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属于消防车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无人机消防车,包括车体、用于容纳无人机的车厢和设置在所述车厢内的无人机放飞机构,所述车厢的后端设置有指挥室,所述指挥室内设置有无人机车载控制系统,所述指挥室的两侧和前端都设置有观察窗,所述指挥室的顶部设置有云台,所述云台与所述无人机车载控制系统电连接。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提供的无人机消防车,方便指挥,方便抬放无人机,放飞平台的托举重量大,放飞平台的活动范围大,使用更安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无人机消防车
本技术属于消防车
,具体涉及一种无人机消防车。
技术介绍
目前,在面对城市高楼灭火难题时,主要通过无人机来实施高楼灭火。无人机与消防车配合使用,由消防车将无人机携带至火场附近的地面,然后通过无人机放飞机构将无人机从消防车上放飞,最后由无人机实施灭火。现有技术中的无人机消防车,如本申请人已经公开的GF-XFC-IV型(详见网址https://www.bilibili.com/read/cv3443089),该系统选用中国重汽高机动底盘为放飞平台,由封闭式货箱将无人机及指挥控制系统设备集成于内部,搭载有四架消防无人机以及若干灭火弹药。该无人机消防车存在问题如下:1、现场指挥都是将远程指挥系统搬到现场,通过盯着临时搭设的指挥放飞平台上的屏幕看,来完成指挥工作,这种指挥方式与外界隔绝,效果较差;2、无人机搭载于无人机放飞机构上,而该款无人机消防车的无人机放飞机构存在活动范围较小、不方便将无人机抬放到放飞平台上等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无人机消防车,以至少解决一个上述技术问题。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提供一种无人机消防车,包括车体、用于容纳无人机的车厢和设置在所述车厢内的无人机放飞机构,所述车厢的后端设置有指挥室,所述指挥室内设置有无人机车载控制系统,所述指挥室的两侧和前端都设置有观察窗,所述指挥室的顶部设置有云台,所述云台与所述无人机车载控制系统电连接。进一步地,所述指挥室的顶部设置有至少一个喇叭,所述喇叭与所述无人机车载控制系统电连接。进一步地,所述车厢的一侧设置有便于进入所述指挥室的梯子。进一步地,所述无人机放飞机构包括:第一底座;安装架,其沿横向滑动设置在所述第一底座上;往复直线运动装置,其用于使所述安装架在所述第一底座上来回移动;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其一端与所述安装架连接;第二底座,其与所述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的另一端连接;摆动装置,其用于驱动所述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以使所述第二底座相对所述安装架摆动;以及放飞平台,其设置在所述第二底座上,用于放置无人机;所述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中的两根平行的沿纵向设置的杆分别与安装架和第二底座固定连接,所述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中的另外两根平行的杆分别为主动杆和从动杆。进一步地,所述放飞平台转动设置在所述第二底座上,所述第二底座上设置有用于使所述放飞平台转动的旋转装置。进一步地,所述旋转装置包括:第一连接块,其设置在所述放飞平台的底部,其上开有滑槽;电动推杆,其设置在所述第二底座上;以及拨杆,其一端与所述电动推杆的自由端固定连接,另一端在所述滑槽内滑动,所述拨杆移动过程中相对所述第一连接块转动。进一步地,所述摆动装置包括电动缸,所述电动缸的一端与所述安装架铰接、另一端与所述主动杆铰接。进一步地,所述车厢内具有两个前后设置的所述无人机放飞机构,所述车厢的两侧分别开有一与所述无人机放飞机构相配合的、用于推出无人机的窗口。进一步地,所述往复直线运动装置包括:螺杆,其转动设置在所述第一底座上;电机,其设置在所述第一底座上,用于驱动所述螺杆转动;螺母,其套设在所述螺杆上,且与所述螺杆螺纹连接;以及第二连接块,其将所述螺母与所述安装架连接在一起。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底座上设置有挡块,所述挡块上开设有卡槽,所述安装架上设置有与所述挡块配合的销子,所述销子可随所述安装架移动到所述卡槽中。本技术的有益效果:1、通过将无人机车载控制系统移入到指挥室内以及在指挥室的三面安装观察窗,从而无人机操控人员既可以通过指挥室内的指挥屏幕进行控制,也可以通过现场观察进行实时指挥,指挥效果更好;2、通过往复直线运动装置将放置无人机的放飞平台推出后,再由摆动装置使放飞平台升降,从而放飞平台的活动范围大,无人机放飞时可以离车声更远,进而避免了无人机起飞时与车体发生碰撞的事情发生,使用更安全;3、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的结构合理,强度高,且电动缸推动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的位置偏离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的旋转中心线,因此,整体结构强度高,从而托举重量大;4、当放飞平台被推出后,且放飞平台处于最低位置时,该位置相对较低,降低了最开始人工放置无人机的难度。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在所有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类似的附图标记标识。附图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实际的比例绘制。图1为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无人机消防车的一个视角下的立体图;图2为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无人机消防车的另一个视角下的立体图;图3为指挥室的半剖结构示意图;图4为无人机放飞机构的半剖结构示意图;图5为图4中的A部放大示意图;图6为旋转装置和放飞平台组装在一起后的立体图;图7为无人机放飞机构未将无人机举起时的立体图;图8为无人机放飞机构将无人机举起后的立体图。附图标记:10-车体、20-车厢、21-窗口、22-照明灯、23-天线、24-指挥室、241-无人机车载控制系统、242-座椅、243-观察窗、244-云台、245-喇叭、246-梯子;30-无人机放飞机构、31-第一底座、311-底座轨道、312-挡块、313-卡槽、32-安装架、321-销子、33-往复直线运动装置、331-螺杆、332-电机、333-螺母、334-第二连接块、34-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341-主动杆、342-第一连杆、343-从动杆、3431-第一杆体、3432-第一拉杆、3433-调节螺母、3434-第二拉杆、3435-第二杆体、344-第二连杆、35-第二底座、36-摆动装置、37-旋转装置、371-第一连接块、3711-滑槽、372-拨杆、373-电动推杆、374-轴承、38-放飞平台、40-无人机、41-喷粉管。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技术技术方案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因此只作为示例,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另有说明,本申请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技术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所理解的通常意义。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无人机消防车,其特征在于:包括车体、用于容纳无人机的车厢和设置在所述车厢内的无人机放飞机构,所述车厢的后端设置有指挥室,所述指挥室内设置有无人机车载控制系统,所述指挥室的两侧和前端都设置有观察窗,所述指挥室的顶部设置有云台,所述云台与所述无人机车载控制系统电连接。/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无人机消防车,其特征在于:包括车体、用于容纳无人机的车厢和设置在所述车厢内的无人机放飞机构,所述车厢的后端设置有指挥室,所述指挥室内设置有无人机车载控制系统,所述指挥室的两侧和前端都设置有观察窗,所述指挥室的顶部设置有云台,所述云台与所述无人机车载控制系统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消防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指挥室的顶部设置有至少一个喇叭,所述喇叭与所述无人机车载控制系统电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消防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厢的一侧设置有便于进入所述指挥室的梯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消防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放飞机构包括:
第一底座;
安装架,其沿横向滑动设置在所述第一底座上;
往复直线运动装置,其用于使所述安装架在所述第一底座上来回移动;
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其一端与所述安装架连接;
第二底座,其与所述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的另一端连接;
摆动装置,其用于驱动所述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以使所述第二底座相对所述安装架摆动;以及
放飞平台,其设置在所述第二底座上,用于放置无人机;
所述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中的两根平行的沿纵向设置的杆分别与安装架和第二底座固定连接,所述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中的另外两根平行的杆分别为主动杆和从动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人机消防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放飞平...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曹兵,姚兴运,杨万游,周季,
申请(专利权)人:重庆国飞通用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重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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