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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及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8017496 阅读:30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4-09 22:55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包括养殖尾水沉淀池、曝气池、生态净化池、第一过滤坝和第二过滤坝,养殖尾水沉淀池、曝气池以及生态净化池依次顺序设置,养殖尾水沉淀池和曝气池之间设置有第一过滤坝,曝气池和生态净化池之间设置有第二过滤坝,曝气池内设置有曝气装置。达到的技术效果为:本发明专利技术的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及方法,适用于集中连片的池塘养殖尾水综合处理和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采取了沉淀、过滤、曝气、生物净化等技术手段,有效地实现了池塘养殖尾水综合处理和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的净化处理,所得的净化水可以重新抽入养殖池重复利用或排入自然水域。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及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水产养殖设施
,具体涉及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还涉及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方法。
技术介绍
在水产养殖过程中,常常存在污染的养殖尾水,严重影响了养殖的质量,随意排放还会引起生态污染,对于池塘养殖尾水以及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需要经过有效地后处理,从而改善尾水质量,以便于重新抽回养殖池重复利用或排入至自然水域。
技术实现思路
为此,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还提供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方法,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上述问题。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提供如下技术方案: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一方面,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包括养殖尾水沉淀池、曝气池、生态净化池、第一过滤坝和第二过滤坝,所述养殖尾水沉淀池、所述曝气池以及所述生态净化池依次顺序设置,所述养殖尾水沉淀池和所述曝气池之间设置有所述第一过滤坝,所述曝气池和所述生态净化池之间设置有所述第二过滤坝,所述曝气池内设置有曝气装置。进一步地,还包括生物净化池和第三过滤坝,所述生物净化池设置在所述曝气池和所述生态净化池之间,所述生物净化池与所述生态净化池之间通过所述第二过滤坝分隔,所述生物净化池与所述曝气池之间通过所述第三过滤坝分隔。进一步地,所述养殖尾水沉淀池占养殖尾水处理总面积的45%,所述曝气池占养殖尾水处理总面积的5%,所述生物净化池占养殖尾水处理总面积的10%,所述生态净化池占养殖尾水处理总面积的40%。进一步地,所述养殖尾水沉淀池、所述曝气池以及所述生物净化池的池底均为平面。进一步地,所述养殖尾水沉淀池的池底高度低于所述曝气池的池底高度。进一步地,所述曝气装置包括鼓风机、曝气管和曝气石,所述曝气池的池底设置有多个所述曝气管,所述曝气管的上侧面安装有所述曝气石,所述曝气管距离地面之间的间距为30cm,所述曝气管与所述鼓风机连接,所述鼓风机为罗茨鼓风机。进一步地,还包括毛刷、连接绳、浮体和配重沉体,所述生物净化池中悬挂有多个所述毛刷,所述生物净化池中的所述毛刷的密度为6000根/亩,所述毛刷的上端绑在所述浮体上,所述毛刷的下端绑有所述配重沉体,多个所述毛刷组合体的边缘和四顶角通过所述连接绳固定在所述生物净化池中。进一步地,所述生态净化池的池底放养有水生植物和贝类,所述生态净化池内还放养其它滤食性水生动物。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过滤坝、所述第二过滤坝以及所述第三过滤坝的结构相同,三者均包括外墙和填料,所述填料设置在所述外墙内,所述外墙为具有多孔的砖水泥结构,所述填料由鹅卵石、陶粒以及粗砂中的一种或几种组成;所述第一过滤坝、所述第二过滤坝以及所述第三过滤坝的进水侧均安装有栅网。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二方面,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100、养殖尾水经过排水沟渠流入至养殖尾水沉淀池,养殖尾水沉淀池的养殖尾水经过自然沉淀和第一过滤坝的过滤,使残饵粪便和其它大型物质经沉淀或被过滤到养殖尾水沉淀池;步骤S200、步骤S100得到经第一过滤坝过滤的洁净尾水进入曝气池,在曝气池中经充分曝气后,再经第三过滤坝过滤进入生物净化池;步骤S300、在生物净化池中经有益微生物净化后再经第二过滤坝过滤进入生态净化池;步骤S400、经生态净化池净化后的养殖尾水重新抽入养殖池重复利用或排入自然水域。本专利技术具有如下优点:本专利技术的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及方法,适用于集中连片的池塘养殖尾水综合处理和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采取了沉淀、过滤、曝气、生物净化等技术手段,有效地实现了池塘养殖尾水综合处理和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的净化处理,所得的净化水可以重新抽入养殖池重复利用或排入自然水域。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示例性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引伸获得其它的实施附图。本说明书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专利技术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专利技术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专利技术所揭示的
技术实现思路
所能涵盖的范围内。图1为本专利技术一些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的俯视图。图2为本专利技术一些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的俯视图。图3为本专利技术一些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的俯视图。图4为本专利技术一些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的剖视图。图5为本专利技术一些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的局部结构图。图中:1、养殖尾水沉淀池,2、曝气池,3、生物净化池,4、第一过滤坝,5、第二过滤坝,6、生态净化池,7、第三过滤坝,8、浮体,9、连接绳,10、曝气管,11、配重沉体,12、毛刷,13、外墙,14、填料,15、栅网。具体实施方式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专利技术的其它优点及功效,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专利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专利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专利技术保护的范围。如图1至图5所示,本专利技术第一方面实施例中的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包括养殖尾水沉淀池1、曝气池2、生态净化池6、第一过滤坝4和第二过滤坝5,养殖尾水沉淀池1、曝气池2以及生态净化池6依次顺序设置,养殖尾水沉淀池1和曝气池2之间设置有第一过滤坝4,曝气池2和生态净化池6之间设置有第二过滤坝5,曝气池2内设置有曝气装置。上述实施例达到的技术效果为:本实施例的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及方法,适用于集中连片的池塘养殖尾水综合处理和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采取了沉淀、过滤、曝气、生物净化等技术手段,有效地实现了池塘养殖尾水综合处理和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的净化处理,所得的净化水可以重新抽入养殖池重复利用或排入自然水域。优选的,如图1至图5所示,在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生物净化池3和第三过滤坝7,生物净化池3设置在曝气池2和生态净化池6之间,生物净化池3与生态净化池6之间通过第二过滤坝5分隔,生物净化池3与曝气池2之间通过第三过滤坝7分隔。在上述优选的实施例中,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一般的污染养殖尾水,养殖品种主要有海参以及对虾等低投饵品种,一般采用“二坝三池”模式,即两个过滤坝加上养殖尾水沉淀池1、曝气池2以及生态净化池6;对于较严重污染的养殖尾水,养殖品种主要为梭子蟹以及河豚鱼等高投饵品种,采用“三坝四池”模式,即三个过滤坝加上养殖尾水沉淀池1(也称作深沉池)、曝气池2、生物净化池3以及生态净化池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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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养殖尾水沉淀池(1)、曝气池(2)、生态净化池(6)、第一过滤坝(4)和第二过滤坝(5),所述养殖尾水沉淀池(1)、所述曝气池(2)以及所述生态净化池(6)依次顺序设置,所述养殖尾水沉淀池(1)和所述曝气池(2)之间设置有所述第一过滤坝(4),所述曝气池(2)和所述生态净化池(6)之间设置有所述第二过滤坝(5),所述曝气池(2)内设置有曝气装置。/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养殖尾水沉淀池(1)、曝气池(2)、生态净化池(6)、第一过滤坝(4)和第二过滤坝(5),所述养殖尾水沉淀池(1)、所述曝气池(2)以及所述生态净化池(6)依次顺序设置,所述养殖尾水沉淀池(1)和所述曝气池(2)之间设置有所述第一过滤坝(4),所述曝气池(2)和所述生态净化池(6)之间设置有所述第二过滤坝(5),所述曝气池(2)内设置有曝气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生物净化池(3)和第三过滤坝(7),所述生物净化池(3)设置在所述曝气池(2)和所述生态净化池(6)之间,所述生物净化池(3)与所述生态净化池(6)之间通过所述第二过滤坝(5)分隔,所述生物净化池(3)与所述曝气池(2)之间通过所述第三过滤坝(7)分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养殖尾水沉淀池(1)占养殖尾水处理总面积的45%,所述曝气池(2)占养殖尾水处理总面积的5%,所述生物净化池(3)占养殖尾水处理总面积的10%,所述生态净化池(6)占养殖尾水处理总面积的40%。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养殖尾水沉淀池(1)、所述曝气池(2)以及所述生物净化池(3)的池底均为平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养殖尾水沉淀池(1)的池底高度低于所述曝气池(2)的池底高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曝气装置包括鼓风机、曝气管(10)和曝气石,所述曝气池(2)的池底设置有多个所述曝气管(10),所述曝气管(10)的上侧面安装有所述曝气石,所述曝气管(10)距离地面之间的间距为30cm,所述曝气管(10)与所述鼓风机连接,所述鼓风机为罗茨鼓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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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王卫平张海鹏赵迎春高巧娜
申请(专利权)人:王卫平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河北;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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