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根据细则37.2由ISA制定的专利技术名称] 促进免疫细胞增殖的方法
本申请涉及一种促进免疫细胞增殖的方法。特别地,本申请的方法可以使该免疫细胞中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或其片段的表达量上调。
技术介绍
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免疫疗法(CAR-T,Chimeric Antigen Receptor T-Cell Immunotherapy),是通过基因工程手段修饰T细胞,使其表达嵌合抗原受体(Chimeric antigen receptor,CAR)并识别肿瘤细胞表面抗原的抗体,以此增强T细胞对肿瘤的特异性杀伤。CAR一般包含特异性识别肿瘤相关抗原(Tumor associated antigen,TAA)的单链可变区结构域(Single chain variable fragment,scFv)、铰链区、跨膜区和胞内信号传导区。近年来,CAR-T免疫疗法在急性白血病和非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疗上有显著的疗效,但表达CAR的免疫细胞的增殖能力极为有限。
技术实现思路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经遗传修饰的免疫细胞,以及一种促进免疫细胞增殖的方法。本申请提供的方法可以使该免疫细胞中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或其片段的表达量上调。本申请提供的方法还可以促进记忆性免疫细胞产生。本申请提供的方法还可以抑制免疫细胞分化。本申请提供的方法还可以增强免疫细胞释放细胞因子。本申请提供的方法还可以增强免疫细胞对肿瘤杀伤能力。此外,本申请提供的方法能够用于预防受试者中肿瘤复发。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中的肿瘤的方法。本申请还提供了 ...
【技术保护点】
一种促进免疫细胞增殖的方法,其包含以下步骤:使所述免疫细胞中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或其片段的表达量上调。/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326 CN 2018102518757一种促进免疫细胞增殖的方法,其包含以下步骤:使所述免疫细胞中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或其片段的表达量上调。
一种促进记忆性免疫细胞产生的方法,其包含以下步骤:使免疫细胞中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或其片段的表达量上调,从而促进所述免疫细胞分化为记忆性免疫细胞。
一种抑制免疫细胞分化的方法,其包含以下步骤:使所述免疫细胞中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或其片段的表达量上调,从而抑制所述免疫细胞分化为分化型免疫细胞。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化型免疫细胞包含调节性T细胞(Treg)。
一种增强免疫细胞释放细胞因子的方法,其包含以下步骤:使所述免疫细胞中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或其片段的表达量上调。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细胞因子包含白介素、干扰素和/或肿瘤坏死因子。
根据权利要求5-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细胞因子包含IL-2、IL4、IL6、IL7、IL10、IL21、TNF-α和/或IFNγ。
一种增强免疫细胞对肿瘤杀伤能力的方法,其包含以下步骤:使所述免疫细胞中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或其片段的表达量上调。
一种预防受试者中肿瘤复发的方法,所述方法包含:向易患肿瘤的受试者施用免疫细胞,其中所述免疫细胞中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或其片段的表达量上调。
一种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中的肿瘤的方法,其包含以下步骤:向所述受试者施用免疫细胞,其中所述免疫细胞中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或其片段的表达量上调。
根据权利要求8-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肿瘤选自肝癌、肺癌、白血病和间皮瘤。
根据权利要求8-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为体外或离体方法。
根据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免疫细胞包含淋巴细胞。
根据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免疫细胞包含T细胞。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细胞包含记忆性干细胞样T细胞(TSCM)和/或中央记忆性T细胞(TCM)。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SCM为CCR7
+和/或CD62L
+。
根据权利要求15-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SCM还具有选自下组的一种或多种性质:CD45RA
+或CD45RA
-、CD45RO
+或CD45RO
-、CD27
+、CD28
+、CD127
+、CD122
+、CD3
+、CD4
+和CD8
+。
根据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免疫细胞包含经遗传修饰的免疫细胞,且所述经遗传修饰的免疫细胞表达嵌合抗原受体(CAR)或T细胞受体(TCR)。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经遗传修饰的免疫细胞包括经遗传修饰的T细胞。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AR包含细胞内结构域,所述细胞内结构域包含信号传导结构域和/或共刺激结构域。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信号传导结构域包含选自下组的部分:CD3ζ的信号传导结构域、CD3δ的信号传导结构域和CD3ε的信号传导结构域。
根据权利要求20-2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信号传导结构域包含SEQ ID NO:1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20-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编码所述信号传导结构域的核酸分子包含SEQ ID NO:17所示的核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核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20-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共刺激结构域包含选自下组的部分:CD27的共刺激结构域、CD28的共刺激结构域和4-1BB的共刺激结构域。
根据权利要求20-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共刺激结构域包含下述任一项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SEQ ID NO:14和SEQ ID NO:16。
根据权利要求20-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编码所述共刺激结构域的核酸分子包含下述任一项所示的核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核酸序列:SEQ ID NO:13和SEQ ID NO:15。
根据权利要求18-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AR包含铰链区。
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铰链区包含选自下组的部分:IgG4的铰链区、IgG1的铰链区和CD8的铰链区。
根据权利要求27-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铰链区包含SEQ ID NO:3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27-2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编码所述铰链区的核酸分子包含SEQ ID NO:32所示的核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核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18-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AR包含跨膜区。
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跨膜区包含选自下组的部分:CD8的跨膜区、CD28的跨膜区和/或CD24的跨膜区。
根据权利要求31-3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跨膜区包含SEQ ID NO:3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31-3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编码所述跨膜区的核酸分子包含SEQ ID NO:34所示的核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核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18-3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AR包含靶向部分。
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部分包含ScFv。
根据权利要求35-3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部分特异性结合和/或识别肿瘤抗原。
根据权利要求35-3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部分特异性结合和/或识别选自下组的靶标:B淋巴细胞表面抗原、TNF家族成员、HER家族成员和GPC家族成员。
根据权利要求35-3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部分特异性结合和/或识别选自下组的靶标:CD19、BCMA、HER2、Mesothelin和GPC3。
根据权利要求35-3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部分为特异性结合和/或识别CD19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轻链可变区,所述轻链可变区包含LCDR1-LCDR3,其中所述LCDR1包含SEQ ID NO:46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LCDR2包含SEQ ID NO:4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LCDR3包含SEQ ID NO:4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4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轻链可变区包含SEQ ID NO:50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40-4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重链可变区,所述重链可变区包含HCDR1-HCDR3,其中所述HCDR1包含SEQ ID NO:4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HCDR2包含SEQ ID NO:4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HCDR3包含SEQ ID NO:4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包含SEQ ID NO:4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35-3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部分为特异性结合和/或识别BCMA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轻链可变区,所述轻链可变区包含LCDR1-LCDR3,其中所述LCDR1包含SEQ ID NO:5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LCDR2包含SEQ ID NO:5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LCDR3包含SEQ ID NO:56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4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轻链可变区包含SEQ ID NO:5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44-4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重链可变区,所述重链可变区包含HCDR1-HCDR3,其中所述HCDR1包含SEQ ID NO:5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HCDR2包含SEQ ID NO:52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HCDR3包含SEQ ID NO:5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包含SEQ ID NO:5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35-3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部分为特异性结合和/或识别HER2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轻链可变区,所述轻链可变区包含LCDR1-LCDR3,其中所述LCDR1包含SEQ ID NO:70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LCDR2包含SEQ ID NO:7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LCDR3包含SEQ ID NO:72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4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轻链可变区包含SEQ ID NO:7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48-4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重链可变区,所述重链可变区包含HCDR1-HCDR3,其中所述HCDR1包含SEQ ID NO:6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HCDR2包含SEQ ID NO:6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HCDR3包含SEQ ID NO:6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5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包含SEQ ID NO:7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35-3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部分为特异性结合和/或识别Mesothelin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轻链可变区,所述轻链可变区包含LCDR1-LCDR3,其中所述LCDR1包含SEQ ID NO:62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LCDR2包含SEQ ID NO:6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LCDR3包含SEQ ID NO:6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轻链可变区包含SEQ ID NO:66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52-5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重链可变区,所述重链可变区包含HCDR1-HCDR3,其中所述HCDR1包含SEQ ID NO:5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HCDR2包含SEQ ID NO:60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HCDR3包含SEQ ID NO:6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5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包含SEQ ID NO:6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35-3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部分为特异性结合和/或识别GPC3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轻链可变区,所述轻链可变区包含LCDR1-LCDR3,其中所述LCDR1包含SEQ ID NO:3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LCDR2包含SEQ ID NO:3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LCDR3包含SEQ ID NO:40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轻链可变区包含SEQ ID NO:42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56-5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重链可变区,所述重链可变区包含HCDR1-HCDR3,其中所述HCDR1包含SEQ ID NO:3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HCDR2包含SEQ ID NO:36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所述HCDR3包含SEQ ID NO:3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5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包含SEQ ID NO:4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35-5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部分包含下述任一项所示的氨基酸序列:SEQ ID NO:2、4、6、8和10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
根据权利要求35-6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编码所述靶向部分的核酸分子包含下述任一项所示的核酸序列或与其具备至少80%同源性的核酸序列:SEQ ID NO:1、3、5、7和9。
据权利要求1-61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含以下步骤:分离获得外周血单核细胞PBMC、CD3
+T淋巴细胞、CD8
+T淋巴细胞、CD4
+T淋巴细胞或调节T细胞。
根据权利要求62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含:向经分离的所述PBMC加入一种或多种T细胞刺激因子。
根据权利要求63所述的方法,所述T细胞刺激因子选自以下组:B淋巴细胞表面抗原抗体、TNF抗体、细胞内聚酯和抗生素。
根据权利要求63-6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细胞刺激因子选自以下组:CD3抗体、CD28抗体、4-1BB抗体、CD80抗体、CD86抗体、PHA、PMA和离子霉素。
根据权利要求63-6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细胞刺激因子包含CD3抗体,且所述CD3抗体的浓度为1-10000ng/mL。
根据权利要求63-6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细胞刺激因子包含CD28抗体,且所述CD28抗体的浓度为1-10000ng/mL。
根据权利要求63-6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含:向经分离的所述PBMC加入一种或多种细胞因子剂。
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方法,所述细胞因子剂包含白细胞介素。
根据权利要求69所述的方法,所述白细胞介素包含选自下组的一种或多种:IL2、IL21、IL7和IL15。
根据权利要求69-7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所述白细胞介素包含IL2,且所述IL2的浓度为0.1-10000U/mL。
根据权利要求69-7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所述白细胞介素包含IL21,且所述IL21的浓度为0.01-1000ng/mL。
根据权利要求69-7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所述白细胞介素包含IL7,且所述IL7的浓度为0.01-1000ng/mL。
根据权利要求69-7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所述白细胞介素包含IL15,且所述IL15的浓度为0.01-1000ng/mL。
根据权利要求1-7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或其片段包含选自下组的一种或多种: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1-12和其功能性片段。
根据权利要求1-7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或其片段来源于人。
根据权利要求75-7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功能性片段包含具备所述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活性的所述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的片段或截短体。
根据权利要求1-7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包含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6和其截短体,和/或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5和其截短体。
根据权利要求7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6的截短体包含所述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6的胞内区;和/或,所述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5的截短体包含所述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5的胞内区。
根据权利要78-7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6的截短体包含所述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6的跨膜区和所述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6的LDLR区;和/或,所述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5的截短体包含所述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5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凌有国,郭昊,马海立,李慧姣,王华菁,应碧,杨焕凤,何晓文,
申请(专利权)人:上海原能细胞医学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上海;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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