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烟草产品销售方法及销售系统、装置。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烟草产品销售系统及装置,其包括终端1、服务器及终端2,上述服务器与上述终端2互连,上述终端1通过通迅网络与上述服务器及上述终端2互连,上述终端1用于获取与烟草产品消费者身份相关的信息,上述服务器用于解析上述身份相关的信息确定烟草产品消费者是否为成年人及生成或/和发送允许或禁止售烟指令,上述终端2用于在根据该指令与上述烟草产品消费者完成烟草产品交易时向终端1返利。该系统及装置可更加有效防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又能显著扩大产品销售量,提高销售效益。本发明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高效的防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烟草产品销售方法。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烟草产品销售方法及销售系统、装置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销售方法及销售系统。具体来说,一种高效的防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烟草产品销售方法及销售系统。
技术介绍
吸烟有害健康,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更大,所以基本各国各地区禁止向未成年销售烟草产品。但是,烟草产品销售商往往明知是未成年人,却仍然将烟草产品售出,或者无法得知买烟者是否未成年而售出。在烟草产品的销售过程中,有些未成年人会冒用别人的身份证件来购买烟草产品,导致烟草零售商对未成年人的识别力度不够,缺少严格的识别和监管方式,使得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烟草产品的难度加大。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升,电子烟,尤其是小型的,便于携带,更是受到用户的推崇。同时,电子烟大烟雾量和其产品新颖度较高,更容易吸引未成年人模仿使用,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更为迫切。为了限制了未成年人吸烟,中国专利CN201110045210.9揭示了一种烟草管理系统及一种烟草销售控制方法,其包括:身份验证单元,用于采集购买者的身份信息;主控制单元,用于设置售烟规则,并在所述身份信息符合售烟规则时,允许售烟,在所述身份信息不符合售烟规则时,禁止售烟。该专利技术意欲禁止未成年人购烟以及防止成年人代购,从而从一定程度上可限制了未成年人吸烟。此外,为了避免了未成年人冒用别人的身份证件来购买烟草产品的现象,中国专利CN202010142637.X公开了一种烟草销售方法及装置,其包括:依据顾客输入的第一身份信息,获得身份加密结果;其中,身份加密结果是身份验证节点在对第一身份信息验证通过后,依据第一身份信息生成的结果;依据顾客使用的移动终端的标识和第一身份信息,获得运营商验证结果;使用同态公钥对移动终端的标识进行同态加密,获得标识加密结果;依据标识加密结果、身份加密结果和运营商验证结果,确定是否销售烟草给顾客。该专利技术一定程度上可提高了烟草零售商对未成年人的识别力度。返利促销是消费品生产厂商贯用的一种手段,既能够扩大产品销售量,又能够与消费者建立直接联系的营销方式。例如中国专利CN102663619A提供一种采用移动终端的消费品生产厂商返利促销系统和方法。其中提到消费品可以是香烟,其中返利是消费品生产厂商对消费者返利。再如美国专利US9659304揭示了用于将购物者忠诚度计划与移动支付帐户相关联的方法,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该方法包括在至少一个处理器上执行以下操作:从购物者接收凭证,所述凭证与从商人的购买相关联;基于所述凭证确定所述购物者已经向所述商人注册了忠诚度计划;购物者具有带有与忠诚度计划相关联的移动支付处理器的移动支付账户,该移动支付账户具有与其相关联的移动电话号码,将具有该移动电话号码的购买的支付请求发送到移动支付处理器,并接收响应于购物者从具有移动电话号码的移动设备发送支付请求,批准从移动支付处理器预支购买资金。其中提到,术语“促销”和“赠与(offer)”是指用于为消费者,批发商,零售商或其他类型的顾客或购物者增加价值或激励以刺激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的任何类型的工具。促销或赠与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优惠券,回扣(rebate),折扣,奖励,降价,奖励或忠诚度计划中的点数(例如积分,里程等)中的一项或多项,买x送y免费程序和示例。其中提到可返利的管制产品香烟。此外,美国专利US20180020724揭示了一种数据交换系统包括:电子吸烟设备,其包括识别数据;以及数据库,该数据库配置为:i)从电子吸烟设备接收识别数据,ii)从处理器接收电子吸烟设备的用户的用户数据,iii)关联识别数据与用户数据一起生成用户记录,并且iv)存储用户记录。上述数据库还配置为:根据用户记录向处理器提供营销信息。上述营销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一项:优惠券,折扣/回扣(rebate),广告,报价,交易,卖方名称,卖方位置,卖方库存,电子采购订单或电子付款等。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发现,上述技术均有不少缺点:例如,因为利益,往往烟草产品销售商使用上述售烟监管系统的意愿不强,甚至主动放弃不用,不去识别买烟者是否未成年而售出烟草产品,甚至明知客户是未成年人,却仍将烟草产品售出,若强制烟草产品销售商使用上述售烟监管系统,销售商将出现反逆心理,会使烟草产品销售效率下降。因此,目前的烟草产品(尤其是电子烟)售烟监管系统并不完善,仍难以高效防止未成年人购烟,很多未成年人很轻易就能直接购买到烟草产品,而且,还不能扩大产品销售量提高效益,若强行推动甚至使烟草产品销售效率下降,故其有较大改进的空间。再如,上述返利促销系统,无论是生产厂商对消费者返利还是生产厂商对商贩返利,特别是对商贩返利,因利益驱使,不但不能有效防止未成年人购烟,反而会促使商贩向未成年人购烟,促使未成年人吸烟。因此,现实需要一种高效的防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烟草产品销售方法及销售系统,早日提供该方法及系统显得尤为重要。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高效的防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烟草产品销售系统及销售方法。本专利技术人出人意料的发现,在烟草产品销售方法及销售系统中加入下列步骤或方法:要求商户对烟草产品消费者进行身份相关的信息收集且仅对根据该信息验证其为成年人的消费者售烟,并对进行该操作的商户(特别是对首次收集该烟草产品消费者的身份相关的信息的商户)返利,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点,同时又能继承现有技术的优点,可高效防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又能显著扩大产品销售量提高销售效益,从而达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高效的防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烟草产品销售系统,其包括终端1(如销售端)、服务器及终端2(如返利端),上述服务器与上述终端2(如返利端)互连,上述终端1(如销售端)通过通迅网络与上述服务器及上述终端2(如返利端)互连;上述终端1(如销售端)用于获取与烟草产品消费者身份相关的信息;上述服务器用于解析上述身份相关的信息确定烟草产品消费者是否为成年人及生成或/和发送指令(信息),解析上述身份相关的信息确定烟草产品消费者为成年人时,生成或/和发送允许售烟的指令(信息),或者解析上述身份相关的信息确定烟草产品消费者为未成年人或不能确定烟草产品消费者是否为成年人或未成年人时,生成或/和发送禁止售烟的指令(信息);上述终端2(如返利端)用于,在根据上述允许售烟的指令(信息)与上述烟草产品消费者完成烟草产品交易时或上述交易后,向终端1(如销售端)(相关联的资金帐户)返利。本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高效的防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烟草产品销售装置,其包括终端1(如销售端)、服务器及终端2(如返利端),上述服务器与上述终端2(如返利端)互连,上述终端1(如销售端)通过通迅网络与上述服务器及上述终端2(如返利端)互连;上述终端1(如销售端)用于获取与烟草产品消费者身份相关的信息;上述服务器用于解析上述身份相关的信息确定烟草产品消费者是否为成年人及生成或/和发送指令(信息),解析上述身份相关的信息确定烟草产品消费者为成年人时,生成或/和发送允许售烟的指令(信息),或者解析上述身份相关的信息确定烟草产品消费者为未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烟草产品销售系统,其包括终端1、服务器及终端2,上述服务器与上述终端2互连,上述终端1通过通迅网络与上述服务器及上述终端2互连;/n上述终端1用于获取与烟草产品消费者身份相关的信息;/n上述服务器用于解析上述身份相关的信息确定烟草产品消费者是否为成年人及生成或/和发送指令(信息),解析上述身份相关的信息确定烟草产品消费者为成年人时,生成或/和发送允许售烟的指令(信息),或者解析上述身份相关的信息确定烟草产品消费者为未成年人或不能确定烟草产品消费者是否为成年人或未成年人时,生成或/和发送禁止售烟的指令(信息);/n上述终端2用于,在根据上述允许售烟的指令(信息)与上述烟草产品消费者完成烟草产品交易时或上述交易后,向终端1返利。/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烟草产品销售系统,其包括终端1、服务器及终端2,上述服务器与上述终端2互连,上述终端1通过通迅网络与上述服务器及上述终端2互连;
上述终端1用于获取与烟草产品消费者身份相关的信息;
上述服务器用于解析上述身份相关的信息确定烟草产品消费者是否为成年人及生成或/和发送指令(信息),解析上述身份相关的信息确定烟草产品消费者为成年人时,生成或/和发送允许售烟的指令(信息),或者解析上述身份相关的信息确定烟草产品消费者为未成年人或不能确定烟草产品消费者是否为成年人或未成年人时,生成或/和发送禁止售烟的指令(信息);
上述终端2用于,在根据上述允许售烟的指令(信息)与上述烟草产品消费者完成烟草产品交易时或上述交易后,向终端1返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销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2用于,在根据所述允许售烟的指令(信息)与所述烟草产品消费者完成烟草产品交易时或所述交易后,向首次向该服务器发送该烟草产品消费者的身份相关的信息的终端1返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销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2用于,在根据所述允许售烟的指令(信息)与所述烟草产品消费者完成烟草产品交易时或所述交易后,向完成获取当前交易的与烟草产品消费者身份相关的信息的终端1返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销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2用于,在根据所述允许售烟的指令(信息)与所述烟草产品消费者完成烟草产品交易时或所述交易后,向完成获取当前交易的与烟草产品消费者身份相关的信息的终端1外的终端1返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销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1还用于与烟草产品消费者进行烟草产品交易。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销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1还用于向所述服务器发送购买烟草产品的请求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销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钟术光,
申请(专利权)人:钟术光,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四川;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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