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含有微粒复合体的油脂组合物及其制造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油脂组合物及其制造方法,所述油脂组合物含有包含不溶性食物纤维的微粒的复合体。
技术介绍
以往,含有具有各种功能的食物纤维的组合物由于其健康功能而被希望积极地摄食。但是,含有食物纤维的组合物与其它食品的调配性差,在日常饮食中无法满足地摄食,妨碍了在多种多样的用途中的应用。特别是,不溶性食物纤维在其性质上由于不溶于水,大量含有其的组合物容易发生组合物中的水分的游离,另外其口感差,因此成为日常摄食的大的障碍。有将含有不溶性食物纤维的食品以粉末组合物形式使用的方法,但是组合物的稳定性差,食用时口味如同在口中含纸浆,不仅使其它食品的风味变差,而且纤维在口中互相交缠,无法顺利地摄食。另外,作为含有粉碎了的食物纤维的组合物,例如报告了将黄绿色蔬菜在油存在下粉碎得到的调料(专利文献1)、将非坚果植物材料粉碎生成平均粒径小于约100μm的粉后,将得到的粉暴露在升温中的涂抹食品(专利文献2)等。另外,作为食品的微细化技术,报告了带种皮的种子微粉碎糊,其特征在于,含有种皮、种子和食用油、固形成分的50%累计直径(中位径)为4~15μm(专利文献3)、将水分率5重量%以下、最大粒径5000μm以下的天然物在有机介质中通过利用具有磨碎功能的超微粉碎机的1级粉碎超微粉碎至最大粒径30μm以下的天然物的制法(专利文献4)、将干燥状态的天然物的全部物质作为原料,使用具有磨碎功能的超微粉碎机,以一阶段湿式粉碎,得到最大粒径为100μm以下的微粉碎物的天然物的超微粉碎 ...
【技术保护点】
1.组合物,其含有微粒复合体和油脂,所述微粒复合体含有不溶性食物纤维,所述组合物满足下述(1)~(8),/n(1)含有食材的可食部和非可食部,非可食部/(可食部+非可食部)的干燥重量比例为1%以上80%以下,/n(2)含有0.1质量%以上的不溶性食物纤维,/n(3)微粒含量为2质量%以上98质量%以下,/n(4)油脂成分总含量为10质量%以上98质量%以下,/n(5)水分含量小于20质量%,/n(6)超声波处理后的众数径为0.3μm以上200μm以下,/n(7)(超声波处理后的单位体积的比表面积[m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608 JP 2018-110107;20181109 JP PCT/JP2018/0411.组合物,其含有微粒复合体和油脂,所述微粒复合体含有不溶性食物纤维,所述组合物满足下述(1)~(8),
(1)含有食材的可食部和非可食部,非可食部/(可食部+非可食部)的干燥重量比例为1%以上80%以下,
(2)含有0.1质量%以上的不溶性食物纤维,
(3)微粒含量为2质量%以上98质量%以下,
(4)油脂成分总含量为10质量%以上98质量%以下,
(5)水分含量小于20质量%,
(6)超声波处理后的众数径为0.3μm以上200μm以下,
(7)(超声波处理后的单位体积的比表面积[m2/mL])/(超声波处理后的最小粒径[μm])为0.1以上,
(8)(超声波处理前的单位体积的比表面积[m2/mL])/(超声波处理后的单位体积的比表面积[m2/mL])为0.01以上0.99以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油脂成分总含量为20质量%以上98质量%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油脂成分总含量[质量%]/(水分含量[质量%]+油脂成分总含量[质量%])为75%以上。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油脂成分总含量的90质量%以上是在20℃下为液体状的食用油脂。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利用Bostwick粘度计在测定温度20℃、测定时间1秒的条件下测得的粘度为0.1cm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的油脂部的利用Bostwick粘度计在测定温度20℃、测定时间10秒的条件下测得的粘度为10.0cm以上。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超声波处理前的最大粒径为30μm以上。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微粒含量为15质量%以上。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不含作为食品添加物制剂的乳化剂。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相对于组合物中的不溶性成分总含量的含有不溶性食物纤维的食材的合计含量为30质量%以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不溶性食物纤维包含源自含有不溶性食物纤维的食材的可食部和/或非可食部的不溶性食物纤维。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不溶性植物纤维包含源自同一种类的含有不溶性食物纤维的食材的可食部和非可食部的不溶性植物纤维。
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含有不溶性食物纤维的食材为选自坚果类、谷类、豆类、蔬菜类、薯类、菇类和果实类中的1种以上。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含有不溶性食物纤维的食材为选自胡萝卜、南瓜、玉米、毛豆、甜辣椒、菾菜、青豌豆、西兰花和西红柿中的1种以上。
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含有不溶性食物纤维的食材的非可食部为选自玉米的芯、甜辣椒的籽或蒂、南瓜的籽或瓤、胡萝卜的皮或蒂、青豌豆的豆荚、菾菜的皮、西兰花的茎叶、毛豆的豆荚和西红柿的蒂中的1种以上。
16.根据权利要求13~15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含有不溶性食物纤维的食材的水分活度值为0.10以上0.95以下。
17.根据权利要求11~1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包含含有不溶性食物纤维的食材的粉碎处理物。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组合物,其中,粉碎处理物为干燥食材的介质搅拌磨处理物。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组合物,其中,介质搅拌磨处理物是湿式介质搅拌磨处理物。
20.组合物,其含有微粒复合体和油脂,所述微粒复合体含有不溶性食物纤维,所述组合物满足下述(1)~(8),
(1)含有食材的可食部和非可食部,非可食部/(可食部+非可食部)的干燥重量比例为1%以上80%以下,
(2)含有0.1质量%以上的不溶性食物纤维,
(3)微粒含量为2质量%以上98质量%以下,
(4)油脂成分总含量为10质量%以上98质量%以下,
(5)水分含量小于20质量%,
(6)超声波处理后的众数径为0.3μm以上200μm以下,
(7)(超声波处理后的单位体积的比表面积[m2/mL])/(超声波处理后的最小粒径[μm])为0.1以上,
(8)油脂成分总含量的90质量%以上是在20℃下为液体状的食用油脂。
21.组合物,其含有微粒复合体和油脂,所述微粒复合体含有不溶性食物纤维,所述组合物满足下述(1)~(8),
(1)含有食材的可食部和非可食部,非可食部/(可食部+非可食部)的干燥重量比例为1%以上80%以下,
(2)含有0.1质量%以上的不溶性食物纤维,
(3)微粒含量为2质量%以上98质量%以下,
(4)油脂成分总含量为10质量%以上98质量%以下,
(5)水分含量小于20质量%,
(6)超声波处理后的众数径为0.3μm以上200μm以下,
(7)(超声波处理后的单位体积的比表面积[m2/mL])/(超声波处理后的最小粒径[μm])为0.1以上,
(8)组合物中的油脂部的利用Bostwick粘度计在测定温度20℃、测定时间10秒的条件下测得的粘度为10.0cm以上。
22.组合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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