这两种功能可通过使用如IS07816-2所定义和实施的智能卡予以实现。智能卡技术为使消费者在虚拟世界和实际世界中从事数字式交易和电子货币业务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现已认为,如果智能卡能够实现承兑并可开发一个忠实用户网,则该技术将成为今后发展数字式交易的关键。然而,该目标的实现要求在基于智能卡的基础设施方面具有充分开发的技术,以便于智能卡运作。并且,如果智能卡将在实现电子商务环境中的数字式交易方面发挥作用,则智能卡必须不仅仅作为各种票据和钱币的替代品。目前,智能卡主要用于在线或现场电子付款业务。必不可少的是,智能卡为用户提供范围更广的在线和现场电子商务服务,例如,在线电子采购,现场电子采购,并且最重要的是,基于在线和现场电子采购的混合式电子商务服务。这种混合式服务是指可在线或现场产生并随后可在线和现场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服务。这些混合式电子采购服务是电子商务的骨干服务。附加电子商务服务由于下列事实也可容易包括在内,即适用于所有用户的基本电子商务服务以采购到付款服务为基础。在对基于在线和现场电子采购的混合式电子商务服务进行定义之前,有某些术语相关定义需要进行阐明。1.关于智能卡a)智能卡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其使用智能卡采购产品和服务。智能卡用户已获得一种具有唯一智能卡编号的智能卡,无论该编号是否已登记。如果未登记,则用户将首次使用该编号。b)智能卡销售商,以下简称“销售商”或“商家”,其使用智能卡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销售商可以是进行在线销售的在线商家、进行现场销售的现场商家,也可以是在线和现场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商。销售商也可以是将使用智能卡建立电子商务服务或将与其他销售商进行交易的智能卡用户。c)服务集合商,以下简称“集合商”,其建立电子商务服务基础设施,维护和运作该服务基础设施,为销售商提供服务,以便使用智能卡把其服务安装到该基础设施上,以及把基于经过认证的销售商的电子商务服务提供给智能卡用户,供其从中选择。2.关于电子商店a)E-RealStore(电子实际商店)是指由现场商家运营的现场电子商店(E-Store),其提供基于实际店面(Brick-and-mortar Storefront)的电子商务的服务。销售商可以具有多个E-RealStore,这些E-RealStore位于不同社区或战略性地区。b)E-MainStore(电子商店总店)是指由在线销售商或服务提供商运营的在线电子商店,其提供基于虚拟计算机店面(Cyberfront)的电子商务的服务。其服务可由用户在家里和办公室经由在线用户接口单元予以访问。通常,销售商将仅有一个E-MainStore,其位于中心办公室内。c)E-BranchStore(电子商店分店),是指由集合商运营的基于在线Web的代理电子商店,其为E-MainStore提供在线业务量控制服务和电子商务服务。其服务可由用户在家里和办公室经由在线用户接口单元予以访问。E-MainStore销售商可设立多个E-BranchStore,其位于不同社区或战略性地区。3.关于用户接口单元a)在线用户接口单元,其是智能卡用户的PC和TV,带有数字式双向机顶盒,用于经由专用和/或公用数字网以及现场E-RealStore访问销售商的在线E-MainStore和E-BranchStore。这些单元可进一步配备智能卡阅读器/写入器,然而这些阅读器/写入器无需用于进行在线电子采购。b)现场用户接口单元,其是由现场商家提供的基于配备智能卡的浏览器的计算机以及交互式TV,用于访问本地现场E-RealStore以及在线E-BranchStore和E-MainStore。用于定义和建立在线E-BranchStore的基本原理是如果因特网服务链接速度将要从当今的公用56k传递速度增加10倍或20倍,则单个在线E-MainStore将不会满足所有输入的Web浏览活动。尽管可安装较厚的管道来容纳所有输入查询,但大型中心在线E-MainStore将由于管理复杂和网络效率低而变得不实用。因此,多个基于代理的在线电子商店即E-BranchStore是更理想的,因为它们能充分分担E-MainStore的一些任务,并可提供兑现功能,以便更快地提供例如电子商务服务等的特定服务。因此,这种针对多个智能卡用户的基于在线和现场电子采购的混合式电子商务服务应包括下列内容1.售前服务,其可使用户能够从在线或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为在一个商家和至少一个用户之间进行的高可靠性电子商务提供便利的装置,该装置包括:至少一个远程用户接口,其通过因特网服务提供商与在线商家相连;上述在线商家具有电子商务基础设施,该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具有:多个应用服务器,多个数据库 服务器,以及多个负载平衡服务器;上述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以及负载平衡服务器中的至少各一个服务器,被互连为一服务器阵列,该服务器阵列共同与商家产品数据库相连;上述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以及负载平衡服务器中的至少各一个服务器,被互 连为一服务器阵列,该服务器阵列共同与用户记录数据库相连;以及上述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以及负载平衡服务器中的至少各一个服务器,被互连为一服务器阵列,该服务器阵列共同与有关在线进行的商家/用户交易的数据库相连。
【技术特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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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伊万昌一顺黄,
申请(专利权)人:伊万昌一顺黄,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US[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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