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方法、系统、介质及终端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6595920 阅读:72 留言:0更新日期:2020-12-04 21:17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方法、系统、介质及终端,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确定企业所属的行业特征及企业的无组织排放特点;获取初始数据集,并选取目标连续变量影响因子;确定无组织排放量的核算方法;根据目标连续变量影响因子,对企业进行负荷区间的划分,并获取对应负荷区间的生产排放数据集;建立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以基于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和生产排放数据集,计算企业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本发明专利技术针对环境管理的要求,充分考虑无组织排放特点,实现无组织排放量动态计量,填补现有实时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定量技术的空白,支撑我国总量控制监管制度。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方法、系统、介质及终端
本专利技术属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管理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方法、系统、介质及终端。
技术介绍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简称VOCs),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VOCs是在常温下,沸点50℃至260℃的各种有机化合物,在我国,VOCs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Pa且具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VOCs具有毒性,味恶臭,浓度超过标准后会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对VOCs的排放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和多元化发展,大气污染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VOCs作为O3和PM2.5形成的关键前体物,其污染排放管控已成为当前我国大气环境管理的短板,也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及“十四五”我国大气环境管控的重点,国家近期发布诸多政策、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文件针对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均提出了相关要求。2019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详细规定了VOCs物料储存、转输、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等环节无组织排放管控和限值要求,凸显了无组织排放监管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19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指出当前我国VOCs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明确要求全面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持续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VOCs无组织排放以大型面源或体积源为总体表现特征,在VOCs有组织(排气筒)排放实施全面控制后,呈现逸散性质的无组织排放成为影响实际减排效果和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短板,因为企业生产数据很难达到瞬时精度,当前针对VOCs无组织排放总量的定量方法大多基于静态理论核算,无法有效满足区域无组织排放的评估的精度、污染溯源及精准防控的需求,亟需实时无组织排放科学定量的技术手段作为补充。
技术实现思路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响应我国环保领域总量控制精细化趋势,针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将静态转为动态,依托瞬时电量,提供一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方法、系统、介质及终端,以填补现有实时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定量技术的空白,支撑我国总量控制制度。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方法,包括以下步骤:确定企业所属的行业特征及所述企业的无组织排放特点;根据所述行业特征和所述无组织排放特点,获取初始数据集,并根据所述初始数据集选取与无组织排放量存在显著相关性的目标连续变量影响因子;根据所述行业特征和所述无组织排放特点,确定无组织排放量的核算方法;根据所述目标连续变量影响因子,对所述企业进行负荷区间的划分,并基于所述初始数据集,获取对应所述负荷区间的生产排放数据集;根据所述无组织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建立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以基于所述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和所述生产排放数据集,计算所述企业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于本专利技术的一实施例中,在基于所述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和所述生产排放数据集,计算所述企业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之前,还包括以下步骤:对所述生产排放数据集进行清洗,获取目标数据集;基于所述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和所述目标数据集,计算所述无组织排放量。于本专利技术的一实施例中,还包括以下步骤:获取对应所述负荷区间的测试数据集;利用所述测试数据集对所述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进行验证,以获取最终的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基于所述最终的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和所述生产排放数据集,计算所述无组织排放量。于本专利技术的一实施例中,根据所述行业特征和所述无组织排放特点,确定无组织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包括:当根据所述行业特征确定所述企业的行业类型为溶剂使用行业时,所述无组织排放量的核算方法为:其中,E无组织,溶剂使用表示溶剂使用行业的无组织排放核算量;Wi表示统计期内第i种含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物料投用量;WFi表示统计期内第i种物料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质量含量;Wj表示统计期内第j种溶剂的回收量;WFj表示统计期内第j种回收溶剂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质量百分含量;Wk表示统计期内第k种废弃物的量;WFk表示统计期内第k种废弃物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质量百分含量;E有组织,q表示第q个排气筒的有组织排放量;ηq表示对应第q个排气筒的处理效率;当根据所述行业特征确定所述企业的行业类型为溶剂加工行业时,所述无组织排放量的核算方法为:其中,E无组织,溶剂加工表示溶剂加工行业的无组织排放核算量;Ei表示统计期内,根据所述无组织排放特点确定的第i种无组织产污源项的排放量。于本专利技术的一实施例中,所述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为:E无组织=EF无组织×f(x);其中,E无组织表示无组织排放量;EF无组织表示无组织排污系数;x表示电量;f(x)表示关于电量的子模型,所述子模型采用神经网络模型和/或逻辑回归模型。于本专利技术的一实施例中,所述生产排放数据集中包括:有组织在线监测数据、有组织手工监测数据、无组织检测数据、工艺理化参数及生产设备用电量数据;所述负荷区间分为:生产低峰、生产常态及生产高峰。于本专利技术的一实施例中,所述行业特征包括:行业类型、工艺类型、生产模式;所述无组织排放特点包括:无组织产污源项、负荷区间。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系统,包括:第一确定模块、第一获取模块、第二确定模块、第二获取模块及模型建立模块;所述第一确定模块用于确定企业所属的行业特征及所述企业的无组织排放特点;所述第一获取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行业特征和所述无组织排放特点,获取初始数据集,并根据所述初始数据集选取与无组织排放量存在显著相关性的目标连续变量影响因子;所述第二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行业特征和所述无组织排放特点,确定无组织排放量的核算方法;所述第二获取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目标连续变量影响因子,对所述企业进行负荷区间的划分,并基于所述初始数据集,获取对应所述负荷区间的生产排放数据集;所述模型建立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无组织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建立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以基于所述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和所述生产排放数据集,计算所述企业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方法。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终端,包括:处理器及存储器;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计算机程序,以使所述终端执行上述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方法。如上所述,本专利技术所述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方法、系统、介质及终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与现有技术相比,本专利技术针对环境管理的要求,充分考虑无组织排放特点,通过对行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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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n确定企业所属的行业特征及所述企业的无组织排放特点;/n根据所述行业特征和所述无组织排放特点,获取初始数据集,并根据所述初始数据集选取与无组织排放量存在显著相关性的目标连续变量影响因子;/n根据所述行业特征和所述无组织排放特点,确定无组织排放量的核算方法;/n根据所述目标连续变量影响因子,对所述企业进行负荷区间的划分,并基于所述初始数据集,获取对应所述负荷区间的生产排放数据集;/n根据所述无组织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建立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以基于所述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和所述生产排放数据集,计算所述企业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确定企业所属的行业特征及所述企业的无组织排放特点;
根据所述行业特征和所述无组织排放特点,获取初始数据集,并根据所述初始数据集选取与无组织排放量存在显著相关性的目标连续变量影响因子;
根据所述行业特征和所述无组织排放特点,确定无组织排放量的核算方法;
根据所述目标连续变量影响因子,对所述企业进行负荷区间的划分,并基于所述初始数据集,获取对应所述负荷区间的生产排放数据集;
根据所述无组织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建立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以基于所述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和所述生产排放数据集,计算所述企业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基于所述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和所述生产排放数据集,计算所述企业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之前,还包括以下步骤:
对所述生产排放数据集进行清洗,获取目标数据集;
基于所述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和所述目标数据集,计算所述无组织排放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以下步骤:
获取对应所述负荷区间的测试数据集;
利用所述测试数据集对所述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进行验证,以获取最终的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
基于所述最终的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模型和所述生产排放数据集,计算所述无组织排放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行业特征和所述无组织排放特点,确定无组织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包括:
当根据所述行业特征确定所述企业的行业类型为溶剂使用行业时,所述无组织排放量的核算方法为:



其中,E无组织,溶剂使用表示溶剂使用行业的无组织排放核算量;Wi表示统计期内第i种含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物料投用量;WFi表示统计期内第i种物料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质量含量;Wj表示统计期内第j种溶剂的回收量;WFj表示统计期内第j种回收溶剂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质量百分含量;Wk表示统计期内第k种废弃物的量;WFk表示统计期内第k种废弃物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质量百分含量;E有组织,q表示第q个排气筒的有组织排放量;ηq表示对应第q个排气筒的处理效率;
当根据所述行业特征确定所述企业的行业类型为溶剂加工行业时,所述无组织排放量的核算方法为: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丁莳文邬坚平张钢锋
申请(专利权)人: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上海;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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