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具有镶嵌缓冲的针织部件相关申请本申请要求2018年4月13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第62/657,451号的权益,该美国临时申请据此通过引用以其整体并入。背景常规的鞋类物品通常包括两个主要元件:鞋面和鞋底结构。鞋面通常固定到鞋底结构并且可以在鞋类物品内形成空腔以用于舒适地且牢固地接纳足部。鞋底结构通常固定到鞋面的下表面以便定位于鞋面和地面之间。例如,在一些运动鞋类物品中,鞋底结构可以包括鞋底夹层和鞋外底。鞋底夹层可以由聚合物泡沫材料形成,该聚合物泡沫材料在行走、跑步和其他步行运动期间衰减地面反作用力以减轻作用在足部和腿部上的应力。鞋外底可以固定到鞋底夹层的下表面并且可以形成鞋底结构的地面接合部分,该地面接合部分由耐用且耐磨的材料形成。鞋类物品的鞋面通常在足部的足背和趾部区域上、沿着足部的内侧面和外侧面以及围绕足部的足跟区域延伸,并且在一些情况下在足部下方延伸。通常通过鞋类的鞋跟区中和/或邻近鞋类的鞋跟区的踝部开口提供进入鞋面的内部中的空腔的入口。系带系统常常结合到鞋面中以调节鞋面的贴合性,从而有利于足部进入鞋面内的空腔和从鞋面内的空腔移出。此外,鞋面可以包括在系带系统下方延伸以增强鞋类的可调节性的鞋舌,并且鞋面可以包含其他结构,诸如,例如鞋跟稳定器(heelcounter),以提供支撑并且限制足跟的移动。附图说明参考以下附图和描述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公开。附图中的部件不一定是按比例的,而是着重于说明本公开的原理。此外,在附图中,相似的参考数字在所有不同的视图中指示对应的部分。图1是示出了根据本公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针织部件,包括:/n针织元件,所述针织元件具有第一表面和相对的第二表面;/n镶嵌纱线,所述镶嵌纱线延伸穿过所述针织元件并在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之间延伸;/n固定区域,其中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固定在一起,并且其中所述镶嵌纱线通过形成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的线圈固定;以及/n缓冲区域,/n其中所述缓冲区域包括管状构造,使得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是可分离的,从而在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之间形成腔,以及/n其中所述镶嵌纱线延伸穿过形成在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之间的所述腔。/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413 US 62/657,4511.一种针织部件,包括:
针织元件,所述针织元件具有第一表面和相对的第二表面;
镶嵌纱线,所述镶嵌纱线延伸穿过所述针织元件并在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之间延伸;
固定区域,其中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固定在一起,并且其中所述镶嵌纱线通过形成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的线圈固定;以及
缓冲区域,
其中所述缓冲区域包括管状构造,使得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是可分离的,从而在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之间形成腔,以及
其中所述镶嵌纱线延伸穿过形成在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之间的所述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针织部件,
其中所述针织元件包括具有一组第一线圈的第一横列和具有一组第二线圈的第二横列,
其中在所述缓冲区域中,所述第一线圈中的每一个位于所述镶嵌纱线的第一侧上并形成所述第一表面,并且
其中在所述缓冲区域中,所述第二线圈中的每一个位于所述镶嵌纱线的第二侧上并形成所述第二表面。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针织部件,其中所述镶嵌纱线在所述缓冲区域中具有第一直径,其中所述镶嵌纱线在所述固定区域中具有第二直径,并且其中所述第一直径大于所述第二直径。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针织部件,其中所述第一直径比所述第二直径大至少50%。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针织部件,其中所述第一直径为所述第二直径的至少两倍。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针织部件,其中所述缓冲区域被放置在用于鞋类物品的鞋面的踝部区域、鞋中部区域、鞋领区域、鞋喉区域和足下区域中的至少一个中。
7.一种针织部件,包括:
针织元件,所述针织元件具有缓冲区域和固定区域,其中所述缓冲区域和所述固定区域具有第一表面和相对的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在所述缓冲区域中是可分离的;以及
镶嵌纱线,所述镶嵌纱线延伸穿过所述针织元件并且在所述固定区域和所述缓冲区域中在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之间延伸,
其中在所述固定区域中,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中的每一个由至少第一横列和第二横列形成,
其中在所述固定区域中,所述第一横列和所述第二横列具有至少一个相互穿套的线圈,
其中在所述固定区域中,所述镶嵌纱线的第一段延伸穿过所述固定区域中的所述第一横列,并且所述镶嵌纱线的第二段延伸穿过所述第二横列,
其中在所述缓冲区域中,所述第一横列位于所述镶嵌纱线的第一侧上,使得所述第一横列形成所述第一表面,并且
其中在所述缓冲区域中,所述第二横列位于所述镶嵌纱线的第二侧上,使得所述第二横列形成所述第二表面。...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恩赫巴特·多尔古克恩,德里克·A·菲奇特,克里斯汀·E·奥姆,科林·M·朗克尔,加甘迪普·辛格,多洛莉丝·S·汤普森,艾琳·E·托拉亚,
申请(专利权)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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