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在酸性pH下结合至VISTA的抗体
本申请涉及在酸性pH下特异性地结合至含免疫球蛋白V结构域的T细胞活化抑制因子(VISTA)的抗体以及所述抗体在癌症治疗中的用途。专利技术背景和
技术实现思路
含V结构域Ig的T细胞活化抑制因子或VISTA是由骨髓单核细胞性细胞和其他白细胞表达的免疫受体B7家族的共抑制成员。然而,对VISTA抑制免疫应答的机制的了解并不充分。本专利技术人已发现不同于其他已知的免疫受体,VISTA在酸性pH下接合其反受体且选择性地起作用,并且在生理pH下(例如7.3-7.4)下活性极小。VISTA因此可在诸如肿瘤床或炎症部位的酸性微环境中抑制免疫应答,而不会扰乱在血液中循环的细胞或存在于非发炎非酸性组织中的细胞。另外,本专利技术人已发现抗VISTA抗体可进行工程改造以在酸性pH下选择性地结合至VISTA,并且在生理pH下结合极小或不结合,从而反映VISTA的自身酸性pH选择性。相对于在生理pH下结合VISTA的抗体,这些酸性pH选择性抗体可为治疗诸如癌症的疾病提供所希望的性质。本公开涉及在酸性pH下(例如,在酸性条件下)特异性地结合至VISTA,诸如人VISTA(“hVISTA”或“huVISTA”)的细胞外结构域(ECD)的抗体。本公开还涉及在酸性pH下特异性地结合至VISTA,诸如hVISTA的细胞外结构域(ECD),并且在中性或生理pH下结合极小或不结合的抗体。本专利技术人在本文中示出,hVISTA-ECD氨基酸序列包含多个保守以及非保守组氨酸残基,并且相对于其他B7家族成员和其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分离的抗体,所述分离的抗体在酸性条件下特异性地结合至人VISTA(hVISTA)。/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711 US 62/696,622;20180919 US 62/733,450;20191.一种分离的抗体,所述分离的抗体在酸性条件下特异性地结合至人VISTA(hVISTA)。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的抗体,所述分离的抗体在酸性条件下特异性地结合至hVISTA,但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的结合不显著。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结合至hVISTA的KD比其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的KD低至少10倍。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结合至hVISTA的KD比其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的KD低至少100倍。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结合至hVISTA的KD比其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的KD低至少1000倍。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10-5M或更大的KD结合至hVISTA。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10-4M或更大的KD结合至hVISTA。
8.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10-3M或更大的KD结合至hVISTA。
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10-7M或更小的KD结合至hVISTA。
10.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10-8M或更小的KD结合至hVISTA。
11.如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10-9M或更小的KD结合至hVISTA。
12.如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10-7或更小的KD结合至hVISTA,并且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10-4或更大的KD结合至hVISTA。
13.如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10-7或更小的KD结合至hVISTA,并且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10-5或更大的KD结合至hVISTA。
14.如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结合至hVISTA的koff比其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的koff低至少5倍。
15.如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结合至hVISTA的koff比其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的koff低至少10倍。
16.如权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结合至hVISTA的koff比其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的koff低至少50倍。
17.如权利要求1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结合至hVISTA的koff比其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的koff低至少100倍。
18.如权利要求1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7×10-3s-1或更小的koff结合至hVISTA。
19.如权利要求1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5×10-3s-1或更小的koff结合至hVISTA。
20.如权利要求1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3×10-3s-1或更小的koff结合至hVISTA。
21.如权利要求1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10-3s-1或更小的koff结合至hVISTA。
22.如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7×10-4s-1或更小的koff结合至hVISTA。
23.如权利要求1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5×10-4s-1或更小的koff结合至hVISTA。
24.如权利要求1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3×10-4s-1或更小的koff结合至hVISTA。
25.如权利要求1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10-4s-1或更小的koff结合至hVISTA。
26.如权利要求1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7×10-5s-1或更小的koff结合至hVISTA。
27.如权利要求1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5×10-5s-1或更小的koff结合至hVISTA。
28.如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3×10-5s-1或更小的koff结合至hVISTA。
29.如权利要求1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10-5s-1或更小的koff结合至hVISTA。
30.如权利要求1至29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10-3s-1或更大的koff结合至hVISTA。
31.如权利要求1至30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3×10-3s-1或更大的koff结合至hVISTA。
32.如权利要求1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5×10-3s-1或更大的koff结合至hVISTA。
33.如权利要求1至32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7×10-3s-1或更大的koff结合至hVISTA。
34.如权利要求1至33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10-2s-1或更大的koff结合至hVISTA。
35.如权利要求1至34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3×10-2s-1或更大的koff结合至hVISTA。
36.如权利要求1至35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5×10-2s-1或更大的koff结合至hVISTA。
37.如权利要求1至36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7×10-2s-1或更大的koff结合至hVISTA。
38.如权利要求1至37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与hVISTA的结合不能例如经由表面等离子体共振(SPR)检测到。
39.如权利要求1至38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5×10-3s-1或更小的koff结合至hVISTA,并且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7×10-3s-1或更大的koff结合至hVISTA。
40.如权利要求1至39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10-4s-1或更小的koff结合至hVISTA,并且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10-2s-1或更大的koff结合至hVISTA。
41.如权利要求1至40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10-8M或更小的KD和5×10-3s-1或更小的koff结合至hVISTA,并且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10-6M或更大的KD和7×10-3s-1或更大的koff结合至hVISTA。
42.如权利要求1至41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10-8M或更小的KD和3×10-3s-1或更小的koff结合至hVISTA,并且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10-6M或更大的KD和10-2s-1或更大的koff结合至hVISTA。
43.如权利要求1至42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10-12至10-8M的KD和10-4至5×10-3s-1的koff结合至hVISTA,并且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10-7至10-4M的KD和3×10-3至10-2s-1或更大的koff结合至hVISTA。
44.如权利要求1至43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10-12至10-8M的KD和10-4至5×10-3s-1的koff结合至hVISTA,并且在中性或生理条件下以10-7至10-4M的KD和3×10-3至10-2s-1或更大的koff结合至hVISTA;并且其中所述抗体以10-7或更小的KD结合至食蟹猴VISTA。
45.如权利要求1至44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pH6.9下结合至hVISTA的KD比其在pH7.4下的KD低至少10倍,和/或在pH6.5下的KD比其在pH7.4下的KD低至少100倍,以及在pH6.0下的KD比其在pH7.4下的KD低至少1000倍。
46.如权利要求1至45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特异性地结合至食蟹猴(cyno)VISTA。
47.如权利要求46的分离的抗体,其中相对于生理条件,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较高亲和力结合至食蟹猴VISTA。
48.如权利要求45至47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以10-8或更小的KD和/或10-2或更小的koff结合至食蟹猴VISTA,并且在生理条件下以10-6或更大的KD和/或10-2或更大的koff结合至食蟹猴VISTA。
49.如权利要求1至48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酸性条件是pH为6.5或更小的条件。
50.如权利要求1至49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酸性条件是pH为6.0至6.5的条件。
51.如权利要求1至50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中性条件是pH为7.0的条件。
52.如权利要求1至51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生理条件是pH为7.35至7.45的条件。
53.如权利要求1至52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生理条件是pH为7.4的条件。
54.如权利要求1至53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抑制hVISTA与人T细胞,诸如人CD4+T细胞的结合(拮抗剂抗体)。
55.如权利要求54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pH小于pH7.0的条件下抑制hVISTA与人T细胞的结合。
56.如权利要求1至55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抑制hVISTA与人PSGL-1(huPSGL-1)的结合和/或所述Ab与huPSGL1竞争与hVISTA结合。
57.如权利要求56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pH小于pH7.0的条件下抑制hVISTA与huPSGL-1的结合。
58.如权利要求1至57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抑制hVISTA与硫酸乙酰肝素蛋白聚糖的结合。
59.如权利要求58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pH小于pH7.0的条件下抑制hVISTA与硫酸乙酰肝素蛋白聚糖的结合。
60.如权利要求55、57或59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pH小于pH7.0的条件是肿瘤或受试者内pH小于pH7.0且其中需要免疫刺激的任何病变区域。
61.如权利要求1至60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刺激T细胞活化,如通过例如以下证明:增强T细胞增殖;增强由T细胞产生IFN-γ;和/或刺激T细胞受体介导的NF-kB信号传导;如例如实施例中所描述测定。
62.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pH小于pH7.0的条件下刺激T细胞活化。
63.如权利要求1至62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减少VISTA介导的细胞-细胞粘附。
64.如权利要求1至63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食蟹猴中的平均停留时间(MRT)为至少100、200、300、400或500天。
65.如权利要求1至64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不显著结合至接受施用的受试者的外周血中的VISTA阳性细胞,例如嗜中性粒细胞。
66.如权利要求1至65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不显著耗竭接受施用的受试者的外周血中的VISTA阳性细胞,例如嗜中性粒细胞。
67.如权利要求1至66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已进行工程改造,以在酸性pH下结合至hVISTA,但其中所述抗体不在中性或生理pH下特异性地结合至hVISTA。
68.如权利要求1至67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结合在hVISTA的富含组氨酸的区域处或附近,诸如富含组氨酸的β-折叠延伸部分。
69.如权利要求68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在pH为6.0至6.5的条件下结合在hVISTA的富含组氨酸的区域处或附近,诸如富含组氨酸的β-折叠延伸部分。
70.如权利要求1至68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与本文所描述的一种或多种抗体竞争或交叉竞争与hVISTA结合,所述一种或多种抗体例如包含以下的VH和VL的抗体:P1-061029、P1-068757、P1-068759、P1-068761、P1-068763、P1-068765、P1-068767、P1-068769、P1-068771、P1-068773、P1-068775、P1-069059、P1-069061、P1-069063、P1-069065、P1-069067、P1-069069、P1-069071、P1-069073、P1-069075、P1-069077、P1-069077、P1-068761_E55A、P1-068761_H100G、P1-068761_E56N、P1-068761_E55A_E56N、P1-068761_E30D、P1-068761_E30D_E55A、P1-068761_E56N_H100G、P1-068761_E30D_H100G或P1-068761_E30D_E56N、P1-068761_E100fF、P1-068761_E55A_E100fF、P1-068761_H100G_E100fF、P1-068761_E30D_E100fF、P1-068761_E56N_E100fF、P1-068761_E32Y、P1-068761_E32Y_E55A、P1-068761_E32Y_E56N、P1-068761_E30D_E32Y、P1-068761_E32Y_H100G、P1-068761_E32Y_E100fF、P1-068767_D52N_D102V、P1-068767_D52N、P1-068767_D52N_E55A、P1-068767_E55A_D102V、P1-068767_D102V、P1-068767_E55A、P1-068767_E30D_D52N、P1-068767_E30D_D102V、P1-068767_E30D、P1-068767_E30D_E55A、P1-068767_E100fF_D102V、P1-068767_E55A_E100fF、P1-068767_D52N_E100fF、P1-068767_E100fF、P1-068767_E30D_E100fF、P1-061015、P1-068736、P1-068738、P1-068740、P1-068742、P1-068744、P1-068748、P1-068750、P1-068752P1-068754,VISTA.4或其衍生物,诸如P1-070976、P1-065333、P1-070976_H95D或P1-070976_E97P(例如,在IgG1.3的情况下);如例如通过实施例15中所描述的竞争性BLI表位分组测定所测定。
71.如权利要求1至70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如例如通过实施例15中所描述的竞争性BLI表位分组测定所测定,所述抗体分组至表位A组。
72.如权利要求1至70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与其中一个或多个以下氨基酸残基已突变的hVISTA的结合不显著:V34、T35、Y37、K38、T39、Y41、S52、R54、T61、F62、Q63、L65、H66、L67、H68、H69、F97、L115、V117、I119、H121、H122、S124、E125、R127,其中编号是成熟hVISTA的编号。
73.一种分离的抗体,所述分离的抗体特异性地结合至由SEQIDNO:1或2组成的hVISTA,但与其中一个或多个以下氨基酸残基已突变的hVISTA的结合不显著:V34、T35、Y37、K38、T39、Y41、S52、R54、T61、F62、Q63、L65、H66、L67、H68、H69、F97、L115、V117、I119、H121、H122、S124、E125、R127,其中编号是成熟hVISTA的编号;例如,如通过实施例中所描述的酵母突变分析所测定。
74.如权利要求1至73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与其中2、3、4、5个或更多个以下氨基酸残基已突变的hVISTA的结合不显著:V34、T35、Y37、K38、T39、Y41、S52、R54、T61、F62、Q63、L65、H66、L67、H68、H69、F97、L115、V117、I119、H121、H122、S124、E125、R127,其中编号是成熟hVISTA的编号。
75.如权利要求72至74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与其中一个或多个以下残基已突变成表15中所示的对应残基中的一者的hVISTA的结合不显著:V34、T35、Y37、K38、T39、Y41、S52、R54、T61、F62、Q63、L65、H66、L67、H68、H69、F97、L115、V117、I119、H121、H122、S124、E125、R127,其中编号是成熟hVISTA的编号。
76.如权利要求1至75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如实施例中所描述,如通过HDX-MS所测定,所述Ab结合至hVISTA的氨基酸区86RRPIRNLTFQDL97(SEQIDNO:497)。
77.如权利要求1至76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Ab结合至hVISTA的氨基酸区86RRPIRNLTFQDL97(SEQIDNO:497),并且还结合至氨基酸57LGPVDKGHDVTF68(SEQIDNO:498)和148VVEIRHHHSEHRVHGAME165(SEQIDNO:499),但结合较不强烈。
78.一种分离的抗体(Ab),所述分离的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例如在pH6.5下特异性地结合至hVISTA(如例如通过实施例中所描述的测定中的一者所测量),其中所述Ab抑制VISTA与(a)T细胞或(b)PSGL-1之间的相互作用,并且其中如例如使用实施例15中所描述的酵母表面展示和NGS测定所测定,所述Ab通过本文所描述的抗体,诸如VISTA.4、P1-070976、P1-065333、P1-070976_H95D、P1-070976_E97P、P1-061015、P1-061029、P1-068761或P1-068767的一个或多个(例如,至少1至3、1至5、1至10、5至10、5至15个或所有)在能量上重要的接触残基接触hVISTA,所述接触残基诸如选自在能量上重要的接触残基的以下组中的一个的一个或多个氨基酸:(i)V34、T35、Y37、K38、T39、Y41、S52、R54、T61、F62、Q63、L65、H66、L67、H68、H69、F97、L115、V117、I119、H121、H122、S124、E125、R127;(ii)V34、T35、Y37、T39、Y41、S52、R54、F62、L65、H66、H68、L115、V117、I119、R120、H121、H122、S124、E125;或(iii)Y37、T39、R54、F62、H66、L115或V117,并且其中编号是成熟hVISTA的编号。
79.一种分离的抗体(Ab),所述分离的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例如在pH6.5下特异性地结合至hVISTA(如例如通过实施例中所描述的测定中的一者所测量),其中所述Ab抑制VISTA与(a)T细胞或(b)PSGL-1之间的相互作用,并且其中如例如使用实施例15中所描述的酵母表面展示和NGS测定所测定,所述Ab通过一个或多个(例如,至少1至3、1至5、1至10、5至10、5至15个或所有)在能量上重要的接触残基Y37、T39、R54、F62、H66、V117、I119或S124接触hVISTA,并且其中编号是成熟hVISTA的编号。
80.一种分离的抗体(Ab),所述分离的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例如在pH6.5下特异性地结合至hVISTA(如例如通过实施例中所描述的测定中的一者所测量),其中所述Ab抑制VISTA与(a)T细胞或(b)PSGL-1之间的相互作用,并且其中如例如使用实施例15中所描述的酵母表面展示和NGS测定所测定,所述Ab通过VISTA.4的一个或多个(例如,至少1至3、1至5、1至10、5至10、5至15个或所有)在能量上重要的接触残基接触hVISTA。
81.如权利要求1至80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Ab结合至hVISTA的FG环。
82.如权利要求1至81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如例如实施例中所描述,例如通过结晶学所测定,所述Ab结合至hVISTA的富含组氨酸的β折叠延伸部分。
83.如权利要求1至82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如例如实施例中所描述,例如通过结晶学所测定,所述Ab诸如通过氢键接触hVISTA的H121、H122和H123(距离为例如或更小)。
84.如权利要求1至83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Ab通过VHCDR1和VHCDR3接触hVISTA,并且例如不显著通过VHCDR2和/或通过VLCDR接触hVISTA。
85.如权利要求1至84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的重链氨基酸残基110和112分别与hVISTA的H121和H122形成氢键,并且任选地,其中所述抗体的氨基酸残基与hVISTA的H123形成氢键,其中所述抗体的氨基酸编号是根据实施例中所使用的氨基酸编号。
86.如权利要求85所述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包含表31中在VISTA.4下所列的一种或多种(例如,1至5、5至10、10至15、10至20或15至20种)与hVISTA的相互作用。
87.如权利要求1至86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Ab通过位于VHCDR1、CDR2或CDR3中的至少一个或多个谷氨酸、天冬氨酸或组氨酸残基接触hVISTA。
88.如权利要求1至87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Ab在中性或生理pH下与hVISTA的结合不显著(如例如通过实施例中所描述的测定中的一者所测量)。
89.如权利要求1至88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Ab在酸性条件下,例如在pH6.5下,与hVISTA结合的KD(或koff)比其在中性或生理pH下与hVISTA结合的KD和/或koff低至少10倍、100倍或1000倍(如例如通过实施例中所描述的测定中的一者所测量)。
90.如权利要求1至89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Ab在中性或生理pH下与hVISTA的结合不显著(如例如通过实施例中所描述的测定中的一者所测量)。
91.一种分离的抗体(Ab),所述分离的抗体在酸性条件下,例如在pH6.5下特异性地结合至hVISTA(如例如通过实施例中所描述的测定中的一者所测量),其中所述Ab:
ο抑制hVISTA与(a)T细胞和/或(b)PSGL-1之间的相互作用(例如,抑制具有SEQIDNO:1的hVISTA的H153和H154与PSGL-1酪氨酸Y46和Y48之间的相互作用);
ο通过例如增强T细胞增殖;增强由T细胞产生IFN-γ;和/或刺激T细胞受体介导的NF-kB信号传导而增强T细胞活化;
ο如例如使用实施例15中所描述的酵母表面展示和NGS测定所测定,通过一个或多个(例如,至少1至3、1至5、1至10、5至10、5至15个或所有)在能量上重要的接触残基Y37、T39、R54、F62、H66、V117、I119或S124接触hVISTA;并且其中编号是成熟hVISTA的编号;
ο如例如实施例中所描述,例如通过结晶学所测定,结合至hVISTA的富含组氨酸的β折叠延伸部分;
ο如例如实施例中所描述,例如通过结晶学所测定,诸如通过氢键接触成熟hVISTA的(i)H121、H122和/或H123或(ii)H66、H68、H121、H122和/或H123(距离为或更小);
ο结合至具有SEQIDNO:1的hVISTA的1区:57LGPVDKGHDVTF68(SEQIDNO:498);2区:86RRPIRNLTFQDL97(SEQIDNO:497);和3区:148VVEIRHHHSEHRVHGAME165(SEQIDNO:499),并且任选地其中如通过实施例18中所描述的MS-HDX所测定,与2区的结合最强;
ο与一种或多种本文所描述的抗体,例如P1-061015、P1-061029、P1-068761、P1-068767和VISTA.4竞争与hVISTA结合(双向竞争);
ο通过位于VHCDR1、CDR2或CDR3中的至少一个或多个谷氨酸、天冬氨酸或组氨酸残基接触hVISTA;
ο具有低靶标介导的药物处置,从而产生如例如实施例中所描...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R·J·约翰斯顿,A·拉杰帕尔,P·O·谢泼德,L·博尔赫斯,A·兰金,K·S·巴贾特,A·J·科曼,X·邓,L·H·苏,G·拉克斯特罗,J·R·平克尼,D·A·克里顿,陈国栋,R·Y·黄,E·G·德雅诺娃,M·奎格利,H·莱马,A·纳伊姆,
申请(专利权)人:戊瑞治疗有限公司,百时美施贵宝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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