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7860145 阅读:21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3-30 23:21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包括骨钉本体,骨钉本体包括第一骨钉本体和第二骨钉本体,第一骨钉本体固定设置在第二骨钉本体的左端,第一骨钉本体的形状为长方体,第二骨钉本体的长度大于第一骨钉本体的长度,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与其前侧面和后侧面分别形成有第一弧形凹槽和第二弧形凹槽,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与其前侧面和后侧面分别形成有第三弧形凹槽和第四弧形凹槽,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右端设置有第一凹部,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右端设置有第二凹部。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安全可靠且可降解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特点。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
本技术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
技术介绍
骨折是临床常见的一种病例。骨折内固定即使用钢板、螺钉、钢丝、髓内钉等固定材料,直接对骨折断端进行手术固定。常用的骨折内固定器械主要有:惰性金属不锈钢、钛合金等,其生物相容性好、强度高、耐腐蚀,被广泛应用于临床实践。其缺点在于骨折愈合后,需要进行二次手术将不可降解的惰性金属取出,给患者带来额外负担;同时惰性金属材料通常会释放一些金属离子如Ni、Co、Al、V,上述金属离子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
技术实现思路
鉴于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本技术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其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安全可靠且可降解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特点。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是这样的:一种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包括骨钉本体,所述骨钉本体包括第一骨钉本体和第二骨钉本体,所述第一骨钉本体固定设置在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左端,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形状为长方体,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长度,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与其前侧面和后侧面分别形成有第一弧形凹槽和第二弧形凹槽,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与其前侧面和后侧面分别形成有第三弧形凹槽和第四弧形凹槽,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右端设置有第一凹部,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右端设置有第二凹部。所述第一骨钉本体和第二骨钉本体为一体成型,且所述第一骨钉本体沿宽度方向的尺寸大于所述第一骨钉本体沿高度方向的尺寸;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左端向外延伸设置有延伸部,且所述延伸部为子弹头形状。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前侧面所处平面与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前侧面所处平面为同一个平面,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后侧面所处平面与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后侧面所处平面为同一个平面。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上表面沿长度方向设置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下表面沿长度方向设置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的形状与所述第一凹槽的形状相同,且所述第二凹槽与所述第一凹槽沿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中心线对称设置。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从左至右设置有第三凹槽,所述第三凹槽的右端延伸至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右端并与所述第一凹部相连通,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从左至右设置有第四凹槽,所述第四凹槽延伸至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右端并与所述第二凹部相连通。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为弧形凹槽,且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左端所处高度小于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右端所处高度。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为弧形凹槽,且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左端所处高度大于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右端所处高度。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中心线和第二骨钉本体的中心线为同一条直线,且所述第三凹槽与所述第四凹槽沿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中心线对称设置。所述第一弧形凹槽和所述第二弧形凹槽沿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中心线对称设置,所述第三弧形凹槽和所述第四弧形凹槽沿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中心线对称设置;所述第一弧形凹槽和所述第三弧形凹槽沿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中心线对称设置,且所述第二弧形凹槽和所述第四弧形凹槽沿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中心线对称设置。所述第一凹槽的左侧延伸至所述延伸部的上侧面,且所述第二凹槽的左侧延伸至所述延伸部的下侧面。本技术具有以下优点和有益效果:本技术实施例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其包括骨钉本体,骨钉本体包括第一骨钉本体和第二骨钉本体,第一骨钉本体固定设置在第二骨钉本体的左端,第一骨钉本体的形状为长方体,第二骨钉本体的长度大于第一骨钉本体的长度,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与其前侧面和后侧面分别形成有第一弧形凹槽和第二弧形凹槽,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与其前侧面和后侧面分别形成有第三弧形凹槽和第四弧形凹槽,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右端设置有第一凹部,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右端设置有第二凹部;通过上述设计,该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的结构组成与患者骨极为相近,生物相容性较好,具有骨传导性能,力学性能与患者骨相当,植入体内可被吸收降解,同时产生新骨。附图说明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的俯视立体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的仰视结构示意图。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的主视结构示意图。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的右视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为使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技术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技术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技术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技术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在本技术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下面将参照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技术作进一步的说明。如图1至图5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包括骨钉本体,所述骨钉本体包括第一骨钉本体100和第二骨钉本体200,所述第一骨钉本体100固定设置在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左端,所述第一骨钉本体100的形状为长方体,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一骨钉本体100的长度,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上侧面与其前侧面和后侧面分别形成有第一弧形凹槽201和第二弧形凹槽202,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下侧面与其前侧面和后侧面分别形成有第三弧形凹槽203和第四弧形凹槽204,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上侧面右端设置有第一凹部205,所述第二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其特征在于:包括骨钉本体,所述骨钉本体包括第一骨钉本体和第二骨钉本体,所述第一骨钉本体固定设置在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左端,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形状为长方体,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长度,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与其前侧面和后侧面分别形成有第一弧形凹槽和第二弧形凹槽,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与其前侧面和后侧面分别形成有第三弧形凹槽和第四弧形凹槽,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右端设置有第一凹部,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右端设置有第二凹部。/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其特征在于:包括骨钉本体,所述骨钉本体包括第一骨钉本体和第二骨钉本体,所述第一骨钉本体固定设置在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左端,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形状为长方体,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长度,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与其前侧面和后侧面分别形成有第一弧形凹槽和第二弧形凹槽,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与其前侧面和后侧面分别形成有第三弧形凹槽和第四弧形凹槽,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右端设置有第一凹部,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右端设置有第二凹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骨钉本体和第二骨钉本体为一体成型,且所述第一骨钉本体沿宽度方向的尺寸大于所述第一骨钉本体沿高度方向的尺寸;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左端向外延伸设置有延伸部,且所述延伸部为子弹头形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前侧面所处平面与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前侧面所处平面为同一个平面,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后侧面所处平面与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后侧面所处平面为同一个平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上表面沿长度方向设置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下表面沿长度方向设置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的形状与所述第一凹槽的形状相同,且所述第二凹槽与所述第一凹槽沿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中心线对称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骨...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白玉龙陈金发周小垚马晓强陈维明骆井万姚杰
申请(专利权)人:上海亚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上海;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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