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物件和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8470793 阅读:45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5-15 21:38
本申请涉及鞋类物件和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鞋底结构(例如,中底和/或外底)和鞋类物件,包括后跟支撑区域和/或前足支撑区域,该后跟支撑区域和/或前足支撑区域包括中央区域(例如,中央凹陷区域)和多个环绕环。另外地或替代地,鞋底结构(例如,中底和/或外底)可以包括由凹槽限定的材料带以提供缓冲型冲击力衰减结构。减结构。减结构。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鞋类物件和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
[0001]本申请是申请日为2016年12月1日,申请号为201680072974.8,专利技术名称为“鞋类物件和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的申请的分案申请。
[0002]相关申请数据
[0003]本申请要求以下优先权:(a)2015年12月1日提交的且标题为“鞋类物件和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Articles of Footwear and Sole Structures for Articles of Footwear)”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No.62/261,670,以及(b)2015年12月1日提交的且标题为“鞋类物件和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Articles of Footwear and Sole Structures for Articles of Footwear)”的美国临时申请No.62/261,691。这些优先权申请中的每一个都通过引用整体并入本文。


[0004]本专利技术涉及鞋类领域。更具体地,本专利技术的方面涉及鞋类物件,鞋类物件的鞋面和/或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例如用于篮球、交叉训练和/或其它运动项目或活动的鞋类。

技术介绍

[0005]术语/通用信息
[0006]首先,提供一些通用术语和信息,其可有助于理解本专利技术的各个部分和如本文所述的本专利技术。如上所述,本专利技术涉及鞋类领域。“鞋类”是指任何类型的足用穿着服装,并且这个术语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类型的鞋、靴、运动鞋、凉鞋、夹趾拖鞋、人字拖鞋、无跟拖鞋、平底拖鞋、凉拖鞋、运动专用鞋(诸如,跑鞋、高尔夫鞋、网球鞋、棒球鞋、板球鞋、英式足球鞋或足球球鞋、滑雪鞋、篮球鞋、交叉训练鞋等)等。
[0007]图6还提供了可用于解释和理解本说明书和/或本专利技术的方面的信息。更具体地,图6提供了鞋类部件100的图示,该鞋类部件在该图示的示例中构成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的一部分。下面描述的相同的通用定义和术语可以适用于通常鞋类和/或其它鞋类部件或其部分,诸如鞋面、中底部件、外底部件、地面接合部件等。
[0008]首先,如图6所示,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说明或清楚的,否则在此使用的术语“向前”或“向前方向”是指朝向鞋类结构或部件100的最前趾部(“FT”)区的方向或在朝向鞋类结构或部件100的最前趾部(“FT”)区的方向上。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说明或清楚的,否则在此使用的术语“向后”或“向后方向”是指朝向鞋类结构或部件100的最后后跟区(“RH”)的方向或在朝向鞋类结构或部件100的最后后跟区域(“RH”)的方向上。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说明或清楚的,否则在此使用的术语“外”或“外侧”是指鞋类结构或部件100的外侧或“小趾”侧。除非从上下文另有说明或清楚,术语“内”或“内侧”是指鞋类结构或部件100的内侧或“大趾”侧。
[0009]而且,本专利技术的各种示例性特征和方面都可以在此参照“纵向方向”和/或参照鞋类部件100(诸如鞋类鞋底结构)的“纵向长度”来公开或解释。如图6所示,“纵向方向”被确定为从所讨论的鞋类部件100(在该示例中为鞋底结构或脚支撑构件)的最后后跟位置(图6
中的RH)延伸到最前趾部位置(图6中的FT)的线的方向。“纵向长度”L是从最后后跟位置RH到最前趾部位置FT测量的长度尺寸。最后后跟位置RH和最前趾部位置FT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定位:当部件100(例如,在这个图示的示例中,鞋底结构或脚支撑构件,可选地作为鞋类物件或足部接收装置的一部分)在无负载条件下(例如,除与部件100接合的鞋部件的潜在重量之外,没有其它重量施加到部件100上)在水平支撑表面S上取向时,确定相对于前和后平行竖直平面VP的后跟和前趾切点。如果特定鞋类部件100的最前和/或最后的位置构成线段(而不是切点),则最前趾部位置和/或后侧最后后跟位置构成对应线段的中点。如果特定鞋类部件100的最前位置和/或最后位置构成两个或更多个隔开的点或线段,则最前趾部位置和/或最后后跟位置构成连接最远间隔分离点和/或线段的最远间隔分离端点的线段中点(不管中点本身是否位于部件100结构上)。如果最前位置和/或最后位置构成一个或多个区,则最前趾部位置和/或最后后跟位置构成该区或组合区的地理中心(不论地理位置中心本身是否位于部件100结构上)。
[0010]一旦部件100或结构100的纵向方向已经被确定,并且部件100被定向在水平支撑表面S上,则平面可以垂直于该纵向方向(例如,平面进入和离开图6的页面)取向。这些垂直平面的位置可以基于它们沿着纵向长度L的位置而规定,其中垂直平面与最后后跟位置RH和最前趾部位置FT之间交叉于纵向方向。在图6所示的这个示例中,最后后跟位置RH被认为是测量的原点(或“0L位置”),并且最前趾部位置FT被认为是该部件100的纵向长度的末端(或“1.0L位置”)。平面位置可以基于沿(在0L和1.0L之间的)纵向长度L的平面的定位而规定,从本示例中从最后后跟RH位置向前测量。图6进一步示出了垂直于纵向方向(并且沿横向方向取向)并且沿着纵向长度L位于0.25L、0.4L、0.5L、0.55L、0.6L和0.8L位置(从后跟最后位置RH沿向前方向测量)的各个平面的位置。这些平面可以从图6所示的视图延伸进入和离开纸张页面,并且类似的垂直平面可以沿着纵向长度L在任何其它期望的位置取向。虽然这些平面可以平行于用于确定最后跟RH和最前趾部FT位置的平行垂直平面VP,但是这不是必需的。相反,垂直平面沿着纵向长度L的取向将取决于纵向方向的取向,其在图6所示的布置/取向中可以平行或不平行于水平表面S。

技术实现思路

[0011]本申请提供了以下内容:
[0012]1)一种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所述鞋底结构包括向上表面和在所述向上表面反面的向地表面,所述鞋底结构包括:
[0013]后跟支撑区域,所述后跟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一多个环围绕的中央区域;以及
[0014]前足支撑区域,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二多个环围绕的中央区域,
[0015]其中所述第一多个环和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每一者包括:围绕所述中央区域的第一环和围绕所述第一环的第二环。
[0016]2)根据1)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第一多个环和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至少一者包括围绕所述第二环的第三环和围绕所述第三环的第四环。
[0017]3)根据1)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后跟支撑区域和所述前足支撑区域构成由聚
合物泡沫材料制成的单个中底元件的部分。
[0018]4)根据3)所述的鞋底结构,还包括:
[0019]外底部件,所述外底部件部分地覆盖所述单个中底元件,其中所述外底部件包括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所述第一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通过所述第一开口暴露,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通过所述第二开口暴露。
[0020]5)根据3)所述的鞋底结构,还包括:
[0021]外底部件,所述外底部件至少部分地覆盖所述单个中底元件,其中所述外底部件覆盖所述第一多个环和所述第二多个环。
[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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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包括:鞋底构件,所述鞋底构件具有向上表面和向地表面,其中所述鞋底构件构成中底元件,且其中所述鞋底构件的所述向地表面包括:基于后跟的冲击力衰减结构,其包括第一中央区域、围绕所述第一中央区域的第一带、围绕所述第一带的第二带以及分隔所述第一带和所述第二带的第一凹槽;和基于前足的冲击力衰减结构,其包括第二中央区域、围绕所述第二中央区域的第三带、围绕所述第三带的第四带以及分隔所述第三带和所述第四带的第二凹槽;和其中所述鞋底结构还包括外底部件,所述外底部件由一个或多个外底元件形成,其中所述外底部件覆盖所述基于后跟的冲击力衰减结构和所述基于前足的冲击力衰减结构中的至少一个。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基于后跟的冲击力衰减结构和所述基于前足的冲击力衰减结构由聚合物泡沫材料形成。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结构,还包括:中足支撑区域,其包括由在所述外底部件中形成的多个环围绕的中足中央区域,其中所述多个环包括围绕所述中足中央区域的最内环和围绕所述最内环具有逐渐增加的周长的至少三个附加环。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中足中央区域是凹陷的中足中央区域。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第一带、所述第二带、所述第三带和所述第四带中的每一个均包括由在相应带的外表面中限定的凹陷隔开的两个环。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设置在所述第一带和所述第二带中的所述凹陷具有小于所述第一凹槽的深度的20%的深度,并且其中设置在所述第三带和所述第四带中的所述凹陷具有小于所述第二凹槽的深度的20%的深度。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结构,还包括:中足支撑区域,所述中足支撑区域包括由多个环围绕的中足中央区域,其中所述多个环包括围绕所述中足中央区域的最内环和围绕所述最内环具有逐渐增加的周长的至少三个附加环。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中足中央区域是凹陷的中足中央区域。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第二带的外边缘由第三凹槽限定,并且其中所述第四带的外边缘由第四凹槽限定。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a)所述第一中央区域是第一凹陷的中央区域,其中所述第一凹陷的中央区域的最深深度比所述第一凹槽的最深深度更深,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凹槽的最深深度比所述第三凹槽的最深深度更深;以及(b)所述第二中央区域是第二凹陷的中央区域,所述第二凹陷的中央区域的最深深度比所述第二凹槽的最深深度更深,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凹槽的最深深度比所述第四凹槽的最深深度更深。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第一中央区域、所述第一带和所述第二带中的每一个具有弯曲形状或圆形形状,和/或其中所述第二中央区域、所述第三带和所述第四带中的每一个具有弯曲形状或圆形形状。
12.根据权利要求1

11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第一带、所述第二带、所述第三带和所述第四带中的每一个都包括基部和顶点,其中每个带的基部定位成比其相应的顶点离所述向上表面更近,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带、所述第二带、所述第三带和所述第四带中的每一个在其基部处的横截面比在其顶点处的横截面更宽。13.根据权利要求1

12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覆盖所述基于后跟的冲击力衰减结构和/或所述基于前足的冲击力衰减结构中的至少一个的所述外底部件是至少部分地透明或半透明的,使得所述基于后跟的冲击力衰减结构和/或所述基于前足的冲击力衰减结构的至少一部分至少部分地可见,但不直接暴露在所述鞋底结构的底表面。14.根据权利要求1

13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外底部件覆盖所述基于后跟的冲击力衰减结构和所述基于前足的冲击力衰减结构两者。15.根据权利要求1

14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中底元件构成内侧中底部件,并且其中所述鞋底结构还包括与所述内侧中底部件接合的外侧中底部件。16.一种鞋类物件,包括:鞋面;以及与所述鞋面接合的根据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鞋底结构。17.一种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所述鞋底结构包括向上表面和在所述向上表面反面的向地表面,所述鞋底结构包括:后跟支撑区域,所述后跟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一多个环围绕的凹陷的中央区域,其中所述后跟支撑区域的所述凹陷的中央区域和所述第一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在所述鞋底结构的前后方向上是细长的;以及前足支撑区域,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二多个环围绕的凹陷的中央区域,其中所述前足支撑区域的所述凹陷的中央区域和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在所述鞋底结构的外侧至内侧方向上是细长的,其中所述第一多个环和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每一者包括:围绕所述凹陷的中央区域的第一环和围绕所述第一环的第二环,并且其中多个环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和所述后跟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第一多个环和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至少一者包括:围绕所述第二环的第三环和围绕所述第三环的第四环。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后跟支撑区域和所述前足支撑区域构成外底元件的部分。20.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鞋底结构,还包括:中足支撑区域,所述中足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三多个环围绕的凹陷的中足中央区域,其中所述第三多个环包括围绕并限定所述凹陷的中足中央区域的最内环和围绕所述最内环具有逐渐增加的周长的至少三个附加环,并且其中所述凹陷的中足中央区域和所述第三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在所述前后方向上是细长的。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和所述后跟支撑区域的所述组合区域延伸的所述多个环额外围绕所述中足支撑区域延伸。22.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鞋底结构,还包括:第一前趾支撑区域,所述第一前趾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一趾部
环围绕的第一凹陷的趾部中央区域,其中所述第一凹陷的趾部中央区域和所述第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布莱恩
申请(专利权)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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